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路后村三里996号
网站: www.xmyanyi.com
1 | 舞蹈表演 | ★★★★★4.5 |
2 | 戏剧影视表演 | ★★★★★4.4 |
3 | 音乐表演 | ★★★★★3.7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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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名誉院长吕艺生院长简介: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938年2月
民 族:汉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中国著名舞蹈教育家
《中国艺术教育大系舞蹈卷》主编
现任社会兼职: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国际舞学会会长、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理事、北京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名誉院长
曾任职务:
北京舞蹈学院院长、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黑龙江舞协主席中国文艺人才理事会会长、北京航天大学艺术团艺术指导
简历:
1949年5月参加革命,任汤县委文工队演员
1954年考入北京舞蹈学校
1957年任黑龙江省伊春市歌舞团舞蹈队长、编导、副团长
1979年任黑龙江舞协主席
1985年任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
1986年任北京舞蹈学院党委书记
1987年任北京舞蹈学院院长
1996年任北京舞蹈学院教授
主要论著:
《舞蹈小辞典》(黑龙江舞协)
《舞蹈大辞典》(中国戏剧出版社)
《舞剧舞蹈文学台本选》(黑龙江舞协)
《社会学百科辞典,艺术社会学》、(中国广播电影出版社)
《文知识百万个为什么,舞蹈》(漓江出版社)
《舞论》(中国戏剧出版社)
《舞蹈教育学》(上海音乐出版社)
《舞蹈学导论》(上海音乐出版社)
《中学音乐舞蹈老师<舞蹈>教材》(高教出版社)
《艺术哲学丛书》(主编,十本)(工人出版社)
《北京舞蹈学院简史》(杭州美术学院出版社)
《北京舞蹈学院志》(主编兼部分撰稿)
编导大型晚会的主要作品:
1993年全国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幕文艺表演:《爱我中华》
1994年洛阳第十三届特牡丹花会开幕式:《牡丹颂》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文艺表演《NGO在北京》
1995年20世纪世界华人舞蹈经典作品展演开幕式
1997年首都各界庆祝香港回归大型文艺表演《欢庆香港回归》
1997年郑州国际武术节闭幕式杂技晚会《太阳正在升起》
1997年上海国际广播音乐节开幕式晚会《新世纪序曲》
1999年全国第六次少数民族运动会开幕式《锦绣中华》
1999年澳门各界欢庆回归和特区政府成立《濠江欢歌》
2001年第十届金鸡百花电影节及宁波国际服装节开幕式《启航》
获得的主要奖励:
1957年世界青年联欢节表演双人舞《牧笛》获银质奖章
1992年获文化优秀专家称号
1992年获国务院有特殊贡献专家待遇
1998年因编导《欢庆香港回归》获北京"五个一工程奖"
曾讲来院长简介:
原集美大学党委副书记、兼任交通部高校思政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福建省高校思政研究会副会长职务,担任大学领导职务达30年。期间主编了六部专著,由北京大学和厦门大学等出版社出版发行。
工作经历:
自1983年分配至集美航海学院以来,曾讲来教授一直致力于陈嘉庚精神的研究、传播,用嘉庚精神感染、教育青年一代,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作为一位资深的教育者,曾院长目前还担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陆军预备役后勤保障旅副政委、上校,集美大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集美大学校友会副会长,集美陈嘉庚研究会会长,厦门大学厦门校友会副会长,集美侨乡经济促进会监事长等职。现任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院长。
主要论著:
《陈嘉庚研究文选》
《集美试验乡村师范学校风云录》
《世界船舶邮票》
《毛泽东邮票赏析》
《集美大学建校九十周年画册》
《集美大学建校八十周年画册》
《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学校七十周年画册》
《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航海学院六十周年画册》
《集美陈嘉庚研究》
获得的主要奖励:
1999年获“厦门优秀校长奖”
2001年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参谋部和教育部联合表彰“全国军训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获“集友陈嘉庚奖教金突出贡献奖”。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民办综合艺术学院,由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综合课标准评定专家、北京舞蹈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吕艺生教授担任院长。学院于2002年创办,坐落在海峡西岸风景秀丽的厦门市。学院目前拥有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教学区,6000余平方米的学生宿舍,以及宽敞美丽的田径场和实验剧场,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条件和生活环境。位于鼓浪屿的艺术实训基地,与岛上的万国建筑相映成趣,为艺术学子营造了浓郁的艺术实践+氛围。2010年厦门市政府在翔安文教区划拨土地177亩,支持学院建设现代化新校舍,现已投入规划建设。学院现有教师130余人,集结一批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和海外留学归来的艺术教师。