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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院校隶属: 辽宁省教育厅 所在地:辽宁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沈阳建筑大学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网站:   www.sjzu.edu.cn


专业满意度

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9
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8
3工商管理★★★★★4.8
4工程管理★★★★★4.7
5土木工程★★★★★4.7
6会计学★★★★★4.6
7建筑学★★★★★4.6
8给水排水工程★★★★★4.6
9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6
10安全工程★★★★★4.5

专业推荐指数

1土木工程★★★★★4.9
2建筑学★★★★★4.9
3给水排水工程★★★★★4.6
4工程管理★★★★★4.6
5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7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8
7城乡规划★★★★★4.8
8工程造价★★★★★4.8
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5
10景观建筑设计★★★★★4.8

专业推荐人数

1土木工程★★★★★4.9
2建筑学★★★★★4.9
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8
4城乡规划★★★★★4.8
5工程造价★★★★★4.8
6景观建筑设计★★★★★4.8
7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4.8
8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8
9产品设计★★★★★4.8
10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7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学校简介

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搭建了新的平台。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等)、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学校设有14个学院,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1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353人,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604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446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和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余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8人。学校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

2002年,教育部批准我校为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2010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一级学科、3个博士单位立项建设支撑一级学科,涵盖14个二级学科立项建设博士点。现有1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4个二级硕士学科点,涵盖工、管、文、法、艺术等学科门类。学校为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等8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学校有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1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等3个一级学科被评为辽宁省一流重点学科,材料学学科被评为辽宁省特色优势重点学科。

学校本科教育包括7个学科门类下19个专业类,共42种专业。我校于2006年9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通过了国家的专业教育评估。自国家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来,我校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等6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等9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示范专业。土木工程材料系列课程教学团队、机械设计与制造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和工程管理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土木工程材料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工程管理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被评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学校招生范围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15个省区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有16个专业和方向进入一批次录取。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2002~2010年的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4.52亿元,累计科研立项1650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700余项。6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发明奖4项。2004年以来学生申请专利数年均超过百项,列辽宁省高校前茅。学校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十一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和省级教改立项近60项,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20余项。学校于2005年、2008年连续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图书馆馆藏图书119.62万册。

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秉承“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博学善建、厚德大成”的校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国内行业领先、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联系电话

024-24693969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2008年本科招生在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西省、内蒙古、贵州省、河南省、甘肃省、青海省、福建省、广西自治区等11个省区继续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我校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给水排水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物流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园林(景观设计方向)等13个本科专业和方向继续在理工类一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动画,在辽宁省等10个省份招生。其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山西省等9个省份单独组织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

2、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所取得的专业课成绩(我校安排了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没有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为考生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中所取得的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并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今年所在省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数学成绩。

  

加分政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不作特殊录取的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调档比例:学校在辽宁省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5%调取考生档案,在其他省份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20%调取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校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我校录取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英语、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等6个本科专业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个高职专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仅招英语、日语、俄语语种考生。

6、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园林(景观设计方向)、景观建筑设计、生态学(城市生态规划方向)等5个专业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

 

奖学金设置

1、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用来奖励录取的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60分以上,且为所在省(区、市)被我校录取学生的前两名者。(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100分以上,且为所在省(区、市)被我校录取学生的前两名者。(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加试成绩为我校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前10名者。

 2、我校为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奖励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发放国家奖学金外,还设立了多种学校奖学金。综合性的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最高额度为2500元/人;单项的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优秀学生“奋进”奖学金以及多种企业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不因暂时困难而辍学,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以保证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为困难学生解决日常生活费;三是与有关银行落实了为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入学后办理助学贷款;四是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可有近千人次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五是学校对家庭条件特殊困难,符合学校减免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的减免政策;六是学校对于实施以上措施后在生活上仍有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如定餐、阳光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历任班长基金以及社会人士在校内设立的多种资助或补助,目前我校在校生中每年都有数百名学生受到社会各界的资助。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9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9.6;专任教师75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3%,具有研究生学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3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361.2元;图书148.6万册,生均图书86.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18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等专业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汉语进行双语教学;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4.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将按照省教育厅审核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 年/生

