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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隶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上海

院校类型: 综合院校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网站:   www.shsipo.com


专业满意度

1建筑工程技术★★★★★4.6
2会计★★★★★4.5
3护理★★★★★4.4
4建筑工程管理★★★★★4.4
5物流管理★★★★★4.4
6国际商务★★★★★4.3
7报关与国际货运★★★★★4.2
8卫生信息管理★★★★★4.1
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8
10艺术设计★★★★★3.8

专业推荐指数

1护理★★★★★4.8
2报关与国际货运★★★★★4.4
3卫生信息管理★★★★★4.4
4国际商务★★★★★4.3
5建筑工程技术★★★★★4.5
6酒店管理★★★★★4.2
7建筑工程管理★★★★★4.7
8物流管理★★★★★4.1
9连锁经营管理★★★★★3.3

专业推荐人数

1会计★★★★★5.0
2工程造价★★★★★5.0
3护理★★★★★4.8
4艺术设计★★★★★4.8
5建筑工程管理★★★★★4.7
6建筑工程技术★★★★★4.5
7报关与国际货运★★★★★4.4
8卫生信息管理★★★★★4.4
9国际商务★★★★★4.3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名誉校长:杨金土
教授,中共党员,1937年生,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名誉院长,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顾问,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顾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职业技术教育司司长。


校长:皋玉蒂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董事会执行董事,学校法人代表、校长。女,1954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曾任上海市著名中学曹杨二中副校长、上海市第二期课程改革高中语文编写组副主编。上海市语文特级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她的教学水平、教改经验和教材编写实绩在语文界有良好的口碑和较大的影响,曾应邀赴山东、江苏、北京、浙江等地和上海近十个区县就“高中语文主题教学”实践和研究热点作专题报告。先后在《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教育》《语文学习》等报刊发表《感性和理性的交融》、《寻找科学和语文的契合点》等论文数十篇;著有专著和高中课程改革教材近20本,300万字。主要书目:《明清散文赏奇》(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明清小品文选读》(中国科技出版社)、《青春是流浪的风铃》(百花出版社)、《火柴天堂》(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高中语文拓展读本》(复旦大学出版社),另有《特级教师教你作文上台阶》《上海市高中语文教材(实验本)教师用书》(1-4册)、《上海市高中语文教材学生用书》上下册、《高中语文课外阅读》、《作文面对面》等由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参与主持撰写的课题研究报告获2009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党委书记:张建中
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副教授。上海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校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中医药文化研究和党建研究方面有所成绩,发表论文20多篇,出版著作《医坛纵横》、主编《中医文化漫谈》、《中医文化撷芳》、《中医文化掬萃》.《沪上中医名家名科》等,发表十多万字的新闻作品。兼任上海市民办高校党建理论研究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退离休高级专家委员会医学专委会副主委,上海市传统医药工程协会理事长。


副校长:张学龙
教授,民进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理工大学委员会主委。曾任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学院副院长、医学影像工程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杨浦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要从事近代物理和医学影像物理教学与科研工作,先后国内、外著名期刊以及国际会议共发表研究论文90余篇,被SCI、SCI-E和EI(核心版)、EI(光盘版),以及ISTP收录近40篇次;教育研究论文78篇。编著、合著、独著共5部;主编、副主编及参编教材9套。主持并完成国家和省、部级课题8项。已授权和受理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负责承担市(省)部级教学改革课题、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以及教育高地建设项目6项。培养研究生已毕业12名,在读4名。2011年10月被评为上海市教学名师;2009年9月授予上海市模范教师称号;2007年6月获上海市育才奖;2006年3月获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奖;1998年3月被授予江苏省徐州市劳动模范称号;1998年12月被批准为国家煤炭部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97年被评为中国矿业大学后备学科带头人;1996年被确定为江苏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2001年起连续两届(12年)被聘为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0年被聘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全国近代物理研究会理事长,中国核物理学会教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中国医疗设备》常务编委、《生物医学工程与临床》和《中国医疗器械》杂志编委,国家卫生部“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家库”专家。


副校长:姚大伟
经济学教授。教育部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物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兼职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特聘专家、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评审专家、高职高专院校评估专家、上海市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全国高职高专商贸类师资培训基地主任、全国报关员职业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国际货运代理考试专家、全国外贸跟单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兼考试中心主任、全国国际商务单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兼考试中心主任。曾被授予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外经贸院校优秀教师、上海市外经贸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外经贸系统先进工作者。2005年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006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007年上海南汇区专业拔尖人才、2008年上海市高校教学名师、2009年上海市模范教师、2010年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先进个人。主编国家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一本,国家商务部“十二五”系列规划教材五本,担任上海市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国际商务单证实务》、市级精品课程《国际货运代理》主持人、上海市高校市级教学团队《国际商务》、上海市高校市级教学团队《报关与国际货代》负责人。主持国家级、市级 科研课题6项。曾多次应邀为国家商务部网站和商务部培训班作讲座和专题报告。


