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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

院校隶属: 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沈阳理工大学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110159

网站:   www.sylu.edu.cn


专业满意度

1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4.7
2应用统计学★★★★★4.6
3产品设计★★★★★4.6
4机电一体化技术★★★★★4.6
5物流管理★★★★★4.6
6市场营销★★★★★4.6
7机械制造与自动化★★★★★4.5
8会计电算化★★★★★4.5
9会计学★★★★★4.5
1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4

专业推荐指数

1机电一体化技术★★★★★4.7
2数控技术★★★★★4.8
3会计电算化★★★★★4.5
4计算机网络技术★★★★★4.2
5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4.4

专业推荐人数

1焊接技术与自动化★★★★★5.0
2数控技术★★★★★4.8
3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4.8
4视觉传达艺术设计★★★★★4.8
5机电一体化技术★★★★★4.7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学校简介

沈阳理工大学简介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区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校园内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设有17个学院,2个教学部。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1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点45个,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53个本科专业。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1个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8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61人,中国工程院杨绍卿院士受聘我校“特聘教授”。教授、副教授52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30多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教学名师1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省领军人才1人、省优秀专家1人,省特聘教授4人,省高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6人,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10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1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0人。  

学校总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3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及一批现代化高水平实验室。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26万册,具有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拥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正稳步向数字化图书馆发展。学校建设了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被命名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科普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大学生文体中心。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26346人,其中硕士生1682人。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10万余人。   

学校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视频公开课上线课程5门,省级资源共享课上线课程2门。有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2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是全省拥有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数量最多的高校之一。我校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校享有进出口贸易权,是沈阳市“火炬型科研院校”。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与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军工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   

学校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12个国家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建立的普希金俄语中心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俄语中心。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和“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学科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五大工程。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110159

联系电话

024-2468608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加试成绩×60%。

2、同时要求外语成绩60分以上(专业成绩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4万平方米(约合171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7.95;专任教师99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8.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63.4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536.4元;图书135.3万册,生均图书71.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艺术类总规模的15%。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

3、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1

020101

经济学

4

3-6

文理兼

经济学

42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6

理工

经济学

4200

3

050201

英语

4

3-6

文史

文学

4800

4

050202

俄语

4

3-6

文史

文学

4800

5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6

070301

化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7

070302

应用化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8

071202

应用统计学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9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5

工业设计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13

080207

车辆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5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1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2

080703

通信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理学

4800

24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903

网络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28

081801

交通运输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29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0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1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2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801

建筑学

5

4-7

理工

工学

4800

37

082901

安全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8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

3-6

文理兼

管理学

4200

40

120601

物流管理

4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701

工业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42

120801

电子商务

4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3

130310

动画

4

3-6

艺术类(文/理)

艺术学

10000

44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6

艺术类(文/理)

艺术学

10000

45

130503

环境设计

4

3-6

艺术类(文/理)

艺术学

10000

46

130504

产品设计

4

3-6

艺术类(文/理)

艺术学

10000

47

020301K

金融学

4

3-6

理工

经济学

4200

48

030101K

法学

4

3-6

文史

法学

4200

49

080409T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50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理学

4200

51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6

文理兼

管理学

4200

52

120203K

会计学

4

3-6

文理兼

管理学

4200

53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54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新专业待定

55

081301H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

理工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若出国学习,可获得波兰授予学位

32000(国际合作办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住宿费收取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2、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沈阳理工大学实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经济特殊困难的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资助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同时设有临时性助学金。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就读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5)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使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沈阳理工大学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提供部分课程教育。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该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进行美术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须在校内调整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合并批次的省份在本科批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

辽宁省: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其它省份:有明确文件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要求执行;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

按《沈阳理工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3)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2018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4686088   

网   址:http://www.sylu.edu.cn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邮政编码:110168

学校网址:www.sylu.edu.cn

E-mail:syitnew@vip.sina.com

沈阳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024-24686088

收费项目

毕业生就业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沈阳理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详细内容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www.24686088.com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