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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

院校隶属: 四川省教育厅 所在地:四川

院校类型: 师范院校

西华师范大学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网站:   www.cwnu.edu.cn


专业满意度

1绘画★★★★★4.7
2小学教育★★★★★4.7
3舞蹈表演★★★★★4.6
4舞蹈学★★★★★4.5
5学前教育★★★★★4.5
6运动训练★★★★★4.5
7音乐学★★★★★4.4
8地理科学★★★★★4.4
9体育教育★★★★★4.4
10工商管理★★★★★4.4

专业推荐指数

1汉语言文学★★★★★4.6
2英语★★★★★4.5
3生物科学★★★★★4.7
4数学与应用数学★★★★★4.7
5思想政治教育★★★★★4.4
6体育教育★★★★★4.4
7生物技术★★★★★4.8
8地理科学★★★★★4.7
9物理学★★★★★4.6
10化学★★★★★4.6

专业推荐人数

1物联网工程★★★★★5.0
2视觉传达设计★★★★★5.0
3服装与服饰设计★★★★★5.0
4生物技术★★★★★4.8
5音乐学★★★★★4.8
6应用化学★★★★★4.8
7园林★★★★★4.8
8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8
9汉语国际教育★★★★★4.8
10舞蹈学★★★★★4.8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506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杨树政
校长张 健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校工会主席聂应德
党委副书记王安平
副校长刘玉平
副校长彭正松
副校长李 健
副校长刁永锋
副校长刘利才
副厅级调研员徐远火


学校简介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六十余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校创建于1946年,先后历经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6)、私立川北大学(1949)、公立川北大学(1950.7)、川北大学(1950.9)、四川师范学院(1952)、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6)、南充师范学院(1958)、四川师范学院(1989)等阶段,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22个二级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30343人;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的54个本科专业(运动训练为教育部批准的单招专业),建设有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四川省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34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教师近三届获得国家级、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9项,其中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校有3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体育硕士、高师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有4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四川省重点学科9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部省共建基础实验室4个,部省共建优势特色学科实验室3个,四川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校级研究机构29个。学校有《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两种公开出版刊物。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054人,专任教师1556人,其中教授159人,副教授40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2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3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成员1人,全国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9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7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形成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中国古代文学、政治学、有机化学、理论物理、高等教育学等主要特色和优势学科。2006年以来,学校共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科研项目107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7300余篇,其中SCI、EI、ISTP、ISR四大检索收录论文1170篇,CSSCI收录1001篇;出版学术专(译)著、教材145部;获国家、省政府奖30项。2007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授予胡锦矗教授的濒危动物研究团队“自然保护贡献奖”最高荣誉称号;2007年赵义山教授所著《明清散曲史》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第二批优秀成果,获四川省第13次(2009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8年孙旭平教授的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彭正松教授合作申报的科研成果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学校与全国地方师范大学建立了联席制度,与全国60余所师范院校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与美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与合作,进行了互派专家讲学、教师进修和互派留学生的交流活动;2010年与纽约州立大学7所分校代表分别签署了促进校际交流合作的意向合作协议,其中与一所学院签订了师生互派框架合作协议。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476亩,建筑面积91.9万平方米,建有综合性体育馆、网球场、游泳池、多功能学生活动中心等各类现代化服务设施。学校图书馆藏书325万册,建有电子教育科研网、文献检索中心。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达13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
     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营造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校已连续成功举办22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有各类学生社团75个。2006年以来,学校在参加全国、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各种奖励400余项。六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以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己任,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6万人,为四川乃至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周边环境

我校坐落在四川盆地东北部、嘉陵江中游、川东北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南充市。这里年平均气温17.5℃,气候十分宜人。南充市有建城2200余年的悠久历史,现有驻市高校6所,是四川省第二大教育城市。这里人文荟萃,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小平、朱德、罗瑞卿,民主革命家张澜、《三国志》作者陈寿出生成长的地方。南充交通便利,达(州)成(都)铁路、成(都)南(充)高速、南(充)渝(重庆)高速以及兰(州)渝(重庆)铁路构成了四通八达的地面交通网;南充高坪机场有直飞广州、深圳和北京等地的航班。

通讯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联系电话

0817-256861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报考第一专业志愿未满足录取的考生,按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并在录取时设置专业级差分数(不超过5分);当某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未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计划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招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录取办法为: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进档考生按折算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装饰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加分政策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的文件对少数民族考生进行特殊照顾。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优秀学生一个重新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机会。学生进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可以向相关学院和教务处提交申请,学校参考学生的高考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允许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的种类及标准

      种类

      标准

    备注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每年评一次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每年评一次

学校奖学金

200-500元/人.学期

每学期评一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种类及标准

      种类

      标准

    备注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8000元/人.年

主要在生源地办理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元/ 人.年

每年评一次

勤工助学

200元/月.岗

每学期调整一次

新长城助学金

1840元/人.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共有“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的贫困生资助途径。

奖——各种形式的奖学金;

贷——协助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助——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补——临时困难补助;

减——视情况减免学费。

西华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CHINAWESTNORMAL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学校地址  

学校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北湖校区(南充市顺庆区莲池路54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的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承诺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能否投档到我校,我校执行当地省(市、区)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五条除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学校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中的语文、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条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我校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二十条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排序方式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在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的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两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特殊需求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兼传真),2568301。

学校主页:www.cw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cwnuzs.good-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wnuzs2011@126.com。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生宿舍

      西华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创立至今未建设过任何分校。我校现占地面积2476亩,建筑面积91.9万平方米,分为新校区和老校区2个校区。校园静、净、素、雅,相映成趣。老校区绿树掩映,古朴典雅;新校区山环水绕,俊逸灵秀,被誉为园林式、生态型的校园。我校实行公寓式管理,6人一间,有独立卫生间、洗衣台,室内有衣柜、写字台,可申请将宽带网接入寝室;五个现代化的学生食堂,校内有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自动取款服务。学生体育设施完备,有3个400米标准运动场、2个标准游泳池、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足球场及其它体育设施若干。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500元/月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0817-2568373     2568273

收费项目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杂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毕业生就业

    近10年来,西华师范大学毕业生以其思想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基本功扎实、发展后劲足而广为社会所欢迎,毕业生持续走俏。学生就业面向全国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双向选择一次性签约率均保持在90%以上。连续几年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其它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