1

030101K

法学

四年

3-6年

文史

法学

4000元/年/生

2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史

文学

4800元/年/生

3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元/年/生

4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6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7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8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9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0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2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3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5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6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7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8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9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0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1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元/年/生

22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3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4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年

理工

建筑学

4800元/年/生

25

082802

城乡规划

五年

4-7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26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27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8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29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1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2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文史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3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4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5

120405

城市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6

120602

物流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37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8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9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40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我校2018年实行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有:

材料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

工商管理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设计学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机械类:经过大类基础课学习后,分流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在按大类学习阶段,按照其包含各专业中收费标准最低的专业收取学费。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助学和助困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二是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时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慈善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助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 ;文史类专业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法学专业为语文、外语、数学,工商管理类为数学、外语、语文。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英语专业在招生录取时参考英语科目成绩。

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对于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区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塔城地区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返回塔城地区就业。

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

 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2018,我校艺术类招生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区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将在省区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以其高考成绩与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20182月24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183月9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183月10日,运动技术水平测试;2018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以及所在地省级招考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中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我校方能录取。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组织的运动技术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生源省份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经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认定为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线执行),我校将在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按照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及所报志愿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区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沈阳建筑大学

○一年四月


学生宿舍

我校现有12栋学生宿舍楼、3个学生食堂,分别坐落在校园东、西部生活区。教学区内有“世界名校沙龙”和“仙人居”交流就餐场所,方便学生读书交流和用餐。校园内设有邮局、银行自助营业厅、商业区、浴池、开水房等配套生活设施,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学校宿舍基本生活设施齐全,每室安装校园蓝卡电话,同时可接通校园网。设有6人间和4人间宿舍。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为广大学生提供定期免费洗涤床单被罩等多种服务项目。
    学校餐饮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大宗食品物资集中统一采购,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生产流程,严把食品卫生关,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营养丰富、安全卫生、价格合理、多风味、多特色、多档次的放心食品。
    后勤服务集团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6年3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学校后勤服务特别是在学生住宿和生活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多次获得省高校后勤“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公寓”称号、沈阳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学生食堂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和餐饮卫生等级“A级单位”称号。

食堂

学校餐饮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宗旨,努力为广大学生提供营养丰富、安全卫生、价格合理、多风味、多特色、多档次的优质的后勤餐饮服务保障。餐饮服务中心拥有五十多年的经营管理经验,特别是后勤社会化改革以来,餐饮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和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的《食品卫生法》,大宗食品物资由中心统一集中采购,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生产流程,严把食品卫生关,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经过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学校后勤服务特别是在学生住宿和生活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4年3月,第一、二餐饮中心和六号、七号学生公寓分别获得辽宁省高校后勤“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公寓”称号;2005年9月,学校导入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成为沈阳高校后勤系统首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2006年3月,两个餐饮中心导入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体系认证,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管理,提供安全食品,确保学生健康,为学校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一流的后勤服务保障。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沈阳建筑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10168    学校网址:http://www.sjzu.edu.cn    咨询电话:024-24693969、88893969   

收费项目

 

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1、         学费收费标准:其中普通本科非艺术类专业为4000--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高职高专升本科专业为4200—5000元/年;

2、         住宿费收费标准:900-1200元/年

若辽宁省物价局变更上述各类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3、若辽宁省物价局变更上述各类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毕业生就业

我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较好,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统计的数据,我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2002—2010年连续9年名列省内高校前茅。学校于2009年被国家教育部授予了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建校60余年来,我校毕业生遍布海内外,成为各个地区和各个行业的骨干力量。近年来,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就业的毕业生一直占总人数的80%以上,到国务院各部委直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占总数的30%以上,还有部分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被选干、考取政府公务员等。同时每年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进一步学习深造。
    我校毕业生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办法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已经建立起较为科学、有效、完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立便捷有效的供求信息库,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发布,实现毕业生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学校每年都举行大型校内双向选择洽谈会和百余场专场招聘会,同时不断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加强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起了一批较为固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为广大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方便。据统计,我校毕业生通过学校双选会或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落实就业单位的比例,近年来一直占当年初次就业率的70%以上。

基础设施情况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等)、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考生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与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中对所报专业的体检要求。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