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估分查专业 估分查学校 登录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院校隶属: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 所在地:北京

院校类型: 政法院校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网站:   www.cyu.edu.cn


专业满意度

1劳动与社会保障★★★★★4.7
2法学★★★★★4.5
3汉语言文学★★★★★4.5
4政治学与行政学★★★★★4.5
5社会学★★★★★4.4
6经济学★★★★★4.4
7新闻学★★★★★4.3
8社会工作★★★★★4.1
9财务管理★★★★★4.0
10思想政治教育★★★★★3.9

专业推荐指数

1法学★★★★★4.5
2社会工作★★★★★4.4
3思想政治教育★★★★★4.4
4经济学★★★★★4.2

专业推荐人数

1法学★★★★★4.5
2财务管理★★★★★4.5
3社会工作★★★★★4.4
4思想政治教育★★★★★4.4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详见http://www.cyu.edu.cn/xxgk/xxld/


学校简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简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是共青团中央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由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在1948年成立的中央团校的基础上开办之后,与中央团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和共青团干部培训的双重职能。历任校长均由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任,冯文彬、胡耀邦、韩英、王兆国、胡锦涛、宋德福、李克强、周强、胡春华、陆昊等同志先后兼任校长,现任校长为秦宜智同志。党委书记为倪邦文研究员,常务副校长(法人代表)为王新清教授。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成立以来,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想,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获批为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5年学校成为中宣部批准的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是首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首批全国注册志愿者培训示范基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命名的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学校与中央编译局共建青年政治人才培养研究基地,与北京市共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研究院和青少年生命教育基地。

    学校已建立起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和团干部培训等在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现有专业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设有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和英语14个学士学位专业,其中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四个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拥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和应用经济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授权点,设有19个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5个专业型硕士学位专业。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具有国际视野、熟悉青年工作的卓越管理人才。毕业生的素质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骨干和高等院校的知名教授。在社会有关机构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中,学校排名处于前列,人才培养的品牌优势已经显现。

    学校拥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5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6人,教育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团队1个。拥有北京市优秀教学名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3个;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入选北京市培养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入选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15人。

    学校的学术研究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近400项,在青少年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和社会工作等领域拥有一批有较高社会影响的成果及专家。学校设有青少年研究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学校主办的《中国青年社会科学》是教育部高校学报名刊。学校积极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资助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慧星火—中青学子学术支持计划”等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

    学校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个高校、科研机构、国际NGO等组织,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领域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赴美国哈佛大学、英国牛津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学习交流的师生人数逐年增加。大力实施海外引智工程,积极吸引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学校取得自主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是国家汉办HSK考点院校之一,留学生年度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校承办波兰格但斯克大学孔子学院,设立有 “一带一路”国际青年研究与交流中心。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图书馆是国家图书馆团中央分馆,数字化、智能化程度高,馆藏文献充足,同时是国内有特色的青少年研究信息资料中心。学校设有教学实验室二十余个,其中社工实验室为国内最早的专业社会工作实验室,舆情调查、定性分析、非线性编辑、摄像摄影、ERP电子沙盘、数学建模、IT工作室、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实验室配备齐全,教学效果良好,实践成果显著,屡获学科竞赛佳绩。校园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有线无线校园网全面覆盖,所有教室都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完备。

    学校是北京市首批命名的“文明校园”和“北京市花园式单位”。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中央直属机关文明单位”、“中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中直机关绿化美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在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发扬实事求是、朝气蓬勃的优良传统,坚持走精、特、强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青年”和“政治”特色,努力把学校建成国内培养卓越管理人才的高水平大学。


周边环境

学院周边环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地处北京市高校云集的海淀区,周边文化氛围浓厚,教育科研机构林立。学院对面即为中国剧院和八一剧场,同时也是总政歌舞团的驻地。学院临近外国语研究与教学出版社和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图书馆等研究机构和高校,同时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相距不远。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毗邻西三环北路,交通便利,城市基础设施齐全。学院附近,邮政服务网点、各商业银行服务网点及通讯服务网点齐全;家乐福、城乡仓储等大型超市林立,十分便于生活。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周边环境优美,名胜古迹众多。学院南侧即为蜿蜒静谧的昆玉河,水河澹澹,景色怡人。东侧有号称“京西小故宫”之称的万寿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学院还临近颐和园、圆明园等著名旅游胜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联系电话

