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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院校隶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重庆

院校类型: 财经院校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网站:   http://www.cqcfe.com


专业满意度

1会计与审计★★★★★4.7
2税务★★★★★4.6
3计算机应用技术★★★★★4.6
4会展策划与管理★★★★★4.6
5服装设计★★★★★4.6
6投资与理财★★★★★4.5
7会计★★★★★4.4
8报关与国际货运★★★★★4.4
9工程造价★★★★★4.4
10物流管理★★★★★4.4

专业推荐指数

1会计★★★★★4.7
2计算机应用技术★★★★★4.5
3物流管理★★★★★4.4
4市场营销★★★★★4.4
5税务★★★★★4.4
6会计信息管理★★★★★4.4
7金融与证券★★★★★4.3

专业推荐人数

1会计★★★★★4.7
2会计与审计★★★★★4.7
3报关与国际货运★★★★★4.7
4工程造价★★★★★4.7
5财务管理★★★★★4.6
6工商企业管理★★★★★4.6
7金融管理★★★★★4.6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陈兴述

党委书记

  陈兴述,中共党员,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硕士研究生导师。

    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重庆商学院财会系主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重庆市首批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重庆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先进会计工作者,兼任全国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重庆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专家等职。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与资本营运、高等职业教育与会计教育。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联系会计系。 


 



 

胡尚全院长、党委副书记 

     胡尚全,中共党员,汉族,四川宣汉县人,1969年10月出生,获管理学硕士学位。199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北碚区物价局副局长,重庆市北碚区商业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主任,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食品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保供应急处处长、城市商业处处长等职。现任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先后被国家商务部授予全国社区商业先进个人,被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表彰为重庆市应急管理先进个人,被重庆市商业委员会表彰为先进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商贸规划先进个人。2015年被重庆市委组织部聘为全市党员教育培训兼职教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商贸经济管理。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校园扩建指挥部,联系商贸旅游系。


 

 

冯树清副 院 长
    冯树清,中共党员,教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重庆文理学院党委委员、资产部部长兼计财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采购供应中心主任。现任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重庆市首批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重庆市首批市级预算绩效专家库成员,会计学专业市级教学团队负责人,重庆市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重庆高教会计学会副会长。曾获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优秀会计工作者等称号。主要从事财务经营和职业教育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主持科研和教改项目17项,其中教育部1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项,重庆市教委4项,重庆市财政局1项;重庆市教委重点教改项目2项。负责财务、后勤、数字校园建设工作,分管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数字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校园扩建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金融系。 

 


 

管军

副院长 

    管军,男,1967年出生,汉族,重庆永川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教授。历任重庆第二财贸学校、重庆商业职工大学、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办公室主任、教务处长。现任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主持、主研国家和省部级课题10余项,作为第二完成人获重庆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主参编教材5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重庆市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高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重庆市商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负责人事、教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团委工作,分管人事处、教务处(含实践教学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图书馆、学生处(含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工部、武装部、团委,联系应用设计系、基础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

 


 

杨梅

纪委书记

    杨梅,中国共产党党员,汉族,西南师范大学毕业,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师。 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任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处长,2014年11月至今任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纪委书记。参加了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参研了重庆市高职院校城乡统筹改革与实践等课题研究。先后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为岗位设置改革工作先进个人,被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表彰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主持学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和安全稳定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处、保卫处、工会,联系工商管理系。


学校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创建于1956年,始名江津专区财贸干部学校,开展干部教育与培训;1974年开办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转制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渝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城区、重庆职教城中心,东临永川植物园,南贴成渝高速公路和成渝高速铁路,西傍碧波荡漾的粽粑水库,北倚风景秀丽的茶山竹海风景区,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堪为读书求学之胜地。

