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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

院校隶属: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

院校类型: 民族院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

中央民族大学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网站:   www.muc.edu.cn


专业满意度

1舞蹈学★★★★★5.0
2音乐表演★★★★★5.0
3历史学★★★★★4.8
4绘画★★★★★4.7
5工商管理★★★★★4.5
6社会学★★★★★4.5
7哲学★★★★★4.5
8人力资源管理★★★★★4.5
9宗教学★★★★★4.5
10市场营销★★★★★4.4

专业推荐指数

1民族学★★★★★4.7
2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4.6
3法学★★★★★4.4
4社会学类★★★★★4.6
5宗教学★★★★★4.5
6金融学★★★★★4.4
7舞蹈学★★★★★4.8
8哲学★★★★★4.2
9历史学基地班★★★★★4.7
10历史学★★★★★4.7

专业推荐人数

1财务管理★★★★★5.0
2舞蹈表演★★★★★5.0
3公共事业管理★★★★★5.0
4信息工程★★★★★5.0
5计算机类★★★★★5.0
6社会学★★★★★4.9
7舞蹈编导★★★★★4.9
8中国语言文学类★★★★★4.9
9艺术设计★★★★★4.9
10电子信息工程★★★★★4.9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提前批520
2017本科一批555(第一批)618

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

中央民族大学校长  黄泰岩

学校概况

★中央民族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南邻亚洲最大的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北接世界闻名的“中国硅谷”——中关村。地理位置优越,教学环境优美,交通便捷,信息通畅。于众多名校中自显特色,独具风采;

★ “211工程”、“985工程” 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有60余年办学历史;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最高学府;

★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23个学院,有覆盖10个学科门类的64个本科专业;

★有13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专业硕士授权点,4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国家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流动站;

★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重点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拥有专职教师12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700余名,90%以上为本科生上课;

★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等国家学科规划和评审机构成员18人;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56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1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13人……

★来自全国56个民族的在校本科学生万余人,为校园带来了富有特色和独具魅力的多元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全息缩影;

★校园信息化建设强力推进,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生宿舍网络全部开通,200余个多媒体教室建设完成并实现群控管理,校园一卡通、网络课堂、校园信息门户、数字迎新系统全面应用等。学生的生活学习均已实现数字化管理;

★图书馆建筑面积约2.45万平米,有14个典藏与借阅合一的阅览室、2100个阅览座位及15个自习室(厅);藏书200余万册(其中少数民族文字图书约19万册,古籍图书25万余册,包括宋、元、明、清各种善本1400余种),另有电子图书220余万册,拥有中国知网、万方、超星、维普等中外文电子数据库157个; 2008年3月,我校图书馆入选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至今已有16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大学生公寓面积达5.9万平米,包括4250平米的学生食堂和556平米的学生活动中心,功能齐全,条件优越;

★文科大楼面积达4.2万平米,是一座现代化、数字化、人文化的教学及办公大楼,是我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理科大楼总面积约4万平米,理工科大类实验室18个(约200间),分属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和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很好的满足了理工科各专业的实验教学需求;

★民族博物馆珍藏有3万多件珍贵的民族文物供教学和观摩;

★学校出版社是全国民族学科教材和著作的出版基地。《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和《民族教育研究》是国内外发行的全国核心期刊;

★学校已同国外18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2016年,共接纳近1000名外国留学生,聘请近100名外籍教师和海外知名学者,接待260余名国际友人来校交流访问、洽谈合作,共选派400余名学生出国进修文化交流、学习深造。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10万余名各民族毕业生。其中有知名专家学者近千名,少数民族省部级领导干部近百名,地厅级领导干部近千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万余名,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国家的民族团结与发展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中央民族大学已成为培养少数民族杰出人才和民族团结表率的摇篮。


学校简介

 

 

中央民族大学发展历程

 

