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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

院校隶属: 教育部 所在地:天津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研究生院

天津大学

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5室 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

网站:   学校招生网:http://zs.tju.edu.cn学校主页:www.tju.edu.cn


专业满意度

1工程管理★★★★★4.8
2公共事业管理★★★★★4.8
3工程造价★★★★★4.7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7
5财务管理★★★★★4.7
6计算机网络技术★★★★★4.7
7电气自动化技术★★★★★4.7
8工商管理★★★★★4.7
9土木工程★★★★★4.7
10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6

专业推荐指数

1建筑学★★★★★4.9
2工程管理★★★★★4.8
3化学工程与工艺★★★★★4.6
4土木工程★★★★★4.6
5船舶与海洋工程★★★★★4.4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9
7测控技术与仪器★★★★★4.9
8金融学★★★★★4.5
9自动化★★★★★4.8
10城乡规划★★★★★4.8

专业推荐人数

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5.0
2建筑学★★★★★4.9
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9
4测控技术与仪器★★★★★4.9
5通信工程★★★★★4.9
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4.9
7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9
8信息工程★★★★★4.9
9信息安全★★★★★4.9
10工程管理★★★★★4.8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一批555(第一批)623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
李家俊
校长 党委副书记
钟登华
党委常务副书记
舒歌群
党委常委 副校长
刘东志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孙广平
党委常委 副校长
元英进
党委常委 副校长
胡文平
党委副书记
雷鸣
副校长
张凤宝
党委常委 副校长
王树新
副校级干部
谭欣
党委常委 校长助理
张力新
党委常委 总会计师
古瑶
校长助理
刘宁
校长助理
肖松山
党委常委 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赵美蓉
党委常委 宣传部长
贾启君


学校简介

世纪辉煌 追求卓越

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 —— 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概况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 类高校。

天津大学的发展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热情关怀和有力支持,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曾先后亲临学校视察。长期以来,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天津大学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用房建筑面积83.6万平方米。学校校园环境整洁,景色优美,被誉为花园式学校,每年4月中旬的海棠季吸引上万市民前来参观。学校卫津路校区有两座总建筑面积为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北洋园校区有一座4.3万平方米的图书馆,两校区馆藏书刊总量近300万册,另有多种音像资料、微缩资料1.45万种,电子数据库86个。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一期90万平方米建设,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北洋园校区传承了厚重典雅的北洋元素风貌,同时充满和谐、智慧的现代气息。 

现有教职工4727人,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92人,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219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62人,“973”首席科学家1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5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27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8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846人,教授779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159人,其中本科生17724人,硕士研究生11410人,博士研究生4025人。

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坚持“办特色、出精品、上水平”的办学思路,坚持“育人为本”、“教学优先”、“质量第一”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学生实施综合培养,不断加强本科教育,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建立起了适应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教学体系。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项;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0个;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27种(参编2种);并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4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入选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2017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超过98.59%。

在学科建设上,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64个本科专业,3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天津大学共有25个一级学科参评,进入A类学科数达到14个。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A+ 档、4个学科进入A档(2%-5%)、9个学科进入A-档(5%-10%)。与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相比,进入前5%的学科数增加3个,进入前10%的学科数增加8个。8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百分之一,其中3个进入ESI前千分之一。由我校牵头培育组建的“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于2013年通过教育部认定,成为全国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始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3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7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2个天津市国际合作基地。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2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2017 年,学校科研成果日益显现,4 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4 项成果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2 项成果获天津市科学技术奖,6 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6 项专利获天津市专利奖。2017年,科研经费实现了稳定和持续的增长,实到科技经费总量26.7亿元,获批重点研发计划15 项,排名全国高校前列;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45 项、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68 项。人文社会科学逐渐发展壮大,社科项目立项数量提升、研究领域多元化,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 项,4 家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据2017年中信所发布数据, 2016年度我校SCI收录论文3095篇, EI收录论文3617篇;据学校图书馆数据,2017年我校SCI收录论文数3531篇。学校科技产业蓬勃发展,2017年,与省、市、区新签订科技合作协议4个, 新增校企联合研发机构10个,目前已建立校企联合研发机构66个。加强区校科技深度合作,大力推进天津大学(武清)前沿技术研究院、滨海工业研究院、青岛海洋工程研究院和山东研究院等异地研究院建设,切实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天津大学建校122年来,为祖国培养了20余万名高层次人才,为我国近代工业体系的创立和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革命先驱张太雷,经济学家马寅初,外交家王宠惠、王正廷,数学家秦汾,著名诗人徐志摩等无数先贤,“两弹一星”功臣吴自良、姚树人,香港实业家荣智健等均曾在这里秉烛夜读;著名法学家赵天麟、桥梁专家茅以升、机械学家刘仙洲、化工专家侯德榜、水利学家张含英、物理学家张国藩、教育家李曙森等知名学者都曾在此执鞭任教。据不完全统计,学校校友中有“两院”院士60余位,大学校长50余位。建国以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高级领导干部,数百名国家特大型企业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天津大学校友在2008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中成功“会师”:崔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奥运项目总指挥)、李兴钢(国家体育场 ——“鸟巢”中方设计主持人)、赵小钧(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中方总设计师)等十余位领军人物均为天津大学毕业生。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现有各类留学生3046人,来自140个国家和地区。与世界上42个国家和地区的210所高校、研究机构及公司签署协议。在海外成立了3所孔子学院,分别是斯洛伐克布拉迪斯拉发孔子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孔子学院和法国尼斯大学孔子学院。

