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网站: www.cucn.edu.cn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9 |
2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7 |
3 | 广播电视编导 | ★★★★★4.7 |
4 | 戏剧影视导演 | ★★★★★4.6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6 |
6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6 |
7 | 表演 | ★★★★★4.5 |
8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4.5 |
9 | 摄影 | ★★★★★4.4 |
10 | 戏剧影视文学 | ★★★★★4.3 |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8 |
2 | 广播电视编导 | ★★★★★4.8 |
3 | 数字媒体艺术 | ★★★★★4.5 |
4 | 摄影 | ★★★★★4.4 |
5 | 新闻学 | ★★★★★4.5 |
6 | 媒体创意 | ★★★★★4.3 |
7 | 新闻传播学类 | ★★★★★4.5 |
8 | 动画 | ★★★★★4.6 |
9 | 表演 | ★★★★★4.8 |
10 | 文化产业管理 | ★★★★★4.8 |
1 | 广播电视学 | ★★★★★5.0 |
2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4.9 |
3 | 音乐学 | ★★★★★4.9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8 |
5 | 广播电视编导 | ★★★★★4.8 |
6 | 表演 | ★★★★★4.8 |
7 | 文化产业管理 | ★★★★★4.8 |
8 | 戏剧影视文学 | ★★★★★4.8 |
9 | 新媒体与信息网络 | ★★★★★4.8 |
10 | 网络与新媒体 | ★★★★★4.8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
2017 | 本科二批 | 468(第二批) | 489 |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是中国传媒大学为拓展品牌,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满足国家对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南京美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创办的四年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国家地质公园——南京方山风景区脚下,规划用地1660亩,一期校园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是集求学研习、艺术展演、传媒实践为一体的现代化、园林式校园。
学校根据“大传播、全媒体、综合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发展理念,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摄影学院、演艺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技术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教学部。开设了43个本科专业,基本覆盖了文化传媒与艺术实践各个领域。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江苏省“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重视创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拥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2000人。
师生实践创新活跃,成果丰硕。近十年来,在国内外各类专业赛事上屡创佳绩,获各类奖项800余项,其中国际级150余项、国家级300多项;已为社会输送了六届逾万名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5%以上。据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数据调查机构调研发布的《201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显示,我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就业现状满意度”、“职业期待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五项指标,均居全省民办、独立院校第一。其中,“就业竞争力指数”已是连续第四年蝉联第一。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国际化办学,与近30所国外大学、科研和传媒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有百余名学生出国学习,已有近千名毕业生考入海外高校留学深造。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调查中,我校获评“全国本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和“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学校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国际化发展的教学型传媒院校,成为中国应用型本科传媒人才培养基地、传媒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传媒内容创研制作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和普通类学生,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学校坐落于南京江宁区景色秀丽的方山之麓,与方山风景区浑然一体,环境优雅,是青年学子求艺、治学、修身的理想园地。
按照全国各个省招办规定的批次执行。
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章程。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一)每学年我校学生享有参评教育部主管的国家奖学金资格(8000元/名);
(二)本校设立有“南广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和金额如下: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3%;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7%;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
(三)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名);
(四)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本章程中提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七条在投档线上,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
第八条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
第十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第一款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美术类及各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
第二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方向)、电影学(影视制片方向)、电影学(院线管理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十三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方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九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总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款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绘画、动画等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美术类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款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如投放招生计划,按该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第六款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七款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补报或调剂志愿考生。
第八款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外语(文、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款普通类录取原则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http://www.cucn.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六条其它:
第十一款我校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无法录取。
第十二款我校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公寓管理费及其它杂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邮 编:211172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79886 86179887
86179888 (传真)
网 址:www.cucn.edu.cn
艺术类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影视摄影与制作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及动画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
普通类本科人文社科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4000元,理工科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