中央民族大学座落在名园荟萃,学府林立的北京西郊,是一所以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专门人才为主的国家重点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有着光荣传统和历史,其前身可以追溯至1941年9月在延安建立的民族学院。延安民族学院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从事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为主要任务,以毛泽东的题词“团结”为校风,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为中国各民族共同的解放事业输送了大批干部。
  新中国成立不久,1949年12月毛泽东根据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实现共同纲领及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需要。做出了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北京建立一所新型大学一一中央民族学院,抽调了一批当年在延安民族学院工作过的同志进行建院筹备工作。同年11月,周恩来总理主持政务院第60 次政务会议,批准了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提出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前一方案提出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中南、西南、西北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分院各一处。而后一方案则明确规定了中央民族学院的三项主要任务:一是为国内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高级和中级的干部;二是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扬并介绍各民族的优良历史文化;三是组织和领导关于少数民族方面的编辑和翻译工作。1951年6月11日,中央民族学院正式开学。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在开学典礼上做了重要讲话。6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表示祝贺。
  建校后,学校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年6月至1951年底,为初创阶段。当时学校的校址暂设在城内国子监,有教职工280多人,军政干部班、藏语文班两个训练班的学员260多人。
  第二阶段:1952年至1966年5月,学校开始正规化办学并逐步发展成为一所文科高等学校。 1952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和北京大学东语系的民族语文专业相继并入中央民族学院,一批著名的社会学家、民族学家、民族语言学家到校工作,成为学校发展的基础和骨干,校址也从国子监迁到了西郊白石桥附近。同年,学校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之后陆续建立了民语系、历史系、政治系、艺术系、汉语系、研究部、预科部等教学科研单位。中央民委参事室也并到中央民族学院。
  第三阶段:1966年6月至1978年8月,“文革”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发展。
  第四阶段:1978年9月至1993年10月,学校发展成为以文科专业为主体、以民族学科为特色,文、理、工、艺、管等专业兼备的综合性大学,并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从 1978年开始,学校陆续建立了物理、应用数学、生化、计算机科学技术等理工系科,从文科高等学校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大学。
  第五阶段: 1993年11月至今,学校朝着面向21世纪的发展目标迈进。经国家教委批准, 1993年11月30日,中央民族学院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 1997年10月,中央民族大学通过了国家“211工程”的部门预审, 1999年1月又通过了“211工程”的立项审核,学校正式进入国家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的行列。2004年,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在学校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始终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毛泽东生前同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成员一起14次接见了学校的师生员工或毕业生。周恩来、陈毅等领导人还多次到校视察、听课,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1978年以来,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十分关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来校视察,亲切接见师生员工的代表。1994年2月20日,江泽民主席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经过近50年的建设,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央民族大学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己成为一所独具特色的高等学府,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学校已形成并逐步完善了以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兼有大专、预科、艺术中专和干部培训以及成人教育的多形式、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体系。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有本科专业69个,覆盖10个学科门类。有国家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学科点132个,博士学位学科点34个,其中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专门史、宗教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生态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是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还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1994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和历史学被定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000年,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被定为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科研基地。中央民族大学己成为全国民族院校中学科门类、专业设置最多、人才培养层次最高的学校,被誉为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最高学府。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37人,其中正副教授579人;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600余人。他们中既有学术造诣精深、蜚声海内外的老专家,也有一大批崭露才华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有数十人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少数民族教师成长迅速,他们已占教师总数的43.5%。他们既熟悉本民族语言文字、历史文化,又具有很高的汉文化水平,是学校教师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其中有不少人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学者。
  中央民族大学被称为“少数民族人才的摇篮”,学校现有来自全国56个民族的本科生、研究生万余人,其中70%左右是少数民族,是全国民族成分最多的高校。学校成立以来,始终积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培养的6万多名毕业生,绝大多数已成为国家特别是民族地区各条战线的骨干。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中,有国家领导人1人,省部级干部60多人,地厅级干部500多人,县处级干部8,000多人。还有一大批学者、专家、教授,成为国家和民族地区民族学科教学和科研的主要力量。他们在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伟大事业中做出了十分重大的贡献。
  中央民族大学历来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在民族学科各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其中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宗教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学科处于前沿地位,科学研究硕果累累。早在建校初期,学校的专家、学者就承担和完成了国家交给的一系列重大任务,参与了三次大规模的全国少数民族调查。关于民族识别的调查研究,确认了新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批成员,初步奠定了我国55个少数民族的格局为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依据;关于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调查,首次弄清了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和所处的社会形态,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的调查研究,首次全面了解了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状况,帮助16个少数民族创制和改革了文字。通过这些工作,收集了大量珍贵的历史资料,写出了大批的研究成果,对国家制定民族政策和进行宏观决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科研管理体系和制度,设立了科研项目基金、青年科研项目基金等,并积极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申请和承担部委和国家科研项目,科学研究迈上了新台阶。 1987年至1999年,学校已出版各类著作1747部,发表学术论文5949篇,其中162项成果获部委级以上奖励。学校的专家先后主持制定了国家教委“八五”、“九五”科研规划的民族学科课题指南,获得国家“八五”、“九五”重大科研项目106项。新时期的一些重大科研成果如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民族经济理论;南沙、西沙考古新发现等以及其它的科研成果,对我国领导部门的科学决策,对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对民族地区的进步乃至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近年来,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飞速发展,办学条件和能力不断提高。数字化校园建设已具有一定规模和先进性,包括校园网升级改造、数据中心建设、校园一卡通、学生宿舍网络布线、网络课堂、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图书馆等工程。目前已建成了覆盖全校办公区、生活区、学生宿舍的大型计算机校园网络。校园一卡通工程实现了校内电子商务,学生使用智能IC卡可在食堂就餐、商店购物、图书馆借书、浴池洗澡、打开水、机房上网……

