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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

院校隶属: 中国民用航空局 所在地:天津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网站:   www.cauc.edu.cn/zsb


专业满意度

1民航空中安全保卫★★★★★5.0
2机械电子工程★★★★★5.0
3空中乘务★★★★★4.6
4飞行技术★★★★★4.5
5交通运输★★★★★4.5
6飞行器动力工程★★★★★4.5
7会计学★★★★★4.3
8信息与计算科学★★★★★4.3
9通信工程★★★★★4.2
1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2

专业推荐指数

1交通运输★★★★★4.8
2飞行器动力工程★★★★★4.7
3飞行技术★★★★★4.7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6
5飞行器制造工程★★★★★4.6
6电子信息工程★★★★★4.5
7通信工程★★★★★4.4
8交通工程★★★★★4.5
9英语★★★★★3.4

专业推荐人数

1交通运输★★★★★4.8
2飞行器动力工程★★★★★4.7
3飞行技术★★★★★4.7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6
5飞行器制造工程★★★★★4.6
6电子信息工程★★★★★4.5
7交通工程★★★★★4.5
8通信工程★★★★★4.4
9机械电子工程★★★★★4.4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551
2017本科提前批555

学校领导

学校简介

中国民航大学(国标:10059)简介

 

一、历史沿革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25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1958年12月15日,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1963年6月21日,合并组建了中国民用航空机械专科学校,列入普通高校序列。1981年8月10日,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学院。2006年5月30日,学校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2011年9月,学校建校60周年之际,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来校视察,提出把学校建设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世界著名的民航类高等学府”的目标。

历经65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一所民航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

二、办学条件

学校总占地面积17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3万平方米。其中,校本部坐落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旁,占地面积13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5万平方米;另外建有朝阳飞行学院、内蒙古飞行学院、新疆天翔航空学院3个飞行训练学院。

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中心2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科研基地)16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15个。学校拥有各类教学训练飞机53架,机务维修实习飞机21架,各类训练模拟机/器116套,各类飞机发动机59台。学校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77.6万册,电子图书230万种,电子期刊12292种,在线数据库87个;学校图书馆与航空制造企业合作共建了空客、波音、赛峰资料室,开通了波音在线、空客在线网站,可直接访问国外相关技术资料。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在天津宁河区天津未来科技城建设占地面积为81万平方米、一期规划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的新校区。

三、学科专业

学校拥有工、管、理、经、文、法6个学科门类下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7个。学校现有29个本科专业,覆盖民航主要业务领域。

学校大力实施学科强校战略,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努力打造品牌优势专业,形成了以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家卓越试点专业、天津市品牌专业和CDIO试点专业为代表的传统优势专业群。其中,飞行器动力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等3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飞行器动力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航空运输)等9个专业为天津市品牌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CDIO试点专业,并逐步向油气储运工程等5个工科专业进行辐射推广。

四、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89人,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9人,民航特聘专家4人,民航中青年带头人1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8人。

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兴校战略,先后实施以培养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及其学术团队为目标的“蓝天学者特聘教授计划”“蓝天学者讲座教授计划”,以培养造就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名师为目标的“蓝天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以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带头人为目标的“蓝天青年学者计划”,以培养后备青年学术带头人为目标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等。

学校借助行业院校优势,构建“政、产、学”紧密耦合机制,建立起一支实践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在学校师资队伍中,拥有民航相关岗位资质证书或具有民航企业实践经历的“双师型”教师404人,实验技术人员79人,另外还有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兼职教师204名。

五、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365人,其中本科生18179人,研究生1834人,高职生5316人,预科及留学生36人。迄今已经培养毕业生10万余人,其中80%左右从事民航相关工作,占到我国民航行业工程技术和管理骨干人才的三分之一,在各类岗位上为民航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建校以来,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根本任务、教学是中心工作、质量提升是永恒主题的办学思想,秉承“学生为本、学者为先、学风为要”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的办学面向,弘扬“严实向上”的校风和“笃学、精博、严谨、创新”的学风,形成了“崇尚严实、致能致用”的办学特色,确立了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在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近年来,学校相继出台了《中国民航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国民航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2016-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其中,《面向“新一代国家空管系统”人才需求的综合实践教学平台研究与实践》项目获得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近三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美国国际数学建模竞赛、“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际级奖项13项、国家级奖项254项、省部级奖项1000余项。学校男子篮球队获第十七届CUBA全国亚军、第十八届CUBA全国季军,绳毽协会连续十年荣获天津市专项比赛冠军,近三年体育运动方面获得国家级奖励6项,省部级奖励60项。

