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网站: http://www.sxgy.edu.cn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2 |
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2 |
3 | 建筑工程技术 | ★★★★★4.1 |
4 | 材料工程技术 | ★★★★★4.1 |
5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1 |
6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3.9 |
7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3.9 |
8 | 冶金技术 | ★★★★★3.7 |
9 | 建筑经济管理 | ★★★★★3.4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1 |
1 | 冶金技术 | ★★★★★4.5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4.6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5 |
4 | 建筑经济管理 | ★★★★★4.4 |
5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4 |
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5 |
7 | 材料工程技术 | ★★★★★4.5 |
1 | 数控技术 | ★★★★★5.0 |
2 | 经济管理 | ★★★★★5.0 |
3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5.0 |
4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4.7 |
5 | 环境艺术设计 | ★★★★★4.7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4.6 |
7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4.6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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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太原市中心,东融万达商圈,西合汾河经济圈,南接省、市政府驻地,北通山西钢铁产业园区。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发展机遇,既可以融入区域发展之序,全面提升学院自身发展水平,又能服务周边,助力太原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
学院始建于1952年,是山西省最早建立的5所中等技术学校之一。建校以来,五迁校址,十易校名,隶属几经更迭,体制数度变革,始终薪火相继,自强不息,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内涵发展之路。2001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由太原冶金工业学校升格改制为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对国家示范建设院校的项目验收,成为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启了学院发展的新篇章。
60余年来,先后为国家建设发展输送了5万余名优秀技术人才,一大批行业领军人物、技术骨干、工匠大师从这里脱颖而出,奔赴祖国各地,为祖国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2014年山西省第二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A”等。
学院现占地面积800亩(含共建用地600亩),校舍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99亿元,馆藏图书44.2万册;教职工345人,其中专任教师247人,教授9人,副教授79人,省级教学名师4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0项;各类在校生近万人。
目前设有冶金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基础部、思政部、成教部等6系3部。现已建成了以钢铁冶金、重型机械、装备制造等传统专业为支撑,人工智能、信息技术、3D打印等新兴高新技术专业为重点,经、管、艺等专业为补充,与国家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相融合的专业体系。现开设有31个专业,其中国家级示范专业4个、国家重点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专业2个。
学院拥有各类实训室(基地)68个,其中国家重点实训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13个,建有美国GE自动化实训室、德国西门子自动化技术联合示范实训中心、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中心、工业机器人实训室等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190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1万余元。建有校外实训基地126个。
学院遵循“服务社会、促进就业”的办学宗旨,不断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升。被教育部确定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在各类大学生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国家级竞赛奖23项,其中国家一等奖6个(第一名1个);省部级奖项56项。毕业生就业率10年来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先后荣获“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和多项省级荣誉称号。
回眸历史,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始终践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践行大国工匠精神,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引领科技创新发展”的历史使命。展望未来,学院将紧密围绕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内涵发展,加大开放办学力度,兼容并蓄,创新发展,为将学院建成省内前茅、国内知名的高水平一流高职学院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院!
1、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可以不予录取”,学院不予录取;“意见”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学院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3、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5、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6、学院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依据投档次序、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7、对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若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8、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2、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学院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食宿条件未能满足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建议少数民族考生慎报。
5、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有关政策为准。
6、联系方式
电 话:(0351)3350580
电子信箱:1770063134@qq.com
网 址:http://www.sxgy.edu.cn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按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在我院适用的资助体系和项目有: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学院现行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奖2000元。按条件、名额每学年评审一次。
学院综合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一等800元/学期,二等600元/学期,三等400元/学期,按条件、名额每学期评审一次。
学院单项奖学金
奖励在职业技能竞赛、体育竞技、精神文明、文艺表演、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表彰的学生。据评选条件和学生情况,可获得100—1500元不等的奖励。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勤工俭学
如果学有余力的话,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报酬,补贴生活,缓减经济压力。学院已经为你准备了勤工助学岗位及机会。
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学院现行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奖2000元。按条件、名额每学年评审一次。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勤工俭学
如果学有余力的话,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报酬,补贴生活,缓减经济压力。学院已经为你准备了勤工助学岗位及机会。
一、总则
为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777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秦华伟(院长)
三、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五、录取规则
(一)高考招生
1、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5、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6、学院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依据投档次序、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7、对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若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8、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二)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招生
1、学院与有关中职学校联合举办的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招收山西省中考考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按照山西省中考招生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愿意进入高职阶段学习者,须参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转段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学院继续学习。未完成中职阶段学业的“三二分段”学生(包括考试不及格、补考课程超过五门、休学、留级、开除学籍等情况),以及在校期间有违法行为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参加转段升学考核。
3、转段考核以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注重过程考核、综合评价及奖励政策。转段升学考核方案由学院牵头,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考核方案经教育厅备案后公布实施。
4、通过“三二转段”升学考核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转段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对口升学招生
1、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考生总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确定的专业类别和专业分数线从高到低分类录取。
3、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六、学历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七、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1、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北方理工学院(NorthernCollegeofAppliedArts&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两个高等专科教育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50人。
2、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24号)的规定,2018年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调整为9000元。
3、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山西省高考考生招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4、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专科文凭。
八、附则
1、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2、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学院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食宿条件未能满足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建议少数民族考生慎报。
5、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有关政策为准。
6、联系方式
电 话:(0351)3350580
电子信箱:1770063134@qq.com
网 址:http://www.sxgy.cn/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邮编:030009
电话:0351-3350580
网址:http://www.sxgy.edu.cn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学院除与省内许多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外,还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黑龙江等地的企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这些企业每年都从学院录用大量的毕业生。这些企业不仅待遇高,而且还给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冶金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材料工程技术等专业毕业生连续几年供不应求。在2003年6月25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学院作为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的代表做了典型发言;在2004年11月山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评估检查中被评为'优秀';2005年5月山西省教育厅再一次授予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8年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又一次授予学院“2007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得到主管部门的好评的同量,也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2007年10月-12月,在中国青年报和亚洲教育北京论坛组委会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师范院校”评选活动中,学院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进步奖”。在国家教育部职教学会职业指导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杂志社、中国就业时报等单位联合发起的“首届全国职业院校就业质量建设论坛暨2007年全国职业院校就业质量调查”中,学院荣获“2007年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2009年10月教育部授予学院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
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可以不予录取”,学院不予录取;“意见”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学院有关专业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