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估分查专业 估分查学校 登录

中国农业大学

院校隶属: 教育部 所在地:北京

院校类型: 农业院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研究生院

中国农业大学

地址:   东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100083 西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网站:   http://www.cau.edu.cn


专业满意度

1会计学★★★★★4.8
2农林经济管理★★★★★4.8
3金融学★★★★★4.8
4动物医学★★★★★4.7
5工商管理★★★★★4.7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7
7生物科学★★★★★4.7
8经济学类★★★★★4.6
9法学★★★★★4.6
10车辆工程★★★★★4.6

专业推荐指数

1食品质量与安全★★★★★4.8
2经济学类★★★★★4.3
3食品科学与工程★★★★★4.7
4动物医学★★★★★4.8
5生物科学类★★★★★4.6
6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6
7理科试验班类★★★★★4.7
8理科试验班★★★★★4.9
9金融学★★★★★4.2
10法学★★★★★3.9

专业推荐人数

1园艺★★★★★5.0
2种子科学与工程★★★★★5.0
3自动化★★★★★5.0
4环境工程★★★★★5.0
5测控技术与仪器★★★★★5.0
6通信工程★★★★★5.0
7理科试验班★★★★★4.9
8农学★★★★★4.9
9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9
10农林经济管理★★★★★4.9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一批555(第一批)610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

姜沛民

校长

孙其信

党委常务副书记 张东军
 副校长
王涛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秦世成 副校长龚元石
党委副书记 宁秋娅 副校长钱学军


副校长辛贤

学校简介

 

    中国农业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是我国现代农业高等教育的起源地,其历史起自于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1949年9月,由北京大学农学院、清华大学农学院和华北大学农学院合并为北京农业大学。1952年10月,北京农业大学农业机械系与中央农业部机耕化农业专科学校、华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平原省农学院合并成立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1985年10月更名为北京农业工程大学。1995 年9月,北京农业大学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合并成立中国农业大学,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校名。现任党委书记姜沛民,校长孙其信。

    长期以来,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北京农业大学于1954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6所重点院校之一,于1984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建设的10所高等院校之一。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于1960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学校于1995年进入首批“211工程”建设行列,于2004年被确定为“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03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中国农业大学,发表了重要讲话。2005年10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视察中国农业大学,祝贺农大建校百年,鼓励学校再创辉煌。2009 年5月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视察中国农业大学,与师生代表亲切座谈,对青年学生提出了殷切期望,对学校提出了“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步伐”的要求。2010年5月2日,胡锦涛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师生回信,鼓励全校师生为发展现代农业作出更大贡献。2012年9月15日,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来校参加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活动,在视察学校时要求学校教书育人和党的建设“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耽误”,“真正建成有中国特色的、具有农业特色的一流大学”,为学校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极大激发了全校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历经百年的世纪风雨,中国农业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生命科学、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农业与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等学科群。学校共设有18个学院,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医学、哲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在第四轮一级学科水平评估中,6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的学科数量在全国高校中排名第六位;拥有3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6个部级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

    中国农业大学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78人,其中教授(含研究员)620人、副教授(含副研究员)857人。研究生导师147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873人。学校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4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人选2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4人。聘请了包括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获得者、“DNA之父”James Watson 和我国杰出的农业科学家、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在内的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

    中国农业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5 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类型,33个专业学位领域;66个本科专业,其中生物学、化学两个学科被列入“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全日制本科生11503名,全日制研究生778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86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294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233名。

    中国农业大学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具有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能力强的拔尖创新人才。学校拥有2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和34名北京市教学名师,5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10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2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7年,学校本科毕业生2787人,硕士毕业生1717人,博士毕业生692人。

    中国农业大学围绕人类的营养与健康,以国家农业科技重大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为导向,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在生物与农业高技术领域的研究居国内领先水平。主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项目22项(含重大科学问题导向项目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各1项),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6名。2001年以来,获国家级科技奖励84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509项,获得授权专利4115件。

    中国农业大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扩大开放,加速国际化进程。在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的同时,积极响应 “一带一路”倡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探讨农业科研与教育合作交流计划,成立了“‘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学院”和“中国南南农业合作学院”。学校与美国、加拿大、巴西、德国、英国、荷兰、法国、挪威、丹麦、比利时、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色列、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泰国、坦桑尼亚等43个国家和地区的231所大学、研究单位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校内设有与美国普度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等合作的11个联合研究中心,还设有国际学院、中德综合农业发展中心、中以国际农业培训中心等国际教育、科研与培训机构。