学校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居于全国高校前列。近三年在招生规模小幅增长的情况下,本科平均录取分数(不含飞行技术等特殊类招生)超出一本线分差逐年提高,由2014年32分提高至2016年的50分;超一本线70分以上学生占比由7%上升到26%。根据专业求职网站iPIN.com发布的《2016中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排行榜》,学校本科生毕业五年平均月薪连续两年保持在国内大学第82位;在中青在线发布的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本科毕业院校排行榜上学校列第54位。

学校建有航空器维修执照考管中心、飞行签派员培训中心、工程技术训练中心,147学校、ICAO飞行英语培训中心、中国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中国民航飞行人员ICAO英语考试点等多个国际、国内授权培训、考试机构,承担民航机务、空管、飞行、机场、运输、乘务等各种岗位资格培训,为中国民航提供国际水准的各类技术和管理培训。

六、科学研究

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计划863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重点、面上项目)、国家软科学等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学校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域航空安全监控技术及应用”项目,成为“十三五”国家科研体制改革后首批启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总经费为1.49亿元,其中国拨经费0.9亿元。

学校针对航空运输科技发展的前沿和航空运输安全保障的重大科技问题,不断为社会贡献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实际问题,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十二五”期间,学校科研经费共计5.41亿元,获批国家级项目立项181项,省部级项目立项175项;SCI、EI检索论文794篇,授权专利236项,省部级科研奖励31项。

学校注重技术应用,推进成果转化,航大科技公司(大学科技园)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认定,成为首批国家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孵化链条示范单位,同时还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认定,共孵化300余个创业项目,现拥有科技型企业127家,初步形成“产、学、研”一体化机制。

七、合作与交流

学校适应民航业国际化特点,实施国际化战略,通过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引进优质境外资源,不断提高国际化办学能力和水平。学校与法国航空航天大学校集团共同创办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系统引进法国工程师教育模式。2013年获得法国工程师学衔委员会(CTI)最高等级认证,同时获得欧洲科学与工程硕士认证,成为法国工程师学衔史上首家初次申请即获得最高等级认证的境外办学机构。2016年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亲自为学校颁发了“中法大学合作优秀项目”证书。

学校与美国安柏瑞德航空大学(Embry-Riddle Aeronautical University)开展本硕联合人才培养的“3+1+1”项目;与新西兰国家航管公司(Airways International)和梅西大学(Massey University)合作开展新西兰游学项目;与台湾地区中华科技大学开展合作,互派学生到对方院校进行航空维修技术学习;与台湾地区长荣航空公司合作,选派交通运输专业学生赴台实习。学校与国际民航组织、美国联邦航空局等国际民航界重要组织和机构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与美国波音公司、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等国际先进的航空制造企业,与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美国联邦快递公司等知名航空运输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学校发起成立了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航空维修协会、通用航空协会等组织,在民航专业协会组织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2年10月,学校召开中国民航大学第一次党代会提出了中长期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力度以及国际化程度,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在更高水平上为中国民航发展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国际化、教学研究型民用航空大学;2025-2030年期间,将学校建设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世界著名的民航类高等学府。

(数据截止至2016年11月)


周边环境

学校总占地面积17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3万平方米。其中,校本部坐落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旁,占地面积13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5万平方米;另外建有朝阳飞行学院、内蒙古飞行学院、新疆天翔航空学院3个飞行训练学院。


通讯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电话

总机查号台:02224092114;招生咨询电话:022-24092126、24092588;腾讯、新浪官方微博:t.qq.com/cauczb, weibo.com/cauczb;微信公众平台:cauczb

录取批次的安排

以各省市区公布的招生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地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考部门所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我校将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于进档普通类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理工类考生数学、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语文、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于进档普通类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普通类型本科生有两次转专业机会。

新生入学转专业:若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类型本科生,学校在第一学期提供一次免试转专业的机会,只要学生符合申请专业的录取要求便可转入该专业学习。对于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民航企事业单位和人才需求集中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该省份本科批次录取人数的前10%;对于浙江省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段分数线5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绩中选考科目成绩达到单科100分、或双科97分、或三科94分以上(含);对于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本线90分以上(含)(按750分满分计)。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省份,一本线标准按该省份公布的当年高考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

入学一年后申请转专业:普通类本科学生入学后,将根据第一学期考试排名情况,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其它

    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如下:

