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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

院校隶属: 中国地震局 所在地:河北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防灾科技学院

地址:   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邮编:101601

网站:   学院网址:http://www.cidp.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b.cidp


专业满意度

1企业资源计划管理★★★★★4.8
2电气类★★★★★4.6
3会计学★★★★★4.5
4勘查技术与工程★★★★★4.4
5信息安全技术★★★★★4.4
6会计与审计★★★★★4.4
7工程造价★★★★★4.4
8工程管理★★★★★4.4
9地球物理学★★★★★4.4
10通信工程★★★★★4.3

专业推荐指数

1地球物理学★★★★★4.7
2勘查技术与工程★★★★★4.7
3地质学★★★★★4.5
4土木工程★★★★★4.5
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5
6资源勘查工程★★★★★4.5
7地下水科学与工程★★★★★4.4

专业推荐人数

1地质工程★★★★★4.8
2地球物理学★★★★★4.7
3勘查技术与工程★★★★★4.7
4工程管理★★★★★4.6
5测绘工程★★★★★4.6
6计算机类★★★★★4.6
7地质学★★★★★4.5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494

学校领导

     齐福荣,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9月出生,河北枣强县人。教授、工学博士。防灾科技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学院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稳定工作。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分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质量保障与评估研究会副理事长,院校创新教育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地质学会第39届理事会理事,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理事,“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编委,《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核心期刊)编委。

从事矿山水害治理方面研究;长期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以及评估领域研究工作,在大学文化建设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有较深造诣;主持参与多项教育部课题;研究项目分别获第四届、第五届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近年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  

姚运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0月出生,工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防灾科技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分工负责人事、科研和外事等工作,分管人事处、科研处(国际合作处),联系防灾工程系、防灾仪器系。

1983年获得武汉地质学院地质学专业学士学位,1990年获中国地质大学构造地质专业硕士学位,1998-1999年在日本研修,2003年获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专业工学博士学位。1990年在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湖北省地震局)工作,1991年任助理研究员、1994年任副研究员、2001年任研究员。

2000年6月任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副局(所)长,2004年3月任湖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党组书记、局(所)长,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武汉科技创新基地主任。2017年12月起任防灾科技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主要研究领域为地质构造、防灾减灾工程与防护工程、岩土工程研究与工程技术开发。2003年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2006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科技成果三等奖,2006年被评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2007年获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科技成果二等奖,200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1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负责或主要参与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30余项,独著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35篇(其中英文6篇),合作撰写学术论文90余篇。



学校简介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全国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75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

学院坚持“人本治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思路,立足防震减灾行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体,兼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行业技术培训等并存的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的现代办学体系,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院服务国家防灾减灾事业发展需要,坚持内涵发展;以学科建设为支撑,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有30个本科专业,包括防灾减灾核心类专业:地球物理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应急管理)等;防灾减灾支撑类专业: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通信工程、地理科学、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心理学等;防灾减灾拓展类专业: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英语等。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大学科门类。

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并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防灾减灾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高地等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及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省部级重点建设实验室、国际合作实验室等。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平台,形成了地震前兆背景场、岩土工程抗震、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城市震害预测、地震地质灾害、地震观测信息处理、地震前兆观测仪器、灾害风险与应急管理等8个特色研究方向,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防震减灾科研体系。

学院服务防灾减灾的整体实力不断加强,承担了防震减灾规划编制项目等行业技术服务、社会服务项目100多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公共效益,为防灾减灾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学院深度参与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鲁甸地震、九寨沟地震等重大灾害的现场救援、科学考察、灾害损失评估以及中小学房屋破坏情况考察工作,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做出了重要贡献。汶川地震期间,学院专家向在灾区视察灾情的中央有关领导和教育部领导提出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议”被教育部等有关部委采纳。之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校安工程”在全国铺开,成就了一座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丰碑。

学院有一支朝气蓬勃、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包括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8个省部级教学团队),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863”计划课题、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地震科技星火计划项目等多项高水平应用研发项目,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防震减灾科技成果奖等)。

