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
网站: www.bcpl.cn
1 | 消防工程技术 | ★★★★★4.7 |
2 | 国内安全保卫 | ★★★★★3.8 |
3 | 刑事执行 | ★★★★★3.4 |
4 | 商务英语 | ★★★★★3.4 |
5 | 法律文秘 | ★★★★★3.2 |
1 | 法律文秘 | ★★★★★4.6 |
2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3.8 |
3 | 书记官 | ★★★★★4.1 |
4 | 消防工程技术 | ★★★★★4.1 |
5 | 商务英语 | ★★★★★3.7 |
6 | 文秘 | ★★★★★4.1 |
7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4.0 |
1 | 公安管理类 | ★★★★★5.0 |
2 | 法律文秘 | ★★★★★4.6 |
3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4.5 |
4 | 电脑艺术设计 | ★★★★★4.5 |
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3 |
6 | 安全防范技术 | ★★★★★4.2 |
7 | 司法信息安全 | ★★★★★4.2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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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学院1982年建校,目前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承办首都政法综治网,不仅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司法辅助人才(法官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培养基地,也是首都司法干警培训基地。在办学过程中,学院坚持立足北京、服务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以更新教育理念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内涵、质量建设,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强技人才培养特色,在培养法律辅助、基层法律实务工作和中高层次安保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上取得了显著成就。建校36年来,学院已为政法行业和社会输送了近三万名合格毕业生。
学院现设有应用法律系、社会法律工作系、安全防范系、经贸法律系、信息技术系、基础部和留学生工作管理部等教学单位,开办22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4000人。目前有市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和创新团队5个,市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特聘行业专家、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6人;中央和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专业5个;中央和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实训基地5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法律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建设项目1个;国家及省部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及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8项。近五年来,学生获得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奖10余项、省部级及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奖200余项。学院多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司法部、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法学会等单位的多类型科研项目,在应用法律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学院传承政法行业办学优势,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与法院、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和知名企业开展多类型、多专业定向(订单)式培养,学生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9%左右,毕业生双向选择到北京市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各区人力社保局仲裁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首都机场、律师事务所、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德威控股集团、华信中安(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新华网、人民网等单位就业,均受到好评。
在继续教育方面,部分高职毕业生可以参加北京市专接本推荐考试,升入普通本科学习,其他选择升学的毕业生可以自由选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或本院与北师大联办网络教育本科学习形式,符合学位要求的,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51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邮政编码:102628)
6、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学院是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司法辅助人才(法官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培养基地,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招生专业
法律事务、行政执行、刑事执行、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国内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空中乘务等。
第四条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第五条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已参加各省、市2018年高考报名。
第六条收费
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按照各省、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第八条录取优先原则
北京:按照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外埠: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九条同等条件录取原则
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不足时将按专业侧重不同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对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进行投档录取,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录取。
第十条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普通类专业与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之间不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
按照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二条报到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在学生处设有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1、学院设一、二、三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和进步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4500元/学年或23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校第二学年开始,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等程序,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学费贷款最高为5000元)。
5、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6、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补助、救助等项目,奖助范围覆盖全体困难学生。
第十五条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章程适用范围及时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高招工作。
第十七条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相关说明
咨询电话:010-89269998、89269999
咨询邮箱:zfzhaosheng@163.com
网址:www.bcpl.cn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