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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院校隶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

院校类型: 财经院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网站:   www.cueb.edu.cn


专业满意度

1财务管理★★★★★4.9
2人力资源管理★★★★★4.8
3会计学★★★★★4.6
4金融学★★★★★4.3
5劳动与社会保障★★★★★4.3
6经济学★★★★★4.2
7安全工程★★★★★4.0
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9
9国际经济与贸易★★★★★3.8
10法学★★★★★3.6

专业推荐指数

1金融学★★★★★4.5
2会计学★★★★★4.7
3人力资源管理★★★★★4.8
4经济学★★★★★4.4
5财政学★★★★★4.4
6税收学★★★★★4.5
7国际经济与贸易★★★★★3.9
8金融工程★★★★★4.6
9财务管理★★★★★4.6
10劳动与社会保障★★★★★4.5

专业推荐人数

1行政管理★★★★★5.0
2资产评估★★★★★4.9
3人力资源管理★★★★★4.8
4工商管理类★★★★★4.8
5投资学★★★★★4.8
6会计学★★★★★4.7
7劳动关系★★★★★4.7
8市场营销★★★★★4.7
9金融工程★★★★★4.6
10财务管理★★★★★4.6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558
2017本科一批555(第一批)590
2017本科提前批598

学校领导

 相关网址       http://www.cueb.edu.cn/school/ld.htm

学校简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6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50多年来,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以培养“崇德尚能,经世济民”之才为己任,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经过几代首经贸人自强不息地开拓和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

近年来,学校稳步扩大办学规模,已形成以本科生、研究生培养为主,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的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本科教育设有40个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劳动经济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信息学院、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财政税务学院、法学院、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外语系、华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经济管理学院、体育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等教学单位。

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基本形成了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和建设格局。劳动经济学获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并入选教育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处于国内同领域的先进水平;应用经济学、统计学获批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分列88所参评高校的第12、第15位,均列财经类高校第五位;企业管理、会计学获批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政治经济学等7个学科获批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经济学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统计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经济学、统计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政治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获批国家级精品课程,政治经济学、社会保障学获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财务会计、国际经济学、国际商务获批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群教学团队、经济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实验区被评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会计学院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获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在籍学生21553人,其中本科生9741人,高职生360人,硕士研究生2422人,博士研究生239人,留学生398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8371人。近五年来,本科招生录取分数始终在市属市管高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考研和出国比例不断提高,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学校不断创新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平台,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和丰富大学生发展辅导体系,涌现出全国先进班集体、全国三好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一系列优秀学生代表和学生群体。

学校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总体实力,已形成一支符合学校发展要求的结构优化、素质良好、富有活力、勇于创新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1396人,专职教师668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近52.7%,其中教授、教研员等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53人,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290人。博士生导师56人,硕士生导师334人。学校从2006年起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对每位教师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和研究,帮助教师确定自己的最佳职业奋斗目标,并在国内高校中率先成立了OTA(教师促进中心),得到了全校教师的支持和社会广泛关注,被称为“教师乐业工程”。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中国“千人计划”学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2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3人,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短期项目获得者2人。

学校积极推进科研兴校战略,鼓励、支持并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投身首都经济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探讨,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工作,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学校承担了众多国家、各省部委和北京市的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大批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重点打造了CBD发展研究、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都市国际化、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首都市情民意指数调查研究平台等10余个科研平台,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获批北京市协同创新中心。设有人口研究所、经济研究所、首都经济研究所、不动产研究所以及中国经济实验研究院、社会计算研究院、CBD研究中心、世界贸易组织(WTO)研究中心、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公司研究中心、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等27个研究机构。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人口与经济》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经济与管理研究》、《人口与经济》是CSSCI来源期刊,学校主办的《当代经理人》等学术刊物面向国内外发行。

学校已与近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有学术交流与合作往来。同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举办的会计学硕士(MPA)项目和注册会计师项目,是经国务院学位办和北京市教委批准的第一个在我国境内将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结合为一体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3年学校通过友好院校渠道派遣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百余人出国进修和学习。  

学校非常重视留学生教学,自1986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学生层次分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等,设有对外汉语教学中心,2007年开办了全英文授课的硕士班,2011年开办了全英文授课的博士班,每年在读留学生达600余人,来自70多个国家。学校为留学生汉语教学设有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和一支专业教师队伍,将留学生工作作为国际化和现代化大学的重要标准之一,正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留学生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加强留学生的教学管理,为学校留学生教育的跨跃发展打好基础。

