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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

院校隶属: 河北省教育厅 所在地:河北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石家庄铁道大学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网站:   www.stdu.edu.cn


专业满意度

1铁道交通运营管理★★★★★5.0
2电气自动化技术★★★★★4.8
3信息工程★★★★★4.7
4软件工程★★★★★4.7
5铁道工程技术★★★★★4.7
6工程造价★★★★★4.7
7道路桥梁工程技术★★★★★4.7
8车辆工程★★★★★4.7
9土木工程★★★★★4.6
10铁道机车★★★★★4.6

专业推荐指数

1土木工程★★★★★4.8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6
3工程管理★★★★★4.6
4交通运输★★★★★4.7
5交通工程★★★★★4.6
6交通运输类★★★★★4.6
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7
8会计学★★★★★4.7
9机械工程及自动化★★★★★4.7
10车辆工程★★★★★4.8

专业推荐人数

1信息工程★★★★★5.0
2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9
3通信工程★★★★★4.9
4环境设计★★★★★4.9
5视觉传达设计★★★★★4.9
6土木工程★★★★★4.8
7车辆工程★★★★★4.8
8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4.8
9城市地下空间工程★★★★★4.8
10艺术设计★★★★★4.8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503

学校领导

 

学校现任校领导(点击进入)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点击进入)

 

 

周边环境

    学校校本部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西依太行山,北邻滹沱河,京广、石太、石德三条铁路交汇于此,京深、石太、青银等高速公路毗邻而过,有京石、京太等客运专线等,交通便利。

    学校具体位置在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东行200米有解放军二六〇医院,南行500米有大型北国超市,工商银行在学校内设立了网点。

    学校大门口公交车每隔10分钟一班,车费1元:

    148路公交车:石家庄火车站(起点)—北国商城—解放军二六〇医院,下车西行约200米到学校招待所大门;

    164路公交车:石家庄客运总站(起点)—石家庄火车北站—铁道大学—华北鞋城(终点);

    出租车:从学校到火车站大概需要40分钟,车费30至40元。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联系电话

0311-8793516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本科一批录取。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

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于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录取在本科提前批次,有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考生,须联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河北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原始分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经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继续面向河北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在本一特殊类型(本科预科)批次录取,其中文史15人,理工45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除汉族之外均可),毕业后在河北省就业。报考民族预科班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在本科一批提档分数线下80分择优录取。
招收的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学习期间实行集中培养,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学制一年,学费3500元/生,住宿费每生500-800元。预科学习结束后,根据学习成绩和思想道德综合考评,成绩合格颁发民族预科班学习结业证,转入本科院校学习,其转入专业及计划人数在预科结束时确定。学费按预科录取当年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其他方面享有本科院校同年录取新生的相同待遇。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56号,电话:0311-86263563。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在录取问题上,往届生同应届生享受同等待遇。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石家庄铁道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暂行规定   

石家庄铁道学院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试行)

其它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只有英语、俄语教师,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2、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5、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奖学金设置

石家庄铁道大学奖学金设置(点击进入)

困难生资助办法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资助办法(点击进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英文名称:“ShijiazhuangTiedao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第四条学校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南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甲一号,邮编051132。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第五条统招普通本科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条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接收其它志愿的考生。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第十三条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第十五条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2、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3、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4、上海市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再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七条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第十八条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两个专业按自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第十九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除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4、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北京市考生,须联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6、报考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7、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一批录取。只招收英语语种理科考生,要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以150分计)。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第二十条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1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二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待定,收取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宿舍条件,住宿费500~800元/年·生。第二十三条学校学生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有国家奖助学金、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等多项经济奖励、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网站。第二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stdu.edu.cn,电子邮件:stdzb@std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66。第二十五条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电话:0311-87935119,邮箱jiwei@stdu.edu.cn。第二十六条2018级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测绘工程、铁道工程、土木工程(卓越班)、材料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程力学专业学生在南校区入学,一年后到校本部就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生宿舍

 

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分四人间和六人间。学生公寓按上级有关规定为学生订购了必要的生活用品(包括床垫、棉被、褥子、毛巾被、被罩、床单、枕芯、枕套、枕巾、蚊帐、小勺、马扎、水杯、脸盆、暖瓶、饭盆),学生可按需选购。宿舍内设施齐全,有衣柜、书橱、书桌、网络接口、电扇、电话等;宿舍楼内设有值班室、辅导员办公室、学生自管会、服务部等管理服务机构。

食堂

 

学校设有5个大型学生食堂,营业时间6:00-22:00,主副食品种类多样,风味齐全;另外还设有清真餐厅和各地风味小吃餐厅。

平均伙食标准

300~400元/人。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学生的招生工作。

单位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邮编:050043
联系电话:0311-87935166        传真:0311-86852774
电子邮件:stdzb@std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stduzb
腾讯微博:http://t.qq.com/styzb35166

注:我校专接本(河北省专科考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23
        成人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39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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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2013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点击进入)

     

毕业生就业

石家庄铁道大学就业情况介绍(点击进入)

 

基础设施情况

 

       学校校本部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设备总值2.5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逾200万册,校园网已经实现百兆桌面、千兆主干、核心支持万兆,图书馆、实验室、室外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无线覆盖,实现有线加无线的全覆盖、全交换的网络结构。 

         校园内设有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超市、校医院、洗浴中心、游泳馆、体育馆等,学校门口有邮政局,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体检要求

 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其它

 

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高校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面向全国招生、本科一批录取院校

更多有关信息,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st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