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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

院校隶属: 山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西

院校类型: 工科院校

太原工业学院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网站:   www.tit.edu.cn


专业满意度

1工商管理★★★★★4.6
2应用电子技术★★★★★4.6
3视觉传达设计★★★★★4.6
4会计★★★★★4.5
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5
6机械电子工程★★★★★4.4
7应用化学★★★★★4.4
8安全工程★★★★★4.4
9财务管理★★★★★4.4
10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3

专业推荐指数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6
2自动化★★★★★4.6
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5
4化学工程与工艺★★★★★4.5
5通信工程★★★★★4.5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7
7经济学★★★★★4.1
8机械电子工程★★★★★4.7
9法学★★★★★4.3
10环境工程★★★★★4.5

专业推荐人数

1产品设计★★★★★5.0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
3网络工程★★★★★4.8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7
5机械电子工程★★★★★4.7
6电子信息工程★★★★★4.7
7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6
8自动化★★★★★4.6
9软件工程★★★★★4.6
10制药工程★★★★★4.6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太原工业学院坐落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以工为主,以工程应用为特色,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教八大学科门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支持高校,是山西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变的首批试点高校,是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4年,前身为华北第五工业学校,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适应国防建设需要建立的一所国家重点中专学校,1988年升格为专科,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太原工业学院”。201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正式加入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2017年与省内部分高校共同发起建立“山西省应用型高等学校联盟”。60多年来,学校传承自强不息、乐于奉献的兵工精神,践行“知行合一、行胜于言”校训,为国防工业和国家经济建设培养了近9万名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兵器工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曾有兵器系统“小黄埔”之美誉。

学校占地面积35.2万平方米,新增规划用地4.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1.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7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5亿元。图书馆藏书159万册(含电子图书)。已建成覆盖校园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各类教学、生活、运动等设施齐全。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化学与化工系、计算机工程系、环境与安全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理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外语系、设计艺术系、法学系、体育系13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继续教育部2个教学部,有本科专业37个,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5436人。现有教职工840人,其中专任教师63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74人;硕士及以上学历593人。其中,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山西省“131”领军人才8人,山西省第三批新兴产业领军人才1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山西省教学名师6人,“双师型”教师103人。同时,学校还注重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学校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紧紧围绕“夯实基础、注重能力、突出实践、鼓励创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不断加快建设与区域(行业)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逐步形成六大学科群协调发展,以学科专业建设引领学校发展的新格局。拥有“本科教学工程”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1个,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5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为省级重点扶持学科、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学科。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Visual C++程序设计与上机指导》等教材被列入国家级规划教材,荣获包括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在内的多个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奖项。建有16个教学实验中心共94个实验室,其中,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项目7个;率先与美国通用电气集团合作投资2700万元,共建了华北地区较为先进的自动化系统实训室。2016年学校与中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签约揭牌2017年9月开始与中北大学在化工、环境、材料学科进行硕士研究生联合招生和培养工作。

学校重视“注重创新实践、突出应用能力”的素质教育,坚持“以练促教、以赛促学”,完善“国家级—区域级—省级—院级”学科竞赛体系,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3个,近年来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500余项。学校机器人队在2014年勇夺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冠军,被团省委授予“山西青年五四奖状”;参加2017年中国机器人大赛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参加“2017世界机器人大赛”荣获自制轮式机器人1V1项目冠、亚军。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全国总决赛获一等奖,参加第五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荣获一等奖2项,参加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中荣获国设计新锐奖一等奖,参加第二届全国大学生3D打印大赛荣获冠军;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慧鱼赛区竞赛、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赛等赛事成绩亦是名列省内前茅。另外,文体活动亦是成绩斐然,校定向越野队参加山西省学生定向锦标赛高校甲组的角逐,一举斩获该组别比赛全部项目的冠军,并且以绝对优势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校大学生足球队参加2016年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夺得山西赛区(男子本科组)冠军。近年来,不断涌现出全国“优秀班集体”、全国十佳“三好学生标兵”和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集体和个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处于全省高校前列,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生创业成效也备受瞩目,有毕业生两度入选“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

学校遵循“需求导向、深度融合”的原则,强化学科(群)交叉,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深化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及其他高校的密切联系与资源共享;引入各类社会资源,汇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四位一体”协同发展,进一步助推山西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2017年新型功能材料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第一批)B类增补建设项目。专著、SCI、EI收录论文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授权专利和获奖科技成果数量大幅增长,科研项目立项渠道不断拓宽,横向签约经费明显增长,尤其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方面取得不断突破,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化战略工程,积极拓展国际交流渠道,不断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加速国际化进程、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等几十所大学开展多层次、双向人才培养合作办学,为学生出国、教师海外交流深造、引进国外优质教学科研资源等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校园文化,积极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多次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平安单位”、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先进单位、省城“平安标兵单位”、山西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太原市园林化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今天,学校坚持“立足山西、面向全国、联系兵工”的办学定位,探索“工程应用特色鲜明和区域(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发展道路,努力朝着建成山西一流、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工业大学美好愿景而奋进。


学校简介

 

太原工业学院创建于1954年,其前身“华北第五工业学校”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适应国防建设需要建立的一所国家重点中专学校。学校从1988年升格为专科,从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太原工业学院”。经过60年的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教八大学科门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37866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5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图书馆藏书120万册(含电子图书)。现有教职工770人,其中专任教师61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92人;硕士及以上学历434人。学校目前设有13个系和2个教学部,有本科专业35个。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556人。

