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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

院校隶属: 广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广东

院校类型: 医药院校

广州中医药大学

地址:   白云区机场路12号

网站:   www.gzucm.edu.cn


专业满意度

1医学检验技术★★★★★4.6
2中药学★★★★★4.2
3针灸推拿★★★★★4.1
4护理★★★★★4.1
5针灸推拿学★★★★★4.1
6中药制药★★★★★4.1
7药学★★★★★4.0
8生物技术★★★★★4.0
9应用心理学★★★★★3.9
10中药学★★★★★3.8

专业推荐指数

1中医学★★★★★4.3
2针灸推拿学★★★★★4.5
3中药学★★★★★4.1
4护理学★★★★★4.2
5中西医临床医学★★★★★3.8
6国际经济与贸易★★★★★3.5

专业推荐人数

1针灸推拿学★★★★★4.5
2中医学★★★★★4.3
3康复治疗学★★★★★4.3
4医学检验技术★★★★★4.3
5护理学★★★★★4.2
6中药资源与开发★★★★★4.2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黄斌
 党委书记
 
  
 徐志伟
 校长
 
 
  
 孙晓生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英华
 党委副书记
 
 
  
 张建华
 副书记
 
  
 林培政
 副校长
 
 
  
 王新华
 副校长
 
  
 陈蔚文
 副校长
 
 
  
 吕玉波
 副校长
 
  
 刘晟
 副校长
 
 
  
 刘小虹
 副校长
 

 

学校简介

学   校   简   介

广州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全国首批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原直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是国内首批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95年获博士生导师自审权;1998年成为全国首批开展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2000年改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广东省管理为主;2002年获国家首批开展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试点工作,2002年及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果均为优秀;2003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广东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九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整体验收,同年启动广州大学城新校区建设;2004年通过广东省“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成为广东省“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在全国的一级学科评估工作中,我校中医学一级学科整体水平全国排名第一;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排名第三;中药学一级学科排名第六。2005年主体搬迁进驻大学城,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被评为全国唯一一个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6年,“十五”“211工程”建设项目均以“优秀”成绩通过整体验收,同时,成为广东省唯一一所新增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院校。

目前,学校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部局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学科总数在全国地方中医药院校和广东省属高校中均居首位;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全面覆盖了中医学、中药学以及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项下的所有二级学科,博士点15个、硕士点24个;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设有二级学院15个,开设本科专业16个,横跨医、工、管、理、经、文、教7个学科门类,其中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制药工程是广东省名牌专业;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医疗实力雄厚,有附属医院(含非直属)18所,拥有全国一流的专科专病医疗中心、研究实验室。

学校设施齐全,占地1450亩,仪器设备总值3.1亿多元;已建成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测试中心和实验动物中心,图书馆藏书77万册;有综合教学实验室5个、临床教学综合实验室1个,临床教学综合实验室功能处于国内医药院校领先水平;有教学医院20间,实习医院26间,药学类实习基地24间,其它类教学基地4间,实践教学条件良好。

学校的科研及技术开发颇具实力,是卫生部临床药理研究基地及中国中医药师培训基地之一,已建成5个国家科技部重点实验室(中心、基地)和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室、中心、基地)。

 

周边环境

http://www.gzucm.edu.cn/xuexiaogaikuang/index_03.html

通讯地址

白云区机场路12号

联系电话

020-393582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校录取第一批本科及第三批A及高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我校将实施优秀考生奖励制,具体奖励措施如下:

     1、普通类考生:高考原始总分高于该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在受奖范围内按总分由高至低奖励考生。高考原始总分高

于一本线80分(含8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8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高考原始总分高于一本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

     高考标准总分高于该省一本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省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在受奖范围内按总分由高至低奖励考生。高考标准总分高于一本线130分(含13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8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高考标准总分高于一本线150分(含15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10000元/生,不限受奖人数。

     2、体育类考生

   (1)体育专业生和体育尖子生:高考原始文化总分高于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该类一本线100分(含100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类录取总数的5%,如超过则在受奖范围内按总分由高至低奖励考生。中学阶段在省

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全运会、锦标赛、冠军赛、单项比赛中获前六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生,受奖励人数不超过该类录取总数的5%。中学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入学经学校组织专家组确认),奖励人民币10000元/生,

不限受奖人数。

  (2)高水平运动员:获健将级、武术武英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获亚洲前三名、世界前六名,视运动员运动水平由学校研究确定奖励金额/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1.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学校建立了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扶助金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奖学助学体系,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健康成长。

        2.学校的奖(助)学金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困生临时伙食专项补助、学年综合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实习生奖学金、邓铁涛奖学金、新南方教学奖励基金、曹倩仪奖学金、曹倩仪助学金、罗元恺、郑德基中医药教育奖学金、仲明助学金、万名学子教材捐助活动、同兴奖学金、慈济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何恩惠助学金、周密助学金、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助学金、广东省体育彩票助学金、王老吉奖学金、王老吉助学金、君元奖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助学金、广东省南粤优秀研究生奖学金、邓铁涛非医攻博专项奖学金、一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台湾校友研究生奖学金、靳瑞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荔博园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仲景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等。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8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全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57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邮政编码:510006;

