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校 本 部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乘地铁一号线大望路站下车,换乘811路公交车财政学院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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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计 | ★★★★★4.5 |
2 | 电子商务 | ★★★★★4.0 |
3 | 金融与证券 | ★★★★★3.8 |
4 | 酒店管理 | ★★★★★3.8 |
5 | 连锁经营管理 | ★★★★★3.8 |
6 | 物流管理 | ★★★★★3.6 |
1 | 会计 | ★★★★★4.7 |
2 | 金融与证券 | ★★★★★4.5 |
3 | 税务 | ★★★★★4.1 |
4 | 酒店管理 | ★★★★★4.0 |
5 | 物流管理 | ★★★★★3.6 |
6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4.4 |
7 | 工商企业管理 | ★★★★★4.0 |
1 | 投资与理财 | ★★★★★5.0 |
2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5.0 |
3 | 会计电算化 | ★★★★★4.9 |
4 | 市场营销 | ★★★★★4.8 |
5 | 会计 | ★★★★★4.7 |
6 | 金融与证券 | ★★★★★4.5 |
7 | 国际商务 | ★★★★★4.5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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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现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50.7亩。教职工643人,全日制在校生5300余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利用地处北京城市副中心、京冀多校区办学的区位优势,主动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首都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服务。 砥砺耕耘半世纪,桃李芬芳满京城。在学校60年的发展历程中,大学本、专科毕业生43500人、中专毕业生21000人,联合培养研究生2000人,在职培训63万人次,为市区政府和百余家知名企业提供智力服务,被首都商界誉为“黄埔军校”、“经理摇篮”和“商业智库”。 学校坚持“立足北京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财贸人才”的办学定位,紧密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高度聚焦城市副中心重点产业和发展规划,精耕细作凝练专业特色,动态契合首都现代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开设了财经、商贸、旅游与艺术、建筑工程管理四个专业群,设置会计、金融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会展策划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等专业(含方向)。其中物流管理、导游专业是国家示范专业;会计、金融管理专业是北京市示范专业。在财贸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上拥有较强的实力,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校坚持“人人是胜者”的教育理念,为学生量身定制“上班式学习,研究式工作”实训课程。学生在“上班式”课堂内,明确业务流程,浸润职业文化,夯实专业基础,提升专业素质。学校培养“知感恩、有爱心、讲诚信、负责任、敢创新”的职业人才,以工匠之心做职业教育,培育未来之才。坚持扬长教育,将“双创”教育融入大学生素质教育,通过技能竞赛、社会实践等平台,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让每一个学生都体验成功。 学校坚持将校企合作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形成了以实训就业为主导,以项目技术研发和战略研究为品牌,以企业奖学金、企业奖教金、企业冠名订单班、企业冠名商学院为主要形式的校企合作格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5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等称号教师40余人,北京市学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优秀教学团队12个,北京市十佳辅导员1名、优秀辅导员7名。 学校专注于行业前沿研究,依托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北京京商流通战略研究院、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北京老字号研究基地和“京商研究”与“首都流通现代化研究”科技创新平台等,率先提出流通软实力、智能零售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研究,以京商研究为旗帜,拓宽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深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世界影响力不断扩大。与国外和台湾近30家院校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西兰国立中部理工学院等国外院校合作举办专业。每年选派师生赴国(境)外访学、培训、交流。牵头成立中英创新创业职业教育联盟,学生代表北京参加在伦敦举办的国际青年创新创业技能大赛总决赛并获铜奖。 学校经过不懈探索,人才培养取得了丰硕成果。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十一年保持在99%以上,97.02%的单位对本校毕业生“很满意”或“满意”;2018届毕业生专升本180人;出国(境)深造39人。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被首都服务业誉为“商界黄埔军校”和“经理的摇篮”,学校培养的学生得到用人单位普遍好评,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9%以上,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447亩,校园环境优美,是花园式校园,在校生近八千人,校内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建有17000平方米的实训基地,2000平方米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建立了300多家顶岗实习基地,为教学实训创造良好条件。
学校设有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立信会计学院、信息物流系、建筑工程管理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素养教育部)9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珠宝鉴定与营销)、金融管理(银行)、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会计、会计(税务会计)、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导游(国际领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含方向),其中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导游(国际领队)专业是国家级示范专业;会计、金融管理(银行)、证券与期货专业是北京市示范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是北京市级教改试点专业。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等数十项。
坚持教学创新实行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财贸素养证书“三证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建立了“有爱心、讲诚信、负责任、能财会商”财贸高职人才培养特色。除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外,还与企业合作设立菜百奖学金、全聚德奖学金、王府井百货奖学金、西单商场奖学金、用友新道奖学金、海龙集团奖学金、翰亚奖学金等企业冠名奖学金。
