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网站: 学校网址:www.dlmu.edu.cn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1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7 |
2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 ★★★★★4.6 |
3 | 交通运输 | ★★★★★4.6 |
4 | 日语 | ★★★★★4.5 |
5 | 救助与打捞工程 | ★★★★★4.5 |
6 | 海事管理 | ★★★★★4.5 |
7 | 物流管理 | ★★★★★4.5 |
8 | 财务管理 | ★★★★★4.4 |
9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4 |
10 | 通信工程 | ★★★★★4.4 |
1 | 轮机工程 | ★★★★★4.7 |
2 | 航海技术 | ★★★★★4.7 |
3 | 法学 | ★★★★★4.6 |
4 | 交通运输 | ★★★★★4.8 |
5 | 海事管理 | ★★★★★4.5 |
6 | 交通管理 | ★★★★★4.8 |
7 | 通信工程 | ★★★★★4.7 |
8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4.8 |
9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 ★★★★★4.8 |
10 | 物流工程 | ★★★★★4.9 |
1 | 物流工程 | ★★★★★4.9 |
2 | 交通运输 | ★★★★★4.8 |
3 | 交通管理 | ★★★★★4.8 |
4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4.8 |
5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 ★★★★★4.8 |
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8 |
7 | 电子信息工程 | ★★★★★4.8 |
8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8 |
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8 |
10 | 公共管理类 | ★★★★★4.8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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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本科一批 | 555(第一批) | 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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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原国家海洋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的发展历史,代表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历程。学校在民族饱受外辱、国运衰败之际萌发创办,并肩负着“挽救航权,振兴国运”的历史使命,虽几经周折、历经磨难,但始终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培养了大批航运事业的栋梁之才,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连海事大学源于1909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1911年以船政科为基础创办邮传部上海高等商船学堂,1912年更名为吴淞商船学校,1915年停办,1929年复校后更名为交通部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37年再度停办,1939年于重庆复校并更名为国立重庆商船专科学校,1943年并入位于重庆的国立交通大学,1946年于上海复校并更名为国立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年与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上海航务学院与发端于1927年东北商船学校的东北航海学院合并组建大连海运学院,同年,发端于1920年集美学校水产科的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并入。1960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63年,国务院批准学校航海类专业实施半军事管理。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1994年,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1998年,学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成为国内率先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引入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的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前列。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李长春、张德江、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学校致信或题词祝贺,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35.7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9.87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体育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专业学位教育学院、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航运发展研究院、留学生教育中心、国际联合学院(世界海事大学大连分校)等21个教学科研机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万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6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0余万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50个本科专业,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涵盖14个工程领域,翻译硕士涵盖2个翻译领域)。学校现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学科,工程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专业列入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IMO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1个省级特色(示范性)专业,7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本科重点支持专业,7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个省级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20个省级教学名师,1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级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70名,其中教授297名,专职博士生导师132名,聘任二级教授25名,三级教授62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8名、“千人计划”人才7名、“长江学者”8名、讲座教授110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大连海事大学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35个国家和地区的129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海外校区,并于2007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全球海事培训协会(GlobalMET)、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 (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英国劳氏船级社(Lloyd’s Register)以及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新百年、新海大、新征程、新贡献,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将始终牢记使命与责任,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发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的海大传统,坚持航运特色,强化内涵发展,向着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以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
北方明珠 浪漫之都
大海是这座城市的灵魂,并赋予其海一样的胸襟与情怀。
大连,中国北方最具魅力的城市。位于辽东半岛最南端,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北与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相连。总面积1.25万平方公里,是我国东北重要的港口、贸易、工业、旅游城市,享有“北方明珠”之美称。
有人说:这是一座集大气与浪漫于一身的海滨城市;这是一个用服装表达心情,用足球塑造性格,用浪漫装点生活,用巨轮承载雄心的城市,她的每一次亮相总是携手时尚,她的每一次出场总是彰显力量!
这是一座色彩斑斓的城市:以蓝色为主调,挥洒成蓝蓝的海洋,蓝蓝的天空;以绿色作渲染,勾勒出满城的茵绿,满城的生机;以五色来点缀,描摹出日新月异,流光溢彩!