   三元里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2号,邮政编码:5104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州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六条 我校2018年本科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通过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录取进入我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派遣到指定的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本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两步进行录取。第一步:依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的方法,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第二步:未被前三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四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高考总分相同时,如有高考成绩排名,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高考成绩排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序为: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对高考总分成绩较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按文化分权重占40%、术科分权重占6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和体育术科成绩均相同时,文化课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文化课成绩排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科类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六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本科层次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专科层次的,文科类、理科类的考生,物理、化学、生物或政治、地理、历史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且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七条我校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在一市一省的录取原则按照在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选测科目的等级是AB及以上,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由于专业的特殊要求,患有色盲、色弱、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医药类相关专业。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其中中医学(九年制)、中医学(“5+3”一体化)按本科、硕士、博士培养阶段的学费标准分段收费:

学费标准:

高水平建设学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所涉及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7660元/生·学年;

非高水平建设学科专业学费标准:医学类696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体育类6230元/生·学年;文科类5510元/生·学年;大专(其他类)6410元/生·学年。

住宿费:1800元/生·学年。

 

第八章 奖、助学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本科、专科生学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实习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企业或个人捐资助学奖、助学金20余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39358788

   传真:020-39359128

   电子邮箱:jwjcc@gzucm.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7999、39357088

   传真:020-39358450

   电子邮箱:zsb@gzucm.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ucm.edu.cn

   招生网址:http://xsc.gzucm.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审查通过,适用于2018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委托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学生宿舍

我们的宿舍上怎样的呢?

学生公寓:四人一间,中央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独立厕所的洗浴间,有线电视插口,电话,宽带上网插口,床,书桌,衣柜

我们日常生活有哪些记费须知呢?

1)、住宿费1800元/年

2)、电费:0.61元/度,每间宿舍每月补贴20度电,节约部分下月续用

3)、水费:2.51元/吨

4)、空调费:物价局未订

5)、热水费:插(一卡通)扣费24.54元/吨(1.5升约5分)

6)、饮水用水:5元/桶

7)、网费:30元/月(包月)(校园宽带网办理到工科楼2楼209室申请)

宿舍床位又有什么样安排规定呢?

1)、新生交纳宿舍管理费的家具押金后才能入住指定宿舍的指定床位。未经年级辅导员的宿舍管理科同意,不得擅自搬迁、调换的强占其他床位。

2)、学生退学、休学、停学、毕业后不再保留床位。退学或毕业时经检查所配家具完好无损后,方可退回家具押金。

什么是文明宿舍评比呢?

制定值日制度,轮流值日,保持室内清洁,门窗玻璃明净无尘,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扔垃圾、乱倒饭菜、乱涂墙面和乱倒污水。

文明宿舍评比是由学校自律委员会组织的周期为一个学期的宿舍检查,在学期限未将评出最佳的10个宿舍。

宿舍的人员管理有什么规定呢?

1)  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楼下保安处登记方可进入。且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方可探访。

2)  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会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11:00~12:30  16:30~22:00

星期六至星期天为9:00~22:00(非会客严禁异性互访)

3)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和观看不健康书刊及音像制品。

有亲戚朋友来了住宿问题怎么解决呢?

可以住到学校的学生公寓(教师公寓1栋四楼)那,可到服务台询问。

宿舍设施维修

到每栋楼下的物业服务台处,根据相关规定,详细写好宿舍号、损坏设施的名称和损坏情况、联系电话、预约维修时间,交给物业管理员,由其联系维修。

温馨提示:

每个宿舍配有电热水壶1个,或去学生宿舍3栋1楼纯净水供应点购买纯净水,()6元/桶(每桶容量为5加仑,可送到宿舍)。

洗澡的热水在阳台洗手盆左上方面插入一卡通即可

报障点:每栋宿舍楼物业管理处

食堂

两间饭堂各有什么特点呢?

饭堂介绍:饭堂出品,美味可口;菜式种类,琳琅满目,推陈出新,风味长廊,中西结合;价钱实惠,品质保证,安全放心,环境舒适,服务周到。我们学校是最便宜的。

饭堂营业时间是多少呢?都是提供什么呢?

早餐:7:00~9:00

中餐:11:00~12:45

晚餐16:00~18:45

夜宵19:00~22:45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咨询:020-39358450

传真:020-39358457

收费项目

1、本科、专科学费标准:医学专业5760元/年;理工专业、外语、体育专业5160元/年;管理、财经专业4560元/年。

  2、所有本专科新生第一年均入住我校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1800元/年。

毕业生就业

http://xsc.gzhtcm.edu.cn/job_admin/

基础设施情况

我校有大学城和三元里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911634平方米(1367.45亩),生均60.09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797290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20628平方米,生均27.73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70311平方米,生均11.23平方米。

 大学城校区占地70万平方米(1050亩),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分别占校园、校舍总面积的76.79%和63.62%;总投资18亿元。

 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为33329平方米;入藏图书(指纸质图书,不含电子图书;下同)总量1242898册,电子图书140000册。15个院所资料室所藏图书170033册,电子图书5965册。全校所藏图书1412931册,生均79.34册;文献总量(包括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1558896册,生均87.53册。2005~2007年新增图书分别为110858册、239686册、229508册;生均年进图书在8册以上。

现有多媒体教室建筑面积23776.85平方米,座位数17459个,语音实验室建筑面积2102.61平方米,座位数924个;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达18383个,每百名学生达121.18个。计算机教室建筑面积7863.34平方米,教学用计算机共2339台,百名学生为15.42台。

目前,我校有专任教师1006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0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521人,具有硕士以上、博士学位的教师共724人,占专业教师总数的71.97%。我校有国家“973”首席科学家1人,终身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首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4人,全国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32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对象2人。

体检要求

所有医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其余体检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广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