学院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现代化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室内体育馆、游泳馆、高标准运动场等设施。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到3.25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87万册、电子图书77.5万册、各类数据库28个,建有现代化图书信息系统,建立了完备的文献保障体系。校园网络系统全面覆盖,能够有力保障教育教学和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学院建有地震科学、工程地震、土木工程、信息技术等多个实验中心,有各类实验室86个,拥有国内高校最先进、最齐全的地震监测类仪器;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0多个,拥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学院充分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有一定研究发展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院大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500余项,其中全国性奖励130多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0多项。本科生就业率保持良好,考研率保持较高水平。学院作为我国防震减灾基础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已为地震系统和社会培养了近4万名毕业生,毕业生以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勇于担当、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多人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及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称号,地震系统70%的地震监测一线人员,80%的地震台(站)长毕业于学院,学院因此被誉为“地震系统的黄埔军校”,在我国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学院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要求,秉承“崇德博智,扶危定倾”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团结奉献”的精神,培育树立“仁爱、严谨、俭朴、担当”的优良校风,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把学院建设成我国防灾减灾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科技创新中心、文化辐射中心、信息交流中心,为我国防灾减灾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各项数据截至2018年4月10日)


周边环境

燕郊开发区位于首都东大门,与北京通州区仅一河之隔。它西距天安门30公里,东距唐山125公里,南距天津120公里,是京津唐“金三角”经济腹地,直接接受这三大城市的经济辐射,拥有开拓占领京津唐三大市场的战略优势。燕郊开发区地处交通枢纽地带,北京至燕郊高速公路直接入区,京秦电气化铁路、大秦铁路和北京至哈尔滨102国道横贯东西。终点至燕郊的930路北京市内公共汽车每日川流不息。燕郊开发区距首都国际机场25公里,距秦皇岛港260公里,距天津新港120公里。

2010年1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燕郊高新区成为与昆山国家高新区齐名,全国仅有的两个由县级市管辖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也是全国唯一设在镇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燕郊是“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示范点”,这里不仅是投资兴业的乐土,也是京东生活的“首善之区”。

区内拥有50家中央部委直属单位、8所大专院校、18所中小学、5所幼儿园,师资力量雄厚,基础教育水平和高考升学率均位居河北前列。

通讯地址

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 邮编:101601

联系电话

010-61596244,61595011,61596216,6159604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第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院根据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学院在录取时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与考生的加分,在安排专业时亦承认该政策性加分。

第三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投档单位有排序规则,按投档单位排序依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即分数优先;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投档原则顺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同一志愿内考生按所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对总分相同、填报专业相同且投档单位无排序规则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英语、语文成绩,文科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英语专业优先比较英语成绩。

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的等级在1B、1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计算机技术合格;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特殊要求时,按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档。

第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第六条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等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第七条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第八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学院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公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办法

(摘自《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由于特殊原因学生提出转专业的,应当在转入系、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允许情况下,且该生高考分数不低于转入专业同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在第三学期内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二年级及二年级以上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四)按本规定应退学的;

(五)高考文科科类拟转入理科招生专业,或高考理科科类拟转入文科招生专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一般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内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转专业,应当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交申请,并持能够确认个人专长的佐证材料或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专业系和转入专业系同意,由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二十八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参加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前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

第三十条 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经本人申请、转入系考核、学院批准,可转入低一年级,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1%学生总数的可以申请获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2.8%学生总数的可以申请获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34%学生总数的可以申请获得奖学金。

 

四、校内学生奖学金

学院特设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一等、二等奖学金,金额分别为,2000元/学年,1000元/学年。20%学生总数的可以申请获得奖学金。

 

五、校内学生特殊困难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特殊困难补助,因突发事件等造成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07年开始,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目前,河北、山西、山东、安徽、青海等20多个省份也在积极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部补贴。

