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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院校隶属: 江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西

院校类型: 医药院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地址:   地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邮编:330052

网站:   学院网址:http://www.jxhlxy.com.cn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jxhlx


专业满意度

1助产★★★★★4.6
2医学美容技术★★★★★4.3
3医学影像技术★★★★★4.2
4药学★★★★★4.2
5医学检验技术★★★★★4.0
6护理★★★★★3.7

专业推荐指数

1护理★★★★★4.1
2助产★★★★★4.3

专业推荐人数

1助产★★★★★4.3
2医学检验技术★★★★★4.3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学校简介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医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院设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检验系、药学系和医学技术系,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和老年保健与管理13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2万余名。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将“仁爱、责任、精业”的校训融入育人全过程,传承和弘扬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内涵发展,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高,为省内外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培养了6万余名毕业生,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地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邮编:330052

联系电话

0791-85772168(传真)、85772158、8515188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1.根据国家政策,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每年根据学生德、智、体等综合表现评定各类学院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国际代码为1396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江西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学校办学层次为:三年制高职。

第三条学院设有:临床医学(含拟招医学美容、医学影像诊断复合人才班各40人)、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和老年保健与管理十三个专业。

第四条校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第五条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jxhlxy.good-edu.cn)是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六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之要求者,颁发“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毕业证。

第七条学院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5000元/年。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十条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报到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七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第十八条录取批次、录取时间由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第十九条学院招生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当年颁布的《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分数线,按报考本院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安排: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尽量安排在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学习。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盖有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和江西卫生职业学院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事先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学院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第二十九条学院招生部门通讯地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30052。

联系电话:0791-85772168(传真)、85772158、85151888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jxhlxy.good-edu.cn

招就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就处邮箱:jxhlxy@sina.cn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招就处)0791-85151888、85772158

传    真0791-85772168

联系人:廖老师  骆老师  姜老师

收费项目

学制三年,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4人间10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

毕业生就业

学院始终将学生就业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开拓就业市场,与省内、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东南等经济发达地区一大批医药卫生单位建立了长期的毕业生就业协作关系,形成了辐射中部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覆盖全国延伸到海外的就业信息网络。学院还注重将学生顶岗实习与推荐就业工作紧密结合,我院省内外实习就业基地达139所,其中三级甲等医院45所,部队医院5所。学生实习结束后,学院将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和本人意愿推荐学生就业,解决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

基础设施情况

学院各专业都具有先进的教学和实验设施,现有实验室123个,各类专业实验开出率均在95%以上,拥有各类藏书50万册,计算机1000余台,语音教室5个,多媒体教室20余个和多媒体学术报告厅5个。2005年学院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联合评审,列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当年江西省唯一的护理实训基地。

体检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