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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院校隶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   沙河校区: 北京沙河沙阳路18号(从德胜门乘坐919、345等公交车到沙河转,从龙泽地铁站乘20路、

网站:   www.5aaa.com


专业满意度

1商务英语★★★★★4.4
2艺术设计★★★★★3.9
3旅游管理★★★★★3.8
4营销与策划★★★★★3.8
5工程造价★★★★★3.6
6物流管理★★★★★3.6
7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5
8计算机应用技术★★★★★3.5
9会计与审计★★★★★3.4
10法律事务★★★★★3.3

专业推荐指数

1会计与审计★★★★★4.2
2计算机应用技术★★★★★3.9
3物流管理★★★★★4.0
4艺术设计★★★★★3.9
5汽车运用技术★★★★★3.8
6游戏软件★★★★★4.0

专业推荐人数

1营销与策划★★★★★5.0
2人物形象设计★★★★★4.8
3计算机网络技术★★★★★4.4
4会计与审计★★★★★4.2
5工程造价★★★★★4.2
6物流管理★★★★★4.0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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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扎根北京 产教融合 服务京津冀 培育应用精英

感受科技魅力 缔造明日辉煌

学院办学宗旨和理念

办学宗旨:育人报国

办学方针:从严治校、质量立校、服务兴校、人才强校

办学理念:就业力就是核心竞争力,教育就是服务

教育理念:爱学生是出发点、严管理是主策略、育人成才是目标

管理方针:精教、苦学、严管、守纪

党建和德育教育的特色:高度重视党建和德育工作,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的以德育教育为重点的全面育人的办学工作思路。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创建于1997年,总建筑面积69万余平方米,各类专业教学实训(验)室56个,校外实习(训)基地44个, 计算机终端1225个,多媒体教室56间,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图书馆藏书114万册,电子图书240万册, 专兼职教师177人。学校设施设备齐备,环境优美,绿树成荫,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现有两个校区(沙河校区和八达岭校区)。

学校办学定位明确,实行分类发展,设有技术应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幼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互联网+ 学院、航空产业与服务学院、昊月国际学院等高职教育院系,开设13个专业学科,涵盖30个专业及方向,其中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类、艺术设计类、教育类等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与行业、企业合作,为学生优质就业创造条件,已经与多家企业建立订单培养的合作关系。学校自创办以来,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理念,先后为社会培养了各类职业技能型人才10余万人,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学校普通高职毕业生连续六年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

目前,学校正朝着“北京需要、转型高端、质量特色、精专发展”的目标,加强内涵发展,提高办学质量, 以促进学生优质就业为导向,以质量特色、品牌建设为标志,推动学校不断向首都一流目标前进…


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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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沙河校区: 北京沙河沙阳路18号(从德胜门乘坐919、345等公交车到沙河转,从龙泽地铁站乘20路、519路公交车直达)八达岭校区:北京八达岭科教园区祥元东路1号(从德胜门乘坐919公交车直达)

联系电话

010-69738080;010-80727711\15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3、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7、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提档比例
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提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奖学金设置

学校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200元/年);同时,学校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生活补助金、减免困难生部分学费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学院结合高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第六条 基本情况: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

1、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2、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院招生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学院录取批次及投档比例以各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3、学院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4、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学院按照其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5、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市)招生政策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学院承认各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第四章 其他

第十条 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其中酒店管理(零学费)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旅游管理(乘务管理)、物流管理(航空运输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174cm,男生身高172-184cm,体态匀称,五官端正,听力正常,口齿清楚,身体无纹身,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70)×60﹪,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双眼矫正视力C视力表1.0(含)以上(E视力表5.0(含)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及各类慢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无狐臭,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O”型腿。(相关专业详细体检要求见学院网站及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条 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其中被酒店管理(零学费)、旅游管理(乘务管理)和物流管理(航空运输管理)专业录取的新生,学院将根据相关专业的要求对其进行面试和体检。旅游管理(乘务管理)和物流管理(航空运输管理)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前需在当地公安部门开出本人及父母的政审证明。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按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请参考年度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四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通知书的寄发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打印“录取通知书”,并由学院院长周继庭签发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须来电告知,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727711、80727715

监督电话:010-80727715

传真:010-80727711 

邮编:102206

网址:zs.5aaa.edu.cn

E-mailbkzb1997@163.com

第十七条 章程解释权及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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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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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办学地址:
沙河校区 北京沙河沙阳路18号
八达岭校区 北京八达岭科教园区祥元东路1号
联系电话:010-80727711/010-80727712

传真:010-80727555
邮编:102206
网址:www.5aaa.com
E-mail:bkzb1997@163.com bkzb1997@5aaa.com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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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我校历年普通高职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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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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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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