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网站: http://www.hlbec.edu.cn
1 | 煤矿开采技术 | ★★★★★5.0 |
2 | 行政管理 | ★★★★★4.9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9 |
4 | 工程监理 | ★★★★★4.9 |
5 | 社会学 | ★★★★★4.9 |
6 | 体育教育 | ★★★★★4.8 |
7 | 秘书学 | ★★★★★4.8 |
8 | 法律事务 | ★★★★★4.8 |
9 | 学前教育 | ★★★★★4.8 |
10 | 工程造价 | ★★★★★4.8 |
1 | 土木工程 | ★★★★★4.6 |
2 | 会计学 | ★★★★★4.5 |
3 | 采矿工程 | ★★★★★4.4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5 |
5 | 法学 | ★★★★★4.5 |
6 | 学前教育 | ★★★★★4.4 |
7 | 汉语言文学 | ★★★★★4.6 |
8 | 俄语 | ★★★★★4.6 |
9 | 思想政治教育 | ★★★★★4.0 |
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1 | 美术学类 | ★★★★★5.0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3 | 应用统计学 | ★★★★★4.9 |
4 | 舞蹈表演 | ★★★★★4.9 |
5 | 心理学 | ★★★★★4.8 |
6 | 艺术类 | ★★★★★4.8 |
7 | 统计学 | ★★★★★4.8 |
8 | 艺术设计 | ★★★★★4.7 |
9 | 土木工程 | ★★★★★4.6 |
10 | 汉语言文学 | ★★★★★4.6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
暂无数据 |
呼伦贝尔学院简介
呼伦贝尔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坐落在被誉为中国最美草原、全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的呼伦贝尔市。学校占地面积1500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有功能齐全的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音乐厅、美术馆等设施,固定资产9亿多元,馆藏图书10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800余万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1160人、专任教师683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6人、硕士学位以上人员612人。拥有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自治区“草原英才”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3人、自治区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
学校设有22个教学学院,开设54个本科专业和部分高职高专专业,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部分专业采用蒙汉两种语言授课。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农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现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1门、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俄语专业为自治区综合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和采矿工程专业为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
学校大力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注重专业与职业相融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验、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依托呼伦贝尔市创业创新基地,创办呼伦贝尔学院创业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学校设有民族历史文化研究院、旅游规划与发展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草甸草原生态系统与全球变化实验室和矿山压力实验室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边疆民族地区高校小学教育专业转型创新发展实践与研究团队为自治区高校创新培育团队,呼伦贝尔民族历史文化研究基地为自治区创新平台培育项目。蒙汉文版《呼伦贝尔学院学报》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学术期刊。
学校现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单位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是呼伦贝尔市高等教育发展协作联盟主要成员单位。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注重构建以产教融合为新常态的合作育人模式,积极推进校校、校地、校企合作,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高校签署对口支援协议,开展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与当地政府及部门加强联系,推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战略合作;与华能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建“呼伦贝尔学院扎煤公司矿业学院”,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呼伦贝尔学院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与中软国际有限公司共建“呼伦贝尔学院中软国际软件学院”、与呼伦贝尔旅游集团共建“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旅游集团酒店管理学院”,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开展专业合作,培养具有较强动手能力、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是教育部批准的中俄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院校和赴俄留学培训基地,与俄罗斯后贝加尔国立大学联合设立俄罗斯语言等级测试中心,与俄罗斯、蒙古国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举行学术、艺术、体育等交流活动。
学校不断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采取就业指导讲座、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就业信息推送、创业大赛、就业困难学生帮扶等方式,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就业率稳步攀升,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一致好评。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开展学术、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培养学生的人文和科学精神,构建了以民族民间舞、校园文化艺术节等为载体,以“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创业大赛和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活动等为重点,以大型文艺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等为依托的校园文化体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高雅文明、学风浓厚的育人氛围。
