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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

院校隶属: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天津

院校类型: 财经院校

天津商业大学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网站:   http://zs.tjcu.edu.cn


专业满意度

1人力资源管理★★★★★4.6
2能源与动力工程★★★★★4.6
3会计学★★★★★4.6
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5
5工商管理★★★★★4.5
6土地资源管理★★★★★4.4
7金融学★★★★★4.4
8信用管理★★★★★4.4
9数学与应用数学★★★★★4.4
10酒店管理★★★★★4.4

专业推荐指数

1金融学★★★★★4.8
2经济学类★★★★★4.7
3热能与动力工程★★★★★4.9
4财务管理★★★★★4.6
5法学★★★★★4.3
6经济学★★★★★4.6
7会计学★★★★★4.8
8国际经济与贸易★★★★★4.6
9金融学类★★★★★4.7
10宝石及材料工艺学★★★★★4.5

专业推荐人数

1能源动力类★★★★★5.0
2热能与动力工程★★★★★4.9
3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9
4制药工程★★★★★4.9
5会展经济与管理★★★★★4.9
6金融学★★★★★4.8
7会计学★★★★★4.8
8工商管理★★★★★4.8
9能源与动力工程★★★★★4.8
10电子商务★★★★★4.8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508

学校领导

职务姓名
职务姓名
党委书记史习红
校长葛宝臻
党委副书记卫克武
副校长邱立成
党委副书记路波
副校长齐恩平
纪委书记李炜



学校简介

天津商业大学的前身是天津商学院,由国家商业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于1980年创建。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学校以建设商科特色鲜明、对接社会需求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占地面积近1340亩,建筑面积近4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亿元。图书馆现有中外文藏书210.98万册,每年订阅中外文报刊12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107个,电子图书488.35万册。

学校在校生2.2万余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合作学院、艺术学院、高职与继续教育学院14个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3个教学部。现有54个本科专业(方向),68个硕士点,其中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0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以及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相互支撑,具有鲜明的商科特色。学校为天津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冷链物流、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学校现有7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天津市高校智库,另建有多个校级研究院、所、中心。

学校坚持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建立起了“意识、知识、能力、实践”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校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市级精品课16门。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8个专业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为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天津市“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试点专业。学校建有“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商业大学-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0个,天津市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个,天津市A级高校众创空间1个。近年获市级教学成果奖19项,市级教学名师奖9人,市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市级教学团队10个。

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52名,其中正高级153名,副高级294名;具有博士学位者379名,硕士学位者453名。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千人计划”专家9人、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1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8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5人、天津市“131”创新型团队1个、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3个,现有兼职博导19名,合作博导11名。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美国东密西根大学等学校开展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其中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被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评为2014~2015年、2017~2018年中国酒店管理专业大学竞争力排行榜第一名。

学校践行“笃学、弘毅、明德、济世”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转型发展,争创一流,深化内涵建设,立足天津,面向全国,重点服务京津冀,为建设商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数据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周边环境

学校坐落在子牙河北岸,紧邻天津市西北半环快速路、地铁本溪路站,交通极为便利。

通讯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联系电话

022-2665678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安排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西藏、新疆均在一批次招生,河北、河南、安徽、云南、贵州、甘肃、四川、黑龙江、青海省的部分专业以及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一批次录取,北京、重庆、吉林、江苏、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陕西、广西、宁夏参加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浙江、上海、山东、辽宁、广东、海南、天津在本科批次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仅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录取时,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

注: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


加分政策

对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学科大类招生是我校自2003年起进行的一项教育教学改革,有助于学生减少在未进校前选择专业的盲目性,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使学生零距离感受专业,近距离观察市场,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要。2009年,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学生跨类别选择专业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了学生学习更加自由,专业选择更加理性,培养了大批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优秀学生。2015年起学校部分专业实施按专业类招生。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按专业类设置课程,第二学期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专业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自主选择专业,从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专业学习。同时学校还有跨专业类选择专业机制,为学生提供第二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激励学生学习,实施弹性学制(3-6年完成学业)。设立校级奖学金(天津商业大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科技、专业学习、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企业奖学金(由企业出资设立,奖励在专业学习、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市级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社会及考生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商业大学,英文名称:TianjinUniversityofCommerce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9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

第四条 学校招生方式

学校共有54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22个专业按8个专业类招生,其余32个按专业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执行《天津商业大学按专业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