七、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保障体系。

第一章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防灾科技学院,英文名称:InstituteofDisasterPrevention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中国地震局

第四条办学性质: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1775

第五条防灾科技学院是国内仅有的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和经济学等五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地处东距北京天安门30公里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学院行业办学的特点,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和专业就业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院本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类型。普通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数量、质量、人才需求及专业就业等情况,结合学院实际编制;国家专项计划由国家安排,学院负责编制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计划只限招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应届高中毕业生,不招收计划外生源。

第十一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投放到生源人数较多、生源质量较好的地区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地区超过计划数提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在考生德、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学院在录取时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与考生的加分,在安排专业时亦承认该政策性加分。

第十五条学院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投档单位有排序规则,按投档单位排序依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即分数优先;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投档原则顺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同一志愿内考生按所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对总分相同、填报专业相同且投档单位无排序规则的进档考生在分配专业时,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英语、语文成绩文科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英语专业优先比较英语成绩。

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的等级在1B、1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计算机技术合格;学院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学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特殊要求时,按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档。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复检。

第十八条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等专业因工作环境要求,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外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它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学院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录取结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若物价管理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学院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为符合相关规定并达到毕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院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学生资助保障体系。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建议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邮编:101601

电子邮件:fzzsb@126.com

咨询电话:010-61596244  010-61595011

学院网址:http://www.cidp.edu.cn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学院招生办公室不预测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正式承诺。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章程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学生宿舍

餐厅情况

    南校区::

        思源餐厅:可容纳五百余人同时就餐,内有空调,使用统一消毒餐具,多窗口不同风味,可小炒,品种多,营业时间长,

        清真餐厅可容纳两百人同时就餐,内有空调,使用统一消毒餐具,多窗口,清洁卫生,花样繁多。

        教工餐厅:主要承担教职工、关系单位来访人员、本校研究生用餐。

    北校区

        望舒餐厅:共五层,包括地下一层和地上四层,建筑面积12375㎡,涵盖餐饮、动力、洗浴、超市等功能,餐厅每层可同时容纳千人同时用餐,二层为明档风味餐厅。该风味餐厅汇聚了南北各种风味小吃,如山西饼类、欧德隆、麻辣香锅、台州面食、家常小炒等,满足师生不同的就餐需求。

 

住宿情况:

    南校区:有5幢学生宿舍楼,其中一幢为女生楼。

    北校区:回字型学生宿舍楼。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每天三顿在校内餐厅用餐,平均20元以内可解决问题,保证吃饱吃好。

    平均伙食为:   女生:400元/月左右。男生:600元/月左右。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10)61596244,61595011,61596216,61596049

传    真:(010)61591235

网    址:http://zjb.cidp.edu.cn

 电子邮箱:zjb@cidp.edu.cn

        fzzsb@126.com            

地    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5号(防灾科技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1601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的入学须知为准)

学费:文科4600元/年,理科4900元/年

住宿费:500 元/ 年或800 元/ 年(具体标准请登录迎新系统查看);

教材费:500 元;

体检费:60 元;

军训服装费:74 元/ 套;

校园一卡通预存费:100 元(此款项属于学生个人所有,预存是

为方便学生报到直接领卡到食堂就餐消费,不需现场再次充值);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依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

2018 级新生入学应参加廊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个人缴费

金额及方式以廊坊市政府2018 年相关文件要求为准。医保报销需要持

有社会保障卡,已有社会保障卡的学生需自带到校,无社会保障卡的学

生可入学后查询相关通知,自行网上申请。


毕业生就业

我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注:当年7月1日前后统计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年底就业率(注:当年12月底统计的就业率)95%以上。



基础设施情况

南校区南大门

 

北校区东大门

长庚楼

承基楼


 

 

文德楼


 
 

体育馆



 

游泳馆



 

游泳馆内景   


校园一景



 

图书馆



 

体育场

 

 

听心园

 

 

天水路

 

 

北辰园

 

望舒餐厅

 

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进校后复检。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