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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

院校隶属: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天津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天津工业大学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网站:   www.tjpu.edu.cn


专业满意度

1会计★★★★★4.9
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8
3会计电算化★★★★★4.8
4会计学★★★★★4.7
5财务管理★★★★★4.7
6土地资源管理★★★★★4.7
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6
8数学与应用数学★★★★★4.6
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
10工商管理★★★★★4.5

专业推荐指数

1纺织工程★★★★★4.8
2材料科学与工程★★★★★4.7
3机械工程及自动化★★★★★4.7
4服装设计与工程★★★★★4.8
5金融学★★★★★4.3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7
7会计学★★★★★4.5
8表演★★★★★4.8
9国际经济与贸易★★★★★4.3
10自动化★★★★★4.7

专业推荐人数

1光源与照明★★★★★4.9
2会展经济与管理★★★★★4.9
3纺织工程★★★★★4.8
4服装设计与工程★★★★★4.8
5表演★★★★★4.8
6电子信息工程★★★★★4.8
7服装与服饰设计★★★★★4.8
8化学工程与工艺★★★★★4.8
9电子信息类★★★★★4.8
10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8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连洁                          校长: 夏长亮

学校简介

天津工业大学简介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河北纺织工学院,1968年更名为天津纺织工学院,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工业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约1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6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名,其中本科生近24000名,研究生3000余名,在校留学生近1200人次。

学校现有6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其中包括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天津市品牌专业、6 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1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3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拥有天津市属高校中唯一的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分离膜与膜过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7个天津市工程中心、1个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1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市级虚拟仿真实践教学中心、11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拥有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天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建有天津市膜分离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培养胸怀经纬、求真务实、品高学优、工勤业精的创新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努力追求本科教学质量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学校积极推行“分层次、个性化、重基础、强能力、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多个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并与数十家知名企业开展“第二校园”合作。学校关心支持学生成长成才,设有十多项奖助学金。近年来,学生每年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都超过500项,培养出了以全国道德模范徐伟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大学生和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位居天津市属高校前列。近年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等称号。学校”创客空间”先后被认定为首批天津市众创空间和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并被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

学校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800余名,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名,拥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召集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何梁何利基金科学技术奖”和“光华工程科技奖”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科技部“科技创新推进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高层次人才100余名。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学校倡导科学研究,鼓励自主创新,彰显现代纺织和产学研结合的特色。近年来,承担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千项,并取得多项标志性和突破性成果,连续9年获得11项国家科技奖,获授权专利1000余项,全校科研经费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初步形成“先进纺织复合材料”、“膜分离技术”、“特种纤维与产业用纺织品”、“纤维界面处理技术”、“机电设备集成制造”、“半导体照明与材料”、“工程电磁场与磁技术”、“电机系统及其智能控制”等特色科研优势,构建了以能源材料、生物技术、海洋化工、数字化纺织、功能服装、纳米材料与技术、生态与环境等方向为重点的支撑领域,确立了文化创意、物联网技术、循环经济、纺织经济、工业工程与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应用法学等新兴发展领域。多项科研成果应用于“神舟”系列飞船、“嫦娥奔月”工程、水处理技术、新材料开发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高科技产业。

学校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与德国、英国、瑞士、芬兰、澳大利亚、美国、韩国等3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60多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交流关系,每年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外留学,与国外多所院校开展“2+2”、“3+1”等多种模式的校际交流,同时接收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校积极推进文化传承创新,重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

学校秉承“教研相长、学能并进”的办学理念,弘扬“严谨、严格、求实、求是”的校训,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工业大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周边环境

学校位于天津市第三高教区,交通便利。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

到校乘车路线:

⑴从天津站出站,可乘650路公交汽车到达;或在天津站乘地铁3号线大学城站下车。

⑵从天津北站出站,乘地铁3号线大学城站下车;或乘609或903到路到王顶堤立交桥站,换乘968路公交汽车到达;或乘903路到终点站华苑公交车站下车,换乘650路、871路公交汽车到达。

⑶从天津西出站,乘地铁1号线在营口道站换乘3号线大学城站下车;或可乘687路公交车或52路公交车到迎水东里站下车换乘968路公交汽车到达,或乘718到日华里站换乘849路到达。

 ⑷从天津南站出站,乘地铁3号线大学城站下车,乘718到日华里站换乘849路到达,或换乘968(王顶堤立交桥站)、951(久华里站)均可到达 。

通讯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联系电话

022-8395522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特困生资助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为商业贷款,包括学费和生活费贷款,我校已与有关银行签订了相关协议,学校将为学生和银行建立信贷关系,提供指导和服务。

2、社会资助基金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都有部分困难学生获得奖学金或助学金。

3、勤工助学基金

   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学生可从事各项临时性工作而获得相应的报酬。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种,固定岗位每月有百元不等的收入。

4、特别困难学生补助

   学校设立了特别困难学生补助专项基金,用于解决特困生临时的学习和生活困难,以保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5、绿色通道

   为保证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交不上学费的新生顺利入校学习,新生报到时学校开设了“绿色通道”,让困难新生先办理缓交学费手续,之后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校给予适当减收部分学费的照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市。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一、学校全称:天津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58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

六、学校概况: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9月学校成为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学科高校。学校的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和数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一流学科、5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1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6个工程硕士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6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文、管、经、法、艺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下设1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00余名,工程院院士1名,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名。学校总占地面积约1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学校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

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排队,再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

上海、浙江等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分别以上海、浙江两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浙江省录取时执行2018年浙江省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

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除江苏省外,当相应批次、同一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排序录取;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再根据不同科类: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注:江苏籍考生参照第十七条执行)

第十七条江苏籍考生

一、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达到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

二、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如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较物理、化学(或生物)选测科目等级,优先录取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参照第十六条执行。

第十八条软件工程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包括服从志愿)。

第十九条天津市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需参加英语口语测试且合格。

第二十条学校艺术类录取,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录取时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费:文科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4400/生·年,理工外语类5400/生·年,艺术设计学类12000/.年,戏剧与影视学类15000/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专业22000/生·年,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4000/生·年;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200/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报到须知。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七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证书注明高职起点),对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奖学金与特困生资助措施

第三十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三十一条学校设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开设了“绿色通道”,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无息借款缴纳学费或依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减收部分学费的手续,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等,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电话:022-83955227;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邮编:300387;邮箱:zhaosheng@tjp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tjpu.edu.cn

第三十三条本科新生报到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第三十四条录取信息通过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 http://zsb.tjpu.edu.cn 公布。

第三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六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181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八条联合培养方式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与学生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8年度秋季本科层次招生。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公寓内配给每名新生储衣柜、写字台、椅子等家具。四人间宿舍,住宿费1200元/年。

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公寓实行限电管理制度,不允许携带任何电热及明火器具。

食堂

学校共有东苑一餐厅、东苑二餐厅、芳缘餐厅、兰缘餐厅、西苑餐厅等五个餐厅供学生就餐。

平均伙食标准

每生每天18元左右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
校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邮编:300387
电话:022-83955227
传真:022-83955011
招生办网址:http://zsb.tjpu.edu.cn

 E-mail:zhaosheng@tjpu.edu.cn

 

 

收费项目

毕业生就业

    

 

基础设施情况

   

学校目前总占地面积约1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2011年9月整体搬迁入住位于天津第三高教园区的新校区办学。学校重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推进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后勤保障和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创建宜教宜学宜居宜行的人文绿色生态校园,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日渐改善,满意度不断提高,2011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

体检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