   学院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创新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高专联席会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院长/系主任联席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大学部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计算机速录等级考试示范院校;是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德育特色学校,“书香重庆、和谐教育”示范学院,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市会展协会副会长单位,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永川区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基地;设有重庆市城乡商贸统筹人才培训中心、重庆市会展经济研究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在5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秉承“财智人生、经纬天地”的校训,确立了“面向人人、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和谐、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厚德、精业、严谨、奉献”的教风,“修德、砺学、强能、笃行”的学风,以“一手好书法、一幅好口才、一篇好文章、一手好技能、一幅好体魄”为素质拓展目标,努力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25000多名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原教育部部长周济、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等领导都曾先后到学院视察,对学院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2006年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学院时还发表了“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的重要讲话。

   学院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建有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学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礼堂、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40多万册。

   学院现开设20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7200多人,面向全国1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58人,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12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3人,硕士生导师2人。

   学院以重庆财贸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广泛深入开展政校企合作,构建互建基地、互设校厂、互派师资、共同培养、共同研发的合作机制。学院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6个,校内实训室42个。现有重庆市精品课程2门,重庆市教学团队3个。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积极为重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近5年来承担市部级课题66项、横向课题12项,主编参编教材89部,出版专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660余篇,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学会一、二、三等奖30余项。

   2011年学院顺利通过了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同年,重庆市教委批准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的办学规模,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江津、合川、永川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支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创建市级示范院校”。目前,学院正在进行校园扩建,并积极争创重庆市级骨干高职院校。扩建后,校园建筑面积将达到25万平方米,学生规模将达到10000人。

   学院将继续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外延发展,力争早日建成综合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创建于1956年,始名江津专区财贸干部学校,开展干部教育与培训;1974年开办全日制中专教育;1983年更名为重庆第二财贸学校;2007年转制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渝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永川城区、重庆职教城中心,东临永川植物园,南贴成渝高速公路和成渝高速铁路,西傍碧波荡漾的粽粑水库,北倚风景秀丽的茶山竹海风景区,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堪为读书求学之胜地。

   学院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工作创新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高专联席会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院长/系主任联席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大学部常务副主任单位,全国计算机速录等级考试示范院校;是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德育特色学校,“书香重庆、和谐教育”示范学院,重庆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市会展协会副会长单位,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永川区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养基地;设有重庆市城乡商贸统筹人才培训中心、重庆市会展经济研究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在5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秉承“财智人生、经纬天地”的校训,确立了“面向人人、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和谐、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厚德、精业、严谨、奉献”的教风,“修德、砺学、强能、笃行”的学风,以“一手好书法、一幅好口才、一篇好文章、一手好技能、一幅好体魄”为素质拓展目标,努力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25000多名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得到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原教育部部长周济、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等领导都曾先后到学院视察,对学院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2006年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学院时还发表了“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的重要讲话。

   学院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建有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多媒体教学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礼堂、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等,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图书馆藏书40多万册。

学院现开设20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7200多人,面向全国1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58人,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12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3人,硕士生导师2人。

   学院以重庆财贸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广泛深入开展政校企合作,构建互建基地、互设校厂、互派师资、共同培养、共同研发的合作机制。学院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6个,校内实训室42个。现有重庆市精品课程2门,重庆市教学团队3个。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积极为重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近5年来承担市部级课题66项、横向课题12项,主编参编教材89部,出版专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660余篇,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学会一、二、三等奖30余项。

   2011年学院顺利通过了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同年,重庆市教委批准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的办学规模,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江津、合川、永川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支持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创建市级示范院校”。目前,学院正在进行校园扩建,并积极争创重庆市级骨干高职院校。扩建后,校园建筑面积将达到25万平方米,学生规模将达到10000人。

   学院将继续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外延发展,力争早日建成综合办学实力居西部同类院校前列、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高职院校。


周边环境

    学院位于重庆市职教基地永川城区,北倚茶山竹海风景区,西傍碧波荡漾的粽粑水库,南贴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高速铁路和市区环北景观大道,交通方便,环境宜人,东临永川植物园区,校园依山傍水、绿树成荫、环境幽静,堪为读书求学之胜地。

    学院占地710亩,建筑面积21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0万元。办公大楼、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学生宿舍、标准田径运动场、多功能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多功能礼堂、现代化食堂等设施齐全。实训中心有财会综合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实训室、计算机专业实验室、网络实验室、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护实验室、金融证券实训室、物流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营销实训超市以及服装制作、旅游服务等实习实训场所1.43万㎡。图书馆藏书47多万册,报刊杂志900多种。