电话:010-68475459传真:010-88567861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在各省本科录取批次均为提前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层次没有艺术类招生。

加分政策

 

1、我校承认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中的附加分。

2、录取时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3、对于江苏省考试院规定的特征分中政策性奖励分按照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1、我校承认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中的少数民族加分。

2、录取时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少数民族加分)计算排序。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政策与应届生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可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推进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努力成才,学校特制定学生奖学金评定试行办法。

一、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学习刻苦努力,在该学年内按照教学计划参加所有必修课课程考试且均在及格以上(以当年教务处认定的成绩为准)、体质测试成绩在及格以上(以当年体育教学中心认定成绩为准)。

二、奖学金的名称和标准

   奖学金设素质单项奖和素质综合奖。

   1.素质单项奖分类和申领条件素质单项奖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等某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分设:品德优秀奖、学习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社会工作奖、学术科研奖、突出贡献奖、其他单项奖共七类。

   申领条件为:

   品德优秀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突出表现者。

   学习优秀奖: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成绩应达到2.5(含),且在全班排名前30%以内者。

   体育优秀奖: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高校运动会或其它正式单项体育比赛获得名次,或参加学校体育运动会正式田径项目获得前三名,或体育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达到3.5以上者。

   社会工作奖:担任班委、团支委以上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责任人,任职满一年,工作积极且取得良好业绩者。

   学术科研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校级以上科研活动获得奖项者。

   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市级以上比赛(非体育项目正式活动)中取得成绩或作出重要贡献者。

   其他单项奖:在以上未列入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

2.素质综合奖申领条件

   素质综合奖用于奖励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凡具备获得学习优秀奖及其他两项以上素质单项奖资格,且体质测试达到75分者均可申请。

三、奖学金额度及比例

   素质综合奖 1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品德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学习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体育优秀奖 5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0%

   社会工作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学术科研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突出贡献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其他单项奖 300元/学年 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获得素质综合奖者,不再重复享受单项奖;获得单项奖者,不受单项奖数目的限制。同一原因不得重复申领多项奖项。

四、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程序

   1.组织:

   (1)学校成立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校团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

   (2)各院、系成立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组员包括各班的指导教师。

   (3)各班通过民主选举产生7人奖学金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各班奖学金评审工作。

   2.程序:

   (1)由学生处统一部署奖学金评定工作并按比例划定奖学金名额。

   (2)学生自愿向本班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根据奖学金申领条件和比例、在系评定小组成员指导下进行初评。部分素质单项奖可在评议小组的组织下由全体同学投票选出,参加投票人数应达到全班人数1/2以上,所得票数应达到到会人数的2/3(含)。

   (3)初评结果报评定小组复核。

   (4)团委可向院、系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名校团委、学生会、广播台、社团等主要学生干部获社会工作奖的候选人。

   (5)复核结果报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终审,最后由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由学校公布该年度奖学金获得者。

五、补充说明

   1.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新生入学一年后方可参加评定。

   2.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按照申领条件评定各项奖学金。

   3.综合素质奖不得拆分评定,但名额可转换为某一单项奖学金,奖励额度按照转换后的单项奖学金额度发放。各单项奖学金间不能相互转换评定。

   4.评定第三学年以后的奖学金时,英语未通过CET四级者不能参评素质综合奖。体测成绩未达到85分不能参评体育优秀奖。

   5.班级人数的计算:

   (1)上半学年变更学籍的,班级人数按当前实际人数计算;下学年变更学籍的,班级人数按上半学年人数计算。

   (2)上半学年转系、转专业的,参加现所在班级的评定;下半学年转系、转专业的,参加原所在班级的评定。

   6.在职或定向培养的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本《办法》操作,但只颁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7.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处审定。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困难生资助办法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规定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有关国家助 学贷款的规定,我校自1999年起即开展国家助学 贷款工作。为更好地推进并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贷款对象

    凡在校期间家庭收入(指家庭提供的收入、 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 业所需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均可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二、所需材料

    申请学生须持以下所有材料方可申请。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复印 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 张纸上),未满18周岁的须出具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

    3.父、母及一位亲属(有独立家庭且有家庭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邮编、电话、工作单位、单位地址、邮编、电话。

