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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

院校隶属: 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西南科技大学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邮政编码:621010

网站: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


专业满意度

1建筑工程技术★★★★★4.7
2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7
3土木工程★★★★★4.7
4法学★★★★★4.6
5会计学★★★★★4.6
6法律事务★★★★★4.6
7会计★★★★★4.6
8工商管理★★★★★4.6
9工程管理★★★★★4.6
10农学★★★★★4.5

专业推荐指数

1土木工程★★★★★4.7
2材料科学与工程★★★★★4.6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7
4经济学★★★★★4.3
5采矿工程★★★★★4.4
6法学★★★★★4.3
7通信工程★★★★★4.7
8自动化★★★★★4.7
9国际经济与贸易★★★★★4.5
10建筑学★★★★★4.6

专业推荐人数

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9
2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9
3工程管理★★★★★4.8
4电子信息工程★★★★★4.8
5软件工程★★★★★4.8
6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8
7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8
8动物科学★★★★★4.8
9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8
10财务管理★★★★★4.8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492

学校领导

职务

姓名

党委书记

陈永灿教授

党委副书记、校长

董发勤教授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  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立权

副校长

卢忠远

副校长

曾刚

副校长

陈朝先

副校长

尚丽平

副校长

杨世源

副校长

陈  波


学校简介

西南科技大学坐落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赞誉学校“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走出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办学路子。学校现任党委书记庄天慧、校长陈永灿。

建校以来,学校几经搬迁,走过了创业、发展、壮大的不平凡历程。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西部大开发和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的大背景下,2000年8月23日,教育部批准西南工学院与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立西南科技大学。学校校园现占地4000余亩,校园宽阔,环境优美,是读书学习的好地方。

学校现有在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外国留学生3.4万余人。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7个学院(部),在工学、农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78个;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有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群)2个、省级优势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有国防科工局批准的国防基础学科1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297人,副高级职称人员647人;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85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从董事单位等聘任院士13人;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千人计划”人选、四川省教学名师等120余人次。有“核废物环境下的生物效应”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碳纳米材料”和“特种高分子”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光电检测技术与研究”等10个四川省教育厅创新团队。有“军民融合研究”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

学校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有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2个,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有四川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等。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有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1个,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研究平台3个、省社科普及基地2个。近年来,学校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专项、“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国防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110多项。

学校有现代电子系统设计、管理学原理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9门,电子技术与创新、化学实验教学团等国家级和省级高校教学团队8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7个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等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国防重点专业,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为国防紧缺专业,有8个国家级、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学生在全国“挑战杯”、“数学建模”、“大学创业大赛”等科技文化体育大赛及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学校机器人小组荣获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冠军、最佳技术奖,亚太地区亚军、最佳技术奖。

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已建设成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俱乐部”。学校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定点联系高校之一,联合组建成立了“四川省军民融合研究院”,在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技术转移和区域特色高端智库方面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学校拉美中心研究成果积极服务国家拉美战略,获得刘延东副总理充分肯定。学校充分发挥在环境友好能源材料、先进建筑材料、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特殊环境机器人技术、环境安全技术、城市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核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农业生物质资源循环利用等科研特色和传统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社会经济效益上百亿元。

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3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联系,特别加强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教学、科研以及人才培养等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加快提升。

“西南明珠出沧海,桃李春风物华新”。在新的发展征程中,学校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领学校发展全局,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科学理性、开放包容、彰显卓越”的办学理念,发扬“艰苦奋斗,拼搏创新”西南科大精神,践行“厚德、博学、笃行、创新”校训,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2018年5月17日更新)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邮政编码:621010

联系电话

0816-6089071,0816-6089080(传真)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体批、本科一批(含普通一批、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省内预科)、本科二批、专科批(省内)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生源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考生中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四川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四川省和其他省份的民族考生相关政策,并设有省内民族预科。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的录取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具体转专业政策以当年教务处通知为准。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

①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②校内奖学金:涪璋特等奖学金(10000元/年.生)、西南科技大学三好学生(4000元/年.生),其他多种单项奖学金设定。