选择海大,相约大连!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对于上海市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按照《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普通高考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B,必测4C。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
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学生入学后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学校给予品德优良、无纪律处分、成绩优秀(即规定学期必修课和限选课第一次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排名位于专业前20%)的学生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接收人数,以学生申报的拟重新选择的专业为单位择优录取。
序号 | 设奖名称 | 设立人(单位) | 设立时间 | 设奖金额/年 | 奖励范围 | 奖励等级及标准(元/生·年) |
在大连海事大学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 | ||||||
1 | 国家奖学金 | 教育部、财政部 | 113.6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一个等级8000 |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教育部、财政部 | 235.5万元人民币 |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设一个等级5000 | |
3 | 国家助学金 | 教育部、财政部 | 793.2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三个等级4000、3000、1500 | |
4 | 校长奖学金 | 大连海事大学 | 30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奖学金1万,游学基金2万 | |
5 | 航海类专业奖学金 | 大连海事大学 | 279万元人民币 | 航海类专业本科学生 | 设三个等级2000、1500、1000 | |
6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大连海事大学 | 207万元人民币 | 非航海类专业本科学生 | 3000、2000、1000 | |
7 | 情商奖学金 | 大连海事大学 | 92.2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三个等级1500、1000、500 | |
8 | 单项奖学金 | 大连海事大学 | 20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等级100-1000 | |
9 | 木兰奖学金 | 赵锡成博士及朱木兰女士 | 1985年9月 | 2万元人民币 | 航海类 | 设一个等级4000 |
10 | 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 | 中国航海学会 | 1990年9月 | 2.6万元人民币 | 航海类 | 设二个等级8000、1500 |
11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奖学金 |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 | 1990年9月 | 5万元人民币基金 | 航海类 | 设一个等级1000 |
12 | 航政教育奖学金 | 交通部海事局 | 1992年9月 | 10万元人民币基金 | 海事管理 | 设一个等级1500 |
13 | 晴川奖学金 | 湖北晴川轮船有限公司 | 1993年7月 | 5万元人民币基金 | 航海类 | 设一个等级1000 |
14 | 中国船级社奖学金 | 中国船级社 | 1993年11月 | 20万元人民币 | 航海类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 设两个等级5000或国内船级社实习一至两周、3000 |
15 | 饭岛幸仁奖学金 | 日本饭岛幸仁先生 | 1994年7月 | 100万日元基金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一个等级1500 |
16 | 威尔森奖助学金 | 挪威威尔森轮船公司 | 1996年10月 | 2.2万元人民币 | 航海类 | 设一个等级2000;助2000 |
17 | 中远海运奖学金 |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 2002年11月 | 20万元人民币 | 航海类 | 设四个等级5000、3000、2000、1000 |
18 | 中海油助学金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 2004年9月 | 7.5万元人民币 |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设一个等级3000 |
19 | 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奖、助学金 | 日本邮船株式会社 | 2005年6月 | 12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三个等级日本邮船株式会社总部实习考察(价值10000元)、3000、2500;助1500 |
20 | SMC奖学金 | 日本SMC株式会社 | 2005年6月 | 25万元人民币 | 机械工程、控制工程等专业本科生、研究生 | 设四个等级10000、8000、3000、2000 |
21 | 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 |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 2008年10月 | 20万元人民币 |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设一个等级2000 |
22 | ABS奖学金 | 美国船级社 | 2008年11月 | 1.8万元人民币 | 轮机工程专业本科生、硕究生 | 设二个等级6000、4000 |
23 | 凌水奖、助学金 | 大连凌水街道办事处 | 2009年9月 | 64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三个等级5000、3000、2000;助1500 |
24 | 宏达成长奖学金 | 宁波镇海恒兴船务有限公司 | 2009年10月 | 15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三个等级5000、3000、2000 |
25 | 天翼奖学金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2009年11月 | 30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四个等级8000、6000、4000、2000 |
26 | 雪琪奖学金 | 大连海事大学航海学院戴冉院长 | 2011年5月 | 2.4万元人民币 | 航海学院 | 设一个等级8000 |
27 | 司玉琢海商法教育基金 | 司玉琢海商法教育基金委员会 | 2011年6月 | 200万元人民币基金 | 海商法 | 奖学金8000,助学金4000、2500、1500 |
28 | 仁建奖学金 |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 2012年4月 | 5万元人民币 | 航海技术、海事管理、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专业本科四年级学生 | 设一个等级2500 |