    国富民殷、强农为本。解民生之多艰,育天下之英才,是我校百年不变的追求。数代农大人情系乡土,忧患苍生,为实现中国人千百年来的温饱和富庶之梦不遗余力,与祖国和人民保持着最紧密的血肉联系,形成了学校特有的勤勉持重、爱国忧民的精神传统和严谨求实、厚德博学的办学传统。今天的中国农业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三农”人才,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为己任,保持农业优势学科,发展多种新兴学科,同瞬息万变的世界紧密相连,与日新月异的科技同步发展,朝着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阔步迈进。


周边环境

   东校区:26、 577、 594、 913、特15、运通110、夜14线到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站,355、 392、 398、 478、 490、 577、 609、 632、 693、 753、运通103、夜4线到静淑苑站(农大西门)下车。

   西校区:333内、 333外、 362、 438、 476、 509、 512、 562、 575、 651、 952、 968、特4、特6、运通108线、运通114线到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站下车。

  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东校区:乘地铁到西直门站,换乘特15路公交车到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站。

  首都机场-东校区:乘机场大巴至中关村,从保福寺桥西乘26路公交车到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站下车;或乘地铁到西直门站,换乘特15路公交车到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站。


通讯地址

东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100083西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100193

联系电话

010-6273768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试点工作的普通高校之一,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招收意向书。录取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各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其他省份,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在部分省区有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招生计划,具体的情况请向招生办咨询。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让学生能“学其所爱、学其所长”,我校实行自由、宽松的转专业政策,转专业报名不设条件、允许多次、多个学院、多个专业申请。该政策已成为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

申请机制

除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外,在校本科生均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自入学后第二个学期开始,每学期一次,允许学生多次申请,且每次允许学生填报2个志愿学院、4个志愿专业。

2013-2018学年转专业人数统计

学  年

秋季学期


春季学期


申请

接收

成功率

申请

接收

成功率

2013-2014学年

116

87

75.00%

393

280

71.25%

2014-2015学年

103

78

75.73%

367

269

73.30%

2015-2016学年

113

88

77.88%

402

273

67.91%

2016-2017学年

165

128

77.58%

439

297

67.65%

2017-2018学年

178

146

82.02%

416

324

77.88%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中国农业大学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励志成才、追求卓越。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了从四个维度帮扶和支持学生成才发展的“四资助”体系:

经济资助  通过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奖优解困,应助尽助,解除学子后顾之忧。

学业资助  从受助学生的发展需求出发,从改善学习条件、加强学业指导和搭建发展平台入手,助力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社会适应力。

就业资助  指导帮助受助学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加强个性化的创业就业帮扶,促进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在充分就业的基础上提高就业质量。

精神资助  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责任感教育和心理教育活动,引导受助学生培养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互助共享的品质,促进养成健全人格。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以需求导向,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目标,全面落实保障型资助,同时着力推进发展型资助。每年本科学生资助总金额约3800万元,其中专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资金约为2700万元,人均受助额度约万元,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学校履行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

绿色通道  在入学报到期间设立“绿色通道”,保障新生顺利入学。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凑齐所应缴纳学杂费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暂缓缴纳学杂费。2017年学校为193名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并发物资补助约34万元。

奖学金  学校面向本科生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三种类型,2016-2017学年奖学金校、院两级共约60个项目,获奖人次6600人次,累计发放1509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办理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前可选择一次性结清全部贷款,不需要负担利息。2017年,我校共有1347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824.66万元。

助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两种。2017-2018学年,学校共设助学金27项,累计为2759名学生发放助学金1024万元。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两类,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周和40小时/月。工资标准:固定岗位一般为600元/月,临时岗位一般为18元/小时。2017年,校院两级共发放校内勤工助学工资283万元。

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  学校对遭遇家庭重大经济变故的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家庭极端困难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还设有冬衣补助、返乡补助等专项补助。2017年,我校减免学费与困难补助金额共计109万元。

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依据学生发展需求,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积极打造多种成才帮扶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更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发展路径。如“添翼工程”系列技能课程培训、“翱翔计划”发展支持项目、“爱+行动”公益实践项目、出境交流资助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 绿色通道

学校在新生报到期间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绿色通道”主要是办理暂缓缴纳学杂费手续,新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凑齐所应缴学杂费,可向学校提出暂缓缴纳学杂费的申请,暂缓截止期限为入学当年12月31日。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即可办理入学手续并正常参加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入学后学校将通过多种措施帮助学生筹措学费,缓解经济困难。2015年学校为215名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并发放生活补助、路费补贴、生活物品等共计44万元。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支付。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其中一种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校组织学生向学校所在地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申请学生需提供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与银行签订一次合同,贷款分年发放。学生毕业后先偿还利息,1-2年后开始偿还本金,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2015年,经办银行向我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约241万元。