    学校图书馆占地2.45万平方米,各种现代化设施齐备。现有纸质图书180万余册。馆藏少数民族文字图书的种类居全国高校图书馆之首,有3000余种线装地方志书、20多个文种的民族文字图书、47个文种的民族学及相关学科外文图书等。馆藏古籍图书25万余册,包括宋、元、明、清各种善本1400余种,其中的稿本、孤本价值连城。2008年3月,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入选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至今已有13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书馆有电子图书176万余册,中文期刊、中西文学术会议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等全文数据库101个及西文期刊原文传递平台(NSTL)。随书光盘已直接发布到图书馆网站,读者可在线浏览光盘全部内容。
    文科大楼建筑面积达4.2万平米,是一座现代化、数字化、人文化的教学及办公大楼,是我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学设施主要包括大小教室94个、阶梯教室10个、各类实验室19个,语音教室11个,报告厅2个、以及1个占地约500平米的大学生活动中心。

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米的理科大楼2007年投入使用,设立理工科大类实验室18个(约200间),分属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和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它极大地改善了理工科各专业的实验教学条件。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是全国民族院校中唯一的出版机构,是民族院校文科教材和民族学科科学著作的重要出版基地。由学校编辑出版的《中央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民族教育研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民族博物馆珍藏有3万多件珍贵的民族文物供教学和观摩。
    学校与五大洲16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关系协议或意向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在教师互访、学生交流、学术研究等方面均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年派出交流学生约300人,派出国家包括日、韩、英、法、美、加等。同时,中央民族大学是全国民族院校中接收外国留学生最早、层次最全、规模最大的学校。
  中央民族大学有着光荣的过去,更有美好的未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学校正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向着新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周边环境

  周边环境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南邻亚洲最大的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北接世界闻名的“中国硅谷”——中关村。地理位置优越,教学环境优美,交通便捷,信息通畅。于众多名校中自显特色,独具风采。

  行车路线

  乘332路、320路、904路、16路支线、716路、717路、732路、814路、933路、运通105路、运通205路、运通106路、运通206路公交车均可直接到学校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联系电话

010-68932902;010-689339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录取批次的安排

★  一般情况下:艺术类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其它计划安排在重点第一批;

★  部分省市个别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请考生关注各省招生计划的公布。 

2017年招生基本情况及特点:

1.2017年我校共有64个(类)文/理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2830人。

2.招生专业广。中央民族大学是一所集文、史、哲、经、管、法、理、工、艺、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招生专业广,专业口径宽。 

