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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院校隶属: 江苏省教育厅 所在地:江苏

院校类型: 艺术院校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地址: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网站:   www.cucn.edu.cn


专业满意度

1播音与主持艺术★★★★★4.9
2影视摄影与制作★★★★★4.7
3广播电视编导★★★★★4.7
4戏剧影视导演★★★★★4.6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6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4.6
7表演★★★★★4.5
8戏剧与影视学类★★★★★4.5
9摄影★★★★★4.4
10戏剧影视文学★★★★★4.3

专业推荐指数

1播音与主持艺术★★★★★4.8
2广播电视编导★★★★★4.8
3数字媒体艺术★★★★★4.5
4摄影★★★★★4.4
5新闻学★★★★★4.5
6媒体创意★★★★★4.3
7新闻传播学类★★★★★4.5
8动画★★★★★4.6
9表演★★★★★4.8
10文化产业管理★★★★★4.8

专业推荐人数

1广播电视学★★★★★5.0
2戏剧与影视学类★★★★★4.9
3音乐学★★★★★4.9
4播音与主持艺术★★★★★4.8
5广播电视编导★★★★★4.8
6表演★★★★★4.8
7文化产业管理★★★★★4.8
8戏剧影视文学★★★★★4.8
9新媒体与信息网络★★★★★4.8
10网络与新媒体★★★★★4.8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2017本科二批468(第二批)489

学校领导

学校简介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是中国传媒大学为拓展品牌,充分利用优质资源,满足国家对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南京美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经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创办的四年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校坐落于国家地质公园——南京方山风景区脚下,规划用地1660亩,一期校园规划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是集求学研习、艺术展演、传媒实践为一体的现代化、园林式校园。
    学校根据“大传播、全媒体、综合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发展理念,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广播电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摄影学院、演艺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传媒技术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教学部。开设了43个本科专业,基本覆盖了文化传媒与艺术实践各个领域。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江苏省“十二五”时期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重视创新教育教学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拥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传媒与艺术人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2000人。
    师生实践创新活跃,成果丰硕。近十年来,在国内外各类专业赛事上屡创佳绩,获各类奖项800余项,其中国际级150余项、国家级300多项;已为社会输送了六届逾万名毕业生,年均就业率达95%以上。据江苏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数据调查机构调研发布的《201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报告》显示,我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毕业时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就业现状满意度”、“职业期待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五项指标,均居全省民办、独立院校第一。其中,“就业竞争力指数”已是连续第四年蝉联第一。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国际化办学,与近30所国外大学、科研和传媒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有百余名学生出国学习,已有近千名毕业生考入海外高校留学深造。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调查中,我校获评“全国本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和“全国校园环境满意度50强高校”。学校力争到2020年,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国际化发展的教学型传媒院校,成为中国应用型本科传媒人才培养基地、传媒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传媒内容创研制作基地。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和普通类学生,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周边环境

学校坐落于南京江宁区景色秀丽的方山之麓,与方山风景区浑然一体,环境优雅,是青年学子求艺、治学、修身的理想园地。

通讯地址

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联系电话

招生办:025-86179886、8617988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全国各个省招办规定的批次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详见我校当年招生章程。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它

(1)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奖学金设置

(一)每学年我校学生享有参评教育部主管的国家奖学金资格(8000元/名);
(二)本校设立有“南广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和金额如下: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3%;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7%;
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
(三)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名);
(四)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名)。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困难学生资助金1、在校生资助控制在全校学生人数的3%,每人每学年资助2000元。2、当年录取的新生资助项目,每年获选不超过5人,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二)勤工助学金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在班级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家庭经济困难;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 5、有为学院工作、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勤劳肯干,能胜任工作,有敬业精神。(三)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本章程中提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七条在投档线上,如遇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向有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调整招生计划。

第八条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计划调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

第十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第一款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美术类及各省要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

第二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方向)、电影学(影视制片方向)、电影学(院线管理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摄影(图片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等十三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高考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款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音乐学(音乐经理人、音乐编导方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方向)、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等九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专业成绩排名并列时,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总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款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绘画、动画等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划定的美术类投档分数线基础上,将其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其次,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款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如投放招生计划,按该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与方式

  第六款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七款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平行志愿一次投档不满时,接收补报或调剂志愿考生。

  第八款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平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外语(文、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款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款普通类录取原则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学年,理工科类15000/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6500/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址:http://www.cucn.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六条其它:

第十一款我校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无法录取。

第十二款我校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款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


学生宿舍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公寓管理费及其它杂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邮 编:211172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79886   86179887  

              86179888 (传真)     

网  址:www.cucn.edu.cn

 

收费项目

艺术类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影视摄影与制作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及动画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
    普通类本科人文社科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4000元,理工科类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毕业生就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