副校长:沈小平
美籍华裔医学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类专家。1951年11月出生,1985年白求恩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任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内科主治医师,1988年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院深造,完成医学博士后研究,任美国国际儿童癌症治疗(中国)联合委员会总干事、美国中西部中国科技文化交流协会会长等职。先后被聘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海外理事,全国医学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护理分会常务理事,全国医护专业高职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卫生职业教育内科研究会专家评委会副主任,上海市海外交流协会理事,上海市侨联青委会副理事长,上海海外联谊会理事,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外联谊会副会长,上海市护理学会理事,江苏省侨联海外顾问、吉林大学二院客座教授等,并被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聘为中国事务顾问。1999年国务院侨办授予“海外优秀华教工作者”称号,同年10月1日应国务院侨办邀请赴北京参加国庆五十周年阅兵式盛典观礼,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2008年以来,上海市人民政府先后授予“上海市白玉兰纪念奖”、“上海市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2009年所领衔的护理学院获“上海高校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信息化护理实训基地》获“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

学校简介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占地500亩,已完成的建筑物11万平方米,在建工程3.5万平方米,2012年8月被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特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坚持“双主体办学,全方位育人”的育人模式、“相信人人有才,帮助人人成才”的育人理念、“素能一体、德技并重”的培养方针以及“首岗能胜任、转岗能适应、升岗有潜力”的培养目标,形成了较为先进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学校根据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致力于培养发展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广受企业好评;学校“全面育人”的教育模式以及护理、国际商务与建筑工程技术等三个重点专业的特色品牌也在全国高职院校产生了较为广泛的知名度。学校设置有医疗卫生与护理、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技术、艺术设计等五个专业大类20多个专业。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5800人,教职工数近300人,其中专任教师194人,具有高级职称占30.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7.6%。

学校面向上海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培养一线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现已输送九届毕业生逾13500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较高。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2012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014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上海市高等学校市级精品课程8项,上海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6项,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设计比武等第奖4项等奖项,还获得7个市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资助项目、2个中央财政重点资助建设项目。同时,学生在全国性和省市级技能大赛中也获得多个重要奖项,如2014年全国高职院校“斯维尔杯”工程造价基本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2014年第九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等。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联系电话

021-68023335;021-680233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以各省级招办安排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依照省(区、市)高招办投档比例对进档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录取规则,非艺术类根据投档分或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艺术类根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GK0 


加分政策

认可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加分政策,学校不另行制订。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认可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依照省(区、市)高招办投档比例对进档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录取规则,非艺术类根据投档分或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艺术类根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其它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的文件为准。

奖学金设置

目前,我校的奖学金分为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种。其中,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有:①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贷金额每生每学年6000元-8000元,外省市生源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国家助学贷款利息;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③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金额从1500元/年至3500元/年不等;④分期付款:对于一时难以支付全部学费的学生,可酌情允许其分2期支付所需学费;⑤费用减免: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过本人申请、学校审定,可减免部分学费或住宿费;⑥勤工俭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⑦一次性补助:对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发生特殊情况的学生给予一次性补助。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护理类、艺术类专业色盲色弱不宜。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各专业无级差分。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普通类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统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D。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①“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游戏设计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2500元/年。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鲁班企业奖学金、南方测绘奖学金、维启企业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900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办官网:edu.shsipo.com

咨询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

十六、其他须知

(一)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二)本章程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我校学生宿舍全部为单元式学生公寓,四人一间,房间内配备空调、书桌、衣柜、网络端口以及独立的卫生间和淋浴设施。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专人管理。

食堂

食堂干净卫生,实行“一卡通”,打卡计费。

平均伙食标准

因人而异,每个学生平均每月伙食费800元左右。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邮    编:201399
咨询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
传    真:021-68021352
学校网址:www.shsipo.com
咨询QQ:2542487606、1696214781
招生微博:t.qq.com/sibozhaosheng、weibo.com/sibozhaosheng

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艺术设计(含环境设计、展示设计、时尚产品设计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护理”、“护理(含涉外护理、母婴护理方向)”、“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300元。(沪教委财〔2006〕31号)

毕业生就业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完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大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作力度,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用人关系,历届毕业生的就业率都保持在98%以上,且专业对口率高、起薪标准高,我校也因此获得“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性创新基地”等称号。
    此外,学校重视学生渴望进一步提升学历和继续深造的需求,为学生提供多种“专升本”通道,如与上海中医药大学“专本贯通”培养高端护理人才,为所有在校生“专本套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学习提供便利,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计划内招收“专升本”新生考试,与英国、日本、台湾的多所境外高校开展“专升本/硕”合作等。

基础设施情况

我校拥有良好的教学基础设施,各类实验实训室面积17865平方米,拥有室外标准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和排球场以及室内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和形体房等体育运动设施。学校网络基础通过近三年的持续建设,已经形成以华为交换机为核心的1000M主干网络,办公出口带宽50M,3G无线网络校园全覆盖,接入信息点达8000个,全面实现校园信息化,师生可在校园任何场所通过WIFI实现无线上网。

体检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