第十四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普通类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理工类考生数学、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语文、英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中国民航局确定的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录取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


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地区,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考部门所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我校将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的地区,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根据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定向培养考生还需参照定向航空公司的相关要求。


因重庆市2014年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开始实施全市统一考试,对报考我校上述两个专业的重庆考生要求如下:第一,须参加重庆市考试院组织的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业测试,并且成绩在348分(含)以上;第二,身高要求:女生:4100px-4350px,男生:4350px-4600px,第三,空中乘务专业只限女生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限男生报考;第四,我校将在重庆市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业测试后,组织符合我校专业测试成绩要求的考生统一参加专业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检查科目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中规定的标准进行),专业体检合格的考生,我校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体检未通过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分为无线电技术和自动控制两个方向,分属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和航空自动化学院。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在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我校是中国民航局直属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学校,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市场是我校的办学宗旨。故学生进校后,对民航企事业单位有委托培养需求的考生,在满足学校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调整其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 对于实施高考课改方案的省、市、自治区,在考生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者。


第十八条 工科试验班(中欧航空工程师)是我校系统引进法国航空工程师培养的优秀教育资源,按照法国精英工程师培养体系中“精英预科”和“精英工程师”两个阶段的教育培养模式实施教学,为“精英教育”试点班。故要求报考该试验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超过当地一本线若干分以上(含),且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优异。具体要求如下:天津市超过当地一本线85分以上(含),黑龙江超过当地一本线80分以上(含)、福建、辽宁省超过当地一本线70分以上(含),山东、安徽、山西、湖南省超过当地一本线60分以上(含),其它省份超过当地一本线50分以上(含),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优异。


奖学金设置

    对于进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工类高考成绩排序前1%的考生报考我校(以省招办核实的信息为准),录取后我校将减免考生的学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过评选可获得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政府部门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蓝天学子奖学金等;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各类奖学金20余项。奖金额度在1500元至50000元之间。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困难学生。

其中校外奖学金、助学金包括:

·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蓝天学子奖学金

· 中国民航工会设立的“民航工会奖学金”“民航工会助学金”

· 《中国民航报》报社设立的“《中国民航报》奖学金”、《中国民用航空》杂志社设立的“《中国民用航空》杂志奖学金”

· 国际飞机贸易协会基金会设立的“诺曼柳亚洲奖学金”

· 美国Rockwell Collins公司设立的“罗克韦尔柯林斯奖学金”

· 北京丰荣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北京丰荣奖学金”

· 巴西航空工业有限公司设立的“巴西航空奖学金”

· 波音(中国)公司设立的“波音奖学金”

· 奥凯航空有限公司设立的“奥凯祥云奖学金”

· 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顺丰奖学金”

· 思唐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设立的“SITA英才奖学金” 

· 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九洲奖学金”

·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设立的“厦航奖学金”

· 上海缘洲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邦强业奖学金”

· 校友吴健雄设立的“吴健雄机务英才奖学金”

· 飞行技术专业第一届校友设立的“凌云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在学年初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材料。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贷款银行审核,贷款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我校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奖、贷、勤、补、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种助困类奖助学金每年达到1000余万元,并且每年都有递增的趋势;同时学校积极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费;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也得到了能力上的锻炼;本科学生还可以每个月得到47元的生活补助;通过上述等有效的资助措施,可以确保无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中国民航大学2018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中国民航大学的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校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世界著名的民航类高等学府。

第三条 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层次:高职、本科、硕士、博士等各层次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教育之本,秉承“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的办学面向,以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培养为主要类型,以“严、实、能、用”为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作风严实,富有人文素养、安全意识、系统思维和国际视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航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国民航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

第五条 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为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发挥民主监督及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管理工作,统一规范考试招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统一制订考核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专家,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统筹飞行技术、高水平运动队、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招生考试活动。

第八条 相关学院和部门负责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制订相关招生考试的政策和开展宣传、咨询、报名、体检、专项测试等录取前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编制根据国家政策、民航与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发展选择等因素科学制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上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达的文件执行。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除普通类型招生外,还单列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南疆单列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就业等招生计划,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中。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计划数的1%,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使用原则和要求,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英语专业需要通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英语口试。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高水平运动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以及港澳台等类型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需提前经报名、行业体检、背景调查等环节取得合格资格;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需按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须经提前报名、资格审核、专项测试等环节,取得拟招合格考生资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需提前经报名、面试、行业体检等环节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由于民航行业及专业工作性质特殊,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男生;空中乘务专业只招女生。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各专业的具体要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科试验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交通运输、交通管理专业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不低5.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安全工程、应用气象学、通信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工科试验班、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对于交通运输、交通管理、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其它类型招生调阅档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

