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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院校隶属: 中华全国总工会 所在地:北京

院校类型: 财经院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网站:   www.culr.edu.cn


专业满意度

1行政管理★★★★★5.0
2法学★★★★★4.7
3工商管理★★★★★4.5
4财务管理★★★★★4.3
5劳动关系★★★★★4.2
6计算机应用技术★★★★★4.2
7旅游管理★★★★★4.1
8新闻学★★★★★4.1
9安全工程★★★★★4.1
10劳动与社会保障★★★★★4.0

专业推荐指数

1法学★★★★★4.5
2安全工程★★★★★4.6
3劳动关系★★★★★4.7
4社会工作★★★★★4.4

专业推荐人数

1劳动关系★★★★★4.7
2劳动与社会保障★★★★★4.7
3安全工程★★★★★4.6
4财务管理★★★★★4.6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531

学校领导

学校简介

一、学校简介

概况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全总和教育部共建。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校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是一所多科性、教学型、应用型大学,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

学校设有工会学院、劳动关系系、经济管理系、法学院、公共管理系、安全工程系、文化传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教学部、外语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干部培训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

学校本科专业设有劳动关系、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安全工程、行政管理(企事业行政文化建设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酒店管理等专业,学校遵循专业“特色发展”、重点扶持与竞争发展相结合,建设劳动关系、法学、公共管理、安全工程、工商管理、文化传播等专业群。2012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授权专业学位类别为公共管理硕士(MPA),并于2013年起正式招生。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设置四个研究领域:劳动关系、工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管理。2018年,经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批准,学校开始在香港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劳动关系领域)。

高职(专科)专业设有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语等专业。学校根据专业学科特点、行业需求以及资源配置等情况进行优化配置,专业特色鲜明。

截至2018年1月,学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6562人,其中研究生132人,本科生4722人,专科生1708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478人,其中专任教师295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共13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北京市教学名师5人,北京市优秀教师5人。根据教学需要,常年聘请其他普通高校的知名学者以及政府机构、大中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建校以来,学校积极探索把握普通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注重特色学科专业建设,讲求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着力规范体制机制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劳动关系和工会等领域所需要的,政治素质过硬、劳动情怀深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自身特点和行业特色与国(境)内外教学及研究机构开展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等近20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等开展了教育合作与学术交流活动。2017年1月,学校与河北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7年9月,学校与中国人民大学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对外合作与交流水平进入了新的阶段。2018年5月,学校与美国宾汉姆顿大学开展面向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在校生的“3.5+1.5”人才联合培养项目,该项目将于2018年下半年启动学生申请工作,拟于2019年春季学期输送优秀学生赴美进行该项目内课程的研修。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是劳动关系与工会领域学科门类最齐全、最完整的大学,是全国唯一坚持举办劳模本科教育的高校,也是工会干部培训的最高学府。学校有全国工会学研究会、中国工人历史与现状研究会、中国工会•劳动关系论坛等学术研究平台,以及大国工匠与劳动模范研究所等23个研究机构,在工人阶级与工会理论、劳动关系、劳动法学、劳动经济、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作为全国唯一一所坚持举办劳模本科教育的高校,学校为600多名共和国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了深造机会和成长空间,劳模本科教育迄今已走过了26年的历程。许多劳模学员在毕业以后,加入到工会干部队伍中。在扎实办好劳模本科教育的同时,学校立足行业特色和学校实际,积极构建特色校园文化,培育师生深厚劳动情怀。着力发挥“劳动模范和大国工匠在校园”、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学科体系较为完整的优势,通过坚持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大国工匠报告会”、“劳模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共建”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让大学生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劳动模范、感受劳模精神、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匠艺、分享工匠情怀,引导青年师生学习劳动模范和大国工匠勤奋学习、勤于钻研、勤勉敬业的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为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为社会各界培养了数万名毕业生。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将在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精神的鞭策下,秉承勤奋进取、严谨求实的历史传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服务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发挥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致力于培养“政治素质过硬、劳动情怀深厚、专业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建成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学。


周边环境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及河北涿州市,占地总面积630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图书馆、礼堂、学生活动中心、体育场馆、大学生公寓、电教中心以及与专业配套的专业实验室等各类办学设施。校园计算机网络设施先进,接入便捷,资源丰富,覆盖北京和涿州两校区所有教学、科研和管理机构及学生宿舍。学校图书馆现有藏书80万册,电子数据库34个,电子图书133万种,电子期刊近2万种,与国家图书馆等北京地区近80余所图书馆以及全国多家高校图书馆实现了馆际互借与原文传递,实现资源共享,为学校师生及全国各级工会干部培训提供教学研究及信息情报服务。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联系电话