学院秉承“礼乐成人,有教无类”之办学理念,凭借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培养市场需求、知识全面的两栖、多栖人才为办学宗旨,为社会培育创新型、实用型职业艺术人才。学院建院以来以特色办学著称,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被全国教育发展“十一五”计划重点课题组指定为“艺术学科教研基地”、“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 2010年学院被列为教育部高教司立项的首批五所“中国模式特色院校案例”之一,同时也是北京舞蹈学院在福建省唯一的本科学历教育函授站和中国舞协厦门培训基地,2011年以来多次为厦门市教育局承办校园舞蹈师资培训。为了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学院还与中国铁观音文化的领跑者、中国茶行业高端品牌——厦门华祥苑茶叶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在表演类专业开设“茶文化艺术方向”,校企双方共同培养具有茶文化艺术表演技能的高职综合性人才。学生毕业后,将由该公司按《学习和就业的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安排工作。学院以全新的教学理念、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完善的教学设施、自然优美的校园环境,为新世纪培育新型的演艺人才。学院改变了传统艺术学院单一的教育模式,强调教学与舞台实践相结合,强化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两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五年来已完成了多场重大演出活动和教学实习演出,并受中国文联委派,赴荷兰、法国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2005年应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的邀请,首赴港澳演出,受到国内外各界的好评。2006年参加文化部举办的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一举夺得16个奖项,在新加坡举办的第八届亚太地区青少年舞蹈比赛等重大比赛中也获得多个第一名。舞蹈系的老师和同学2006年9月赴台湾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教学与舞台实践的紧密结合,使一批又一批艺术新人亮相社会,受到广泛的重视并赢得各界好评。厦门演艺职业学院的胸襟能容纳一切有艺术感觉的年轻朋友,厦门演艺职业学院为一切有志于艺术事业的朋友创造最佳条件。学院设置了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表演、编导、艺术设计和公共事务管理六大专业,涵盖音乐剧、城市民间舞、播音主持、舞美设计、流行音乐、电脑音乐制作、动漫设计、艺术管理等诸多专业方向。
省份 | 录取代码 | 录取批次 |
河北 | 1499 | 专科提前批 |
山西 | 1697 | 高职专科批 |
内蒙古 | B86 | 高职高专批 |
辽宁 | 1362 | 艺术高职批 |
吉林 | 13767 | 提前录取专科批 |
黑龙江 | 9131 | 艺术类高职 |
江苏 | 2418 | 艺术类高职第一批 |
浙江 | 3551 | 艺术第三批;文理科第三批 |
安徽 | 13767 | 省统考艺术高职批第五批 |
福建 | 4057 | 高职高专批;音乐(美术)其他专科类;文史理工提前批 |
江西 | 6432 | 高职高专批 |
山东 | D767 | 专科高职批 |
河南 | 9726 | 提前艺术专科批,高职高专批 |
湖北 | 9284 | 艺术高职高专批 |
湖南 | 3550 | 专科高职批 |
广东 | 13767 | 第三批专科B类 |
广西 | 13767 | 专科提前批 |
海南 | 454 | 专科录取提前批 |
重庆 | 3522 | 艺高职高专(美术);艺高职高专(其他) |
四川 | 3574 | 艺体专科批 |
贵州 | 1297 | 提前录取专科批(体艺);高职高专批 |
云南 | 3524 | 专科二批 |
西藏 | 202 | 提前专科批 |
陕西 | 4730 | 提前批专科 |
甘肃 | 4584 | 艺术类专科(高职高专)批 |
青海 | 3510 | 提前批录取专科 |
宁夏 | 3590 | 高职(专科)批 |
新疆 | 3768 | 专科零批次 |
我院承认各省考生享受的高考照顾政策。
我院承认各省考生享受的高考照顾政策,由学校择优录取。
招收应、往届普高、职高、中专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考生参加高考,并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者专业校考。凡通过艺术类统考或者校考,并达到户口所在地规定的省大专艺术类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依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条例执行。
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甲等、乙等两种:
甲等奖学金,每学年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乙等奖学金,每学年3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
除此之外,还设有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奖励基金。
1.学院设立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补助生活困难的学生。助学金分为两档:a.特殊困难学生(提供证明)150元/生/月,计每学年发10个月,名额以上级文件划拨为依据。b.一般困难学生(提供证明)100元/生/月,计每学年发10个月,名额以上级文件划拨为依据。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提供证明),经调查核实后,可适当减免学费。(提供证明是指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成绩优异、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以政府划拨名额为依据。