学生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一般是在学生本科毕业后10年内还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按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2015年我校学生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约489万元。

● 助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两种。

国家助学金是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2015—2016学年发放金额801万元。

社会助学金是指由社会企业、团体和个人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进行的各类“1+X”形式的资助项目。2015年共有24项社会资助助学金,资助金额243万元。

●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教学、科研、管理、经营、服务等工作,学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参加勤工助学可以使学生获得稳定、可靠的经济收入,同时促使学生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参加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允许的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在开始勤工助学前应当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在校内固定岗位从事勤工助学劳动的报酬一般为600元/月,临时岗位工资一般为18元/小时。我校2015年发放校内勤工助学工资255余万元。学生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北京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

● 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

困难补助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遭遇重大变故时,学校为帮助其顺利渡过难关而采取的一项资助措施。学生因身患重病、急病,家庭遭遇各种意外和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校给予临时性特困补助。另外学校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还设有冬衣补助、伙食补助、返乡补助等专项困难补助。2015年,我校共发放各类困难补助约216万元。

学校还设有减免学费制度,对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极端困难学生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伤残、遭受重大灾害的学生,学校酎情给予减免学费。每学年初,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推荐,经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减免。2015年共为37名极端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约8万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Agricultural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www.cau.edu.cn。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统招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校长、书记、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校友、学生代表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全面负责中国农业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委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组,负责招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2018年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4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4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3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3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地理科学类(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科学2个专业)、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商务方向)2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包括传播学1个专业)等15个,共涵盖35个专业。

按专业招生的有: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法学、社会学、英语、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26个。

除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十条 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等4个专业只在山东省招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我校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这4个专业的本科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学习。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8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加(降)分政策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全国性加、降分投档政策,但最大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没有理综、文综的省份,以选测科目等级作为理综或文综的成绩进行比较。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需要口语成绩优良。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第十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

报考工业设计、园林两个专业的考生宜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往届生

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定向就业生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列有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且投档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18年继续面向教育部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 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18年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艺术团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试点工作的普通高校之一,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招收意向书。录取时,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为各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予以录取;其他省份,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招收意向书。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的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在部分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或指定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上海市、浙江省录取方案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18年拟在上海、浙江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制定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江苏省录取方案

1.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等理科专业建议选测科目为化学或生物。

2.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

第二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化学、应用化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气象学、工业设计、地理信息科学、传播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土地资源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相关专业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条目。

2.嗅觉迟钝或丧失,不宜就读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气象学、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3.色盲不宜就读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

4.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通信工程、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我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项目,助力学生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51423187。

第三十二条 我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本科专业试行部分课程双语教学,使用英语原版教材,教师用英语授课,因此非英语考生报考我校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三十三条 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jwzs.ca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十四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8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现有学生公寓楼15栋,建筑面积238 168平方米,其中近年新建的学生公寓占学生公寓总面积的2/3。学校住宿标准一般为本科生6人/间,硕士生4人/间,博士生2人/间。学校根据宿舍资源情况统一安排学生住宿,本科生住宿费标准900~1 200元/年。学生公寓内部设施齐全,学生拥有独立的桌椅、橱柜等,每间宿舍都配有空调、电话线接口和网络端口等,设有独立或公共洗漱间、卫生间。


食堂

学校现有学生餐厅11个,内部设施齐全,就餐环境优雅。饭菜品种丰富多样,具有多种风格的风味小吃,能够满足来自全国各地学生不同的餐饮习俗。学生餐厅已经实现了售饭微机化,餐具清洁卫生,饮食质量和卫生得到有效保证。饭菜价格适中,目前在校学生每月平均伙食费用在400-500元左右。


平均伙食标准

    我校饭菜价格适中,目前在校学生每月平均伙食费用在400-500元左右。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网址:http://www.cau.edu.cn

招办网址:http://jwzs.cau.edu.cn/

东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100083

西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100193

招办电话:010-62737682

 

收费项目

2018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新闻传播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


毕业生就业

“团结、朴实、求是、创新”是学校百年办学历程中形成的厚重校风,毕业生睿智、博学、务实、稳重的特质深受社会各界欢迎。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选为“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首批“北京市示范性创业中心”;就业指导课被评为“北京地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国富民殷、强农为本,学校以实现中国人千百年来的温饱和富庶之梦为己任,广育天下英才。

