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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

院校隶属: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所在地:内蒙古

院校类型: 综合院校

河套学院

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015000)

网站:   www.hetaodaxue.com


专业满意度

1动物科学★★★★★5.0
2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0
3矿山机电★★★★★5.0
4文秘★★★★★4.9
5物流管理★★★★★4.8
6汉语言文学★★★★★4.8
7英语教育★★★★★4.7
8人力资源管理★★★★★4.7
9计算机应用技术★★★★★4.7
10畜牧兽医★★★★★4.7

专业推荐指数

1护理★★★★★4.5
2建筑工程技术★★★★★4.5
3会计电算化★★★★★4.6
4道路桥梁工程技术★★★★★4.5
5水利工程★★★★★4.8
6学前教育★★★★★4.7
7计算机应用技术★★★★★4.6
8语文教育★★★★★4.6
9畜牧兽医★★★★★4.5
10园艺技术★★★★★3.9

专业推荐人数

1文秘★★★★★5.0
2数学教育★★★★★5.0
3法律事务★★★★★5.0
4舞蹈表演★★★★★5.0
5助产★★★★★4.9
6食品营养与检测★★★★★4.9
7英语教育★★★★★4.9
8新闻采编与制作★★★★★4.9
9艺术设计★★★★★4.9
10室内设计技术★★★★★4.9

录取分数

年份录取批次省市分数线录取平均分线差
暂无数据

学校领导

党委:


书  记:王贵印

副书记:赛音德力根  
        刘俊芳

委  员:
              李兴旺

           石文清

           张高明

           杨生柱

           

            

行政:


院     长: 赛音德力根

副  院 长:
              李兴旺

           石文清

           张高明

           杨生柱
                        
  



学校简介

河套学院是一所立足西部,面向全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多科性本科院校。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学科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着力强化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学院设有13个教学系部,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0126人。专任教师540人,教授42人,副教授157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290人,现已培养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教学名师11人,教坛新秀7人。现开设本科专业28个,专科专业22个,已建成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3个,精品课程21门。有馆藏纸质图书86.06万册,电子图书40余万种,校内实验实训室398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86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9495万元,建成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投资10.2亿元建设的新校区占地1100亩,环境优美,投入使用后学院的教学、科研、办公、生活设施将得到极大改善。

学院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形成了“资源共享共建”、“校企共育”、“企业冠名订单”、“顶岗实习就业”四种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本科“3+1”,专科“2+1”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平台+模块”课程体系,调整优化课程结构,加大实践教学比例,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先后与北京东方智业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富川公司、乌拉特中旗科技局等70余家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签订了合作协议。选派106名教师赴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聘请64人次行业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课教师。具有行业、企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任教师达到61人。设立了大学生创业科研基金和少数民族学生创新创业基金,深入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学生现获得国家级奖励34项、自治区级奖励337项。本科学生考研不断取得佳绩,近三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升学率逐年上升,录取率分别为5.21%、8.12%、9.00%。

学院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努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共立项科研项目380项,获批专利33项。建成自治区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市级博士科研工作站4个,建成15个科研平台,包括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创新科技培育平台1个、自治区创新培育团队1个。学院选派科技特派员和优秀科普带头人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开展培训5万余人次。

学院牢固树立“面向市场、服务学生”的工作理念,确定了“阳光、体面、高薪”的毕业生就业目标。每年深入区内外行业和企业,获取岗位信息,筛选出与学院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输送毕业生。加强“实习、实践、就业”三位一体就业基地建设,实习实训基地稳定在150个左右。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连续4年被自治区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切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周边环境

通讯地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015000)

联系电话

0478-8414414;0478-8419900;0478-8419911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院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我院美术类本科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美术类专科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业承认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其他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专科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综合成绩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录取。报考我院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录取。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奖学金设置

河套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字〔2007〕77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为激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奖学金。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用于奖励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河套大学计划内录取、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违法违纪受处分者不得申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弄虚作假伪装贫困者不得申请。