3.学校在平行投档省份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投档省份调档比例为120%,对于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4.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填报志愿时压力更小。录取时,按照考生投档总分高低排队,根据其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不用担心因专业排序不当而失分。

5.部分院系按照专业大类招生,如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环境科学类等。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经过一年半至两年的基础课学习,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6.自2005年开始实行的转专业政策将继续执行,入学半年后,表现优异的学生可根据学校教务处相关政策在全校各本科专业(类)之间申请转专业,民语类、艺体类专业及预科学生除外。

2017年录取基本原则

1.我校对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的录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提档和录取专业时均承认各省级招办对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加分(但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20分)。

  除个别西部省份外,各专业下达的招生计划不确定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的比例,录取时以分数为主要依据。

2.对享有加/降分政策考生的录取原则:我校在提档和录取时均承认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加/降分。

3.对二志愿考生的录取原则:我校未预留二志愿招生计划,在一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4.我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5.录取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办学特点

中央民族大学是一所综合性重点大学,她在拥有雄厚的人文社会学科实力和出类拔萃的少数民族艺术学科的同时,也有物理、化学、数学等领域的众多专业。根据社会需要,学校积极发展民族经济、管理、法律、教育、生物、制药、环境、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外语、对外汉语、新闻传播、少数民族艺术等方面的学科和专业,目前已经形成了文、史、哲、经、管、法、教、理、工、医并举的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

在此基础上,国家“211工程”、“985工程”提供的强劲动力使中央民族大学在上述学科的建设方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6个“985工程”重点建设的一类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7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群为全国尤其是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科教等方面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等问题搭建了研究平台,并为相关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完备的条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学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第三条 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第四条 学校教育部代码:10052

第五条 中央民族大学是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国家重点大学,下设有美术、舞蹈、音乐三个艺术学院,主要培养本科、研究生等高级艺术人才。

第六条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中央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中央民族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招生由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校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第三章  考试

第九条 凡报考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文化考试准考证,然后回生源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注:凡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相关专业测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我校。)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各专业基本录取原则:要求思想品德优秀,体检合格;在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文化录取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综合成绩前三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要求(不超过20分);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以上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殊人才(含人口较少少数民族),可酌情放宽乐理、视唱练耳及文化课要求。其条件判定及最终录取与否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国家民委、教育部。符合本条录取条件的考生使用机动计划录取,不占用正常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美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该专业计划人数的30%。

第十四条 高考使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命题的汉语加试成绩,且成绩须达到及格以上。

第十五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填报。

第五章  入学待遇

第十六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奖学金待遇。

第十七条 现役军人被录取后保留军籍,在校期间的待遇由选送单位负责供给,毕业后由选送单位安排工作。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凡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作弊者,立即取消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资格,并报请省级招办查究。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报名考试信息以当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央民族大学民乐乐团音乐会外教上课基本功民族舞美术专业考官正在判卷

加分政策

    我校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降分进档,按教育部(2005)2号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

    我校提档和录取专业时均承认各省级招办对考生的政策加分(不得超过20分)。即考生的加分是真实有效的,录取专业时也不会被扣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落到实处。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我校提档和录取专业时均承认各省级招办对少数民族考生的政策加分(不得超过20分)。即考生的加分是真实有效的,录取专业时也不会被扣除。此外,对于在调档比例100%~120%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学校录取本科新生应届与往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允许学生入学转专业。为改变一考定终身的传统模式,学校允许大一学生入校半年后转专业。有相关要求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考试的程序,在符合条件后转入自己喜欢的专业。

其它

中央民族大学教学培养改革举措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一直以来,本科教学是我校一切工作的中心。我校在教学改革方面所采取的举措,都是根据“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学生满意的大学”这一方针,围绕着“从学生出发,以质量为中心”展开的。

   1. 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专业。为适应人才市场的变化,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学生如确有专长,满足转专业条件者可以在入学后申请转专业。

   2. 全面实行学分制 2002年我校开始实行学分制,是北京市较早实行学分制的高校之一。学校每学期开设四百门左右跨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可在文、理、经、管、法、艺等众多领域选修课程。

