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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院校隶属: 吉林省教育厅 所在地:吉林

院校类型: 财经院校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人民大街7696号

网站:   www.cjgz.edu.cn


专业满意度

1证券投资与管理★★★★★4.6
2会计★★★★★4.6
3投资与理财★★★★★4.4
4金融管理★★★★★4.2
5国际金融★★★★★4.2
6财务管理★★★★★4.1
7保险实务★★★★★4.1
8国际贸易实务★★★★★4.1
9计算机网络技术★★★★★3.9
10市场营销★★★★★3.9

专业推荐指数

1会计★★★★★4.6
2金融管理★★★★★4.5
3国际金融★★★★★4.5
4财务管理★★★★★4.5
5投资与理财★★★★★4.1

专业推荐人数

1财政金融类★★★★★5.0
2会计与审计★★★★★4.7
3资产评估与管理★★★★★4.7
4会计★★★★★4.6
5电子商务★★★★★4.6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繁荣秀丽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的南端,依傍在风景宜人的南湖之滨。学校是1978年在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的基础上恢复建立的,原名吉林银行学校,与1946年创办的东北银行专门学校一脉相承,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以金融为特色、经济类专业为主体,培养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享誉金融行业和金融教育领域的特色院校,是塞北金融教育界的一颗明珠,被誉为吉林省“金融界的黄埔、银行家的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4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1万平方米。有在校生5700余人。学校设有“四系三部一院”,24个专业,专业涵盖财经、商贸2个专业大类,是省内金融专业设置最早、专业覆盖面最广的院校之一,形成了大金融、细专业、全面服务金融行业的专业建设特色。金融和会计专业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试点专业。学校拥有省级教学改革示范专业1个、省级试点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5门、省级优秀课24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支,省级科研平台3个。

    学校建有模拟银行、证券模拟实验室、会计模拟实验室、市场营销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实验室等各类实验室27个。学生可在模拟仿真实验室里模拟工作和业务流程,实现了知识和技能与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无缝衔接。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和家长的普遍认同,招生范围遍及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生源充足,质量较高,一志愿投档率和录取率连续保持吉林省内同类院校录取分数线之首。其中金融、会计专业录取线均在二本录取分数线左右。学校积极推进“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先后与吉林省农信社、华泰联合证券、吉林九台农商行、长春融泰村镇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德邦物流等十家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已有近千名毕业生通过“订单班”提前就业;学校连续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0%;学校行业就业优势明显,毕业生在金融行业平均就业率超过5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高。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我校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对我校毕业生满意率在95%以上。学校已为全国及吉林省金融业培养了3万多名高级专门人才,其中任金融机构行长(局长)以上近500人、中高级金融管理人员5000余人,在吉林省县以上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企业任中层干部的达半数之多,毕业生被誉为最受欢迎的金融专业毕业生。

    学校坚持“科学、民主、务实、求是”的办学精神,秉承“诚信、笃学、崇实、创新”的校训,全面提升内涵、拓展外延,为早日把学校建设成为依托金融行业、面向市场、服务吉林省乃至全国金融业发展的,以经济类专业为主体、金融特色鲜明的高层次金融院校而努力奋斗!

    热忱欢迎有志于金融和财经事业的学子报考我校!

 


学校简介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人民大街7696号

联系电话

0431-85374809;85360087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②相关成绩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顺序排序,考虑成绩较好的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

第二章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金融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财务会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金融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物联网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制定以下具体资助项目: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

1.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20%)。

2.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150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50余个灵活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学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学校对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学费减免。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该省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遵从“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分。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优先级别,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jgz.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联系电话: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传真)

   联系人:宫老师,马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此章程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校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网址:www.cjgz.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邮编130028
联系电话: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

收费项目

毕业生就业

2009 — 2013年就业及专升本情况统计表

‍项目/年份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毕业生总数‍1575181415871715‍‍1845
‍就业人数12321407123314221507
专升本报 名人数312336400300320
专升本录取人数9614916196135
专升本率(按总人数)‍6.1%8.2%10.1%5.6%7.3%
‍专升本率(按报名人数)‍45%44.3%40.3%32%41.8%
总就业率84.3%85.8%87.8%89.9%89%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全色盲的学生不能报考本校财经类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