29 | 亿达英才教育基金 | 亿达集团有限公司 | 2013年9月 | 200万元人民币基金 | 全校本科学生 | 设二个等级4000、2000 |
30 | 招商轮船奖学金 |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9月 | 15万元人民币 | 航海类,中西部地区或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设四个等级6000、3000、2000、1000 |
31 | 中富实业奖学金 | 香港中富实业有限公司 | 2014年9月 | 10万元人民币 | 外国语学院、理学院本科学生 | 设一个等级3000 |
32 | 华洋海事奖学金 | 华洋海事中心 | 2014年9月 | 50万元人民币(其中奖学金发放每年25万) | 航海类专业本科学生 | 设三个等级9000、4000、2000 |
33 | 新长城自立自强助学金 | 中国扶贫基金会 | 2015年4月 | 8.1万元人民币 | 轮机工程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设二个等级4000、3000 |
34 | 张荣发助学金 | 台湾长荣集团、张荣发基金会 | 2015年6月 | 4万元人民币 | 航海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立志上船工作 | 设一个等级2000 |
35 | 中国银行奖助学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2015年11月 | 80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个人和集体 | 设四个等级9000、5000、3000、2000、助2000、集体2000、800、500 |
36 | 江苏永盛船务奖学金 | 江苏永盛船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 | 1.2万元人民币 | 海事管理、交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本科学生 | 一个等级5566 |
37 | 吕靖航运奖励基金 | 吕靖航运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 2016年10月 | 2.4万元人民币 | 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 | 一个等级3000 |
38 | 大木物流奖学金 | 大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005年6月 | 2万元人民币 | 全校本科学生个人和集体 | 设一个等级3000、2000、1000 |
在各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 ||||||
1 | 驾79校友助学金 | 驾驶79级全体校友 | 2013年9月 | 4.5万元人民币 | 航海学院 | 设一个等级3000 |
2 | 有情助学金 | 航政89级校友 | 2013年9月 | 0.4万元人民币 | 航海学院 | 设一个等级4000 |
3 | 道达尔奖学金 | 香港道达尔润滑油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销售部 | 2004年6月 | 1.2万元人民币 | 轮机工程学院 | 设三个等级4000、2000、1000 |
4 | MAN PrimeServ奖助学金 | MAN PrimeServ Academy | 2007年9月 | 3万元人民币 | 轮机工程学院 | 设一个等级5000、助2500 |
5 | 日本船级社class nk award | 日本船级社class nk | 2009年9月 | 2.5万元人民币 | 轮机工程学院 | 设一个等级5000 |
6 | 宝供物流奖学金 | 宝供物流企业集团 | 1999年9月 | 0.6万元人民币 | 物流工程、物流管理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 设一个等级3000 |
7 | 远东宏信奖学金 | 远东宏信公益基金会 | 2012年9月 | 10万元人民币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设二个等级10000、6000 |
8 | 沛华奖学金 | 大连沛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005年6月 | 2万元人民币 |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设四个等级5000、4000、2000、1000 |
9 | 诚信励学金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2016年10月 | 1.8万元人民币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 设一个等级1000 |
10 | 杨良宜奖学金 | 香港杨良宜先生 | 1990年9月 | 20万港币基金 | 法学院 | 设一个等级1500 |
11 |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奖学金 |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 | 2008年9月 | 2.5万元人民币 | 法学院 | 设一个等级5000 |
12 | 新乔保险经纪奖学金 | 上海新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2011年9月 | 2.4万元人民币 | 法学院 | 设二个等级5000、2000 |
13 | 诺亚奖学金 | 诺亚天泽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 | 2010年9月 | 3万元人民币 | 法学院 | 设三个等级5000、2000、1000 |
14 | 尼克金融奖学金 | 北京尼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016年9月 | 2万元人民币 | 法学院 | 奖励比赛获奖学生 |
15 | NPO法人中日友好小金桥谈心会奖学金 | NPO法人中日友好小金桥谈心会 | 2013年1月 | 3万元人民币 | 外国语学院 | 设一个等级3000 |
16 | 薛振华奖学金 | 厦门九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2006年9月 | 3万元人民币 |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 设二个等级4000、3000 |
独具特色的全方位资助育人体系
多年来,学校一直十分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全面启动了“资学、励志、助困、助心”的资助体系化管理模式。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依托学院资助工作专业队伍和“资助服务联盟”学生社团,基于诚信和学生需要,建立起“奖贷勤助补为主体、两大基金为支撑、学生医疗保险为保障、励志发展和暖心工程为护翼”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紧紧围绕“尚德、励志、感恩、济世”的育人主线,深入开展资助育人工程。
一、奖助学金设置
1.高额、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专项奖学金(1000元-9000元/人)、航海类专业奖学金(1000元-2000元/人)、陆上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3000元/人)和单项奖学金(200元-1000元/人)。每年奖学型奖学金的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