   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所加盖公章应清晰完整,并填写盖章部门的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三、贷款额度

    贷款包括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学年最高贷款总额为8000元人民币。若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额低于8000元,以学校实际收费标准确定。

   四、贷款的发放

    贷款每年放款一次。

    1.经办银行于借款合同签署完备后,将本学年贷款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

    2.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已办理贷款学生需要签署下一学年贷款续放协议。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供的当年发放名单后,将当年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

    3.学校扣除应交学费、住宿费或欠交费用后,如有节余,将一次性直接划入借款学生的个人账户中。

   五、贷款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利率政策执行。在校期间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由学生自付(利息自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

   六、还贷

    1.期限:毕业后即开始自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6年内还清。毕业后即开始偿还贷款利息,2年内可以只还贷款利息。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可自行与银行确定,如未确定,将默认为毕业满2年后开始偿还。

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前上报展期还款申请及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与银行签定展期协议书。其毕业后还贷时间缩短相应学制。

    2.方式:一次或分次还贷。

    3.确认:借款学生因毕业或转学、休学、退学,出国等原因离校时须还清贷款或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离校。

   七、违约处理

    对违约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公开曝光,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提供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记录在案,并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八、其他

    1.办理时间:一般于每年9月份(以校内通知为准),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凡我校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由经办银行统一组织办理签订贷款合同等有关手续。

    2.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贷款。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活动是指高等学校中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或开展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科技文化服务或提供劳务服务,促进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劳动观念和自立精神,增长才干,并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为配合高等教育改革,深化素质教育,加强和规范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关于《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和管理:学生处是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1.凡面向本校学生的具有勤工助学活动意义的岗位信息发布、聘用、工作考核、薪金发放及对聘用学生的奖惩均须经过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内从事面向学生的勤工助学中介活动。

    2.校内各部门需编制外用学生勤工助学,须报人事处进行岗位核定。

    二、为保护学生自身的安全和利益,我校学生均不得参加未经学生资助中心核准的勤工助学活动。擅自参加者,后果自负,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和用工需求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四、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聘用双方,均应遵守协议或约定,如必须变更或终止,应经过学生资助中心。

    五、勤工助学活动不能替代各种公益性劳动和各种教学实习劳动。

    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业余原则,其时间、场所,不能挤占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时间和场所。

    七、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八、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或作出突出成绩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校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经济困难的学生。

    十、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需向考生说明的问题

 

我校还设有各种等级的特困补助,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邮编:100089。英语译名:ChinaYouthUniversityOfPoliticalStudies(简称CYUPS)。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三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具有国际视野、熟悉青年工作的卓越管理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常务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我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社会介绍我校情况和招生录取规则。

4.负责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负责录取后的数据处理以及考生录取通知书的签发工作。

5.负责协调和处理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7.受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组成的招生监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各省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个别分数及条件相同考生,以及生源质量好的地区以适当增加招生规模。

 

第四章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我校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共青团员。所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高中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或省、市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部分专业具体要求:

(1)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等专业,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2)英语专业要求英语高考笔试成绩115分以上,口试成绩4分(B等第)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及格以上。

(3)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高考成绩及格以上。

(4)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要求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等专业要求数学高考成绩及格以上。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考生入学后,如发现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英语专业除外)。我校以英语教学为主但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设立英语课程,所有学生都要求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5.江苏省招生录取原则

(1)选测科目(历史、物理)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测试合格。

(2)考生进档后的专业安排方式为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分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考生,不予录取。

(4)其他事项以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为主。

 

第五章招生办法

第十条我校是共青团中央所属重点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属提前批次录取院校。

第十一条实行考生自愿报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提前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录取。

第十二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栏目中,同时可填报本科其他批次录取院校的志愿,以便在未被我校录取时,由其他批次院校录取。

第十三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四条我校将按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五条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指所有专业)为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六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社会工作专业聋人特教班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除英语专业学费50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4200元/年。

         住宿费标准:750元/年(6人间);900元/年(4人不带卫生间);1200元/年(4人带卫生间)。

第十九条我校设有各种等级的奖学金和特困补助,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还可申请国家贷款。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我校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校生可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二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8475459。学校网址:www.cyu.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条件

宿舍

标准

费用

学生一公寓

6人/间

750元/年

学子1号楼

4人/间

1200元/年

学子2号楼学子3号楼

4人/间4人/间

900元/年

900元/年

 

