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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院校隶属: 教育部 所在地:江苏

院校类型: 综合院校,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研究生院

南京大学

地址: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邮政编码:210023

网站:   学校网址:www.nju.edu.cn招生网址:bkzs.nju.edu.cn


专业满意度

1经济学★★★★★5.0
2考古学★★★★★5.0
3统计学★★★★★5.0
4金融学★★★★★4.9
5汉语言文学★★★★★4.9
6物理学类★★★★★4.9
7会计学★★★★★4.9
8国际经济与贸易★★★★★4.9
9英语★★★★★4.8
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7

专业推荐指数

1经济学类★★★★★4.7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
3物理学★★★★★4.9
4法学★★★★★4.4
5中国语言文学类★★★★★4.7
6天文学★★★★★4.7
7金融学★★★★★4.9
8软件工程★★★★★4.6
9哲学★★★★★4.8
10物理学类★★★★★4.7

专业推荐人数

1经济学★★★★★5.0
2大气科学类★★★★★5.0
3声学★★★★★5.0
4汉语言文学★★★★★5.0
5理科试验班类★★★★★5.0
6大气科学★★★★★5.0
7地质学★★★★★5.0
8海洋科学★★★★★5.0
9信息工程★★★★★5.0
10新闻学★★★★★5.0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一批555(第一批)645

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校长

张异宾吕建

  

党委常务副书记:杨忠                                                              
党委副书记:朱庆葆、刘鸿健                             副校长:薛海林、 谈哲敏、王志林、邹亚军
                                                                                                  








学校简介

南京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金陵古都,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校址从四牌楼迁至鼓楼金大原址。

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大学及其前身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谋国家之强盛、求科学之进步,为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南京大学又在崭新的历史机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各个领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办学指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1994年,南京大学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大学;1999年,南京大学进入国家“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2006年,教育部和江苏省再次签订重点共建南京大学的协议;2011年,教育部和江苏省签署协议继续重点共建南京大学;2016年,南京大学入选首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2017年,南京大学入选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15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南京大学目前拥有仙林、鼓楼、浦口三个校区,有29个直属院系,各类学生总计34580人,其中本科生13196人、硕士研究生12195人、博士研究生6036人、外国留学生3153人。全校设本科专业8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3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12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学科与重点序列学科20个;有国家实验室(筹)1个,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5个,江苏省重点(工程)实验室1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中心2个,环境保护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1个,江苏省工程中心10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1个。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29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4人,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千人计划”创新人才31人、创业人才14人、“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4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2人、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7人、讲座教授2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1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27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学研究计划、“973计划”、863计划等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76人次,“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113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38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4人。

春风化雨、桃李芬芳。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南京大学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在各个历史阶段培养和造就了众多中华英才,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建功立业、成就卓著。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大学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形成了许多重要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在国内外高等教育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当前,南京大学提出了“办中国最好的本科教育”的奋斗目标,坚持“学科建设与本科教学融通,通识教育与个性化培养融通,拓宽基础与强化实践融通,学会学习与学会做人融通” 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积极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南京大学的前身即“以科学名世”,格物致知、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和传统始终贯穿于南京大学的发展史中,成为南京大学办学最重要的特色。一代又一代的南大人孜孜求索、攀高攻坚、为国争光、为民造福,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科研成果,蜚声国内外学界。今日南京大学以“加强应用、注重基础、发展边缘、促进联合”为方针,以“基础研究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应用研究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致力于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指导思想,调整科研布局、加强科研组织,整体提高原创科研能力与水平,将南京大学建成我国重要的科学研究中心。

自上个世纪初建校以来,南京大学就一直是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最活跃的中国大学之一,与世界上众多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其中,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的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迄今已成功举办三十年,它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实施的高等教育国际合作长期项目,为中美文化交流事业培养了众多骨干人才,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目前,南大正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大力推进各种宽领域、多渠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办学的国际化水平。

当前,南京大学的办学事业已经掀开新的百年篇章。全体南大人将始终保持奋发昂扬的精气神和朴茂平实的工作作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第一个南大”的指示精神,着力内涵发展,彰显南大特色,为把南京大学早日建成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数据截止日期:2017年12月)


周边环境

    南京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大学,坐落在虎踞龙盘、人杰地灵的六朝古都南京,现有仙林、鼓楼、浦口三个校区,占地5000余亩。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位于南京市中心的鼓楼,南距全国著名的新街口商业区约1公里,东距珠江路电子一条街约1公里,从南京火车站至鼓楼校区约20分钟。

