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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院校隶属: 山东省教育厅 所在地:山东

院校类型: 艺术院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网站:   www.bfamcmc.edu.cn


专业满意度

1戏剧影视文学★★★★★4.7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4.5
3摄影★★★★★4.4
4数字媒体艺术★★★★★4.3
5公共事业管理★★★★★4.2
6表演★★★★★4.2
7戏剧影视导演★★★★★4.1
8动画★★★★★4.0
9绘画★★★★★4.0
10录音艺术★★★★★4.0

专业推荐指数

1摄影★★★★★4.8
2戏剧影视导演★★★★★4.4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4.5
4表演★★★★★4.4

专业推荐人数

1摄影★★★★★4.8
2数字媒体艺术★★★★★4.6
3动画★★★★★4.6
4影视摄影与制作★★★★★4.6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500

学校领导

 

学院董事会

董事长: 赵晓东

董事: 侯光明  张会军  谢晓晶  王鸿海  刘兵孚  李  力  杜晓玲  周  栋

监事: 李庆军

董事长助理:杨新龙

董事会秘书:马宁顺  马同斌

学院院务会

主任:王鸿海

副主任:宋鸿荣

成员:王鸿海  李庆军  宋鸿荣  王承廉  于恩祥  辜  丹  马宁顺

秘书:马宁顺

学院学术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鸿海  

副主任委员:宋鸿荣(常务)司徒兆敦  周登富  王承廉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丁德碧  巩如梅  全荣哲  许同均  刘一兵  刘汁子  李庆军

张铭    吴昊    郑雅玲  段佳

秘书长: 庄晓英  

秘书:   卿清

学校简介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北京电影学院唯一的独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本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是目前全国除北京电影学院外唯一一所影视全学科全专业的专门艺术学院。2011年正式开始面向全国招收考生。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为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在北京电影学院雄厚的办学实力基础上拓展新的学科专业和发展空间,着力培养国家急需的既熟悉影视艺术又懂得现代科技的影视文学、影视导演、影视摄影、影视美术设计、影视特技特效、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录音、影视表演、影视管理、数字影视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修复和动漫游戏设计制作等影视复合型人才的现代新型特色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依托北京电影学院独具特色的教育资源和雄厚师资力量的优势,按照世界眼光谋发展、国际标准搞建设、创新模式育人才、适度规模建名校的原则,实施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意壮校的战略,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努力培养数字影视艺术与技术高端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流具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实践教学型、国际化学院。实现中国影视动漫和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重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媒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数字影视节目产学研制作基地的目标。

周边环境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坐落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岛旅游度假区美丽的金沙滩边,与青岛市区隔海相望,由市区到学院仅需10分钟,交通极其便利。校园占地510亩,学院规划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分为A国际交流区、B教学生活区和C产业制作区三个部分组成。校园建筑是由曾设计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鸟巢”的瑞士著名建筑设计事务所的赫尔佐格和德穆隆两位大师亲自设计规划,极具艺术特色的教学环境。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由7所高校和两个研究所、研究院形成的“大学城”初具规模,文、理、工、商、管等学科互相渗透融合,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可在浓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文化氛围中得到熏陶。开发区以凤凰岛影视文化产业项目为龙头,精心培育了凤凰岛影视传媒基地,先后引进艺术名校办学,承办各种影视表演颁奖典礼,多家影视产业基地也抢滩跟进,着力打造“影视之城”文化品牌,为我院学生的专业社会实践提供了便利条件。

通讯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联系电话

0532-86703000、0532-8693682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和金额如下: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万元——4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1%;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8万元——2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2%;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千元——1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3%;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6%;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1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3%。

获奖学金者不能重复评奖。遇有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名额用完为止。

2、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详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及《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1、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每学年九月提出申请、银行每年审核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

3、按现行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系签署意见、加盖系公章,报学生处,并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二、勤工助学的条件