职业辅导

学校积极构建了“专业化教学”、“多元化培训”以及“个性化咨询” “三位一体”的学生职业辅导体系,其中: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创业基础”和“大学生求职技能”就业指导选修课为主渠道,以提高学生就业技能的系列培训、,网上职业测评和网络学堂、就业实习以及丰富多彩的职业指导活动为第二课堂,开展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校园招聘

学校长期与国家电网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各级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新闻媒体等全国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密切的人才合作关系。2017年学校举办各类校级招聘活动300余场,参加校园招聘的单位逾5000家;10余省(市)来校招录定向选调生,20余地市来校引进英才。学校每年发布招聘信息超过7000条,提供招聘岗位数量45000余个,供需比达到8:1,特别是国家“京津冀一体化、一带一路”等发展战略对我校人才需求旺盛。

就业去向

2017年,学校共有本科毕业生2742人,就业率达96.79%;其中,国内升学率达41.06%,出国深造率达19.73%(出国深造学生中90%以上的学生,到世界前200名高校深造)。研究生就业率达96.47%。


基础设施情况

 

1. 教室

学校现有本科生教室198间,座位数17525个。其中,多媒体教室166间,座位数15762个;录播教室4间,座位数407个,语音室22间,座位数1256个。外语多功能厅1间,座位数100个。还有绘画室5间。各类教室功能齐备,很好地满足了教学需要。

2.实验室

学校十分重视实验室建设,拥有一批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的教学科研实验室,为教学、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提供了有力保证。学校共建立6个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11个专业实验教学中心,总面积37955m2,覆盖了全校12个学院。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6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l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

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机械与农业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l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

机械与农业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食品科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水利与土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l   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

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植物生产类实验教学中心

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水利与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动物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3.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我校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数量充足,结构布局合理。实践教学基地分为学校、学院和专业三级平台进行建设和管理,从空间上分为校内、北京地区和外省市实习基地。目前学校拥有农学认知基地、工学机械工程训练中心、上庄实验站、曲周实验站、沽源国家级草地实验站、临漳教学实习基地、涿州教学实习基地及桓台教学实习基地等多个校级实习基地。近年来,学校先后与企业和地方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先后建立了139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覆盖了全部专业,满足了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拥有6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个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4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2个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

l 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个

寿光大宗蔬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昌平苹果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豫东棉花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三元奶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青岛兔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石家庄肉牛牦牛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l 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个

涿州教科基地

曲周实验站

l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4个

北京小汤山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基地

山东桓台生态农业建设人才培养基地

传统糕点主食及肉食加工实习基地

作物健康大北农绿色农华人才培养基地

l 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2个

信息与电气工程创新实践基地

涉农工程类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

4.图书馆

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分东、西校区两座馆舍,总建筑面积21 550 m2。是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农学文献信息中心、教育部外国教材中心,又是海淀农业图书馆所在地。图书馆是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藏书总量为190多万册,中外文现刊近2000种,联网数据库240余个,中外文电子期刊26 000多种,形成了以农业科学、生物科学和农业工程文献为主体的文献保障体系。图书馆实行全开架管理模式,藏阅结合,每天7∶30-22∶00连续开放,学生使用非常方便。

5.体育场馆

我校体育馆位于东校区中心位置,于2007年完工投入使用,它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摔跤比赛场馆和北京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场馆。按照“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建成的体育馆,设备设施先进,极大地改善了我校室内体育教学环境,是学校大型会议活动的重要场所。

体育馆是学校体育与艺术课程室内教学和学生艺术团体活动的重要场所,中心场地设置20块羽毛球场地,副馆设置3块羽毛球场地和24个乒乓台,内场还可转换成篮球、排球等室内体育活动场地,以满足师生课外训练的需要。体育馆内设有文化艺术馆,其展览内容涉及领域有书法、绘画、摄影、手工艺品、技艺类等,免费对师生开放,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场所。

学校还有塑胶田径场地2块、橄榄球场地1块、足球场地3块、排球场地20块、篮球场地39块、网球场地13块、乒乓球房2个、健身器械房1个、攀岩壁1个,运动场总面积达到了110214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25 577平方米。


体检要求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化学、应用化学、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气象学、工业设计、地理信息科学、传播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土地资源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

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相关专业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条目。

2.嗅觉迟钝或丧失,不宜就读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气象学、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3.色盲不宜就读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

4.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通信工程、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