学校秉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改革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建设民族特色、地区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
地理位置:
呼伦贝尔市地处祖国北部边疆,位于内蒙古东北部,介于北纬47°05′~53°20′,东经115°31′~126°04′之间,东西630公里,南北700公里,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南部与兴安盟相连,东部与黑龙江省为邻,北和西北部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接壤,西和西南部同蒙古国交界,边境线总长1723.82公里(中俄边界1048公里,中蒙边界675.82公里),其中水界1052公里(中俄920公里,中蒙132公里)。
自然资源:
大兴安岭纵贯全市中部,形成三大自然经济区,大兴安岭山地,有林地面积19000万亩,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9.5亿立方米,占全国的9.5%,为国家重点林区;大兴安岭西北部是世界著名的呼伦贝尔大草原,天然草场总面积12590万亩,为全国重要的畜牧业区;大兴安岭东南部为农业区,现有耕地1823万亩,是优质大豆、双低油菜产区和最适宜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生产基地。境内有额尔古纳河和嫩江两大水系,河流3000多条,湖泊500多个,总水面805万亩,是自治区重要的天然淡水鱼产区。
气候概况:
呼伦贝尔市属寒温带和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正常年份年辐射总量76758千瓦/平方米以上,全年日照时数为2500~3100小时,利于绿色植物光合作用,缩短生长期。年平均气温为-5~2度,≥10度积温全市平均1308~2413度之间,全市无霜期在81~150天(岭东农区120~150天、岭西地区115~124天、大兴安岭林区81~90天)。年降水量平均为250~510毫米(岭东农区440~510毫米、岭西地区250~380毫米、大兴安岭林区400~500毫米),降水期集中在7~8月的植物生长旺期,且雨热同期。
生产情况:一般年份总播种面积1800万亩,其中粮豆薯1360多万亩,经济作物370万亩,饲草料60多万亩。粮豆薯总产量200万吨,其中大豆80万吨,小麦30万吨,马铃薯20万吨(折粮);双低油菜20万吨。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1148万头只,其中大小畜1057万头只,年出栏率达78.7%,猪90万口。年打青干草150万吨,可产牧草种子330多吨。年产天然淡水鱼2.6万吨。
绿色食品:
全市累计已有7大系列、139种产品获绿标使用权,地级单位获标数量全国第一,绿色有机产品年产量达35万吨,出口1400吨。并开发建设A级、AA级大豆、白瓜子、水稻、马铃薯、小麦等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160万亩。目前,产品已销往日本、韩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和香港、北京、上海、深圳、海南等地。
野生植物资源及利用:全市现有经济植物500多种,土特产品382种,其中中草药200余种,采集利用的有防风、黄芩、黄芪、柴胡、苍术、玉竹、北芪、百合等50多种。除药用外,每年生产北芪茶饮料20多吨。山野菜40多种,主要有蕨菜、柳蒿、四叶菜、黄花菜等,每年采集数量约10万吨左右。野生浆果主要有越桔、笃斯越桔、稠李子、山荆子、水葡萄等10多种,年生长量为25000万吨,每年采集量约占2~3%。利用越桔、笃斯生产的果酒“兴安牌红豆”、“越桔”、“红豆味美思”、“吉密斯”、“万山利口”酒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
野生动物资源及利用:全市野生动物有513种,受国家保护的一、二、三类野生动物和受自治区保护的野生动物品种有30余种。现已开发的有马鹿、梅花鹿、驯鹿的饲养及系列产品开发,定型产品有北芪三鞭酒、茸鞭宝酒等补品。
对外贸易:我市对俄罗斯、蒙古国七口通商,其中一类口岸6个,二类口岸1个。对外经贸合作范围已拓展到40个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额13.86亿美元,居全区第一位,其中位于内蒙古东北部,出口总额0.86亿美元,进口总额13亿美元。
呼伦贝尔市矿产资源:
资源极为丰富,有煤炭、石油、铜、钼、铁、金、银、铅、 锌、硫、芒硝、碱、大理石、石灰石、莹石、耐火土、玛瑙、沸石、珍珠岩、硅砂等。其中已探明的煤炭储量306.7亿吨。占东北经济区的一半,远景储量1000亿吨。现全市年产原煤1388.6万吨。已探明的贵金属及其他金属储量为:黄金32.9吨、白银4071吨、铜136万吨、铅62.31万吨、锌101.74万 吨、铁矿石7366万吨。这些矿藏不仅储量丰富而且品位都比较高。
人口 :
呼伦贝尔市总人口为2 696 998人。男性人口1 378 224人,女性人口1 318 774人,各占总人口的51.10%和48.90%。在人口构成中,农业人口1 008 527人,非农业人口1 688 471人,各占总人口的37.40%和62.60%,其比为1:1.67。城填人口149.3万人,乡村人口122.1万人。
国有单位职工240 645人,集体单位职工15 892人,农村、牧区乡(村从业人员)275 174人。
呼伦贝尔市在岗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64 988人,占全部在岗职工比重为23.3%,比去年提高0.8个百分点。在经济行业中,在岗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占行业在岗职工比重达50%以上的有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分别为79.7%、76.9%、59.0%和55.2%。
民族:
呼伦贝尔是一个以蒙古族主体,汉族居多数的多民族聚居的地区。从春秋战国时期直至清朝初期,呼伦贝尔草原孕育了中国北方的诸多少数民族。东胡、匈奴、鲜卑、室韦、突厥、回纥、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都曾在这里繁衍生息、游牧、转徙。
17世纪40年代和18世纪30年代,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迁入呼伦贝尔盟岭东岭西地区。这一地区开始有较稳定的定居民族,之后,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他们携手并肩,为开发、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北部边疆做出了重要贡献。
全市有31个民族。这些民族是:蒙古、汉、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满、回、朝鲜、锡伯、壮、俄罗斯、苗、藏、土家、柯尔克孜、侗、赫哲、羌、彝、高山、维吾尔、黎、哈萨克、纳西、白、瓦、瑶、畲、普米、布依、水族等。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这些民族先后共同居住在片美丽的土地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少数民族获得新生,多少年来希望民族平等和梦寐以求当家做主的权利得以实现。各民族财结历斗,为保卫和建设祖国的北部边疆做出了贡献。几十年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又使少数民族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我院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志愿清方式择优录取。
2.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多种形式对新生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 同等条件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高职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专业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且考试成绩合格,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报考书法学(蒙、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艺术类考生同等条件下,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要求录取,如无具体要求依次按照文化课实考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科类为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文化课实考分、数学、文科(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黑龙江、山东的美术类考生、山东的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院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除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资助政策外,呼伦贝尔学院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1.校内奖学金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资助,每学年资助一次,一等奖学金资助1200元,按在校生的3%确定人数;二等奖学金资助900元,按在校生的7%确定人数;三等奖学金资助600元,按在校生的10%确定人数。
