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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

院校隶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所在地:上海

院校类型: 财经院校

上海商学院

地址:   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网站:   www.sbs.edu.cn


专业满意度

1园林★★★★★4.7
2金融学★★★★★4.6
3会计学★★★★★4.5
4电子商务★★★★★4.5
5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4
6法学★★★★★4.3
7英语★★★★★4.3
8税收学★★★★★4.3
9财务管理★★★★★4.3
10酒店管理★★★★★4.1

专业推荐指数

1国际经济与贸易★★★★★4.3
2法学★★★★★4.6
3税收学★★★★★4.5
4财务管理★★★★★4.4
5金融学★★★★★4.5
6连锁经营管理★★★★★4.5
7园林★★★★★4.6
8会计学★★★★★4.4

专业推荐人数

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7
2电子商务★★★★★4.7
3法学★★★★★4.6
4园林★★★★★4.6
5税收学★★★★★4.5
6金融学★★★★★4.5
7连锁经营管理★★★★★4.5
8酒店管理★★★★★4.5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学校简介

   上海商学院是市属公办本科普通高校,前身为1950年建校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名,开设30个本科专业。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稳定在98%左右,在上海高校中位居前列。

   学校坚持“以商立校 应用为本”的办学理念,紧跟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紧贴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需要,关注和适应国内外商业发展环境,侧重培养“厚德博学、经世济民”的商务管理专门人才。学校聚焦商业(商务)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透析国内外商业环境提升商业服务能级,瞄准新兴就业市场更新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建设应用型特色商科大学。

   学校全力打造了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队伍。目前有400余名专任教师,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38.4%,副高以上职称的占40.5%。多位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高校教学名师、曙光学者、晨光学者、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等称号,另有多名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近年来,学校选派教师参加国外访学、国内访学、产学研等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项目,引进海外名师3名及10名“人才旋转门特区”的海外高级专家学者。学校依托行业背景优势,建立了一支由高等院校、政府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的专家、教授、高级管理人员构成的外聘教师队伍,拥有一支以国内外著名企业集团董事长、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客座教授队伍,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

   学校坚持符合社会需要、紧贴行业需求的学科专业建设导向,积极构建商业经济学、商业管理学、商业情报学等商业研究学科群,着力打造商务经济学、工商管理(零售管理)、商务传播学等特色商务学科群,重点建设电子商务、工商管理、酒店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物流管理、法学等专业。学校顺应国家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步伐和教育综合改革形势,依托行业,突出应用,打造信息化智慧校园育人环境,初步形成行业性、应用性、国际化和信息化的办学特色。

行业性——学校紧紧依托商贸行业、服务商贸行业,坚持以行业需求带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坚持以行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坚持以行业需求提升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与行业的互动合作进一步深入。先后建立“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上海商学院-星木酒店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上海商学院(百联集团)实习基地(市级)”。

   应用性——学校明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发展主线,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尊重个性的人才培养思路,积极探索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商科人才。作为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学院)应用商科专业协会。学校注重应用研究,成立上海商业发展研究院,先后开展“全国城市配送体系建设指引”(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项目)、“上海未来30年商务生态环境研究”(上海市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课题)等商务部、上海市重点决策咨询项目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统计及绩效评估指标”等行业标准,为江苏吴江等50余个周边地市制定商业发展规划。

   国际化——学校持续推进对接国际标准的专业认证及职业能力资格认证。学校开辟人才特区,实施“人才旋转门”制度,开拓海外招聘渠道,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力度。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科教育联盟。依托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上海研修基地,大力开展援外培训工作,累计培训来自亚、非、拉、欧、大洋洲128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位学员,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信息化——学校积极打造信息化智慧校园育人环境,已初步建成“面向师生”的后勤信息化服务体系,深受全校师生好评,在高校后勤系统取得较好的反响。先后荣获“全国高校后勤信息化建设工作优秀示范单位”等称号,“上海智慧城市建设十大创新应用”奖。

   学校还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上海市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联系电话

021-648700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投档及录取规则(上海)

在上海市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上海市高招办在规定比例之内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意调剂者,均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按“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

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1)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教委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满分15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10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至45分);

(3)录取总分(投档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1.8)。

(4)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市教委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外语单科不限且直接录取第一专业的资格。

(二)投档及录取规则(浙江)

在浙江省划定的各招生类、各段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浙江省高招办在规定比例之内按专业投档。

(三)投档及录取规则(除上海、浙江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由省级招办在100%-105%比例之内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120%比例之内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意调剂者,均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本科最低资格要求,高考外语成绩≥50分(满分150分),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投档成绩)一起排序,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2.艺术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专科最低报考资格,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投档成绩)一起排序,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政策规定。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号;交通路院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933号;共和新路院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458号。本科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浦校区。专科录取新生就读校区详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种类

1.本科专业: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2.专科专业: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商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商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商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上海商学院监察室负责学校招生的监察工作。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其中日语(本科)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朝鲜语(本科)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朝鲜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上海)

在上海市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比例之内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者,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按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

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酒店管理(本科)专业招生:实行进档后、录取前面试的办法,具体如下:考生本人须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中山西路2271号)接受国际品牌酒店集团(喜达屋集团、洲际集团等)的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该专业录取;面试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它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

2.商务英语(本科)专业:高考外语科目成绩≥105分(满分150分);

3.食品与质量安全专业录取遇同分先按1位序,同时选考化学和生命科学科目;第2位序,选考化学科目;第3位序,选考生命科学科目顺序优先录取考生,若选考科目相同再按上述同分处理原则录取。

4.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4个专业录取遇同分优先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若选考科目相同再按上述同分处理原则录取。

5.园林专业录取遇同分优先录取选考生命科学的考生,若选考科目相同再按上述同分处理原则录取。

6.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1)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本科报考资格;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满分15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10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降至45分);

3)录取总分计算公式: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合分(专业成绩原始分×1.8);

4)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前180名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市教委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获外语单科不限且直接录取第一专业的资格。

(二)录取规则(浙江)

在浙江省划定的各招生类、各段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由浙江省高招办在规定比例之内按专业投档。

(三)录取规则(除上海、浙江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由省级招办在100%105%比例之内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120%比例之内投档。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者,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1B1C

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酒店管理(本科)专业招生:实行进档后、录取前面试的办法,具体如下:考生本人须接受国际品牌酒店集团(喜达屋集团、洲际集团等)的网络视频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该专业录取;面试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它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有意报考上述专业的外省市考生须预先做好QQ账号申请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事项。

2.商务英语(本科)专业:有口试成绩、高考外语科目成绩≥100分(满分150分,非满分150分的按比例计算)。

3.艺术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艺术本科最低资格要求,高考外语成绩≥50分(满分150分),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起排序,录取总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若省级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级招办政策规定。

如遇生源不足,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预科本科专业:按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105467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bs.edu.cn

招生办官网:zsw.sbs.edu.cn

咨询电话:021-54252879/64280270

十八、其他须知


学生宿舍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普通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毕业生就业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院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