在世纪之初,学校制订了面向新世纪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三步走”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 ,并在本世纪中叶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为早日实现这一目标,天津大学热切希望全国莘莘学子踊跃加入,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正期待着你的到来!



 

周边环境

卫津路校区: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与市中心和平区隔路(卫津路)相望。

学校西北侧是天津市电子产品一条街。

学校南侧是南开大学,与天津大学一墙之隔。

学校东侧是繁华的市中心---和平区。与天津医科大学相邻。

学校所处地区交通方便,环境优雅。


北洋园校区: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选址于海河中游南岸,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之间,天津“双城相向拓展”的中心区域——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中部、生态绿廊西侧,用地范围东至园区纬二路、南至津港快速路、西至蓟汕联络线、北至园区纬六路。北洋园校区距离老校区约23公里。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与南开大学新校区比邻而建,两校之间有1平方公里共享景观绿化带,北侧与多所高职院校临近,有利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北洋园校区地块有先锋河、卫津河等多条河流,两校分别位于景观绿化带的东西两翼,周边河流围绕、绿荫环抱,自然环境优美。交通方面,未来北洋园校区可通过地铁M3、M6现实现与卫津路校区的联系,且北洋园校区周边有津晋、津港等多条快速道路交织,交通便捷。


通讯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5室 邮编:300072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A116室 邮编:300354

联系电话

电话:022-27405486(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传真:022-27401800(自动接收)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为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为第一批211工程院校,是国家一期,二期重点支持建设的高等院校。

在各个省市,我校均是重点一批(国防生为提前批次)
 
录取原则(摘自《天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录取新生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考试院第一志愿投档到高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动画专业的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含)以上,高考英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语文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若高考单科满分不为150分均按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总分的50%且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如下次序依次进行录取:

1)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在总分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排序,予以优先录取。

2)其余考生按照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动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如果在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英语须达到70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按照如下次序依次进行录取:

1)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若达到本省统考总分的95%(含)以上,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按照省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按照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其余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85%(含)以上,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含)以上,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如果在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天津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无法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剩余计划按照相应专业录取原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5.环境设计与动画2个专业不可兼报,招生计划不共享、不调剂。

6.对于平行院校志愿进行艺术类投档的省份,按照当省规定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动画、环境设计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具体投档原则请考生咨询所在省教育考试院。


加分政策

摘自《天津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少数民族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原则上按照考生所在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2018年开始,学校实行全新的“转出无门槛”校内转专业机制,学校目前已经全面放开转出专业的门槛限制,给予学生更大的专业自主选择权,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前,2016级、2017级在校生已全面施行这一制度。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天津大学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从提供经济资助、增进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发展三个维度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培养体系,坚持一手抓“精准资助”、一手抓“资助育人”,已形成了“经济资助、思想引领、精神激励、素质拓展、成长保障”五位一体的资助格局。 

评奖评优

1.奖励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各类奖学金,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各类励学金。截止目前,天津大学各类奖、励学金共计119项,奖金总额达2405万元,奖励额度最高为天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人3万元。部分奖励学金如下:

奖学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奖励人次(人)

奖励金额(元/人)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级

234

8000

2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天津市

68

8000

3

王克昌奖学金

天津市

24

特等 8000

单项2000

4

天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

校级

15

30000

提名10000

5

谭旭光校友奖学金

校级

20

10000

6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校级

7

特等20000

优秀10000

7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

校级

21

3000-10000

8

潍柴动力奖学金

校级

37

8000

9

金龙鱼奖学金

校级

30

10000

10

蒋震奖学金

校级

20

10000

11

渤海证券奖学金

校级

40

10000

12

初心奖学金

校级

30

8000

13

北洋春晖奖学金

校级

30

8000

14

苏州育才奖学金

校级

20

8000

15

中交四航院奖学金

校级

16

6000

16

雄韬教育基金

校级

40

5000

17

华为奖学金

校级

12

5000-10000

18

人民奖学金

校级

3563

500-800

励学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奖励人次(人)