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32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13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2人,北京市创新人才7人,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2人,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2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1人,3人入选北京市跨世纪人才工程,北京市高校学术、管理创新团队和优秀教学团队20个。
坚持科研兴校商业经济应用理论研究在全国居领先水平,连续十一年举办“京商论坛”,依托“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北京老字号研究基地”,以及“京商研究”、“首都流通现代化研究”两个北京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跨专业、跨学科开展行业理论前沿和实践研究。总揽“九五”至“十三五”北京市商业发展规划,制定了40多项著名商业街区规划,为60余家北京知名企业制定品牌战略和发展规划,成为支持北京商业服务业发展的行业智库。
坚持走开放式的办学道路与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新西兰国立中部理工学院、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等院校建立深度合作项目,学生毕业后可出国继续深造;学院与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台湾部分高校合作,学生在校期间有机会进行短期国际交流;优秀毕业生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政策可推荐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学校占地面积447亩,校园环境优美,是花园式校园,在校生近八千人,校内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建有17000平方米的实训基地,2000平方米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建立了300多家顶岗实习基地,为教学实训创造良好条件。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北京市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否则不予以录取。
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级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二)学院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
2.综合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
(三)企业奖学金
(1)全聚德奖学金:由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10000元/年,奖励名额10名,奖金额为1000元。
(2)王府井百货奖学金:由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10000元/年,奖励名额10名,奖金额为1000元。
(3)西单商场奖学金:由北京西单商场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10000元/年,奖励名额10名,奖金额为1000元。
(4)菜百奖学金:由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40000元/年,奖励名额20名,奖金额为2000元。
(5)用友新道奖学金:由用友新道科技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20000元/年,奖励名额20名,奖金额为1000元。
(6)海龙集团奖学金:由北京海龙资产经营集团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3000元/年,奖励名额3名,奖金额为1000元。
(7)翰亚奖学金:总奖金额100万,每年的投资收益颁发奖学金。
1、全聚德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2、王府井百货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3、西单商场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4、海龙集团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5、菜百奖学金:奖金额为2000元/人
6、用友新道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选和资助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的来源和性质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具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学籍的高职学生。
第三条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分两个档次,每人每月160元和每人每月32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及学生本人收入来源少,家庭人均月收入接近或低于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困难,生活俭朴。
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参加劳动获得报酬的,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五条 评审程序和方法
1、每年9月,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各系部(院)在册贫困生学生数、通过新生绿色通道报到的学生数分配指标;
2、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报到的新生还须附家庭所在地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交学生所在班委会;
3、10月10日前,班级由班主任、班委会和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所在宿舍的宿舍长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申请资格、资助档次进行评议、推荐,由班主任和班长代表评议小组签署意见;
4、10月15日前,各系部(院)对本单位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先按贫困程度进行排序,贫困程度相同情况下,再按家庭必须支出情况排序,确定推荐受资助人及资助档次,提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10月20日前,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各系部(院)工作程序的基础上,汇总全院拟受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交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
6、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市教委备案;
7、对确属家庭经济贫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被资助的学生,学院通过发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方式予以资助。
第六条 助学金的使用要求
1、受助学生要充分认识设立“国家助奖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的关怀,要将关怀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努力成为勤学的模范;
2、受助学生要自立、自尊、自爱,努力成为自强的模范;
3、受助学生要将助学金真正用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上,不得购买非日常学习生活用品,不得铺张浪费,努力成为节约的模范。