   3. 多方位监控教学质量学校专门成立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管理、检查和评价工作;设立由资深专家学者组成的教学督导室,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监督、整改和提高工作;组建中央民族大学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委员会,发动学生参与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同时,各个院系建立独立教学质量管理部门,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测评。

   4.通过项目建设推动教学质量提高我校以项目建设方式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学校设立精品教材、优秀课程和教学改革建设三大项目群。我校部分课程已建成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我们计划经过三年努力,把百分之八十以上课程建成校极优秀课程,并争取每年有五门左右课程进入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行列。

   5. 用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证教学质量我校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包括一位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不到一百位),四位校级名师,七位获国家民委特殊贡献奖教师。2004年我校教师共获四项国家级和七项北京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另有多位教师获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奖。目前,我校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者约占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有留学经历教师逐年增加。全校有几十位教师取得英语授课资格,部分专业课程(非外语类课程)已经实行用英文原版教材和英语讲授。另外,讲授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96%以上,其中90%以上的教授为低年级学生开设基础课。

   6.通过严格的教材选用机制保证教材质量目前全校开设课程近1599门,基本选用教育部获奖教材、国家九五/十五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材和北京市精品教材。

   7. 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全国性大学生专业比赛。2004年我校学生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全国二等奖、北京市一等奖;获2004年全国CCTV杯英语演讲比赛北京赛区一等奖;获2004年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铜奖。另外,我校学生在今年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非数学类专业高等数学等竞赛中均取得较好成绩。

   8. 教学基本建设有保障我校教学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建成大批多媒体教室,2003年至今已经投入1800多万元用于建设本科教学实验设备。学校图书馆全面实现电子化,学校计算机教育中心设备不断更新,全天候开放。

    总之,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是我们的宗旨,建成世界一流的民族大学是我们的目标。我们正在不断努力,我们肯定还可以做的更好。欢迎你们走进中央民族大学的校门,与我们共创未来。

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能够培养大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提高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是一所大学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标志。

中央民族大学学生社团有着几乎与学校一样悠久的历史。一直以来,学生社团是我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窗口,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

目前我校各类社团共有3000余名成员,占我校学生总数的近40%,社团成员逐年增加,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在校内营造出了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我校学生社团具有类型多样化、特色鲜明化、成员来源广泛、影响力大等特点。其主要包括的类型有:

一.理论类

目前我校有青年民族理论学会、学风社、关注西部民族教育协会、星火社、文化促进交流协会等多家理论社团。在引导我校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起到了先锋作用。他们大都创办了独具特色的论坛、思想角,部分社团还创办了自己的刊物、网站。

二.文学艺术类

文学艺术类社团在社团中是最引人注目的一类,此类社团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为目的,经常举行各类娱乐性活动,因此也最受同学们欢迎。代表性的社团有“一个”漫画社、“几点”音乐社、“风暴”话剧社、北辰文学社、爱影社、书法协会、文艺爱好者等。其中“一个”漫画社在北京市各个高校间也具有良好的声望。

三.实践类

   此类社团的活动范围并不局限于大学校园。他们经常利用课余时间或者假期到北京郊区或者全国各地进行实地考查,因此在增长同学的社会实践能力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代表性的社团有西部协会、前途社、年轮协会、未来企业家协会、民俗学社等。

四.公益类

在中央民族大学同样有一批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年轻大学生,以他们为主体形成了民族大学的各种公益类社团。绿色希望协会、爱心社、爱知社就是这类社团的优秀代表。2003年绿色协会应国家环保总局之邀参加了“绿色中国”首届论坛,相继举办了“5▪4”论坛、“北京市高校6▪5环境论坛”等活动,都为我校社团活动赢得了巨大的荣誉。

五.体育类

体育类社团同样也是中央民族大学社团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我校现有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武术协会、排球协会、“棋魂”社等10家体育类社团。体育类社团的活跃,能够从思想和实践上推广体育运动的意识,并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社团招新

 

 

