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估分查专业 估分查学校 登录

北京工业大学

院校隶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211工程院校

北京工业大学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100124

网站:   www.bjut.edu.cn


专业满意度

1会计学★★★★★4.9
2国际经济与贸易★★★★★4.8
3软件工程★★★★★4.7
4信息与计算科学★★★★★4.6
5土木工程★★★★★4.6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
7机械工程及自动化★★★★★4.5
8自动化★★★★★4.3
9材料科学与工程★★★★★4.2
10电子科学与技术★★★★★4.2

专业推荐指数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
2土木工程★★★★★4.9
3电子信息工程★★★★★4.6
4国际经济与贸易★★★★★4.2
5材料科学与工程★★★★★4.6
6自动化★★★★★4.6
7金融学★★★★★4.8
8通信工程★★★★★4.6
9法学★★★★★3.6
10建筑学★★★★★4.7

专业推荐人数

1给水排水工程★★★★★5.0
2土木工程★★★★★4.9
3艺术设计★★★★★4.9
4金融学类★★★★★4.9
5统计学★★★★★4.9
6土木类★★★★★4.9
7设计学类★★★★★4.9
8环境科学★★★★★4.9
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
10金融学★★★★★4.8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一批555(第一批)592

学校领导

学校现任领导:

 

校  长:郭广生党委书记:郑吉春
副校长:

张爱林


蒋毅坚

吴斌

聂祚仁

 

党委副书记:龚裕
王秀彦
纪委书记:冯虹

 

学校简介

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东临东四环南路,南抵左安东路,西邻西大望路,北望平乐园小区;另有三地分校区。学校占地面积8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

北京工业大学(Bei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12月学校通过国家“211工程”预审,正式跨入国家二十一世纪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的行列。

学校共有25个教学院所: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应用数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实验学院、激光工程研究院、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体育教学部、交通学院。

学校现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硕士、工商管理、建筑学、应用统计、国际商务、工程管理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类别;53个本科专业。拥有光学工程、材料学、结构工程3个国家重点学科,39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国家级产学研中心1个、国际合作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27个、行业重点实验室3个。2012年获批北京市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学校现有建筑勘察设计院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目前,学校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教师中有全职两院院士6人,博士生导师256人,硕士生导师1375人,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10人,入选“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简称“海聚工程”)36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3人。学校现有在校生30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2800余人,研究生8900余人,成人教育本专科生7800余人,留学生800余人。

建校53年来,北京工业大学已为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培养了12万余名毕业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近2万人),他们在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骨干作用。北京工业大学已经成为北京市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的重要力量,成为展现北京市属高校发展建设成果的示范窗口。

励精图治铸就辉煌历史,奋楫直行谱写时代新篇。北京工业大学将继续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立足北京,服务北京,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宗旨,科学谋划学校未来的发展蓝图,落实《北京工业大学“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校、特色发展和开放办学三大战略,基本实现从教学研究型大学向研究型大学的战略转变。

学校将继续秉承“不息为体,日新为道”的校训,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推进育人质量的提高,努力将北京工业大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首都“世界城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周边环境

 

    学校位于东四环“北工大桥”西侧;东三环“华威桥”往东2公里,东三环“劲松桥”往东2公里平乐园路口向南800米。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方便,其中:

(1)直达车:30、34、486、513、535、541、605、649、801、852、938专、973、985、988路到校西门,29、53、486、674路到校南门;

(2)乘687、683路松榆东里站下车,往东100米到校南门;

(3)乘41、52、457、637、677、743路平乐园站下车,往南800米到校西门;

(4)乘31、439、651、740、特9路工大桥(四环)站下车,往西500米到校东门;

(5)乘地铁:10号线劲松东口站下车,换乘29、535、541、601;1号线大望路站下车,换乘30、486、649、852、938专、985、988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100124

联系电话

010-67396739;010-6739160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北京工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代码1049)和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代码1050)均在本科重点批次(第一批)录取.

注:招生代码为北京地区代码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属于提前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加强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北京工业大学艺术专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    院校国标代码:10005

第三条办学性质:北京市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四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第六条艺术专业办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8号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报考原则

第十条专业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受理函报。

第十一条报考信息以当年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二条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不组织“省统考”的除外)和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并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第十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只在北京设置考点。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艺术类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五条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并文理兼收。

第十六条 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文理分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于专业总分全国排名前20名、文化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优先录取。

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第十七条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考生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对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条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7391609,网址:www.bjut.edu.cn,电子信箱:zsb@bju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加分政策

我校实行调档加分,分专业不加分的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毕业生完全平等的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允许优秀学生进校一年后选择专业

    为了改变一考定终身的传统模式,学校允许大一年级学生中5%的优秀学生,根据学习成绩重新选择自己喜爱的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北京工业大学普通类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全称:北京工业大学   院校国标代码:10005

第三条办学性质:北京市政府设立的全日制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四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学校地址:平乐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通州校区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工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工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八条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人民币,下同);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学费为每学年65000元;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若国家调整学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计划分配和预留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分配: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预留计划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是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区。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四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05%。

第十五条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政策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

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学校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对于内蒙古籍普通类考生,学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对于浙江籍普通类考生,由浙江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参照浙江教育考试院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安排专业。浙江籍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按照学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第十七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

第十八条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体检标准。部分专业色盲、色弱限报。

第十九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考生(不含浙江籍)英语口语成绩应在良好(或4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艺术类本科的招生录取,按照《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第五章 招生咨询与投诉

第二十二条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及录取期间除外);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博:新浪微博@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信访与投诉电话:010—67392231。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京工业大学和国际一流大学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合作设立的国家示范性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中国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授予的相应学位。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食堂

   我校饮食服务中心分为八个服务单位,即第一至第九餐厅,提供公用消毒餐具。

天天餐厅:成桌宴席,宴请亲朋,小炒点菜,位置:校2号学宿楼西侧一层;

第二餐厅:大众炒菜及食品,价格低廉,经济实惠,位置:校2号楼西侧二层;

第三餐厅:大众炒菜及食品,价格低廉,经济实惠,位置:校内北区;

第四餐厅:各种风味小吃、大排挡、套餐,位置:校内北区;

第五餐厅:以大众炒菜为主,小炒深受同学欢迎,位置:校内北区;

第六餐厅:大众炒菜,价格低廉,经济实惠,位置:校内南区餐饮楼一层;

第七餐厅:综合性餐厅,风味小炒、风味小吃、各式糕点,位置:校内南区餐饮楼二层;

第八餐厅:清真餐厅,价格低廉,经济实惠,自带餐具,位置:校1号学宿楼西侧;

第九餐厅:综合性餐厅,风味小炒、风味小吃、各式糕点,位置:中蓝社区内。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网址:www.bjut.edu.cn 查询 招生信息/本科招生网

电子邮箱:zsb@bjut.edu.cn

咨询热线:010 — 67396739(北京地区)

                     010 — 67391609(外省市)

收费项目

一般学费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后两年学费16000元/年。

艺术类本科10000元/年

(都柏林国际学院的专业学费60000元/年)

毕业生就业

北京工业大学就业服务网:http://job.bjut.edu.cn/

基础设施情况

请登陆北京工业大学主页,查询相关信息。

网址:www.bjut.edu.cn

体检要求

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