第二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该批次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该批次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高考投档成绩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当年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合格名单内以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济与金融等五个专业合并按照工商管理类录取。

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须符合学校定向专业录取要求,并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报考要求填报定向志愿。学校将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分数线上,从已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时,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相关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无故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高水平运动队,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按当年相应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办法及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对于上海市生源,进档考生在同分情况下的专业分配规则为依次比较该专业规定选考科目成绩之和;语、数、外成绩之和;数、英成绩之和;数学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 中国民航大学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我校系统引进法国精英工程师培养模式和法国航空工程师培养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的“精英教育”,主要以“工科试验班”为招生专业名称,从部分省市直接招生,培养分为“预科”和“工程师”两个阶段,学历层次相当于国内的本科+硕士。要求报考的考生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优异,高考投档成绩须超过当地一本线或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规定分数。各地具体规定分数:海南160分;内蒙古、贵州、新疆150分;广西130分;吉林、陕西、云南、甘肃120分;辽宁115分;黑龙江110分;河北、天津105分;福建100分;重庆、湖北95分;河南、山东、四川90分;安徽85分;湖南、山西80分;浙江、江西75分;上海65分;江苏45分。已报到的优秀理工类本科新生入校后还有机会参加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组织的校内选拔,具体选拔办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撤回该省部分招生计划。尤其是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根据生源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调配,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支持、配合。

第二十六条 学校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对于进入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成绩排序前1%的考生录取到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的信息为准),报到入学后可申请免除四年学费。学校实施“蓝天学子计划”,选拔资助优秀学生出国交流、游学和留学深造。

 第二十七条 我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培养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对民航企事业单位有特别需求的专业,对于录取到我校的普通类型本科考生,在满足学校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调整其专业。若满足下列条件者,学校在第一学期提供一次免试转专业的机会,只要学生符合申请专业的录取要求便可转入该专业学习。

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民航企事业单位和人才需求集中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位于我校在该省份本科批次录取人数的前10%

浙江省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段分数线50分(含)以上,或高考成绩中选考科目成绩达到单科100分、或双科97分、或三科94分以上(含)。

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本线90分以上(含)(按750分满分计)。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省份,一本线标准按该省份公布的当年高考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

第二十八条 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按学生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本科每年学费5200-5800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每年学费10000元,其余高职专业每年5500元。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学生贷款申请。学生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和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办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过评选可获得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政府部门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民航局长奖学金等;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设立了各类奖学金20余项。每项奖学金的额度每年在1500元至15000元之间,奖学金覆盖达50%的学生。

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享有企业设立的定向奖学金(用于交纳学生学费、住宿费)。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困难学生;政府部门和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出资在我校设立了各类助学金10余项。助学金100%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三十三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电话:022-24092126;招生网站:www.cauc.edu.cn/zsb;招生微信号:cauczb;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22-24092241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学生全部住学生公寓,四人间,有独立卫生间。校园网、电话通到每个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招生咨询电话:022-24092126/24092588/24092589

传真:        022-24391746

招生办网址:www.cauc.edu.cn/zsb 

招生办官微: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auczb)

学校新生报到迎新网站:www.cauc.edu.cn/yingxin/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行政楼三楼 招生办

收费项目

第二十四条 本科四年,每年学费5200-5800元。高职三年,每年学费5500元,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高职)每年学费100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每年1200元。如遇政府调整学费标准,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毕业生就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是: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学生自主择业。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户口、档案暂时在学校保留或转回其家庭所在地由当地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就业。

  其他有关就业问题请咨询我校就业办公室,电话:022-24092837。

  详情可下载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基础设施情况

占地面积110.26万平方米,建有多媒体教室103个,13380座,语音教室12个,586座,普通教室个,4301座,固定资产总值仅0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1亿元,建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训练中心,有实习飞机24家,各种类型飞机发动机40台,图书馆现有馆藏总量99万多册,电子图书76万册,国内外数据库29个,校园网出口带宽1000兆,可供近万台计算机同时上网。

体检要求

第十二条 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按民用航空相应的体检标准,需提前进行体检,体检、面试和政审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各专业的身体要求: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男生;空中乘务专业只招女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交通运输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每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超过250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交通运输、通信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信息安全、工科试验班、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对于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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