010-68416757 6841139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参加普通本、专科相关批次录取,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参加艺术类本科相关批次录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实施。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
2、身体状况符合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主管部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专业考试要求

本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我校不组织校考。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即省统考或者联考达到分数线)。即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该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过线)。
2.未涉及省统考(或联考)的招生地区考生专业考试说明:
(1)北京地区考生,我校认可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2)吉林地区考生,我校认可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3)河北省考生,我校认可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河北省生源广播电视编导(编导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http://zsjyc.hebtu.edu.cn/zsw/a/2018/01/02/2018010213515564243.html)


三、文化考试
凡符合我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报名,履行相关手续,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录取原则

考生须符合各省(区、市)报考规定,包括考生政审及体检等方面要求。我校要求考生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分数线。学校按各省(区、市)规定进行网上录取,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对江苏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奖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方面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约占参评人数的5‰。

★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比例约占总人数的4%。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助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获资助比例约占总人数的1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70%)。

★全总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范围涵盖大一入学新生,获奖比例约占总人数的3%。

★学校奖学金:为倡导优良学风,学校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覆盖面达20%左右;另外设有德育标兵、学习进步、文体优胜、创新先锋等单项奖。

奖学金申请步骤: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奖学金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定结果汇总至学生处核定、审批、发放。


学生处网站:http://news.culr.edu.cn/xgb

勤工助学网:http://news.culr.edu.cn/qgzxw


困难生资助办法

资助政策简介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大学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专门的助学办公室,采取多种奖优助困的措施,通过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生补助、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勤、补、减”)等方式,帮助解决学生经济上的暂时困难。 

◆“绿色通道”   铺平入学之路 

“绿色通道”是在迎新现场为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的“先注册、后缴费”的入学通道,办理方式轻松、便捷。因家庭困难、自然灾害等原因暂时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暂缓交款手续,直接注册入学。

“绿色通道”的路径为:

a.到所在院(系)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b.到学生处“绿色通道”迎新接待点,办理学费缓缴、住宿费及其他杂费登记手续;

c.凭学费缓缴审批单及杂费登记单到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办理注册、入住手续。

◆助学贷款   缓解学费之困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之忧,国家现已开展两项助学贷款业务,一是考生本地申请的生源地信用贷款,二是入学后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具有贷款方便、审批快速、还款期长等特点,有贷款需要的学生可以向当地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具体申请程序可以网上查询或向所在高中咨询。新录取本科、高职学生都可以在高考本地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新生申请生源地贷款成功后,可持贷款审批合同到校领取800元的困难补贴。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我校与中国银行开展合作,为我校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助学贷款前期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本学年度村委会、乡、镇及县级民政部门出示的贫困证明原件;3.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奖助学金   奖优助困之策

除国家助学贷款外,我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积极上进的经济困难学生,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促进他们的学习和发展。我校奖助学金主要有五种:

★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创新能力方面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约占参评人数的5‰。

★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比例约占总人数的4%。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助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获资助比例约占总人数的1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70%)。

★全总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范围涵盖大一入学新生,获奖比例约占总人数的3%。

★学校奖学金:为倡导优良学风,学校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覆盖面达20%左右;另外设有德育标兵、学习进步、文体优胜、创新先锋等单项奖。

奖学金申请步骤: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奖学金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定结果汇总至学生处核定、审批、发放。

◆勤工助学   自我锻炼之选

学校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一些有组织的劳动和社会服务,并给予一定的勤工助学补贴。我校助学办公室下设有学生自治的社团——勤工助学协会,为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提供服务。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两种,校内岗位有助教、助管和助工三种,校外岗位一般为临时兼职。

学生处将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在勤工助学网上发布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学生们可以向所在院(系)领取岗位申请表格,也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认真填写后交还给所在院(系),等待安排岗位。

◆困难补助   解决生活之需

学校设有专项困难生资助基金,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特困生补助”。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处助学办公室组织各院(系)调查、了解在校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并根据情况确定“特困生补助”发放对象,补助发放比例为所在院(系)总人数的10%左右,补助金额为每月100元左右。学校还专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补贴和求职交通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每人500元和200元,约占毕业生人数的2%和18%。