4、受助学生在受助后每学期都要书面向学院汇报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及学习情况、思想与纪律情况。
5、违反本助学金的使用要求者,一经查实,即给予批评教育,停发并追回所发放的助学金。受助学生在受助后的各学期受到学院纪律处分或国家法律制裁的,其助学金即被取消并追回。
第七条 评审、发放原则
1、评审坚持扶困助学原则;
2、民主、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3、评审坚持弘扬勤学学风,有益于培养“有爱心、讲诚信、负责任”的财贸人才。
4、助学金专款专用,学院按月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不截留、不挪用、不挤占。
第八条 本办法经2007年第19次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07年10月开始执行。原《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07年10月24日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9%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现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50.7亩。教职工6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300余人。
学校设有立信会计学院、商学院、金融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素养教学部)、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东城校区)、贯通基础教育学院(朝阳校区)、京冀创新教育学院(涿州校区)等教研单位,开设了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系统设计与软件开发)、物流管理(国际物流)金融管理(银行)、互联网金融、会计、会计(财务大数据应用)、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建设工程管理、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环球主题公园管理)、导游(国际领队)、会展策划与管理(环球主题公园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环球主题公园管理)、学前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球主题公园管理)、国际金融(中外合作)等专业,其中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导游(国际领队)专业是国家级示范专业;会计、金融管理(银行)是北京市示范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是北京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第三条 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做好招生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 | 25 |
电子商务 | 22 |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 | 22 |
金融管理(银行) | 39 |
互联网金融 | 25 |
金融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金融(中外合作)) | 18 |
会计 | 32 |
会计(财务大数据应用) | 18 |
工程造价 | 6 |
建筑室内设计 | 8 |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 | 24 |
酒店管理(环球主题公园管理) | 10 |
导游(国际领队) | 18 |
会展策划与管理(环球主题公园管理) | 11 |
影视多媒体技术(环球主题公园管理) | 11 |
学前教育 | 27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球主题公园管理)(美术类) | 46 |
合计 | 362 |
第五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身体健康。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择优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第八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1.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成绩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或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投档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男生身高4325px~4625px,女生身高4050px~4375px;视力:女生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男生近视也可报考,但就业前要做矫正手术,裸眼视力达到C字表0.7以上即可;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专项体检和面试。
第九条通知书寄发
按照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条 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和企业冠名奖学金。
第十三条 证书颁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相关说明
咨询电话:010-65231250 010-65253959 010-89532004
网 址:www.bjczy.edu.cn
招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政编码:101101
招生咨询热线:010-65231250 65253959 89532004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101
开车路线:开车走京通快速路,通燕高速方向,出通州收费站后,靠右沿辅路直行,第二个红绿灯右转即到。
乘车路线:
1.乘地铁六号线北京物资学院路站下车,换乘通6路公交车北京财政学院站下车,或换乘675、813路公交车结研所站下车。或乘地铁六号线通州北关站下车,换乘582路公交车北京财政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八通线通州北苑站下车,换乘通1路、通3路、通60路、615路、811路公交车北京财政学院站下车即到。
3.乘地铁一号线大望路站下车,换乘816、818、930路公交车结研所站下车往回走300米。
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50元/学年。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并把就业创业工作列为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学院以“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为基本工作目标,2015-2017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高位平稳发展态势。2017届毕业生就业率为100%。我校毕业生多年来受到用人单位好评,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极较高水平,2017年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满意度为92%;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2017年全校开展各类招聘活动40余次,邀请700余家。其中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开展招聘会11场,邀请企业236家,提供岗位7300个。根据2017届毕业生统计,我院每年毕业生产生创业企业数基本稳定,2017届毕业生共创办企业12家,自主创业学生37人,毕业生最终落实的平均年薪为5.71万元;我校近年深造人数稳中有升,2017届毕业生共有226名同学,其中专升本181人,出国深造45人。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现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50.7亩。教职工6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