校园景观




北大楼-冬






秋韵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位于南京市东北部栖霞区,南京市总体规划中“一城三区”之一——仙林新市区的仙林大学城高教园区内。仙林新市区以发展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远景规划人口60万。仙林大学城西靠紫金山,北依栖霞山,东达宝华山、汤山,南临青龙山,为几大名胜风景区所环抱。区内山水资源丰富,南京市环保局评估结果显示,区内的大气、水质、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一级旅游区标准,是全市生态环境最好的区域之一。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2006年奠基,2009年正式启用。教学、科研、生活设施齐备,环境优美。目前在校区的本硕博学生约34580人。

 

 新校区新风貌

 

 午后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坐落于南京珍珠泉风景区的龙王山脚下,面对长江,东接宁连、宁通高速公路,西邻宁合等国道,毗邻南京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与鼓楼校区相距18公里。一九八七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南京大学开始征地建设浦口校区,一九九三年九月,浦口校区开始接纳第 一届新生。浦口校区现有占地2848亩,各类建筑设施 约19.63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0000余人。浦口校区的建设为南京大学在新世纪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办学空间,它与鼓楼校区形成隔江并峙,协调发展的办学新格局。请单击此处浏览浦口校园景观。

  

翠环星耀

通讯地址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

校长办公室:025-89683186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400-185968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艺术类和国防生计划在提前批次录取,普招计划在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南    京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

专    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文化考试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省控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7:3)折合成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具体请浏览如下网页:http://bkzs.nju.edu.cn/article/3/2009/6/03154954.html

 

加分政策

符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但最大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经教育部备案的有关省(市、自治区)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等学校。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南京大学认可并执行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并在高考录取中参与专业志愿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所有考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我校出台了允许学生一年后转专业的政策。一年级转专业人数控制在全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只要是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良好以上且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的学生,可以在第二学期末提出申请,然后经相关院(系)、部门审核(考试或考核)。通过者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现设有各类奖学金70余项、各类助学金40余项,12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全校本科生受奖助覆盖率50%以上,贫困学生受助覆盖率100%。

 

附表           

南京大学校级奖学金评定一览表(部分)

                                                                      2006.4.28

序号

名  称

设奖时间

等  级

获奖名额

设奖单位

或个人

奖励范围

1

人民奖学金

1987年

一等奖:2500元

二等奖:1500元

三等奖:1000元

单项奖: 500元

一等奖5%

二等奖10%

三等奖15%

单项奖10%

南京大学

本专科生

2

光华奖学金

1990年

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 500元

一等奖10人

二等奖35人

光华基金会

三、四年级本科生

3

欧阳藻奖学金

1988年

1000元

4人

欧阳觉清

本科生

4

吴健雄奖学金

1987年

1000元

男女生各2人

吴健雄基金会

物理、电子、强化部,三、四年级本科生

5

宝钢奖学金

1993年

3000元

11人

宝钢教育基金会

本科生

6

江苏省政府奖学金

2003年

2000元

47人

江苏省政府

本科生

7

华为奖学金

1999年

2500元

4人

华为公司

本科生

8

中科院奖学金

1999年

5000元

3人

中科院

本科生

9

新生奖学金

1994年

校长特别奖:10000元

特等奖:5000元

一等奖:2500元

 

名额不限

 

南京大学

本科生

10

杨振宁奖学金

2000年

2000元

12人

杨振宁

理科本科生

11

金箔奖学金

1999年

800元

8人

金箔集团

文科本科生

12

李航涛张景梅奖学金

2002年

800元

2人

李航涛、张景梅

本科生

15

三星奖学金

2002年

5000元

11人

三星集团

理科本科生

16

霍济光奖学金

2002年

       4000元

10人

美国霍济光基金会

文科本科生

17

曾宪梓奖学金

2000年

3600元

50人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本科生

18

恒生银行奖学金

2003年

3000元

5人

香港恒生银行

本科生

19

通用(GE)奖学金

2003年

4000元

7人

美国通用电气有限公司

理科本科生

21

校友奖学金

2003年

2000元

3人

校友会

文科本科生

23

花旗奖学金

2004年

5000元

4人

花旗集团教育基金会

本科生

24

耀良精英奖学金

2004年

8000元

8人

南京大学校友杨丹博士

本科生

25

德尔奖学金

2004年

2000元

10人

苏州德尔地板有限公司

本科生

26

董氏东方奖学金

2004年

5000元

25人

本科生

26

日立奖学金

2005年

3000元

5人

日立公司 

本科生

26

塔里木奖学金

2005年

1200元

10人

塔里木公司 

本科生

 

 

困难生资助办法

南京大学目前有较为完善的奖、贷、助、补、免等助学措施来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奖”——奖、助学金。现有26项校级奖学金、30项系级奖学金、24项助学金。奖金额度高,授予面广。此外还设立了新生奖学金,奖励当年在各省、市、区高考中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最高金额达10000元。

