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上海浦东康桥路1500-1700号
网站: http://zsb.gench.edu.cn
1 | 旅游管理 | ★★★★★4.5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2 |
3 | 会计学 | ★★★★★4.2 |
4 | 艺术设计 | ★★★★★4.1 |
5 | 国际商务 | ★★★★★4.0 |
6 | 工商管理 | ★★★★★4.0 |
7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8 | 传播学 | ★★★★★3.9 |
9 | 新闻学 | ★★★★★3.9 |
10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3.9 |
1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4.5 |
2 | 艺术设计 | ★★★★★4.4 |
3 | 工商管理 | ★★★★★4.2 |
4 | 微电子学 | ★★★★★4.3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4 |
6 | 日语 | ★★★★★4.6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3 |
8 | 英语 | ★★★★★4.3 |
9 | 新闻学 | ★★★★★4.3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2 | 计算机类 | ★★★★★4.8 |
3 | 环境设计 | ★★★★★4.8 |
4 | 电子商务 | ★★★★★4.7 |
5 | 日语 | ★★★★★4.6 |
6 | 传播学 | ★★★★★4.6 |
7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 ★★★★★4.5 |
8 | 会计学 | ★★★★★4.5 |
9 | 数字媒体艺术 | ★★★★★4.5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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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学校创办于2000年4月,由上海建桥集团出资举办。2003年4月,学校获批为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从事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同年学校被列为上海市11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2005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同意在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建桥学院,学校成为以本科层次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7月,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1)乘地铁二号线到终点站张江后,再乘张南线(张江——南汇)到建桥学院站下车(约15分钟一班)。
(2)人民广场武进路乘581到康桥路,再乘康桥环线或632路(间隔约15分钟一班)直达学院。
(3)杨浦区:大桥五线到张江地铁站,转张南线到建桥学院站下;乘819路(国定路财大——易初莲花)到沪南公路口,转乘去南汇方向的任何车次,在康桥路站下车,再转康桥环线或632路直达学院;
(4)闸北、南市区:可乘南新线(火车站新客站——南汇),在新客站龙门大酒店门口上车,到康桥路下车,转康桥环线或632路直达。
(5)其他:旅游二线、大桥六线、01、779、633、639、624、沪南线、陆南线、浦南线、浦卫线、塘四线、塘祝线等可直达东康桥路,或转至康桥路站后,在沪南公路康桥路口,乘康桥环线线或632路直达。
(6)嘉定区:乘惠嘉线(南汇——嘉定),在建桥学院站下车。
学院设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面达33%以上,其中最高奖学金为3000元/年。
(1)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住宿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补息,学生享受与公办大学同等的贷款利率。(2)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获国家奖学金4000元/年、上海市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国家和上海市助学金1500元/年。(3)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助学金2500元/年。(4)勤工俭学: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自己课余时间的劳动,每月获得一定数量的补助费。(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将酌情给予学费适当减免。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 |
三、招生层次 | R本科 □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R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R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建桥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网络工程(网络商务技术)、日语、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开发)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德语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外,我校其它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加分政策 |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3、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4、外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学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艺术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其他外省市均按本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上海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市统考成绩达355分(含355分)以上、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直接录取。录取时除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教学),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艺术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艺术(全英语教学)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该专业计划单列,不作内调,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艺术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艺术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7.艺术类专业考生同分时按美术统考总分、文化统考总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非艺术类专业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科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8.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9.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被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CC。 | |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 无 | |
十四、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校收费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 本科教育: 一般专业23000元/年; 艺术类专业27000元/年; 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专业45000元/年; 网络工程(网络商务技术)、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设计)、日语(网络商务技术)、德语(应用德语)专业30000元/年; 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全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全英语教学)专业80000元/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高职教育: 空中乘务专业18000元/年;其它专业15000元/年; (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住宿费标准 | 36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 |
十五、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 |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gench.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b.gench.edu.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 |
十八、其他须知 | 无 |
学院位于上海市浦东康桥开发区,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备先进,文体设施完备,软硬件水平均居上海专科院校前列,学生公寓4人一间,配有空调、淋浴器、电话、饮水机、电脑书桌、衣柜、书架等,专职辅导员、宿管员24小时进行管理和服务,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校址:上海浦东康桥路1500号-1700号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1、68130020
邮箱:genchzb@163.com
网址:www.gench.edu.cn
2006年学院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年13000元,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5000元;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般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学院办学规范、管理严格,教学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称赞,近三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分别为98.4%、96.65%和97.35%。
我院近二年各专业就业率情况
专 业 名 称
2005年就业率(%)
2004年就业率(%)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网络、软件)
97.5
97.9
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
100.0
96.0
微电子制造技术
100.0
—
电子商务
100.0
96.4
物流管理
90.1
—
国际贸易
100.0
—
工商管理
95.1
93.8
房地产经营管理
100.0
96.0
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
100.0
90.9
旅游管理
100.0
100.0
商务英语
98.9
96.1
商务日语
100.0
—
文秘(涉外)
99.0
97.9
建筑装饰设计(室内设计)
95.6
98.5
装潢艺术设计
97.1
—
广告艺术设计
97.7
98.1
摄影摄像技术
100.0
—
我院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远程教育集团
上海市电力公司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上海贝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微电子有限公司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新东阳集团
罗森伯格亚台电子有限公司
华邦(上海)集体电路有限公司
上海华一房产公司
上海豫园商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上房置换股份有限公司
上房置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上海千鼎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物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瑞吉红塔大酒店
上海和平饭店
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东方滨江大酒店
上海西郊宾馆
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第二、第四、第七建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