③社会奖学金:中国四联•重庆川仪奖学金、中物材料奖学金、农行奖学金等。

助学

①校园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人.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平均3000元/人.年。    

③在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特困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④特殊情况下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

⑤社会助学金:中物院助学金、杜祥琬院士助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科大发〔2016〕7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学生。

第三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第四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遵循“关爱学生、引导学生、激励学生”的学生工作理念,按“主体在学生,关键在认定,核心在教育,重点在机制”的指导方针,构建并完善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资助鼓励、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奖、助、补、免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全方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及因重大疾病或家庭突发变故导致的贫困问题进行帮扶。此外,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来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履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与协调学校资助工作;设立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经办人、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七条  院(部)成立以学生工作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本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教育工作;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学生代表任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资助工作。

第三章  资助金来源、管理及发放

第八条  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国家专项拨款;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

3.协助学生从银行贷款;

4.社会(企业、个人)资助;

5.地方政府资助及社会募集。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年度资助计划和资助金额以及重大资助项目的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制订年度资助计划及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级各类资助名单审定、资助金额审核及发放前公示;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资助工作年度计划、审定院级资助名单、资助金额及进行院级公示;学校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核算和发放。

第十条  各类资助经费发放,需拟定详细发放名册,并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或学院(部)加盖公章,交由学校计划财务部门上卡发放。

第四章  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给予以下几种方式的资助: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有组织性、有偿性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拓展校外勤工助学机会。

4.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用于学生因家庭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一时经济困难,需要申请临时补助才能渡过难关的情况;或用于在某一特定时间内,生活或学业上(新生入学、学生假期回家路费、冬衣购买、求职就业等)遇到具体困难,家庭一时无力承受,需要申请临时补助才能解决困难的情况;还用于学生不幸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救治,需要学校帮助才能及时治疗的情况。

6.学费减免、代补、代偿

学费减免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等)的学费(不含住宿费)进行减免,以帮助他们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学费代补代偿,主要是针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学生进行的学费代补代偿。

7.就业困难补助

就业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及高年级学生能够顺利就业,资助其参加技能培训、就业、深造或参加见习等的专项资金。

8.地方政府资助及社会募捐

地方政府资助是指地方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向资助,按当地政策执行。社会募捐是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单位、某个群体或个人自愿无偿地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赠财产进行救助的活动。

9.大学生医疗补助

大学生医疗补助是对按规定购买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因患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给予部分资助。

10.重大急难救助

重大急难救助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长期患重大疾病无力支付而导致的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和因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学生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等情况给予学生的临时补助。

具体资助方式及条件以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为准。

第五章  资助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十二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符合政策性资助条件的学生。在资助时适当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倾斜。

第十三条  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认真刻苦;

5.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  资助程序

第十四条  学生根据各类资助方式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资助文件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严格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助。

第七章  资助管理及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每学期开学,各学院(部)应对在校学生开展一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认定或调整。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对其资助做出调整。

第十七条  在认定(调整)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对认定的材料和公示结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同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库。平时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跟踪调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学院(部)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资助,作好已受助学生的相关记录,并考查资助效果。

第十八条  学校和院(部)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学业帮扶、心理辅导、诚信教育、励志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不断提升学生个人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九条  学校和学院要切实加强监督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资助的评审、公示和发放工作。学校和院(部)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及时、准确地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信息,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条  资助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冒领、抵扣、拖延支付,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计财、审计、纪检监察、上级部门等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受助学生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取消其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4]25号)同时废止。