(1)学生宿舍实行物业服务,并在公寓一层设有服务台。

(2)学生公寓各层均设有活动室,并定期、定时向学生开放。

 

食堂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食堂分别位于致善楼和乐群楼,总建筑面积5563平方米。其中:主食库房60.8平米、副食库房46平米、冷冻库面积26平米、保鲜库面积26平米、杂品库面积13平米、值班室面积30平米。

    我校师生员工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就餐,校外临时来访人员可由相关部门统一在校园卡中心办理买临时餐卡就餐,也可在除基本伙食堂以外的其它食堂现金消费。校园卡管理中心提供餐卡办理、充值、挂失、注销等餐卡业务,地址:办公楼北侧,服务时间:工作日 10:00-13:00,15:00-19:00;周末 9:00-12:30。

饮食部办公室电话:88567713

 

第一食堂

    第一食堂位于乐群楼一层,可同时容纳576人就餐。第一食堂为全日风味餐厅,经营各地特色食品,主要有湖南风味、四川小炒、山东煎饼、砂锅米线、朝鲜风味、麻辣烫、西北面食、四季粥饼、各种滋补煲汤及各类饮品等。

    开放时间:7:00-21:00

    联系电话:88569085

 

第二食堂

    第二食堂位于乐群楼二层,可同时容纳576人就餐。第二食堂为学生基本伙餐厅,仅限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就餐,主要有精品快餐、各类特色盖饭、极品蒸菜、东北小炖、麻辣香锅、江西瓦罐、各类主食、饮料等,经济实惠、方便快捷。另有百分百无添加剂的西饼屋,品种丰富、新鲜美味,无添加、真健康,喜欢糕点的你还等什么呢?

    开放时间:7:00-20:00

    联系电话:88569182

 

第三食堂

    学三食堂位于乐群楼三楼,可同时容纳440人就餐。第三食堂为综合餐厅,提供套餐、快餐和风味美食餐饮,部分档口全日开放,主要经营家常小炒套餐系列,大盘鸡、火锅、特色烤鱼、锅仔饭、土家酱香饼、韩国风味、意式风味、盖饭、各类面食、香丝玉米、手工大陷水饺等,亦可团体订餐。

    开放时间:7:00-20:00

    联系电话:88567059

 

第四食堂

    第四食堂位于致善楼二层,可同时容纳182人就餐。第四食堂为清真餐厅,餐厅内部装修温馨别致,极具民族风情,食堂聘请有专业的穆斯林厨师向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清真美食。清真食堂主要设有两大功能区,基本伙餐饮和风味美食餐饮,包括精品盖饭、特色拉面、美味粥饼、麻辣烫等。

    开放时间:7:00-20:00

    联系电话:18810128562

 

第五食堂

    第五食堂位于致善楼三层,可同时容纳260人就餐。第五食堂为教工食堂,工作日午餐限学校教职工、研究中心职工,晚餐不限身份,主要经营自助餐和精品小炒。

    开放时间:10:30-13:30,17:00-21:30

    联系电话:88569582

 

第六食堂

    第六食堂位于致善楼一层西南侧,为西餐厅,餐厅外观个性纯木结构,内部装修清新典雅。餐厅特聘主厨为俄籍厨师,为全校师生提供口味纯正的美味西餐,主要特色有俄式烤大串、铁板牛排、铁板罐虾、冬日沙拉、海鲜焗意面等,欢迎广大师生前来品尝。

    开放时间:9:00-22:00

    联系电话:88569288


平均伙食标准

 

    伙食标准因人而异。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475459 传真:010-88567861

网址:zs.cyu.edu.cn

 

收费项目

本科生学费:4200元/年  其中英语专业5000元/年。

 

毕业生就业

近五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流向表  

年度

总人数

年底就业率 (%)

机关

共青团系统

企事业单位

参军

考研

出国

到西部到基层就业

签劳务合同

2011

1052

93.82

148

30

208

2

186

39

69

163

2012

1135

92.51

103

25

199

2

200

60

104

236

2013

1105

92.31

138

20

210

9

223

39

110

258

2014106391.4414622206619560115222

2015

1050

95.14

155

20

230

6

198

53

110

227‍‍

 

基础设施情况

 

