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010070
网站: www.imaa.edu.cn
1 | 工程测量技术 | ★★★★★4.5 |
2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5 |
3 | 建筑经济管理 | ★★★★★4.5 |
4 | 公路工程检测技术 | ★★★★★4.4 |
5 | 室内设计技术 | ★★★★★4.4 |
6 | 旅游管理 | ★★★★★4.4 |
7 | 消防工程技术 | ★★★★★4.4 |
8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4.4 |
9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4.4 |
10 | 文秘 | ★★★★★4.4 |
1 | 工程造价 | ★★★★★4.6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4.5 |
3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4.5 |
4 | 室内设计技术 | ★★★★★4.4 |
5 | 工程测量技术 | ★★★★★4.3 |
6 | 建筑设计 | ★★★★★4.5 |
7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 |
8 | 市政工程技术 | ★★★★★4.5 |
9 | 建筑工程管理 | ★★★★★4.6 |
10 | 园林工程技术 | ★★★★★4.4 |
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8 |
2 | 建筑经济管理 | ★★★★★4.7 |
3 | 工程造价 | ★★★★★4.6 |
4 | 建筑工程管理 | ★★★★★4.6 |
5 | 环境艺术设计 | ★★★★★4.6 |
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 |
7 | 建筑工程技术 | ★★★★★4.5 |
8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4.5 |
9 | 建筑设计 | ★★★★★4.5 |
10 | 市政工程技术 | ★★★★★4.5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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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党委书记:巴音巴图
院长、党委副书记:徐建平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雷建平
副院长:孙喜平
副院长:刘恩光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62年办学历史的建筑类高职名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1958年改制为内蒙古建筑学院,1961年恢复中专建制。1979年至198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教委批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4个专业共招收6届普通本科班、5届专科班。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评定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之一。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2010年起担任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2015年更名为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同年10月起担任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高职学生工作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14年开始合作试办应用型本科专业。2015年4月,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蒙古族及北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我校承担古迹遗址保护与利用领域的协同创新。2016年获批国家产教融合项目,成立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政行企校合作发展理事会。
序号 | 荣誉称号 | 年度 | 授予部门 |
1 | 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改革试点单位 | 2004年3月 | 自治区政府 |
2 | 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 | 2004年 | 自治区教育厅 |
3 | 全国建设系统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 2004年8月 | 国家建设部 |
4 | 全区高校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 2003、2008年 | 自治区教育厅 |
5 | 自治区高职高专毕业生 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 2004年 | 自治区教育厅 |
6 | 全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 2005年8月 | 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 |
7 | 国家建筑技术类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 | 2005年12月 | 教育部、财政部 |
8 | 全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 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 2006年4月 | 自治区教育厅 |
9 | 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2004—2007年 | 自治区教育厅 |
10 |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立项建设单位 | 2007年 | 教育部、财政部 |
11 |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 科技创新先导型院(系) | 2008年4月 |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教育厅 |
12 | 全区高等院校体育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 2008年12月 | 自治区教育厅 大学生体育协会 |
13 | 全区普通高校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 2009年7月 | 自治区教育厅 |
14 | 全国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 2009年 | 国家教育部 |
15 | 全国建筑类高职院校专业指导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单位 | 2010年 | 国家建设部 |
16 |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 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 | 2015年 | 国家建设部 |
17 | 蒙古族及北疆少数民族文化 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 2015年4月 | 自治区教育厅 |
18 |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 2016年—2020年 | 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
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
2、艺术类考试录取规则: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相同文化课成绩考生录取时,按照其艺术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我院学生每年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为8000元,另外还有部分品学兼优的同学可以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每人5000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每人2000元。
学生还可以参加学院奖学金的评比,学院奖学金共分三等。
一等评选人数占学生总数的5%金额为每学年1800元。
二等评选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0%金额为每学年1200元。
三等评选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金额为每学年800元。
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同学学院将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岗位的不同每月将有200元——400元的勤工助学补助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0871;自治区招生代码:771;职业本科招生代码:L45。办学层次:高职高专;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
一、学院概况:学院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建筑类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
二、办学地点:校本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三、考生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但考虑到学院师资力量等因素,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2、性别比例:无要求
3、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美术加试考生在此基础上要求非色盲、色弱。
四、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相同分数考生录取规则为: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2、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相同文化课成绩考生录取时,按照其艺术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学院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000元人民币/学年;民族预科生学费为4000元人民币/学年;其它普通类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
六、招生计划:2018年学院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等详情,届时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zs.imaa.edu.cn查询。
通讯地址: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联系部门: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3996910;0471—3955176
(fax):0471—3996910
Email:zsb6910@163.com;邮编:010070
以上章程内容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联系电话:04713996910;04713955176
email:bhzhao1977@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赵老师
学院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艺术类招生专业学费:7000元人民币/学年;民族预科考生学费:4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余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
学校秉持“五个基地”的办学定位,以就业为导向,每年独立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先后与300余家区内外建筑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形成了立体化的就业市场。近三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5%以上,年内跟踪就业率达100%,连续位居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之首,多次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建校62年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6.2万名毕业生,被誉为是“培养建设人才的摇篮”。
我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1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22万元,当量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百名全日制在校生计算机台数和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座位数、生均教学用房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普通高校办学条件要求。
体检要求: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美术加试考生在此基础上要求非色盲、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