2.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2007年我校在全国高校中率先设立 “情商奖学金”。从精神文明、科技活动、社会实践、自励自强、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军政素质等七个方面对情商素质较高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获得情商奖学金奖励的学生越来越受到企事业单位的青睐,成为海大学生应聘社会工作的“特色名片”。
3.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每年一度的“校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评选是备受全校师生瞩目的盛大学生活动,这一奖项也是学校最高学生荣誉。经过各学院推选、全校学生代表投票、教师代表终选并经校长审定,最终确定获奖者。校长奖学金10000元/人,获奖学生从评定之日起至本科毕业前,参加境外短期交流、校际交换和联合培养等项目可额外获得20000元人民币的资助,并可随校船出访。
4.覆盖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的专项助学金覆盖了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大缓解了学生经济困难的局面。
二、贷款和代偿服务
1999年学校开展了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效改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力承担学费、生活费的困境。
1.助学贷款服务:学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顺利申请贷款,缓解经济压力。
2.学费代偿服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学生毕业上船工作3年以上的(含3年),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年代偿1/3,三年代偿完毕,实现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免费学习。
三、校内外勤工助学服务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和家教服务中心通过联系学校各用人单位,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积极为学校学生争取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和家教服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个人劳动获得生活补贴,自食其力,培养了学生坚强独立、敬业爱岗的精神。学校每年投入勤工助学经费300万,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上千个,鼓励中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并对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
四、多种困难补助和医疗保险服务
学校每年定期发放学生御寒补助,资助来自长江以南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购买御寒衣物,使其尽快适应北方寒冷的天气环境,安心学习。每年寒暑假返乡期间,学校根据学生家庭所在省份,特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返乡的路途补助,确保学生及时购买车票,顺利回乡与家人团聚。同时,当在校学生出现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医疗保险作为一项应急措施能有效保障学生及时住院治疗,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
五、两大基金
1.“博联基金”:由学校校友李乐民出资设立,专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后即可申请博联基金的资助,解决入学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等,让学生安心入学。最高申请金额达1.5万元。
2.“校友爱心基金”:由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及校友发起设立,倡导“今天受助、明天助人”的理念传递爱心,用于扶贫帮困、救急解难,鼓励受助人自立自强,在其有经济能力时积极回馈基金。享受国家低保待遇家庭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突发特殊困难(系本人因重大事故或身患重症,如交通事故造成本人重伤或严重致残,或本人确诊患有恶性重症等)的学生均可申请。资助额度为1千元到1万元不等。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暖心服务
学校坚持将人文关怀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大学生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为新生入学开放缓交学费的“绿色通道”,“爱心超市”为在校贫困新生免费发放生活日用品和书籍等,寒暑假期间组织指导员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实际状况并设法提供经济帮助,组织“爱心沙龙”主题活动,通过素质拓展、学业援助、节日活动、畅谈讨论、就业援助等形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
七、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注重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通过演讲比赛、优秀学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励志讲坛、诚信教育月、素质培养训练营、企业实习项目、海外游学项目等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活动,鼓励全校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思源,反哺社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0.5%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
第十条 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说明
一、轮机工程专业
1.轮机工程专业分为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主要分别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进行录取。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分设海上方向和海洋装备技术与管理方向,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
3.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法学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