奖学金设置


中央民族大学奖助学金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人数

金额(元)/人

设立单位

1

国家奖学金

据当年指标评选

8000

教育部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据当年指标评选

5000

教育部

3

宝钢教育奖学金

4

10000

宝钢教育基金会

4

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奖学金

30

3600

日本UFJ国际财团

5

专业一等奖学金

参评学生总数的5%

2000

中央民族大学

6

专业二等奖学金

参评学生总数的15%

1200

中央民族大学

7

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学生总数的3%

500

中央民族大学

8

单项奖

不限

300

中央民族大学

9

北京市三好学生

18

-

北京市学联、团市委

10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7

-

北京市学联、团市委

11

北京市优秀班集体

6

-

北京市学联、团市委

12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参评学生总数的5%

50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13

校级先进班集体

参评班级总数的5%

50

中央民族大学

14

国家助学金

据当年指标评选

4000-2000

教育部、财政部

15

曾宪梓优秀大学生资助奖励计划

35

5000

每三年评定一次,持续资助三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16

柏年助学金

75

2000

柏年慈善基金

17

宋庆龄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20

3000

宋庆龄基金会

18

郑建宏·墨池奖学金

20

2500


19

新长城助学金

170

1840-3000

中国扶贫基金会

20

爱心成就未来项目

100

3000

北京慈善协会

21

郑格茹助学金

130

3000

郑格茹基金会

22

欧莱雅助学金

40-60

3000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23

朗姿奖学金

40

500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4

广发银行慈善助学金

25

4000

北京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5

中华爱心基金会助学金

15

15000

中华爱心基金会

26

北京文化管理协会助学金

10

5000

北京文化管理协会

此外,学校通过专项资金,资助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制定专门措施,对于家庭贫困学生进行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照顾;学校还每年在校内各部门、院系专门为本科生设立了5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支付不少于400元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供大批学生在得到实践锻炼机会的同时,适当改善生活条件。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困难生资助办法

 

    自建校以来,我校从未发生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事情。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我校的资助办法和措施主要有:

    1.设立数十项奖助学金,其中最高额度为8000元;

    2.多方面多渠道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实现贫困生的自身劳动价值;

    3.设立专项助学基金用于“奖、贷、助、减、补”;

    4.可以申请在校期间政府全额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如学生毕业后到符合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中西部边远地区工作,可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中央民族大学关于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暂行管理规定

    国家助学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高校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国家财政给予50%贴息的人民币信用助学贷款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中央民族大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暂行管理规定。 

一、申请贷款人的范围 凡我校在籍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及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均可申请此项助学贷款。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及证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习认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生活贫困,无能力支付学费和生活。 (三)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吸烟、饮酒)。 (四)恪守信用,按期还款。 (五)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申请贷款审批程序 (一)借贷人向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部领导审核后,报到学生处。各院、系、部统一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本人填写表格,并由见证人在相关栏目填写见证人情况后,统一报到学生处。 (二)学校指定专门的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负责对申请 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和申请表的初审,并通经贷行制定的网站向华夏信用咨询公司提出信用审核。 (三)通过华夏信用咨询公司信用审核的申贷人,将同经贷银行签订正式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正式贷款合同。 (四)银行根据贷款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并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 

四、贷款的用途、额度及利率 (一)贷款用途:用于学费、生活费(不含住宿费、杂费等费用)。 

(二)贷款额度:学费贷款和生活费的贷款总和不得超过6000元/人/年,生活费贷款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250元/月)。 

(三)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部门利率政策执行。 

1.六个月(含)以内年利率为5.58%;月利率为4.65% ; 

2.六个月以上至一年(含)年利率为5.85%;月利率为4.875% ; 

3.一年以上至三年(含)年利率为5.94%;月利率为4.95% ; 

4.三年以上至五年(含)年利率为6.03%;月利率为5.025% ; 

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6.21%;月利率为5.175% 。 

五、贷款期限、放款方式、还款方式 (一)贷款期限 :指从放款之日起到借款人偿还清本息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贷款人毕业后四年。 

(二)放款方式:一次签定借款合同后,用于学费和生活费的款项按年度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的指定账户和个人存折。 

