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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

院校隶属: 陕西省教育厅 所在地:陕西

院校类型: 综合院校

商洛学院

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编:726000

网站:   学校网址:http://www.slxy.edu.cn招生网址:http://zsw.slxy.ed


专业满意度

1语文教育★★★★★4.6
2学前教育★★★★★4.6
3建筑工程管理★★★★★4.5
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5
5心理咨询★★★★★4.5
6数学教育★★★★★4.5
7汉语言文学★★★★★4.4
8文秘★★★★★4.4
9秘书学★★★★★4.4
10会计★★★★★4.4

专业推荐指数

1建筑工程管理★★★★★4.2
2会计★★★★★3.9
3语文教育★★★★★4.5
4地理教育★★★★★4.0
5财务管理★★★★★4.4
6历史教育★★★★★4.6
7数学教育★★★★★4.2

专业推荐人数

1计算机信息管理★★★★★4.9
2计算机应用技术★★★★★4.8
3历史教育★★★★★4.6
4心理咨询★★★★★4.6
5音乐教育★★★★★4.6
6语文教育★★★★★4.5
7艺术设计★★★★★4.5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商洛学院领导班子一览表
    党委书记    张景书    校  长    刘建林
     副书记    刘建林    副校长    魏书堂
    彭虎军    范新会
    纪委书记    王思怀    刘宝盈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

  商洛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著名作家贾平凹故乡、陕东南生态园林城市——商洛市,其前身是成立于1976年的“陕西师范大学商洛专修科”,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商洛师范专科学校”, 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1年起成为省市共建高校,2014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563632.368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571.8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68447.63平方米。拥有塑胶标准运动场1个,专业实验室53个,实践教学场所77个,语音实验室6个,多媒体教室27个,报告厅5个,教学用计算机1948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515.27万元。图书馆藏有四库全书1套1500册,馆藏纸质图书86.03万册,电子图书4100GB,纸质期刊1300余种,电子期刊6000余种。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健全,教室及学生公寓全部安装有冷暖空调,学生食堂被省教育厅评为“标准化食堂”。

  学校现有教职工682人,其中专任教师52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3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369人,占教师总数的70.96%;教师中有国家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1人,国家级师德标兵1人,省级教学名师 2人,省级师德标兵1人,兼职硕士生导师21人,专业带头人29人。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长期聘请中科院院士侯洵、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加平、著名作家贾平凹等知名专家学者50人为学校兼职教授,聘请外籍教师5人,依靠社会团体、兄弟院校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一支116人的外聘教师队伍。

  学校设有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语言文化传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0个二级学院,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体育教学研究部2个教学部,有“陕西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 、 “商洛文化暨贾平凹研究中心”、生物学优势学科3个省级教学科研基地。现开办32个本科专业,面向27个省市(区)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10383人。

  学校坚持“尚教为学、践用至要”的办学理念,秉承“博闻强志、正道直行”的校训,凝练打造以秦岭现代中药资源和绿色食品开发利用,秦岭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贾平凹研究、秦岭画派等为文化传承的办学特色,立足商洛、面向地方、服务基层,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取得了25项反映教学水平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其中: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应用化学、物理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中药资源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新建本科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高素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生物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生物技术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学校坚持分类培养,近年来本科生考研通过率连年保持在14%左右,连续3年都有3个专业的学生考研通过率超过30%。

  学校重视广大教师科学研究及科技服务意识的培养提高,鼓励支持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研究及科技服务工作。建成陕西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正在建设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商洛文化暨贾平凹研究中心。学校设有商洛中药材GAP科研工程中心、商洛学院秦岭植物良种繁育中心等8个市级、校级研究机构。依托省、市级科研平台及校内研究机构,申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科技推广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0余项,横向科研项目7项,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各级政府奖励,其中陕西省人民政府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陕西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陕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商洛市人民政府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国际权威检索机构SCI、EI、ISTP收录100余篇。学校每年列支“服务地方专项科研资金”,专门资助服务商洛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项目。学校教师选育的小麦新品种“商麦5226”“商麦1619”被确定为干旱半干旱地区小麦首选骨干品种,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重视教学研究工作,升本以来主持省级以上教改教研课题17项,获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党建为龙头,以“三早一晚”“学风示范工程”为抓手,努力为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创造氛围。重视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的取得,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得44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中多次获全国优秀奖、省级一等奖。学校着力打造高品质、高参与率的“双高”校园文化,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才创造良好条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积极创造勤工助学机会,完善助学贷款机制,争取设立了“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商洛联通助学金”“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 “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和“商洛邮政鸿雁助学金”,扩大了奖助学金覆盖面,确保每一位同学不因贫困而辍学。

  学校确立了录取报到率与生源质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双提高”的招生就业工作目标,通过苦练内功、外塑形象,积极建立省内外优质生源基地,近年来招生人数逐年增加,招生区域覆盖至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率连年超过100%,报到率达到95%以上。学校通过搭建毕业生供需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支持毕业生就业,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并扶持学生创业,建立了宁波、天津等沿海地区实习就业基地窗口;重视从医从教、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国家项目就业渠道的拓展和支撑,连年来国家项目计划就业学生数一直居同类高校前列。学校遵循“胸怀、视野、敬业、卓越”的核心价值取向,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创新素质,毕业生体现出良好的素养品质和工作能力,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2.74%。

  学校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先后与英国贝德福特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台湾南开科技大学、台湾东方设计学院等10余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为教师出国出境进修、学生留学等提供了良好平台。先后派出38名学生赴台湾、马来西亚交流学习,常年从英国、美国等国聘请外教来校任教,并与中国矿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等高校建立了校际对口支援和合作办学友好关系。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教育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省高教工委表彰的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命名的“文明校园”等称号。学校还被省综治办评为“平安单位”,被商洛市政府评为“园林式单位”。

  当前,学校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认真吸取国内外高等教育最新发展成果,以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为契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规范化建设,深化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打造办学特色,坚持走内涵式发展和转型发展之路,努力把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编:726000

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0914-2312156招生咨询电话:0914-2329405、232996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第二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当年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除英语语种外,其它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本校。

    第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位次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本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且专业课通过所在省市区统考或联考,按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设点校考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六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本校的招生计划和个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本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资助政策 

   学校有一套学生资助管理体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25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2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元/生)、新生单科奖学金(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1000元/生·年、500元/生·年、300元/生·年、200元/生·年)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联通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 2000元/生·年)、“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 2000元/生·年)等社会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努力拓宽资助渠道,扩大资助面,被陕西省教育厅评为“资助先进单位”。

困难生资助办法

商洛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商洛学院,英文名:ShangLuoUniversity学校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学校网址:http://www.slxy.edu.cn。学校国标代码:11396

第三条 学校性质为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2018年我校被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1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研究部。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制度的制定和招生重大事项的决定。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内,做少量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少数省份或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第十二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当年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专业清,无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本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且专业课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后,按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我校设点校考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本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第十六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个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商洛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edu.cn查询。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2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入学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学校入学须知。

第二十条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时颁发给商洛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商洛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了保证思想品德好、学业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勤、医”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商洛学院学生处相关规定,网址:http://xsc.slxy.edu.cn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商洛联通助学金”“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森弗爱心奖学金”“森弗爱心助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招生咨询电话:400-860-2161 0914-2329405 2329969;招生信息网:http://zsw.slxy.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商洛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商洛市北新街10号             邮编:726000

电   话:0914-2329405、2329969           传真:0914-2329405

网   址:http://zsw.slxy.cn/

E_mail:slxyzb@163.com

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

毕业生就业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