通讯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联系电话

023-49834729,023-4965506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重庆市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第一批,个别专业在第二批次录取。其他省市的录取批次见各省的招考信息报。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符合国家及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毕业生同样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一)依照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成绩来确定,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执行。对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相近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三)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生亦可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网站上,招生平台中的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

奖学金设置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生·学年,二等1000元/生·学年,三等500元/生·学年。学校还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了特殊困难补助制度。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入学时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18年全国统一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学校无其他分校和联合办学点。

第七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城区,占地710亩,建筑面积16.9万多平方米,资产总值5.7亿元,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85.92万元,图书馆藏书70多万册。现有21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6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17人,副教授44人(副高级职称54人),博士5人,硕士168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重庆市首批社科专家库成员2人,硕士生导师1人,注册会计师3人。

第三章招生对象、范围、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文理科考生。

第十条招生范围及计划:学校2018年面向重庆、四川、海南、贵州、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安徽、陕西、云南、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3650名。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公布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收费。暂定收费标准:学费5000-6500/生·学年,住宿费500-1200/生·学年,书本费600/生·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实际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在学校财务处网站和缴费现场进行公示。如报名新生在中途退学,学校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办理退费手续。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和移动应用开发专业与湖北美和易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办有联合办学定向班,经重庆市物价局备案,学校另收培训费4000/年,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报考,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交纳培训费。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一)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

1.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考生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

2.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时,学校按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二)专业确定方法

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同一志愿投档成绩和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顺序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配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三)符合国家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批准投档的考生,学校对所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生亦可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站上的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

第十三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和年龄。考生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五章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入学

新生于20189月(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招办请假,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助学保障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生·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生·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生·学年,二等1000/生·学年,三等500/生·学年。学校还开辟了勤工助学岗位,实行了特殊困难补助制度。

第十六条招生机构及监督机构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设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对学校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十七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渝教招发〔20182号)文件精神办理。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3-4983472949655062

招生监督电话:023-49655436

传真:023-49834729

学校网址:http://www.cqcfe.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cqcfezs.university-hr.cn/

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财经职业学院(cqcjzy

E-mailcqcjzs@126.com

咨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02160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分为普通住宿和公寓住宿两种。住宿费按重庆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普通宿舍每生每年500元;公寓宿舍每生每年700-1200元。

食堂

 

    学校共有学生食堂四个,学生可自选就餐。食堂采用刷卡就餐的方式,设有学生营养餐、风味小炒、特色小吃等多个窗口,以满足广大师学生们不同的就餐需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     

     址:http://www.cqcfe.com     

招生监督电话:02349836226                 

    真:023-49834729

招生咨询电话:02349834729     02349655062

收费项目

   学院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是:5000-6500元/年;书费500元∕生.年;普通宿舍住宿费500元∕生.年,公寓宿舍住宿费700-1200元∕生. 年。

毕业生就业

    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以“能就业、就好业”为指导思想,做到了就业工作制度化、职业指导全程化、市场开拓经常化、就业服务多样化,保证了较高的就业率和较好的就业质量。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表彰的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以来连续11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就业满意率在90%以上。学院建立的就业网络辐射全国,保持良好就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500多家,主要集中在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经济发达地区珠江三角洲的深圳、东莞、广州,长江三角洲的上海、苏州、杭州,环渤海经济区的北京、天津等大城市,为广大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人生舞台和发展空间。

基础设施情况

   

   学院占地710余亩,建筑面积21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0万元。办公大楼、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学生宿舍、标准田径运动场、多功能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多功能礼堂、现代化食堂等设施齐全。实训中心有财会综合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实训室、计算机专业实验室、网络实验室、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护实验室、金融证券实训室、物流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营销实训超市以及服装制作、旅游服务等实习实训场所1.43万㎡。图书馆藏书47多万册,报刊杂志900多种。

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