(三)还款方式:进入还款期后,按季分期还款(利随本清),最迟于毕业后第一年开始还款。也可提前将全部贷款还清。承诺贷款逾期不还贷款者,将在贷款人就读学校或相关媒体公示,予以查询。 

六、有以下情况者终止发放贷款,并要求贷款人立即还 清贷款本息: (一)转学、退学、伤亡、出国留学或移民者; 

(二)生活不俭朴,吸烟、饮酒者; 

(三)学习不努力、严重违纪、不能正常完成学习任务者。 

此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处。 

2003年7月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含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学(MinzuUniversityofChina)隶属于国家民委,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含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审批。

2018年学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8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3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39个专业类、专业。投放到中西部及少数民族集中区域的招生计划不少于分省计划总数的70%,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十条 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不超过教育部与国家民委核定当年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三条 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文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进入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可以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九条 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对上海市、浙江省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总分排队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按省级招办排序原则执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招考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哈萨克语零起点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免学费,毕业时有50%的毕业生如符合条件可保送研究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文/中韩翻译/蒙文/蒙汉双语/维语/汉维翻译/哈语/藏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招考方向在贵州、云南、海南、广西、四川五省(自治区)举行少数民族语加试,并在提前批次投放专用计划,根据高考分数排队择优录取民族语加试合格考生;四川省彝语语种录取一类模式彝文加试考生,计划单列。

第二十三条 法学(藏语基地班)只招收藏语答卷的民考民考生。信息与计算科学(藏语实验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藏语工科实验班)只招收有一定藏语基础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学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学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五条 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国家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教学20181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专业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台湾地区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录取方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三十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在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根据本人志愿和学校相关规定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法学类(法学、法学与英语)入校后根据学生志愿和高考英语成绩、入学英语分级考试成绩综合确定,并按照一定的计划数进入到相应专业学习。

 

第五章 学费标准

三十一 学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年;预科班4800/年。

部分专业免收学费:民族语类专业(不含中韩翻译蒙汉双语汉维翻译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并发布于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的版本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本科招生网站:zb.muc.edu.cn

监察举报电话:010-68933192


学生宿舍


  中央民族大学后勤产业集团质量方针

科学管理 顾客至上 求实创新  持续发展


为适应中国民族高等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的总体要求,在原中央民族大学后勤管理处和后勤产业集团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批准,中央民族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产业集团)于2016年1月正式成立。

后勤保障处(集团)共设10个服务实体(部门、中心),负责学校水、电、暖、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运行保障;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公寓、餐饮、商贸、交通运输、物业等服务;管理学校能源、校园防汛、绿化美化和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工作;维修校园设施和房屋;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职工居住社区;配置和管理后勤服务设备等工作。

下面着重向大家介绍餐饮、住宿、商贸方面的服务: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部作为学校后勤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可口、卫生的饮食和校园卡充值、办卡等业务。

餐饮服务部目前辖7个食堂,包括3个学生基本伙食堂、2个学生风味餐厅、2个教职工餐厅,所有食堂均达B级标准以上,其中包含5个A两星食堂。各食堂充分保证就餐时间,竭诚为全校师生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餐饮需求,日常提供主食、基本伙副食、小份菜、风味特色共计2000余种。各食堂认真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饭菜质量、价格上严格把关。风味餐厅由多种地方风味、民族风味小吃组成。所有食堂食堂总使用面积为10131.94平方米,拥有餐桌数852套,拥有座位数3408个。

★学生公寓服务

我校学生均在校内住宿,主要包括8栋学生公寓楼,采用“男女分楼、年级分开、同级、同专业、同班相对集中住宿”的管理方式。

学生公寓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管理制度:每天5:30-24:00开楼, 0:00-5:30闭楼熄灯,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禁翼闸系统全天候运行。

与学生处、院系、保卫部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保障学生在公寓楼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每年组织学生共同举办“文明宿舍评比”、“标准化建设展示暨评比”、“宿舍文化节”等活动,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公寓文化氛围,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文明、舒适、和谐的温馨家园。

