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网站: http://www.hebcm.edu.cn
1 | 针灸推拿学 | ★★★★★4.7 |
2 | 中药学 | ★★★★★4.7 |
3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4.6 |
4 | 针灸推拿 | ★★★★★4.6 |
5 | 中医学 | ★★★★★4.6 |
6 | 护理 | ★★★★★4.5 |
7 | 护理学 | ★★★★★4.4 |
8 | 药学 | ★★★★★4.4 |
9 | 医学检验技术 | ★★★★★4.1 |
1 | 针灸推拿 | ★★★★★4.9 |
1 | 护理 | ★★★★★5.0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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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河北中医学院概况
Hebei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河北中医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1995年与河北医学院等合并组建为河北医科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恢复独立建制。学校为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融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中医药本科院校。已为国家培养1.8万余名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今年面向全国招收本专科生2000名.
学校现有杏苑、橘泉两个校区,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21所,实习基地6个,床位总数13891张。行政办公及本专科教育在主校区杏苑校区,校址位于鹿泉经济开发区,占地446亩;橘泉校区位于新石南路,占地110亩,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科研中心在此办公。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00万元,馆藏图书44.91万册,线装古籍图书2.38万册,其中珍善本747册。
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举办专科教育,积极发展港澳台生及留学生教育。设有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临床医学院等十个二级学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实验中心等三个教辅机构。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护理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8个本科专业,针灸推拿、护理、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5个专科专业。博士、硕士点18个。博士研究生教育涉及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3个,硕士研究生教育涉及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15个。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6300余人,博、硕士研究生221人,在校留学生400余人,来自印度、孟加拉、韩国、美国、巴西等17个国家。教师38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186人,拥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学识渊博的专家教授,其中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9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4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4人、省首届“十二大名中医”6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8人、省管优秀专家4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6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入选人才3人。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品牌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2个,省级精品课程12门。现有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10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II级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
见河北中医学院招生计划。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中医学院审批后提档。
对于往应届考生和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详细的录取规则请见河北中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是授予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授予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额度为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2.优秀学生年度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从100元到800元不等。
一、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4432
三、学校地址:杏苑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橘泉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河北中医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中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七、机构设置
1.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2.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3.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4.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八、招生计划
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在新生入学半年之后,给予部分优秀本科学生一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具体调整办法参照《河北中医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办法(试行)》(冀中医教[2014]51号)执行。
九、录取原则
1.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该省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据位次投档(考生位次依据综合改革省份规定的位次办法);对考生成绩未能达到所填报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对于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由河北中医学院审批后给予认可。
8.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校不予录取。此外,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公共管理类、药学类、护理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报考护理学专业不设考生性别限制,但是根据专业特点,要求男生身高应在1.60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5米以上。
9.我校无外语口试环节,学生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和其他舞弊考生入学。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学校各专业按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500-800元/年。
2.奖助学金机制:学校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享受资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有关资助政策详见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311--89926311 89926111
2.招生办网址:http://zsb.hebcm.edu.cn(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3.招生办电子信箱:hbzyxyzsb@163.com
4.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号”功能,搜索“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关注”
5.纪检监督电话:0311-89926053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由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校为学生提供了完善的食宿设施与服务,努力为广大考生营造健康文明、舒适温馨的生活学习环境。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为700元/年。餐厅设有各种高、中、低价菜,建有回民食堂。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邮编:050200
电话:0311--89926111 89926311
招生办网址: http://zsb.hebcm.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hbzyxyzsb@163.com
见“学校简介”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校不予录取。
1.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澳抗阳性考生慎报。
2.护理学(本、专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