◆学费减免  解除特困之忧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每年4月由特困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学生处审核后可获得学费减免资格。学费减免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减免学费总额的100%,二等减免学费总额的50%,减免人数约占总人数的7%。

◆咨询热线  困难帮助之友

为了方便学生更好地了解我校的资助政策,我们特别开通了助学政策咨询热线,接受有关资助政策方面的电话咨询。同时也欢迎登陆学生处网站或勤工助学网了解查询相关政策文件。

咨询热线电话:010-88562184

学生处网站:http://news.culr.edu.cn/xgb

勤工助学网:http://news.culr.edu.cn/qgzxw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1学校全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院校代码:12453

3.上级主管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到2029年建校80周年之际,将学校建成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学。

6.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本科(4年制)、高职(专科)(酒店管理、旅游管理2年制;旅游英语3年制)。

7.校址及校区:学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学校设有北京校区和河北涿州校区。

北京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邮编:100048)

涿州校区:河北省涿州市(邮编:072750)

第三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对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专科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监督及重大问题的督办。

第六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及教育部审批,来源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要求,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考虑录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各省(区、市)有关规定进行征集;如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地区。

第十一条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进档考生,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分数相同考生,以省(区、市)内排序先后为准,如省(区、市)内未规定排序原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

第十二条对江苏省进档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本科录取时,学业水平测试基本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2B、必测科目4C、技术合格。对分数相同考生,依据选测科目等级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上海市和浙江省按其公布的招生录取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选考科目以所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

第十四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2018年学校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统一改学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参加普通本、专科相关批次录取,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参加艺术类本科相关批次录取。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办法实施。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学校在招生网站公布录取进展,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网站进行查询,也可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

1.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学费标准:

本科:

安全工程专业每人4600元/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每人8000元/年

其他专业每人4200元/年

高职(专科):

普通类专业每人60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第二十条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包括办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特困生学费减免、贫困生补助、勤工俭学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

第二十一条录取后就读

1.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018级本科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四学年在北京校区(本部)就读。2018级两年制高职(专科)专业新生第一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回到北京校区(本部)就读。其中,高职酒店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分普通班、工学结合班、洲际英才班、万豪奢华品牌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语专业学生入学后自愿报名通过面试后进入相应班学习。2018级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新生第一、二学年在涿州校区就读,第三学年回到北京校区(本部)就读。

3.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本科毕业生,颁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8416757 68411395 

邮编:1000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招生网站:http://news.culr.edu.cn/zhaosheng/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招生咨询电话:010-68416757  68411395

邮编:1000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

E-mail地址:zsb@culr.edu.cn

招生网站:http://news.culr.edu.cn/zhaosheng/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1.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学费标准:

本科:

安全工程专业每人4600元/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每人8000元/年

其他专业每人4200元/年

高职(专科):

普通类专业每人60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毕业生就业

2017届毕业生基本情况介绍

2017届我校毕业生共1822人,其中本科1160人,专科662人。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全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97%,其中,本科生就业率98.19%,专科生就业率97.58%。毕业生考研升学率10.70%。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具体举措

学校对就业创业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导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继续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形成了“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统筹、院(系)为主体、师生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体系和联动机制,全力保障就业。

(一)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视发挥创新创业对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引领作用。教务部门逐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专任教师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就业指导中心组织跟进各类创业实践活动,全校协力将学生创新创业与学校人才培养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搭建学生创业实践社会化平台,与企业合作建立“高校+企业+创业大学生团队”模式。

(二)积极开拓就业新渠道

各院(系)和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依托学校办学特色,利用校友资源,推进校企合作,取得重要突破。主动与各地工会沟通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工会系统内为毕业生寻找就业机会。加强与校友联系,为毕业生提供了相当一部分专业对口、高质量的就业岗位。积极走访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并就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等达成合作意愿。

(三)继续强化就业创业攻坚阶段的宣传、培训和服务

“多管齐下”,加强宣传,畅通渠道。“有的放矢”,举办就业创业系列讲座和沙龙,提高培训质量。“点面结合”,开展面向全体、形式多样的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精准帮扶构建困难毕业生就业托底机制

通过专项经费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发放求职交通补贴、就业困难补贴、生源地签约补贴,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减免学费,同时,积极为城乡低保家庭、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以及残疾毕业生申请北京市一次性求职补贴。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