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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院校隶属: 海南省教育厅 所在地:海南

院校类型: 政法院校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

网站:   http://www.hnplc.com/


专业满意度

1消防工程技术★★★★★4.8
2司法鉴定技术★★★★★4.7
3刑事执行★★★★★4.5
4法律事务★★★★★4.5
5计算机通信★★★★★4.4
6司法会计★★★★★4.4
7交通管理★★★★★4.4
8社会工作★★★★★4.3
9安全防范技术★★★★★4.3
10司法警务★★★★★4.2

专业推荐指数

1治安管理★★★★★4.5
2交通管理★★★★★4.5
3法律事务★★★★★4.4
4司法警务★★★★★4.5
5刑事执行★★★★★4.6
6书记官★★★★★4.4

专业推荐人数

1刑事执行★★★★★4.6
2监狱管理★★★★★4.6
3治安管理★★★★★4.5
4交通管理★★★★★4.5
5司法警务★★★★★4.5
6计算机通信★★★★★4.5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童光政   党委书记

童光政,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首批海南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海南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海南省法学会执行副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编著作3部,参编著作5部;在《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多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项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立法保障研究》)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研究项目《中国民事立法本土资源利用研究》,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2项;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8项。

 

     院长

吴 杰,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研究员,高级法官,双师型教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曾在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教研室任教8年,海南省法院系统工作12年,海南省纪检系统工作6年。

在校任教及在实务部门工作期间,先后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中外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多次在中国政法大学及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论文研讨会上获奖,主讲刑事诉讼法和证据学两门专业课程。开设公务员职业规范及提高领导干部领导力与执行力两门公共课程。

 

学校简介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法律类专业的公办高等政法类职业学院。2009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至2015年连续八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2012年列入海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交通便利。有在校学生4700名,设有公安司法系、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共安全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方向)、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行政执行、法律事务(人民调解员方向)、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等21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单位建立了7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运用CRP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引入“世界大学城云空间”系统,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学院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合作办学促进层次提高,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创建学生学历提升的通道。与海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3+2”专本衔接的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专业学生毕业后可进入海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就读,毕业时可获得全日制本科文凭;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有关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相应专业部分学生可作为国际交换生出国游学。

   学院全面落实“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理念,立足政法,面向社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合作办学道路;依托行业,紧紧围绕海南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德育为先,技能本位,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忠于法治、甘于奉献的精神,秉承“德法兼备、知行合一”的校训,以警务化管理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有效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自理、自律、自治能力,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学生在国内各类教学、竞技和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016年我院就业率95.29%,业内就业率73.95%。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71名,兼职教师200多名,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教师9名,硕士学位教师128名,高级职称教师65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海南省优秀专家2人,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专家2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2名,“双师”型教师129人,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教学团队4个。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治安管理、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交通管理、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5个专业被评为海南省特色专业;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的《书记官速录技能》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司法会计检查》、《安全防范技术》、《治安案件查处》等10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和部级精品课程;《经济犯罪侦查》、《罪犯心理与矫正》课程被评为海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优质核心课程。目前,学院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国家级课题10项,承担省(厅)级、院级课题以及各类社会工作专项和横向课题140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36本。

   学院注重学生个性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重视做好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工作。“名师论坛”、“博士论坛”、“读书节”、“法律文化节”使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学院勤工助学基金等多项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16年,学院奖助学金发放比例占学生人数的57%。

   学院坚持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办学方针,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两翼并重。经过多年努力,已经成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基地、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基层两委干部培训基地、国家司法考试海南基地、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速录师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站;拥有全省鉴定门类最全的司法鉴定中心,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从事政法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的莘莘学子报考我院。

 


周边环境

学院位于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省会海口市新大洲大道280号(交通主干道),环境优美,交通方便(离美兰国际机场12公里)。

通讯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邮编:571100

联系电话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邮编:571100联系人:庄老师、谢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65858299、65858266、65853799(兼传真)手机:18808986687、18976660817 招生咨询QQ群:145545982学院网址:www.hnplc.com招生网站:zs.hnplc.com 招生邮箱:hnplc2013@163.com

录取批次的安排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5.按照考试志愿先后录取,不设志愿分数级差,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能满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6.公安司法专业提前批次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7.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没有设艺术类专业。

加分政策

我院录取时执行国家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录取时,我院执行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但个别专业有年龄和身体要求,请考生留意。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考生录取后,按照我院《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我院全面落实高校对优秀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等资助项目;同时接受社会捐赠,设有方冰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助学金

我院全面落实高校对优秀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受各类奖助学金奖资助学生的覆盖面达57%。对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并解决生活困难,再对其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序号

资助分类

资助标准

1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3

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每人每年4000元

4

国家助学金

每年人均3000元

5

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每年800元

二等奖每人每年600元

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

6

方冰奖学金

每人每年1000元

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8

勤工助学

每个岗位每月500元

9

学生补偿助学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10

爱心帮扶基金

由学院师生、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捐资帮扶

11困难补助、生活补助、价格补贴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12全日制残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免费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576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面向全国25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4.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的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相应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公安司法专业提前批次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7.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我院在浙江省招生录取按浙江省招生政策执行。

四、录取要求

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等专业考生,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外,还要求:

(一)招生对象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机智勇敢,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它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它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年龄条件

凡报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即1996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

(三)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五、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各专业学费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校名称

年限

学费(元/学年)


540406

消防工程技术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10301

通信技术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702

安全防范技术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704

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502

法律文秘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503

法律事务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法律事务(人民调解员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90101