学校积极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努力实现以博大厚重的大学精神激励人、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教育人、以赏心悦目的校园环境陶冶人的工作目标,不断促进学校优良学风、教风和校风的形成。

学校坚持“立足北京、服务首都”的办学宗旨,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培养适应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战略,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朝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多科性、有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财经大学”的目标开拓奋进。

 

周边环境

         

学校本部位于丰台区花乡,地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丰台园内,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红庙,地处中央商务区(CBD),以留学生和成人教育为主。校园占地总面积580亩,建筑总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6万余册,拥有中外文期刊2600多种。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联系电话

010-83952090 83951799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经济学、经济学(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劳动关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政学、税收学(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金融学、保险学(保险精算)、金融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经济统计学、统计学、投资学、金融学(金融经济)28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列入北京地区一批录取批次,其他本科专业列入北京地区二批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校在录取时调档和分专业都承认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加分,在录取时调档和分专业都承认加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别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于转专业,我校有以下措施:

1、对于北京一、二批次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前十名的考生,经个人提出申请,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以自主选择同批次专业。

2、学校根据各专业可接受容量,允许一年级优秀新生(专业排名前30%),于第二学期选择转专业。

3、学校在就业前景良好和社会需求高的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开设辅修专业(双学位),学生升入2年级后可以辅修这些专业,以弥补一次选专业的不足。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学校为学生设立了多项奖学金,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又注重发掘学生个性化潜能。综合性奖励项目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单项奖励项目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有多元化,全覆盖的资助服务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关心下一代奖学金”,“学子阳光助学金”,“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向学校提供所在地区乡、镇以上(包括乡镇一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缓交入学费用入学。入学后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学业顺利完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类型:北京市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3年制)、硕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年制)。

学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红庙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里2号。

办学特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适应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第四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办公室人员等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经招生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预留计划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提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条 录取总规则

在录取考生时,严格按照在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说明

1.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政策。

2.专业录取时,高考分数优先,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4.面向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5.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专项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贫专项计划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6.面向华侨、港澳台地区招生,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7.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15〕1号)文件规定,实施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依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8〕3号)文件规定,我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8.根据教育部有关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相关精神,我校在北京市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的“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

9.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执行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办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执行上海市普通招生录取办法,实行专业组录取,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统计学专业招收专业组科目为物理,其他专业科目不限,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执行浙江普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其他专业选测科目不限,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10.学校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语种要求:(1)商务英语、法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2)除商务英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校后,本科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日语。

2.英文教学专业:金融学院金融学(国际金融英文班)专业、华侨学院工商管理(国际会计)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专业、国际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数据与计量分析)专业为英文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规定为依据,执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凡有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有:广告学、安全工程(注安师)、环境工程专业,有色盲者我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有:传播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专业。新生入学报到时,校医院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学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5.学校各专业对往届生均无附加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商务英语6000元/学年;法语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安师)5500元/学年;环境工程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方向)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55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55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2.住宿标准:750-1500元/学年。

第五章   学生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1.健全的学生奖学金评定体系。我校既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设立了1+X学生奖励评价体系,奖励覆盖面达到45%,单项奖金最高可达10000元。具体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校园支持体系。我校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全覆盖的资助服务机制。主要包括:(1)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时提供生源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审核后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缓交入学费用入学。(2)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及“学子阳光”助学贷款等。(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爱心成就未来助学金”及各类专项补贴等。(4)勤工助学:校内、校外均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缓解经济压力,积累社会经验。(5)资助育人:依托“资助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开展教育指导活动,对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保障性资助及发展性资助相结合。

第六章   入学

第十六条 录取入学

学校根据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

学校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不更改录取专业。学生入学后可依据学校制定的转专业管理有关办法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辅修专业学习

学校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学习制度。学生依据学校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有关办法,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可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同时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可同时申请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通信地址、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952090,83951799

学校网址:http://www.cueb.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ueb.edu.cn