——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紧紧围绕“夯实基础、注重能力、突出实践、鼓励创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结构体系和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逐步形成了六大学科群协调发展,以学科专业建设引领学校发展的新格局。2013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应用化学专业获批教育部地方高校试点专业,计算机工程教学实验中心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图形学虚拟实验教学中心获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积极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加强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20余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30余项。注重实践教学,建有13个教学实验中心,其中,我院率先与美国通用电气集团合作投资2700万元,共建了华北地区较为先进的自动化系统实训室。

——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双师型”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努力打造优秀教学团队和科研创新团队。现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学术带头人2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1名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参加全省高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先后有30人次获奖。

——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重视“注重创新实践、突出应用能力”的素质教育,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学生参加GE智能平台全国大学生自动化控制设计大赛获得第一名,参加“2011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公开赛”获得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赛事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300余项,学院学生代表队参加2013年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荣获“一等奖”一项,实现了国际比赛获奖的历史性突破;在九次参加CCTV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赛中,六次成功晋级全国16强,2013年闯入四强荣膺季军,2014年勇夺冠军;参加全国第二届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获得三等奖,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获得二等奖;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38项;参加全国、全省各类体育竞赛获团体奖400余项。近年来,还不断涌现出全国“优秀班集体”、全国十佳“三好学生标兵”和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集体和个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处于全省高校前列。

——稳步提升科研、社会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提高科学研究能力,推进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以及山西省区域发展的融合,努力提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能力。专著、SCI、EI收录论文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授权专利和获奖科技成果数量实现翻番。科研项目立项渠道不断拓宽,横向签约经费明显增长。尤其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回国留学人员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等方面实现了零的突破。梁玉蓉教授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制备高性能橡胶/粘土纳米复合材料的关键控制因素研究》和山西省科技厅社会发展攻关项目首次获得突破。朱开金教授主持研制的技术项目通过了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鉴定,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吴跃焕教授的科研项目在山西省首届“百校百企”科技合作与项目对接活动中获签。学院发挥学科优势、专业优势、人才优势,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孝义市政府开展了千万吨级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发展合作。

——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开展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等专业的合作办学项目,不断创新合作形式,逐步开展师生交流等项目。每年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研修。学校长期聘有外籍教师10余名。

建校60年来,学校培养了8万余名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人才,他们已成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领导和其它领域的技术骨干和优秀管理者,为祖国国防建设、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近年来,学院多次荣获“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荣获“省城‘平安标兵单位’”、“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学院将秉承“知行合一、行胜于言”的校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与和谐发展,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特色鲜明和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

 

周边环境

 

      校园内设有校内银行、邮件收发室、百货超市、校医院、校招待所,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服务。

通讯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联系电话

0351-356881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经综合测评之后获得优秀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分特、一、二、三等。

特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享受面不限。

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享受面2.5%。

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享受面5%。

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享受面7%。

二、单项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特长获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学生。分为:学有专长奖、社会工作奖、校园文化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成绩进步奖,集体奖、特殊荣誉奖。单项优秀奖学金标准为200元/学年,受益面 10% ,可重复计发。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的资助方式

自国家实行并轨招生,收费上学的招生政策之后,我院更加重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采取奖、助、补、贷、减、免六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指奖学金。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学院特设立了范围和幅度较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指勤工助学。学院每学期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按学生的困难程度可在校内安排适当的勤工助学活动。

补:指困难补助。学院根据学生经济困难实际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发放困难补助。

贷:特困学生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于学生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学院帮助通过向银行贷款解决学习、生活、住宿费用。

减:指减交部分学费。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较前者,可获得减交部分学费的资格。

免:指免交学费。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较前者,可获得免交学费的资格。

二、为了切实保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的要求。我院新生入学报到时开辟了“绿色通道”。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地点: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院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及就业市场需求分配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为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为:调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用于实行平行志愿同分段进档考生录取。

第七条 太原工业学院对考生身体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且在本校招生计划120%以内。

第九条我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学院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文理科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专业;理工类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是选测为BB,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我院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浙江省进档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第十一条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志愿按分数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zsxx.tit.edu.cn)查询。

第十八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霍世平 职务:院长

第五章入学与毕业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学费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和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太原工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tit.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太原工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齐全,校园网直通宿舍。

学生食堂实行磁卡售饭,简捷方便,主副食品种多样,南北风味齐全,设有清真灶,并获得山西省高校标准化食堂称号。

校园内设有校内银行、邮件收发室、百货超市、校卫生所、校招待所,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服务。

我院学生公寓宽敞明亮,条件良好,冬季有长达五个月的暖气供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住宿标准。学生宿舍一律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用品参加山西省学生公寓用品集中采购,学生可自愿认购。学生入学时只需携带四季服装和必备的学习生活用品即可。

食堂

 

      学生食堂实行磁卡售饭,简捷方便,主副食品种多样,南北风味齐全。因条件限制,不设清真灶。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邮政编码:030008

咨询电话:(0351)3568812

招办传真:3566080(FAX)

学校网址:http://www.tit.edu.cn

收费项目

毕业生就业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学[20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卫生厅、残疾人联合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已实行双向选择,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并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明确高等学校在招生体检方面的责任、深化高等学校招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所有考生权益的保护,对残疾考生的关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指导意见》对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不同的是:

1.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生活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2.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3.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4.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指导意见》只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但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补充规定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充分重视,并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省级招办在录取阶段要给高等学校提供完整、清晰的考生体检电子档案,以便于高等学校录取时审核。残疾考生招生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省级招生委员会可吸收本省残联作为成员单位,加强协调与合作。

五、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将本通知及《指导意见》尽快转发至本地区各高等学校。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十二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双眼失明或走近教学显示屏1米视力仍达不到3.3,建议选报特殊教育学院适合学习的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双耳全聋或重听程度达到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设备条件下无法听课者,建议选报特殊教育学院适合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