为了确保我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767(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邮编36110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以艺术教育为特色,同时涵盖文、艺、经、管四大类实用专业技能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以特色办学著称,办学成果显著,先后被指定为“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艺术学科教研基地”、“中国创新教育示范单位”、教育部高教司立项的全国首批五所“中国特色院校重要案例”等。此外,我院是北京舞蹈学院在福建省唯一的专升本学历教育函授站,北京舞蹈学院舞蹈考级院考级培训基地,同时也是中国舞蹈家协会、省舞蹈家协会建立的少儿舞蹈考级基地。
三、2018年我院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招生投诉电话:0592-7768810
(三)录取规则(福建省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此原则若有变动,依照教育厅新政策执行):
1.我院2018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普通类和艺术类:
(1)全国的普通类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2)福建省艺术类考生分类别按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其中,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3)外省艺术类考生文考成绩和艺考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大专线后,按各省教育厅、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高招办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录取工作。
3.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4.空中乘务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方案,要求男身高172cm-185cm,女身高162cm-175cm,无纹身。
(四)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市区)招委会招生录取文件精神执行。
五、2018年我院现有专业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文件执行:闽价费【2007】179号、厦价服【2013】24号、厦发改收费【2015】437号、厦发改收费【2016】382号,退费办法按厦价服〔2013〕费28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资助待遇
全国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院网址:http://www.xmyanyi.com
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www.xmyanyi.com/zsb/index.asp
招生咨询电话:0592-7768817 0592-77688160592-77688150592-7768869(电话兼传真)
招生咨询QQ:1508536087
新浪微博:厦门演艺招生办
八、本章程由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住宿费1100元-1500元/学年(分为4人间、6人间、8人间),不含寒暑假住宿费,房间有空调、热水器、宽带入室
学校设有大型学生食堂,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
院部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东路后村三里996号
院部电话:(0592)7768810
院部传真:(0592)7768812
院招生办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102
网址:http://www.xmyanyi.com
E-mail: zsb@xmyanyi.com
招办电话:(0592)7768817、7768815、7768816。
招办传真:(0592)7768869。
除艺术设计、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以外,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2000元/年。 1.住宿费4、6、8人间分别为1500元/年、1300元/年、1100元/年,不含寒暑假住宿费,房间有空调、浴室、热水器,宽带入室; 2.书籍代办费300元(多退少补); 3.体检费150元(体检复查,多退少补); 4.厦门市大学生医保:个人缴110元/年,市政府补贴390元/年,以自愿为原则; 5.服装道具费:舞蹈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300元,其他专业200元(多退少补);6. 军训费100元。
学院为毕业生举办“供需见面会”,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毕业生与供需单位直接见面洽谈。学院历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在90%以上。
10届毕业生就业统计表 | |||||||
舞蹈表演 | 音乐表演 | 艺术设计 | 戏剧影视表演 | 公共事务管理 | 编导 | 总数 | |
毕业人数 | 37 | 100 | 59 | 34 | 7 | 12 | 249 |
就业数 | 35 | 90 | 56 | 27 | 7 | 11 | 226 |
百分率(%) | 94.6 | 90 | 94.92 | 79.41 | 100 | 91.67 | 90.76 |
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