2.分专业方向选择时,海商法方向和国际经济法方向分别按照本年级法学专业学生总数4/5和1/5的比例确定人数,依据学生本人专业志愿,按照前三学期学习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四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对于上海市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按照《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普通高考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第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A、B,必测4C。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18年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学费标准
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2.4700元/生·学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
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金融工程专业。
4.5200元/生·学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增专业、以省物价局实际批复为准)、土木工程、英语、日语专业。
5.4600元/生·学年:其他所有本科专业。
二、住宿费标准
1.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分为1000元/生·学年和1200元/生·学年两种标准。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就业不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应向学校偿还专业奖学金并补足与非航海类专业学费差额。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扶贫助学体系,并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 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学生的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一般分为1000元/生·学年和1200元/生·学年两种标准。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具体标准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批复以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大连海事大学后勤(集团)公司饮食服务中心,成立于1998年,全面负责学校各餐厅的经营和服务工作。目前饮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的餐厅共计11个,包括
东山校区:第一餐厅、第二餐厅、小高层餐厅;
西山校区:第三餐厅、第四餐厅、海香阁餐厅、西山培训(3.5)餐厅、回民餐厅;
学校新区:第五餐厅、心海餐厅;
杨树沟校区:学生餐厅。
中心下设:中心办公室、采购部、维修部、核算部、质检部。现中心有高级技术职称员工38人,国家特二级厨师1人,特三级厨师7人,三级面点师2人,四级面点师20人,从事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350余人,现代化大型餐厅7座,餐厅总面积17952平方米,可充分保障25000余名师生同时就餐。
部 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 编:116026
电 话:0411-84723622/3722/3822/3922/7233/4305
传 真:0411-84724303
学校网址: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bkzs.dlmu.edu.cn
一、学费标准
1.25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2.4700元/生·学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专业。
3.480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法学、金融工程专业。
4.5200元/生·学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增专业、以省物价局实际批复为准)、土木工程、英语、日语专业。
5.4600元/生·学年:其他所有本科专业。
二、住宿费标准
1.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分为1000元/生·学年和1200元/生·学年两种标准。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就业不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应向学校偿还专业奖学金并补足与非航海类专业学费差额。
大连海事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myjob.dlmu.edu.cn/
广阔美好的就业前景
大连海事大学作为交通运输部所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也是“全国航海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协作组”理事长单位。
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先”的就业工作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一把手”工程,不断加强“走出去,请进来”的力度,确保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成立了专门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建立了学生就业工作“四级联动”机制。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为宗旨,大力加强就业工作体系化、专业化、全程化、全员化和信息化建设。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通畅,发展前景广阔。自2011年以来,每年进校招聘单位均突破1000家,每年发布就业需求信息2000多组,提供就业岗位5万多个,提供岗位数达毕业生总数的9-10倍。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学校成为中宣部在全国遴选的四所宣传典型高校之一,《新闻联播》报道我校就业工作;2011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14年,央视以“锻炼意志品质 增强就业竞争力”为题报道我校半军事管理特色。众多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世界500强企业、国资委所属大型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重点科研院所等企事业重点单位。
近三年来,我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2.61%,年终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6.06%。
毕业年度 | 年终就业率统计 | ||
毕业生数 | 就业数 | 就业率 | |
2015 | 3986 | 3829 | 96.06% |
2016 | 3994 | 3818 | 95.59% |
2017 | 3955 | 3818 | 96.54% |
学校占地面积1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工程实践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一、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