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605

社区矫正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101K

治安管理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700


680102K

交通管理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700


680601K

刑事执行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603K

行政执行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604K

司法警务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住宿费:公寓楼四人间1450元/学年,公寓楼六人间1050元/学年。

六、奖助学措施

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七、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资格后,可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参加相应专业的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为专升本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邮编:571100

联系人:庄老师、谢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58299、65858266、65853799(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hnplc.com

招生网站:zs.hnplc.com    招生邮箱:hnplc2013@163.com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18年4月28日


学生宿舍

学生公寓宽敞明亮,安装了空调和电话、配备了多功能饮水机供学生使用,电脑宽带接入口,生活设施齐全,住宿条件好。住宿费:公寓楼四人间1450元/学年, 公寓楼六人间1050元/学年;公寓楼八人间600元/学年。人均住宿面积8平方米,达到国家标准。

食堂

               放心食堂 

 

   学院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严把“五关”,落实“三化”,即管理科学化、监督检查常态化、责任明确化,用心打造“放心食堂”。

   一、严把采购关:食堂所有原材料均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供货企业中提供,采用海南及至全国的知名品牌产品。食堂设立原料展示柜,将原材料公开展示,接受师生监督。

   二、严把食材验收入库关:所有进入的原材料至少经过三人以上验货,并索证索票,肉禽类必须具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冻品类具备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农副产品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或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

   三、严把食品加工关:食堂原料的加工功能区划分清晰,分有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所有蔬菜均经充分清洗、浸泡、仔细清理,并做到荤、素分类清洗、存放,原料在加工过程中都做到了生熟分开。所加工的成品也做到了及时使用。并且,学院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所有糕点一律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以达到绿色环保健康的要求。

   四、严把食品销售关:食堂所有从业人员都持有的有效健康证明。销售饭菜时,所有服务员都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手套售卖饭菜。不销售过夜的饭菜,坚决不向师生销售生、冷或腐坏变质食品。

   五、严把餐具消毒关:食堂设置独立的餐具洗刷消毒间,配备专用的洗刷、消毒、保洁设备。餐具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顿、隔夜,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六、食堂设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安全各个环节进行把关。学院成立了膳食管理委员会,吸收学生作为成员,参与监督检查,如发现任何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监督投诉电话13976600123,相关管理人员会第一时间到场处理。

   七、食堂配备空调,用餐环境舒适整洁,菜品丰富多样、绿色健康,开设有北方面食、套餐、烧腊等特色窗口,还专门设立了生日用餐区,长期为过生日的同学免费提供长寿面、鸡蛋等爱心套餐。


平均伙食标准

学院学生食堂菜色多种多样,南北风味齐全,可满足全国各地学子的用餐要求,每餐伙食标准是5-7元,每月消费在400-500元左右。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邮编:571100

联系人:庄老师、谢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58299、65858266、65853799(兼传真)

手机:18808986682    招生咨询QQ:2011768154

招生咨询QQ群:145545982

学院网址:www.hnplc.com

招生网站(电脑版):zs.hnplc.com   招生邮箱:hnplc2013@163.com

招生网站(手机版):http://zs.hnplc.com/mo/index.html

收费项目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一)学费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各专业学费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校名称

年限

学费

(元/学年)

备注

540406

消防工程技术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10301

通信技术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90101

社会工作

(司法社会工作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101K

治安管理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700


680102K

交通管理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700


680502

法律文秘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604K

司法警务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503

法律事务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法律事务

(基层法律服务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法律事务

(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法律事务

(人民调解员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502

法律文秘

(书记官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601K

刑事执行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605社区矫正海南政法职业学院35380

680603K

行政执行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704

司法鉴定技术

(物证鉴定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702

安全防范技术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680704

司法鉴定技术

(司法会计方向)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3

5380


(二)住宿费:公寓楼四人间1450元/学年, 公寓楼六人间1050元/学年;公寓楼八人间600元/学年。


(三)代收教材资料费:600元/学年(多退少补,每学年结算一次)。

(四)代收体检费:50元/人。

(五)代收保险费:40元/学年。

(六)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着装费用自理。警式学员服670元左右,由厂家在报到现场量身预收,多退少补。军训作训服(6件套)245元,学院联系厂家直销。床上用品统一使用军用被装,学院联系厂家直销,每套235元(七件),可自愿购买或自带军用被装。

 

 



毕业生就业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合作办学道路,立足政法,面向社会,依托行业,加强专业建设,深化建设改革,走产学合作办学道路,坚持德育为先,技能本位,以警务化管理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有效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自理、自律、自治能力,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学生在国际国内各类教学、竞技和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省内职业院校中名列前茅。2015年我院就业率95%,业内就业率70.56%。

基础设施情况

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校园占地218亩,建有办公大楼、第二教学楼、综合图书大楼、培训中心大楼、实训大楼、学生公寓楼和电脑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警体训练中心、搏击训练场、模拟法庭、预审室、心理咨询室、障碍跑道等校内实习实训场所。现有在校学生4500名。设有公安司法系、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共安全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现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法律事务、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方向)、法律事务(人民调解员方向)、行政执行、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等19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单位建立了7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运用CRP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引入“世界大学城云空间”系统,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校门口

第一教学楼

第二教学楼

 

模拟法庭              校园一角

宽敞明亮的学生宿舍

 

体检要求

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等专业考生,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外,还要求:

(一)招生对象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强、机智勇敢,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它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它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年龄条件

凡报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即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

(三)身体条件

身体条件除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体型端正(无唇裂、对眼、斜视、斜肩、各种疤痕等),无残疾;

2、无口吃,两耳无重听,两眼无色弱、色盲,裸眼视力在4.7以上;

3、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厘米以上;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