      5 、在学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8、原则上本年度未受其它形式的资助。

    第五条  奖励比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各院(部、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给各院(部、系)。对国家规定的艰苦专业,其比例适当倾斜。

    第六条  申请时间与申请材料

每年9月30日前由学生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申请奖学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此表可复印或复制)

     2、申请人提供每学期成绩单。

     3、院(部、系)提供申请人在学校期间的操行评语和推荐书,辅导员、班主任、班委提供对申请人的意见书。

    第七条  审批程序

由院(部、系)审核后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决定。结果向全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处提出。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的发放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河套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河大发〔2006〕35号)同时停止执行。

困难生资助办法

河套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教字〔2007〕78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助学金。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河套大学计划内录取、正式注册且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违法违纪受处分者不得申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弄虚作假伪装贫困者不得申请。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6、家庭贫困,生活俭朴;在公共场所抽烟、酗酒者不得申请。
    7、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8、原则上本年度未受其它形式的资助。
    第五条  奖励比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各院(部、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给各院(部、系)。对国家规定的艰苦专业,其比例适当倾斜。
    第六条  申请时间与申请材料
    每年9月30日前由学生处向所在院(部、系)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申请助学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河套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上表格可复印或复制)。
    2、院(部、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认定评议小组提供意见书。
    第七条  审批程序
    由院(部、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后,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决定。结果向全校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间向学生处提出。
    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到受助者学生手中。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河套大学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河大发〔2006〕35号)同时停止执行。

河套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毕业证书: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发放河套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发放河套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院2018年计划在内蒙古、山西、甘肃、河南、四川、贵州、广西等省区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4.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录取专业:对于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院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院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普通文科(蒙授文科)、普通理科(蒙授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阅档、择优录取。阅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考生时,普通文科(蒙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普通理科(蒙授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6.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体育测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体育测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体育类本、专科的考生,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7.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综合成绩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8.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录取。报考我院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录取。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9.报考我院高职对口招生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如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高职专业课综合、高职数学、高职语文、高职英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10.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11.学费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10000元。

12.住宿费:800―1500/人(864人间)。

四、其它

1.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2.河套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联系办法

电话:0478-8419539 8419900 8414414(传真)

网址:http://www.hetaodaxue.com

邮政编码:015000

 

    本招生章程由河套学院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

食堂

河套学院建有两个学生餐厅,南校区餐厅建在艺术楼(5号公寓楼)东南50米处,占地1496平米,建筑面积2993平米(共两层)主校区餐厅建在阴山岩画广场东南处,占地1349平米,建筑面积4300平米(共三层)。清真餐饮设在南校区学生餐厅二楼,学校餐厅同时可容3000名学生就餐,可提供30多个品种的各式精美早点,近60多个品种的午、晚餐各式菜肴,20种风味小吃,近80多种的现点、现炒美味菜肴。清真系列面食、清真系列现点、现炒。可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地域、不同口味的学生就餐需求。

主校区餐厅经营范围

一楼:河套风味炒菜、炖菜、烩菜、现点现炒、盖饭、小笼包子、各式早点。

二楼:河套风味炒菜、炖菜、烩菜、现点现炒、焖面、面精、莜面、盖饭。

    三楼:现点现炒、云南过桥米线、砂锅系列、麻辣烫、山西面食、珍珠奶茶系列。

南校区餐厅经营范围

一楼:山西风味炒菜、炖菜、烩菜、各式早点、面食、盖饭、麻辣烫。

    二楼:河套风味炒菜、炖菜、烩菜、各式早点、清真系列面食、清真系列现点现炒。

平均伙食标准

每餐10元左右。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电话:0478-8419539   8419911   8419900

联系人:白海军
传真:0478-8414414
网站:http://www.hetaodaxue.com

QQ:530123631

收费项目

学费3300元----10000元/年

毕业生就业

学院从人才市场需求的实际出发,稳定办学规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办学特色、推进改革创新,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培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基础设施情况

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