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估分查专业 估分查学校 登录

辽宁科技大学

院校隶属: 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辽宁科技大学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网站:   www.ustl.edu.cn


专业满意度

1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9
2财务管理★★★★★4.7
3热能与动力工程★★★★★4.7
4测绘工程★★★★★4.7
5法学★★★★★4.7
6艺术设计★★★★★4.6
7会计学★★★★★4.6
8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6
9英语★★★★★4.5
1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5

专业推荐指数

1冶金技术★★★★★4.5
2电气自动化技术★★★★★4.3
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4
4材料工程技术★★★★★4.4
5市场开发与营销★★★★★4.0

专业推荐人数

1工程造价★★★★★5.0
2供用电技术★★★★★4.9
3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4.6
4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4.6
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4.6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 杨路
党委副书记、校长 孙秋柏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侯锡林
副校长 张国建
副校长 张志强
   
 
副校长 郭连军
副校长 王锡钢
 

学校简介

   辽宁科技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七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48年。1958年成立本科学院——鞍山钢铁学院,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1998年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学校转为辽宁省与教育部共建共管,以省管为主。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学校占地1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亿元,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23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专任教师1036人,教授110人、副教授330人,学院(部)18个, 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9个,本科专业44个,专科专业20个,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以及研究生推免权,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9个省级示范性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1门次省级精品(优秀)课程,10个省级教学科研团队和8位省级教学名师。另外,学校还聘请了10余名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特聘教授。
    学校坚持并弘扬“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特色,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重视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数学建模、电子设计、英语等大型竞赛中共获国家及省部级奖励数百项;本科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教育部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果为优秀。
    学校注重加强科学研究,科研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达千余项,其中,国家“863 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60余项、获各级各类科技奖励100余项,科技经费累计4亿余元;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论文900余篇;与加拿大Alberta大学联办的《数值分析与建模》(《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umerical Analysis and Modeling》)国际学术期刊被SCI(扩大版)全文收录。学校科技园是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已研究、开发出了粒径特小纳米材料、模拟移动床色谱分离、有机光电子材料、耐火材料等数十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成果。
    面对新的形势,全校师生员工将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主动适应与促进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水平较高、具有冶金行业影响力或专业特点的、在同类院校领先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周边环境

 

学校坐落于祖国的钢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校区位于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国家AAAA级风景区----千山,西依国家AAAA级旅游胜地----玉佛苑和二一九公园,交通便利,风景秀丽,环境宜人。

通讯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电话

0412-1680788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共参加四个批次的录取: 艺术本科批次、第一批本科批次(辽宁省)、第二批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工业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60分以上者方可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两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

艺术类表演(声乐)、表演(曲艺)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两省的表演(声乐)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同等待遇!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开办教学改革试点班,凡英语语种本科新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考试,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试点班学生可按学校要求重新选择专业,此外还在教学、实验、实习、科研、考研、评奖等方面享受特殊待遇,具体措施咨询我校教务处:0412-5928502。

其它

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除人民武装以外的所有专业都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人民武装专业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和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高职学制为2年和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9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6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860万元,图书10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类所有专业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学费:动画、工业设计、表演(声乐)、表演(曲艺)10000元/年;英语、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4800元/年;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4600元/年;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法学、会计学、矿物资源工程专业4000元/年,其余本科专业4200元/年。

高职学费:旅游管理、物业管理、人民武装等专业4800元/年;其余高职专科各专业为5000元/年。

宿费为1000~1200元/年,住学生公寓。以上收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学金2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医疗保险,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借款学生在每年寒假前,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报告,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区、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助学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12-5929100。

五、获奖说明

2004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2005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自动化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②按分数优先原则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考生专业,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电子邮件:ZSB@USTL.EDU.CN,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咨询电话:0412-2518000。

7.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艺术类工业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60分以上者方可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两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

艺术类表演(声乐)、表演(曲艺)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两省的表演(声乐)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教学模式

1.实行学分制。对提前修满课程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

2.实行主辅修制。凡全日制本科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合格的,从二年级开始可申请跨系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在规定学制内修满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的,在毕业证书中注明。

八、就业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就业工作。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冶金、化工、机械、电子、建筑等行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年度就业率保持在同类院校前列,近年来连续获得省主管部门的表彰。

九、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录取结果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到我校网站查询拟录取结果。

十、校园开放日

我校定于6月14日为校园开放日,欢迎考生及家长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乘车路线:鞍山站前乘开往千山方向308路公交车到我校正门。

奖学金设置

学校有哪些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措施? 1. 设立奖学金。①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② 专项奖学金: 宝钢教育奖学金:3000元/生·年;莱钢奖学金:2000元/生.年;校董事会奖学金:2000元/生·年;青花奖学金:2000元/生·年;聚龙奖学金:2000元/生·年;科信奖学金:2000元/生·年;龙源奖学金:2000元/生·年;大府奖学金:1000元/生·年。③ 国家奖学金:一等6000元/生·年;二等4000元/生·年。2.对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设立贫寒学子奖学金,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2)、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