 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水平以上者;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3、家庭经济困难者;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者;   

5、有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勤劳肯干,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者。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四条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学校代码:14327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邮编:26652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批准成立时间:2010年10月教育部批准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第九条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本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2011年正式开始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现有在校生1713人。

1、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凤凰岛旅游度假区金沙滩北侧黄金地段,校园占地509.43亩,现校舍建筑总面积8.84万平方米。

学院共有在职教职工347人,专任教师163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6人,副高级职称13人。另有外聘教师134人。

学院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额达1.65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达1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5.7万册,电子图书23000册。图书馆开通了与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的馆际互借功能,全院师生可以共享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流通库近16万册专业特色图书,同时开通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图书馆自建硕博论文数据库的功能。

2、院系设置

我院现有文学、导演、表演、摄影艺术与技术、录音艺术与技术、视觉艺术、动漫艺术、传媒管理8个系别,2018年有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知识产权和网络与新媒体等13个专业进行招生。

3、历史沿革

2005年2月,学院项目经青岛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2005年3月,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北京电影学院与青岛满天下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青岛筹建北京电影学院青岛创意媒体学院。

2008年6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北京电影学院在青岛市设立独立学院。

2008年9月,学院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专家评审。

2010年9月,学院由教育部组织国家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审正式通过。

2010年10月19日,教育部批复同意,正式设立“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2011年,学院正式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

4、办学理念:强综合、厚基础、重实践

5、办学特色

我院在办学层次上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专科、留学生和研究生教育;在发展目标上,努力把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培养数字影视艺术与技术复合型应用人才,具有鲜明特色教学创作型学院。

影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以制作专业为主体,兼顾艺术创作与科研。不断地加强电影学、艺术学、美术学等学科建设,全面地充实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支学术水平精湛的师资队伍,建构和形成有效、独特的影视艺术教学方式和办学特色,走产学研合作的教育道路,是学院一直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在电影学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设置齐全的基础上,强调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强调学生技术、艺术、知识及技能扎实;强调学生艺术创作能力全面、创作能力强,专业知识广泛;强调毕业生综合艺术素质全面,专业艺术修养高,社会适应能力强;强调学生人才的综合水平和专业素质较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较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三条我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高考报名条件的艺术类考生。

第十五条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3、报考摄影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4、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我院本科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王鸿海院长。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知识产权、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类招生,我院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院负责解释。

4、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第五章学费收取标准

第十九条2018年我院收费标准如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2000元,知识产权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0元,其他各本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400元。

第二十条学生退费规定

1、学生因故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收费票据是学生交费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详见《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1、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每学年九月提出申请、银行每年审核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

3、按现行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数额。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系签署意见、加盖系公章,报学生处,并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的条件

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水平以上者;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3、家庭经济困难者;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者;

5、有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勤劳肯干,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者。

第六章颁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2、咨询电话:(0532)86703000、86936825

招生监察电话:86936961

电子邮箱: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www.bfamcmc.edu.cn

第二十六条考生须知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面积2.05万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6.38平方米,学生宿舍有1556个床位。

食堂

 

学院食堂后厨1140㎡,就餐区1700㎡,能同时容纳500-1000人就餐。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招生咨询QQ群:246966762      

咨询电话:0532-86703000  、0532-86936825

电子邮箱:  1981788435@qq.com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

 

收费项目

毕业生就业

基础设施情况

  

学院校园占地51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建筑面积8.71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5万平方米;学院学生运动场馆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中室内活动场所约0.12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2.89万平方米,配有标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以及相关设施,学生宿舍面积2.05万平方米。

图书馆藏书45739册,收集电子图书441种,1946张光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值约1.41亿元;主要包括摄影视频设施、特殊灯光照明设施、语音教学组合设备、影像基础冲洗设施、剧场排练配套设施、视频图像处理设备以及3D动画制作设备、3D影院放映设备、3D电影前后期制作设备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余万元。

 

体检要求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