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7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78个本科专业,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校本部、西山校区。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入学考核与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八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为三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十三条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和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非艺体类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且无位次分的考生,文科生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理科生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如前述成绩均相同时,外语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生源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考生中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四川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条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在线”网站(http://zs.swust.edu.cn);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6-6089051。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学校现有学生公寓43幢,建筑面积共28万平方米。公寓环境优美、整洁,安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公寓楼配有辅导员、管理员、门卫、保洁员、维修员,对所有楼栋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与服务。公寓布局合理,寝室(除个别学生公寓外)带有洗漱间、卫生间、组合家具、三网宽带网络敷设到位。新生公寓热水洗浴设备齐备,全校所有寝室独立卫生间热水均进入学生寝室。部分公寓楼栋配置空调,楼栋内设有自助洗衣机、微波炉、电磁炉、自助售货机等服务设施和定时开放的学习活动室。是学生学习之余温馨舒适的栖息之所。


食堂

●学生食堂: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现有学生食堂7个,其中“示范性星级标准化食堂”2个、“标准化食堂”2个,餐厅10个,可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中心实现了米饭、肉类的统一加工配送,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双体系认证,实行标准化规范管理。2016年饮食服务中心被中国教育后勤协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授予“高校伙食工作先进集体”,并多次被省、市授予“先进集体”、“食品卫生十佳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平均伙食标准

绵阳平均物价在四川各地市偏低,学校物价更是低于绵阳,一般午餐在食堂就餐6元能吃饱、10元能吃好。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816-6089071,0816-6089080(传真)

招生网站:http://zs.swust.edu.cn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swustzszx

微信公众号:swustzszx

咨询QQ群:140553671

收费项目

教育收费公示牌


收费单位:  西南科技大学                                                表               


收费项目

折算学费标准   (元/生.年)

执行文件


一、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学

(按年度预收,毕业时根据学分结算)



学院

专业名称

学科

学制

川价费[2004]118号


川教[2007]190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应用化学

理学

4

49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物理

理学

4

49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4

49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功能材料

工学

4

492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化学工程

工学

4

4920



法学院

法学

法学

4

4440



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

法学

4

4440



法学院

应用心理学

理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地质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环境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测绘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地理信息系统

理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采矿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安全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交通工程

工学

4

49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矿物加工工程

工学

4

49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4

49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工程

工学

4

49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信息安全

理学

4

49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

4

4920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经济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学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管理学

4

4440



经济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

管理学

4

4440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学

4

4920



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学

4

4920



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

理学

4

4920



理学院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技术

理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农学

农学

4

444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动物科学

农学

4

444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制药工程

工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

工学

4

4920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园艺

农学

4

4440



体育学科部

社会体育

教育学

4

444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建筑学

工学

5

660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城乡规划

工学

5

660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

工学

4

492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工程力学

工学

4

492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建筑环境与能源利用工程

工学

4

492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工程管理

管理学

4

4440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工程造价

工学

4

4920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4

4440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文学

4

4440



外国语学院

西班牙语

文学

4

4440



外国语学院

日语

文学

4

4440



外国语学院

翻译

文学

4

4440



文学与艺术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学

4

4440



文学与艺术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文学

4

4440



文学与艺术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文学

4

4440



文学与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

4

7200



文学与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艺术

4

7200



文学与艺术学院

音乐学

艺术

4

6000




文学与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

艺术

4

12000




信息工程学院

自动化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4

4920



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工程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业工程

工学

4

4920



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信息对抗技术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工学

4

4920



国防科技学院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

4

4920



政治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4

4440



政治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法学

4

4440



应用技术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工学

3

4920



应用技术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学

3

4920



应用技术学院

经济信息管理

管理学

3

4440



应用技术学院

计算机信息管理

 

工学

3

4920



应用技术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管理学

3

4440



应用技术学院

法律事务

法学

3

4440



应用技术学院

会计

管理

3

4440



二、住宿费


1、校本部:

800-1200元/生.年

川价费[2007]190号


2、西山校区:

900-1000元/生.年

川价费[2007]190号


三、服务性收费项目:



新生入学体检费

70元/生

川价发[2005]122号


四、代管费项目:



1、预收教材资料费

600元/生.年

川价发[2005]122号 


2、军训服装服

按学校招标价

川价发[2005]122号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0元/生·年

绵人社办[2014]178号


绵阳市政府文件暂时未发布


说明:


1、服务性收费是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特定服务而取得合理补偿的收费。


2、代管费是指学生学习和生活必须,学校为方便学生代收代支发生的费用。其中预收教材资料费将根据学生消费情况,按学年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3 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遵循“学生受益、有利于管理和学校成本补偿、按成本收取、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


4、上述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项目已经过学校价格听证程序并报省教育、物价和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涉及采购的项目,均按相关程序公开招标。



毕业生就业

学校充分挖掘与利用校友、董事单位、校企合作、人才基地、社会实践基地、专业实习基地等现有资源,服务于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全国广大人才市场、行业机构、校友资源等领域积极宣传我校毕业生源,以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成功组织召开2018届毕业生双选会,约650余家单位参会。全年共接待来校招聘单位1063家,网络招聘单位967家。2017年用人单位为学校提供65961个就业岗位,与在校毕业生人数比达到7.98:1。2017届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达93%。

 

2017年我校大、中型双选会信息一览表

时间

双选会主题

参会单位数

(单位:家)

就业岗位数

(单位:个)

3月17日

昆山专场招聘会

15

950

4月6日

信息制造计算机国防2017专场招聘会

87

1100

4月7日

德阳人力资源专场招聘会

38

552

4月18日

广州人力资源专场招聘会

37

1123

11月3日

2018届毕业生双选会

650

22356

11月8日

遂宁经开区专场招聘会

18

337

11月9日

昆山专场招聘会

25

1303

11月10日

环资、土建、材料专场

112

1505

 


基础设施情况

教学实验设施

学校本部占地面积272.6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47.13万平方米。目前,学校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及语音教室等不同功能的教室齐备,有力地保障了本科教学,很好地满足了不同学科特点的教学需求。其中普通教室631间、多媒体教室365间、语音教室12间、人体素描教室5间、琴房48间,共有教室座位数5万余个。

目前,学校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部省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三级实验中心(室)28个(其中校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有各类实验分室147个。

学校图书馆

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4.09万平方米,业务辖全校17个资料室,分布在东西两区,馆属馆藏资源总量1100余万册(含电子图书),权属数据库89个、试用数据库30个。开设了常规的综合阅览室、流通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和密集书库阅览室外,还开设了外文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建筑规划文本阅览室、羌文化典藏室、光盘阅览室、温馨书吧、图书漂流屋等专门阅览室供专业研究、学习和阅览需要。在学校联合办学先进体制下,图书馆还与国内著名研究机构建立了情报文献的利用合作关系,研究人员在获得图书馆特别授权后还可以利用中国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电子资源。

数字文献为师生提供了巨大的学习、研究和欣赏空间,在数字文献资源中包括了SCIENCE DIRECT、SPRINGER、Wiely、IEEE/IET Electronic Library等一批海外著名学术类数据库33个,中文数据库中包括了CNKI、万方、维普、CSSCI、超星以及新东方、环球英语等著名学术类、学习类数据库和27个。除此之外图书馆自建了无机非金属材料数据库、历届硕博论文数据库和教师著作数据库等特殊数据库。

 

●体育场馆:学校拥有体育场馆总面积共计15余万平方米。能够承接国家级大型比赛体育场馆中包括综合性体育训练中心1座,并附属力量训练房、艺术体操房、健身健美房、跆拳道训练房、乒乓球训练房等;学校现有田径场4块,足球场4个,篮球场37个,排球场15个,网球场13个、游泳池2个、健身中心1个、体质测试中心1个,乒乓球和羽毛球场地若干,能够较好满足教学和师生课余锻炼需求。

●西科大驾校:是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成立的一所专业驾驶员培训学校。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西南科技大学校内,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和一流的园林式训练场地,及各类型教练车80余辆,教员100人左右,年培训能力达6000人。学校始终贯彻“安全第一、学员至上、诚信高效”的办学宗旨和服务理念,全力打造“精品驾校”的品牌形象,近年来多次被评为“市级文明诚信驾校”及“AAA”驾校。

●校园其他设施:露天电影院、演播大厅、校医院等。


体检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