★商贸服务

商贸中心隶属于中央民族大学后勤保障处,是以后勤辅助教学科研、服务少数民族师生员工为功能的经营实体。其主要服务项目包括:校园超市、通讯服务、摄影服务,理发服务,票务代理,电子产品,验光配镜,打字复印,民族服饰,咖啡厅,洗衣店,电器、自行车修理等。

在开展服务保障工作中,商贸中心秉承“管理科学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制化、后勤现代化”的质量方针,认真履行“服务、育人”的基本职能。以实现“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工作为目标,在构建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中积极探索,不断打造具有民族大学特色的后勤商贸服务。

食堂

 

餐饮服务部

    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学生第2、3(清真餐厅)、4食堂、教工餐厅、风味餐厅的管理服务。

餐饮服务部负责对全校餐饮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拥有相当雄厚的资产,具有相关等级职称的行业人士。自建校50多年来,在为全校各族师生员工餐饮服务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饮食文化角度上说:无论是各类菜系、南北佳肴、还是家常名吃、地方风味都熟知一二,无不通晓,在制作工艺上对烹、炸、烤、烙、蒸、煮、炖也是样样拿手、件件精通,特别是在民族饮食的提供上,更是得天独厚,胜高一筹。

美食节作品校园美食文化节好好尝尝

平均伙食标准

 

服务价格:

副食:(1)低档菜:0.6元/份-1.00元/份(2)中档菜:1.50元/份-2.50元份 (3)高档菜3.00元/份-3.50元/份(4)单炒:3.50元/份-15.00元/份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咨询途径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为使考生在选择学校和填报志愿前对中央民族大学的专业、教学管理模式、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能比较清晰地了解和认识,为广大考生及其家长提供了以下的咨询途径,欢迎垂询。

 

1.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网(http://zb.muc.edu.cn)将向考生提供我校各专业介绍、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录取规则、近几年在各省市的录取分数线及历年各省分专业的录取分数等有关招生信息、并设有在线咨询。

 

2. 我校将根据招生进程,派出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有选择的参加部分省市组织的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向考生及其家长提供面对面的咨询。

 

3.我校将根据招生进程,参加各省市高招办组织的网上或媒体的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4.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将从现在起开设高考招生咨询热线,向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有关政策等咨询服务,热线电话为:010-68932902/68933922。

   

咨询会现场

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收费项目

 

2017年各院系招生专业学费
 

我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部分专业免收学费:民族语类专业(不含“中韩经贸翻译”、“蒙汉双语”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就业培养计划。

 

毕业生就业

 

 

就业概况

    学校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中心,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和手段保障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建立就业信息网、职业规划测评系统、职前教育网络学堂和用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信息平台,实现了就业工作信息化。
    良好独特的育人环境和对素质教育的一贯重视,使学校得以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合格的建设人才。我校毕业生分布在各行各业,无论是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我校学生的身影。学校迄今为止已有近百人相继走上省、市、自治区以上领导岗位,近千人走上地市级领导岗位,近万人担任了县以上各级领导职务,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材。
    除传统的人文学科专业毕业生就业竞争具有优势外,学校的理工类学科就业形势亦呈现良好趋势,像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等专业就业率都在95%以上,深得各用人单位好评。

基础设施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民族大学地处首都北京,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学校占地面积407,606平方米,校舍面积412,561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4,119万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馆藏图书120余万册,规模居国内民族院校的首位。其中少数民族文字图书与国家级民族学科文献的馆藏量在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中居第一位,校内还设有国家教育部民族学科文献信息中心;校园信息网络性能先进,并已具有相当规模。近年来,学校校园建设全面铺开,主要完成的标志性建设项目包括民族博物馆、美术学院、新图书馆建设、研究生公寓、留学生公寓、干部学员楼等;基础设施改造已完成电增容一期、二期工程等;目前教学区道路及地下管网改工程、大学生公寓及食堂工程、文科教学大楼工程建设的进展顺利;拟建工程包括理科教学楼工程、教学区绿化工程等。

图书馆图书馆会议厅礼堂操场留学生公寓教学主北楼学生晨读公共计算机课电子阅览室安静的校园

体检要求

 

 

中央民族大学2017年招生体检标准 

 

 

 

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录取考生体检标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