(3)、困难学生可申请住校内公寓(8人间)500元/年。

      (4)、学校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普通本科专业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3.67828万平方米(约合2753.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4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121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50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798.5元;图书175.3万册,生均图书78.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以及人才培养质量高、就业好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各批次投档前投入。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

(2)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高职专科升本科软件工程专业、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的中职升本科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20302

金融工程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经济学

4200

4     

030101K

法学

四年

3-8

文史/理工

法学

4200

5     

050201

英语

四年

3-8

文史/理工

文学

4800

6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8

理工

理学

4200

7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3-8

理工

理学

4200

8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9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13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14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15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16 

080209T

机械工艺技术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8

理工

理学

4200

20 

080404

冶金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21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22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23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24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30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

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1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一二学年4600元/年•人,

三四学年12700元/年•人

32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800

33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待批

36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37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39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40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41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42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43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9

理工

工学

4800

44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45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8

理工

工学

4200

46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7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8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50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51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8

文史/理工

管理学

4200

52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8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3 

130204

舞蹈表演

四年

3-8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4 

130301

表演

四年

3-8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5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3-8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6 

130310

动画

四年

3-8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8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8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8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59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8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按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贫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

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董事会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人。学校可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公平公正,根据科大学发6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7]5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大学奖学金评比办法(修订)》的通知进行评审。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区、市)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招生,我校2018年根据招生省(区、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招生,所在批次,平行或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如在辽宁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非美术类专业为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考生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高考加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的分数安排专业。

5.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部分专业的录取条件: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第三、四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700元,属学费较高类专业,在录取时只录取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2)普通类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即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招生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以招生省的录取规定为学校录取原则,其中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浙江省、上海市以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在第一至第六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在各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校考日程安排等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报考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1)有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有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录取时,采用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2)无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无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与我校艺术类专业及计划对应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录取时,采用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3)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招考专业及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招考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对应专业为音乐表演,对应招考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方向,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J1流行、J2美声、J3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舞蹈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对应招考专业及方向为舞蹈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中国民间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对应的招考专业及方向为播音与主持艺术,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播音与主持艺术。 

4)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有关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美术类专业(辽宁省除外)的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招生省份有统一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与上述学校录取原则不一致时,以招生省份的录取规定及原则为学校录取原则。

(5)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

                   


学生宿舍

 

n

               ※学生公寓※

 

学校建有舒适典雅的现代化学生公寓,寝室内功能齐全的直拨电话、国际互联网,为同学们提供了方便沟通和了解世界的桥梁。

 

 

 

食堂

       为了满足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学生的需求,学校建宽敞整洁的食堂,提供了不同风味的小吃和各大菜系的特色食品,方便学生用餐。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我校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同步发布学校录取的有关信息及提供免费的录取查询。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邮    编:114051

   电    话:0412-5929096                              

   网    址:http://zsjy.ustl.edu.cn

 

收费项目

本科学费:    动画、工业设计、表演(声乐)、表演(曲艺)10000元/年;英语、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4800元/年;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4600元/年;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法学、会计学专业4000元/年,其余本科专业4200元/年。

高职专科学费:    旅游管理、物业管理、人民武装等专业4800元/年;其余高职专科各专业为5000元/年。宿费:1200元/年,住大学生公寓,四人间带卫生间。

具体费用标准以物价部门的批复为准。

毕业生就业

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冶金、化工、机械、电子、建筑等行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年度就业率90%以上。2004年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2005年被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其它

答考生问?

※学校今年招生计划安排情况? 今年计划招生4800人,其中本科3300人,高职专科1500人。本科有35个专业招生,高职专科有16个专业招生,生源来自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参加哪几个批次的录取?共参加四个批次的录取: 艺术本科批次、第二批本科批次、中职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学校是否实行学分制?我校是辽宁省实行学分制学校之一,执行以下政策:1. 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学生修业年限原则上3-8年。2. 对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学生毕业后就业情况如何?我校毕业生按照 "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就业方针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于国企、民营、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三资、外资等各类企事业单位。一次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学校新生是否参加人身平安医疗保险?为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亡、医疗等费用,新生入校后可办理学生平安医疗保险。※学校有哪些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措施? 1. 设立奖学金。①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② 专项奖学金: 宝钢教育奖学金:3000元/生·年;莱钢奖学金:2000元/生.年;校董事会奖学金:2000元/生·年;青花奖学金:2000元/生·年;聚龙奖学金:2000元/生·年;科信奖学金:2000元/生·年;龙源奖学金:2000元/生·年;大府奖学金:1000元/生·年。③ 国家奖学金:一等6000元/生·年;二等4000元/生·年。2.对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设立贫寒学子奖学金,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3.继续开办教学改革试点班,凡英语语种本科新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考试,考试科目:数学、英语。试点班学生可重新选择专业,此外还在教学、实验、实习、科研、考研、评奖等方面享受特殊待遇。4. 满足品学兼优学生的需要,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本人学有余力的,从二年级开始可申请选择跨系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修满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的,在毕业证书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