基础设施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图书馆是国家图书馆团中央分馆,数字化、智能化程度高,馆藏文献充足,同时是国内有特色的青少年研究信息资料中心。学校设有教学实验室21个,其中社工实验室为国内最早的专业社会工作实验室,法律诊所、模拟法庭、非线性编辑、ERP沙盘、数学建模、IT 工作室等实验室配备齐全,设备先进。所有教室都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校园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完备。

 

 

体检要求

(1)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2)考生入学后,如发现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生生活指南

    一、学习方面:

 1、图书馆

    图书馆设有借书处、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专业书阅览室、港台、外文及工具书阅览室和五个阅览区。

    借阅处

      凭本人借书证借阅馆藏图书,借书期限为四周,可续借二周。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

    期刊阅览室 

      读物仅供室内阅览,图书不得拿出阅览室外。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22:00;

                周六、日8:30-11:30,14:30-17:30,19:30-22:00

    专业阅览室 

      读物仅供室内阅览,图书不得拿出阅览室外。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22:00;

                周六、日8:30-11:30,14:30-17:30,19:30-22:00

    港台、外文及工具书阅览室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19:30-22:00

    电子阅览室

      提供电子资料查阅、打印、上网等服务。

      需在团校商店购买代金券,凭有效证件进入。

      开放时间:每天9:00-22:30

    阅览区  

      开放时间:每天7:00-22:30。

 2、听力室

      用作外教口语课教室,部分听力室开放,但实行收费制。

 3、计算机室

      新教学楼六层为机房,开放时间:按教学机动安排。

 4、网络中心开放实验室

      提供计算机操作、上网、打印等服务,需持本人校园卡,凭有效证件进入。

二、生活方面:

 1、住宿

      (1)学生公寓实行物业服务,并在公寓一层设有服务台。

      (2)学生公寓各层均设有活动室,并定期、定时向学生开放。

 2、就餐

      (1)学院设有学生、清真、芙贝思、风味、教工五个餐厅。

      (2)就餐时间:

     风  味  餐  厅:7:00-22:00    

     学  生  餐  厅:7:00-9:00  11:00-14:00  17:00-19:00;

     清真、芙贝思、教工餐厅:7:00-9:00  11:00-14:00  17:00-21:00

      (3)学生持本人校园卡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或办公楼北侧自助银行增添饭金

           校园卡管理中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10:00-13:30 16:00—20:00

            周六及周日   9:00-12:30

 3、水房

      供水时间:  7:00-9:00   11:30-14:30   17:00-19:30

 4、洗澡

      公共浴室使用智能水表,学生须办理洗澡卡,系统按流量计费。

      浴室开放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日:17:30-20:00;周一中午12:30-13:30。 

 5、门诊  

      学生凭有效证件可在校医务室就医。

      医务室开放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周六及周日9:00-21:00仅看急诊

 6、购物

      (1)院内设有团校商店,提供各种日常生活用品、日用百货。

      (2)出校门往北50米处有苏州街百货商店、副食商店。

      (3)出校门往南马路东侧有紫竹院小商品交易市场。

 7、邮政、储蓄

      (1)校门口有邮政信箱,开取时间,第一次8:07、第二次15:37

      (2)每个寝室均安装有201电话可打市内及长途电话;教学楼一层设有IC卡电话,也可用201电话卡拨打。

      (3)出校门往北600米苏州街邮局可办理各种邮政业务;往南800米的紫竹院邮电局亦可办理。

      (4)存取款: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在新教学楼一层及办公楼北侧自助银行设有自动取款机;出校门往北150米建行储蓄所,向南50米交通银行均可办理各种存款业务。

三、娱乐及其它方面:

      1、学院设有学生活动中心(F座5层),可承办小型晚会等。

      2、学院有塑胶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游泳池等运动场所;万叶体育中心设有室内篮球场、健身房、乒乓球台、羽毛球场。

      3、学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可到体育器材室借用各种体育器材,借用时间一周。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6:00-17:30。

  

学校地理位置及周边公交路线

   学校地理位置图:                                            

       

   

    周边公交线路:                                                      

                                                                   300、323、362、374、394、482、704、811、817、831、836、849、944、967、968、特5、特8路万寿寺站下车   

                                                                  

    运通103、108、110、201路万寿寺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