备注:章程内容如有变化,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学生宿舍

我校现有学生公寓12栋,总建筑面积100624、8平方米,共有2681个房间,可供11911名学生居住。赛欧公寓位于校本部东侧,建筑面积45379.8平方米,共有1283个房间,可供5132名学生居住;校内公寓位于校本部内,建筑面积55245平方米,共有1398个房间,可供6779名学生居住。学生公寓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赛欧公寓于07年4月通过北京市教委标准化公寓验收,校内5号公寓于08年12月通过北京市教委标准化公寓验收。楼内各种设施齐全,设有二十四小时值班室、会客室、辅导员工作室、学生活动室和会议室,赛欧公寓及校内五号楼每个房间配置了脸盆、暖瓶、电话机一体架,床、桌椅、书架,每室有四个网口、一个电话插孔及四个电源插头,房门上方配有壁扇一台,配有铁通插卡式电话一部,还设有生活服务部等配套生活设施以及洗衣、晾晒场所及自行车存放处。整个公寓的防火防盗设施完备,安全通道畅通,公寓楼口、门厅及周边设有监控探头,保卫处中控室24小时监控,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食堂

 

餐饮服务中心自2001年1月成立以来,在学校及后勤管理处的领导下,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指导思想,不断探索新型的餐饮管理模式,在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方面下功夫,使得内部管理,办伙水平,营养配餐、降低成本、饮食卫生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餐饮中心下设第一餐厅,第三餐厅,憩园8号餐厅,2个经营性餐厅。食堂总面积约14383平米,学生人均餐厨面积达到1.1平米。基本满足学校学生及教师员工的餐饮需求。

 

食堂名称

面  积

类  型

服务品种

三餐厅一层餐厅

2866.6 m2

综合性食堂

主营大伙菜肴

三餐厅二层餐厅

2722.06m2

综合性食堂

主营大伙菜肴及风味

三餐厅三层餐厅

2796.37m2

风味小吃城

风 味

第一餐厅一层

(汇贤府餐厅)

1175m2

 

经营性餐厅

 

零点宴会

 

第一餐厅二层

憩园8号楼餐厅

1355m2

3393.44m2

综合性食堂

综合性食堂

主营大伙菜肴及风味

主营大伙菜肴及风味

小小餐厅

230m2

经营性餐厅

包桌小炒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电话:010-83952090 83951799
网址:http://zs.cueb.edu.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邮编:100070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生学费标准:商务英语、英语(经贸翻译)6000元/学年;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5500元/学年;环境工程55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500元/学年;统计学5500元/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5500元/学年;其余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

2.高职生学费标准6000元/学年。

3.本专科生住宿标准750-1500元/学年。

毕业生就业

  

就业优势和特点

一.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11-2013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在98%以上。

二.完整的大学生发展辅导体系和就业辅导体系。从入学到毕业,学生会接受一系列关于发展辅导、生涯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等内容的就业引导与教育,帮助学生增强就业意识,提高就业能力。

三.完备的就业工作体系。2008年11月,我校被评为首批“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2009年11月,我校被评为“北京地区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我校获批首批“北京市高校大学生创业服务培训基地”。硬件方面,学校已建设功能完善的就业办公大厅、就业信息查询与职业测评区、洽谈与就业咨询室,面试与团体辅导室、会议室等专用场地。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开展就业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就业指导水平。软件方面,功能强大、方便快捷、信息丰富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包含招聘、实习信息,双选会招聘会安排,网上签约,网络咨询,职业生涯规划等模块,可满足全校各年级同学的不同需求,足不出户即可获取就业相关信息以及得到就业辅导与帮助。

四.毕业生就业去向广泛。无论从专业优势还是从生源优势看,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地区主要集中在北京,就业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多种经济类型的单位。重点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等各大国内国外银行在京总行及各省市分行;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毕马威华振、安永华明、中岳瑞华、天职国际等国内国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海关、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公安局各区县分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法院、北京外交人员服务局等行政事业单位;中粮集团、中国人寿、中国联通、中铁物资集团、居然之家集团、北京华联集团、王府井集团等在京总部及北京分公司。  

基础设施情况

         

学校本部位于丰台区花乡,地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丰台园内,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红庙,地处中央商务区(CBD),以留学生和成人教育为主。校园占地总面积580亩,建筑总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66万余册,拥有中外文期刊2600多种。学校重视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教学环境的建设,为推动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体检要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委员会2014年4月通过)

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特制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体检标准》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将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广告学。

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科学、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广告学、公共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如: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建议考生不宜报考: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肢体残疾者(不继续恶化),不宜报考环境科学类、旅游管理类如:环境工程、旅游管理专业。

2.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报考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类、电子信息科学类如:安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信息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3.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报考法学、环境科学等如:法学、环境工程专业。

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法学、英语(经贸翻译)、商务英语等专业。

5.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法学、传播学等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

 

四.其他

1.患有非常见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者,录取与否及限报专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2.本《标准》由校医院、招生办公室共同解释。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