“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6000元/年,还贷时国家贴息50%。

“助”——勤工助学。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现每月有800多名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收入300元左右/月。

“补”——特困生临时补助。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为学生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提供特殊的经济资助;冬衣资助。

“免”——学费减免、免费就餐。对于贷款者视其一年中的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学费减免额度,有全额减免、减免50%、减免30%三个等级。

特困生可得到200元/月的就餐补贴。

另外在新生报到时设有“绿色通道”,解决特困生报到入学困难。

南京大学(Nanjing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学校向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      

鼓楼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南京大学章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本科招办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的咨询,并协助本科招办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发文聘任。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结合我校“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2018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00人。      

第十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实考分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考分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第十七条  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进档后扣除加分并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八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对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我校面向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即励学计划)、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须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      

第二十条  我校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江苏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若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参与专业排序;高水平艺术团优录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自主招生(含励学计划)和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将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年。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二十六条 根据阳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9686606       

监督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ndzsxlj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在校内学生餐厅就餐,平均约为400-1000元/月。取决于个人消费。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    真:025-89686606

  E-mail :bkzs@nju.edu.cn
  网址:http://bkzs.nju.edu.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仙林校区)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鼓楼校区)


 




 




 

 



收费项目

学费:4600元/年 (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 160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住宿费: 1200元/年。

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杂费减免、免费就餐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奖”——奖、助学金。现有24项校级奖学金、30项系级奖学金、30项助学金。奖金额度高,授予面广。此外还设立了新生奖学金,奖励当年高考中成绩特别优秀的新生,最高金额达30000元。    “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款6000元/年,在校期间利息全免,毕业后还本还息。    “助”——勤工助学。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现每月有850多名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收入300~400元/月。    “补”——特困生临时补助。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为学生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提供经济资助和冬衣资助。    “减”——学费减免。对于贷款者视其一年中的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学费减免额度,有全额减免、减免50%、减免30%三个等级。另外在新生报到时设有“绿色通道”,解决特困生报到入学困难。

毕业生就业

南京大学是国内就业形势最好的大学之一,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一流的育人环境和积极适应社会需求的主动性,使南大毕业生供不应求。近年来,南大尤其在提升就业质量上狠下工夫,在就业地区、就业领域、就业层次上不断追求卓越。日前,毕业生主要有两大去向,即攻读研究生和直接就业。从近三年的数据来看,平均总就业率为92%,其中考取国内外研究生的比例为48%。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以知识视野宽、专业基础实、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等特点在各大企业、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中有着良好声誉和赞誉。  2007年底,由全球著名调查公司盖洛普联合麦可思信息管理咨询公司、中国零点调查公司等最新完成的中国应届大学生毕业生求职与工作能力调查中,南京大学在“中国大学就业排名”榜单中居于第七位。在排名前十名的大学中,南京大学是唯一一所非京沪地区高校。  2009年初,南京大学与麦可思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咨询公司共同对2008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能力展开了全面调研。数据显示: ◇ 南京大学2008届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为94%,高于全国211院校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90%。 ◇ 本校毕业生对校风学风的满意度高达96%,全国211院校校风学风满意度只有85%。 ◇ 毕业生就业地区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一、二线大中城市,80%的毕业生集中在南京、上海、北京、深圳、苏州、无锡、常州、杭州、广州、南通。 ◇ 主要就业行业为银行业及信用合作社,电信和其他电子信息传输服务业,软件业,电子和电器设备及其零件制造业,工程、会计、研究、管理、咨询和相关服务业。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对学生培养要求,特制定以下入学新生身体复检实施办法。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入学注册:  1、严重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指定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   2、高血压病(体检所测血压超过140/90mmHg,并经两次复查后血压仍不正常,以及患继发性高血压者);  3、严重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反复发作、重度房室传导阻滞、频发期前收缩等)。  4、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各种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5、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6、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7、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保留其入学资格1年,回当地医院治疗, 1年后回本校医院复查,肝功能仍不正常者。  8、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入学注册。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指定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就读学校有关专业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就读的专业:化学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就读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材料物理。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就读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学校有关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环境科学类、考古类、地质学、建筑工程。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不超过0.5cm 且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指定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生物医学工程。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材料类、医学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生物工程。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医学、法学、应用物理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医学各专业。  8、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法学、新闻学、外语专业。  9、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四、患有下列疾病者,需与学校签定有关协议后再予入学注册   1、慢性肝炎(除第一部分第7条以外)。  2、先天性疾病、较重的慢性疾病、各种大手术后。  3、心脏疾患、心律失常、各种心脏手术后。  4、代谢性及内分泌疾病。  5、癫痫病、各种精神、心理疾患。   6、因各种疾病而导致的行走、活动障碍。  7、其他影响个人学习、生活及易发生意外的疾患。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