2.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设置的岗位有:劳动实践岗每人每月200元报酬;学生助理岗位每人每月150元报酬。
3.社会力量资助。学校通过争取社会力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目前,我校开展的社会力量资助有:(1)“勤则通”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2)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呼伦贝尔市工会和海拉尔区工会每年资助我校3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3)“一帮一”结对帮扶资助,由我校各学院及行政部门的在编职工捐资设立的资助,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
4.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呼伦贝尔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呼伦贝尔学院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二条 学校全称:呼伦贝尔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819
第三条 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呼伦贝尔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呼伦贝尔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呼伦贝尔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确定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我校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志愿清”方式择优录取。
2.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同等条件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高职类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专业课统考且考试成绩合格,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要求录取,如无具体要求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科类为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清”方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数学、文科(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黑龙江、山东的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院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9.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10.学校在浙江省录取全部专业均不限制选考科目;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第十条 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2.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并且外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3.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酒店管理(本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4.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少数民族预科班(汉授)只招收户籍为呼伦贝尔市的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及俄罗斯族考生。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及其他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住宿费:900元/年(入住高层六人间的女生开学后再补交住宿费200元/年)
第十三条 其它费用见入学须知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除执行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资助政策外,呼伦贝尔学院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1.校内奖学金。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一等奖学金1200元,占在校生的3%;二等奖学金900元,占在校生的7%;三等奖学金600元,占在校生的10%。
2.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设置的岗位有:劳动实践岗每人每月200元;学生助理岗位每人每月150元。
3.社会力量资助。学校通过争取社会力量,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目前,我校开展的社会力量资助有:(1)“勤则通”助学金,每年资助1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2)“一帮一”结对帮扶资助,由我校各学院及行政部门的在编职工捐资设立的资助,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
4.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第十六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内蒙古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16897788声讯电话查询
第十八条其它省市的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科研网或声讯话查询,也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hlbrc.cn:81/查询。
第十九条学校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联系电话:0470-3103126 3103125传真:0470-3103125
E-mail:xsczsb1@eyou.com
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电话:0470-3103126 3103125
传真:0470-3103125 E-mail:xsczsb1@eyou.com
网址:www.hlbrc.cn
我院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我院毕业生素以扎实的基础知识、突出的敬业精神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来就业率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