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1980年,原隶属国家商业部,现由天津市领导和管理,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艺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座落在美丽的子牙河畔,占地近1340亩。学校设有14个学院和3个教学部。学校现有54个本科专业(方向),68个硕士点,在校生2.2万余人。学校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队伍,现有专任教师956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50人,天津市“千人计划”专家10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冷链物流、现代服务业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建设名单。学校拥有财务管理、金融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旅游管理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经济学、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酒店管理、统计学、食品质量与安全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财务管理、金融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包装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8个专业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冷冻冷藏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热能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与药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商业大学-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创新与评价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另有10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含7个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1个天津市A级(优秀)高校众创空间;在人才培养特色上,学校树立“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深厚商学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罗马尼亚、波兰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与美国佛罗里达国际大学、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美国东密西根大学等学校开展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项目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被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评为2014-2015年、2017-2018年中国酒店管理专业大学竞争力排行榜第一名。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决定有关本科招生的相关事宜。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监察室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同时学校还将通过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使用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为综合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顺序志愿录取规则: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

第十条 学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安排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四条之有关规定。上海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有关规定。浙江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六条之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天津考生时依据天津市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天津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如上述条件再相同则优先安排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学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时,首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如条件再相同,则比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对分数较低考生做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依此类推。

第十三条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选测科目为2B、必测科目为4C且技术科目合格者,均具有报考我校资格。对进档考生依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依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10号)

第十六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2018年浙江省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

第十七条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未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未单设投档单位的,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单设投档单位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招生计划与我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在同一省份安排在不同录取批次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上述两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项目办学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分别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制定详细规则要求,具体要求执行学校两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高考成绩,以各省招办的投档成绩为准,未加入投档成绩的其他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第一外语语种(日语专业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酒店管理(中美合作)、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且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前两年基础课学习阶段须达到美国合作学校(FIU)所要求的托福IBT考试成绩或雅思考试成绩或FIU认可的布罗德学院(BrowardCollege)开设的四门学术英语写作课程成绩(即可免托福或雅思要求),方可进入该项目后两年专业课阶段学习;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取得总分不低于6.0的雅思成绩方可注册进入澳方专业课程学习。我校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小语种考生和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满分三分之二的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54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绘画、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800元/生、年;旅游管理(高尔夫经营管理方向)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不含训练费);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费28000元/生、年;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住宿费: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学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以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七条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天津商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天津商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天津商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合培养录取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邮政编码:300134)

咨询电话:022-26656785

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

电子邮件:tszsb@tjcu.edu.cn


学生宿舍

 我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先进,设有四~六人间,并配有电话、宽带网接口、书架、个人物品柜等设施,2011年,学校又投入资金,新建了现代化学生公寓楼。

食堂

 学生食堂的主、副食品种齐全,有着各种风味饭菜,以满足全国各地学生口味,并设有清真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
联系电话:022-26656785
学校网址:www.tjcu.edu.cn
招生网址:zs.tjcu.edu.cn
邮箱:tszsb@tjcu.edu.cn

收费项目

我校学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不含教材费):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800元

设计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绘画专业、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高尔夫经营管理方向):每生每学年4400元,训练费每生每学年4900元

酒店管理专业(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28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中澳合作):每生每学年25000元

2.住宿费: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毕业生就业

我校是一所多科性本科学校,学生面向全国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坚持“以学生为本,让学生满意”工作理念,用服务促进就业,用稳定发展就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率达90%以上。

近几年学校的考研学生数量明显增长,每年均有学生考取清华、北大等重点院校继续深造,部分专业的考研率达到了30%以上。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近三年出国留学率最高达47.01%;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近三年出国留学率最高达32.34%。

天津商业大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保研人数是当年本科毕业生人数的百分之一。以2018届本科毕业生为例,我校共有49人成功推免,其中7人在本校就读研究生,31人成功推免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基础设施情况

我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先进,设有四~六人间,并配有电话、宽带网接口、书架、个人物品柜等设施,2011年,学校又投入资金,新建了现代化学生公寓楼。学生食堂的主、副食品种齐全,有着各种风味饭菜,以满足全国各地学生口味,并设有清真食堂。校内有浴室、健身房、洗衣房、自助银行、邮局、超市、医院、报刊亭等服务设施。全校已建设成为数字化校园,所有消费包括用餐、购物、借书、上网均可通过“一卡通”完成。

体育设施有:学校建有现代化体育馆、游泳馆,同时有室外塑胶田径跑道的标准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高尔夫球场、乒乓球场地等体育设施。


体检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