奖励金额(元/人)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级

573

5000

2

北洋励学金

校级

20

6000

3

自强之星奖学金

校级

15

8000

提名4000

4

中信银行励学金

校级

58

5000

5

潍柴动力励学金

校级

21

6000

6

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校级

40

5000

7

福慧励学金

校级

40

2500

8

北洋玉柴励学金

校级

20

5000

9

吴育华励学金

校级

12

5000

2.单项优秀学生奖

为了激励学生全面深入参与学校各方面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学生将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鼓励在校学生个性发展。在2016-2017年度,学校设立道德文明、志愿服务、自强不息等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荣誉称号以及天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某一或某几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经学校各相关部处评审,最终共有8135人次学生获得单项奖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困难生资助办法

天津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构建并完善激励与保障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坚持“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相结合,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丰富具有天津大学特色的荣誉体系。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等为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经济资助、思想道德、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受助学生拼搏进取、勤奋好学、诚实守信、知恩感恩的良好品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青年人才贡献力量。

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重要举措。如果入学前,学生没有筹集到足够的学费和住宿费,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未到账或想到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报到时可持盖有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天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缓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或者在入学后两个月内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与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3.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划拨专款,在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设立近2000个勤工助学岗位,按月发放岗位助学金,每月140-720元不等。同时,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还积极开拓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兼职信息。

4.学费减免

对于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孤儿、烈士子女、新疆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天津市低保家庭学生、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巨大家庭财产损失的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学费和宿费的减免。

5.助学金

天津大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是100%覆盖,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至少能够拿到一项助学金。截至目前,天津大学共有各类助学金24项,资助金额达1211万元。部分助学金如下:

助学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级别

奖励人次(人)

奖励金额(元/人)

1

国家助学金

国家级

3060

1500-4000

2

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

国家级

35

5000

3

农商银行助学金

天津市

39

3000

4

天津大学郑东创新助学金

校级

132

2000-7000

5

马如仁励志基金

校级

41

15000

6

慈慧春华秋实助学金

校级

50

4000

7

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校级

50

4000

8

电装助学金

校级

60

3000

9

中海油助学金

校级

30

3000

10

2017新生北洋励学金

校级

188

1500

11

金历专项助学基金

校级

20

5000

12

雅居乐地产助学金

校级

19

5000

 6.临时困难补助

因突发事件导致临时性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7.贷学金

学校积极开拓社会资源,于2016年设立至善贷学金和明德贷学金。至善贷学金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国留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到10万元的免息贷学金;明德贷学金用于救助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到5万元的免息贷学金。

天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年,后两年学费14000/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条各专业校区安排:

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

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j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tju.edu.cn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宿舍

公寓管理

1 公寓基本设施

楼顶扇、201电话、网络接口、组合家具(床、衣柜、电脑桌、书架)、椅子、饮水机,此类物品不另外收取费用,也不收取押金,但需要学生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洗漱用品自备。学校免费为新生提供第一桶水。之后,由学生向厂家直接购买,可以预约送水。每栋宿舍楼内设有热水房、自助洗衣房,学生可以购卡自助洗衣。

2、卧具(自愿购买)

为了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拒绝黑心棉进入校园,按照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天津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要求,学校通过准入的方式,在天津市审核合格的优秀卧具企业中选取供货厂商。卧具包含项目为:床垫(1件)、棉被(1件)、褥子(1件)、被罩(2件)、床单(2件)、枕头(1件)、枕巾(2件)、枕套(1件)、蚊帐(1件)、春秋被(1件)。自带卧具需符合质检规范,报到期间学校会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抽检,如经检验不合格者禁止带入寝室。

食堂

卫津路校区食堂简介

学校设置有七个食堂,学一至学五,以及留园餐厅和清真食堂,各有特色,七个食堂可同时满足三万人就餐。学一学四学五规模较大,学二学三营业时间长,若是晚上上课或者自习饿了,可以去补充一下能量。清真食堂是专为少数民族同学开设的,也为普通同学开设买饭窗口,只是菜品供不应求,要想一尝清真食堂的美味可要尽早行动。留园餐厅内提供西餐,有点走“中国风”路线,同学们不妨一试。

(1)学一食堂:挨着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和二楼提供普通就餐服务,和一卡通的办理及充值。炒菜种类齐全,量大实惠。三楼为新青年公社,提供一些特色饮食及生活用品和服饰。

(2)学二食堂:晚上可以去学二食堂就餐,大部分是现做的,如砂锅、麻辣烫、炒饭、酸汤水饺、米线等。由于营业时间长,为同学提供了很多方便。

(3)学三食堂:学三和学四相隔而望。很有历史的一个食堂,种类丰富,窗口涵盖各种地域风格,小笼包子、瓦罐汤很不错,馒头比较好吃。

(4)学四食堂:一楼二楼提供普通就餐服务,三层采取饭店点餐式经营,价格合理,味道优良,是聚会就餐的场所。

(5)学五食堂:学五食堂坐落在鹏翔学生公寓旁,二层、三层为学生食堂,可供3000余人同时就餐。食堂以供应套餐、快餐系列为主。

北洋园食堂简介:

 学一食堂(梅园):坐落于新校区中区湖心岛北侧,建筑面积5000㎡,分为上下两层,能够同时容纳1600人就餐。一层为基础大伙,二层为特色风味。由中心自营,预计九月份开伙。周边为化工材料教学组团、学生宿舍。

学二食堂(兰园):坐落于新校区中区湖心岛东侧,建筑面积4500㎡,能同时容纳1140人就餐,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基础大伙,二层为特色风味或美食广场。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预计七月初开伙,周边为公共教室、学生宿舍和实验中心。

学三食堂(棠园):坐落于新校区中区湖心岛西侧,建筑面积3700㎡,能同时容纳900人就餐,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基础大伙,二层为特色风味和西餐。预计九月份开伙,由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图书馆和公共教室。

学四食堂(竹园):坐落于新校区南区,建筑面积4500㎡,能同时容纳1200人就餐,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基础大伙和清真窗口,二层为特色风味和教工餐厅。预计六月十五日开伙,由中快(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公共教室和学生宿舍。

学五食堂(桃园):学五食堂一层坐落于新校区中区湖心岛西侧,建筑面积5300㎡,能同时容纳720人就餐,分为上下二层,一层为基础大伙和特色风味,预计九月份开伙,一层由中快(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图书馆和公共教室。

清真食堂(菊园):坐落于新校区北区,建筑面积1000㎡,能同时容纳240人就餐,一层为基础大伙和清真伙食,预计九月份开伙,由兰州马氏天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公共教室和学生宿舍。

西区食堂(留园):坐落于新校区北区,建筑面积4500㎡,能同时容纳580人就餐,分为上下二层,一层为基础大伙和特色风味,预计九月份开伙,一层由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周边为公共教室及学生宿舍。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名称:天津大学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5室 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A116室 邮编:300354

电话:022-27405486(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

传真:022-27401800(24小时自动接收)

E-mail:tdzb@tju.edu.cn

网址:http://zs.tju.edu.cn       

 

收费项目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毕业生就业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校风享誉海内外,为我国近代工业体系的建立和近代科技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大贡献,被誉为中国近代科技、工业人才的摇篮,在国内外享有崇高的声誉。天大毕业生以“勇于创新、求实奋进、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作风,倍受社会青睐,自2000年以来,天大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始终在98%以上,稳居全国高校前列。

毕业年
毕业人数就业率
20043302
98.13%
2005327198.13%
2006354398.07%
2007356698.01%
2008389198.66%
2009363098.41%
2010367399.02%
2011367198.61%
2012367399.16%
2013367099.08%
2014382699.01%
2015387598.19%
2016385597.20%
2017394598.23%

毕业生近年来就业去向及代表性就业单位
  一、重点国有企业
  中央国资委所属大型骨干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研究院所、控股公司;个别在重要行业和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对行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地方所属的国家重要战略产业、基础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
  二、党政机关及重要事业单位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地方各级党政部门组织的“选调生”、“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西部计划”等项目;党政机关直属的重要事业单位(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外交部、中央办公厅、中国烟草总公司、统计局、气象局、海洋局、国家公务员等)。
  三、军工企业
  国防科工委下属的各大军工集团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公司;部分地方国资委所属的有重要影响力的骨干军工企业(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公司等)。
  四、重要金融单位:
  国家三大政策性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国家及地方各级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
  五、部队
  四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军事院校、各大军区所属部队单位;武警部队各单位。
  六、知名民营企业
  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等。
  七、三资企业等
  如:宝洁、西门子、通用电气、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

基础设施情况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占地总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用房建筑面积83.6万平方米。学校校园环境整洁,景色优美,被誉为花园式学校,每年4月中旬的海棠季吸引上万市民前来参观。学校卫津路校区有两座总建筑面积为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北洋园校区有一座4.3万平方米的图书馆,两校区馆藏书刊总量近300万册,另有多种音像资料、微缩资料1.45万种,电子数据库86个。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占地总面积243.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北洋园校区传承了厚重典雅的北洋元素风貌,同时充满和谐、智慧的现代气息。2015年9月12日,被天津大学师生称作新校区“最美建筑”的学校新图书馆正式投入使用。15年竣工的北洋园校区采用“书院式”住宿——同一个学院的全部本科生住在一个小的建筑群里,类似一个大的四合院(基本为4或5层公寓楼),本科生为4人间,研究生为2人间,博士生为一人间,博士夫妻可以申请双人套间。内置为上床下桌式,同时衣柜,书架,桌子更加舒适合理,除了饮水机以外,新校区每个宿舍可以申请空调。


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体检标准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