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主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空港工业园北环港路69号 医学部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汇丰路18号
网站: http://www.sjzuehx.cn/
1 | 市场营销 | ★★★★★4.6 |
2 | 环境工程 | ★★★★★4.6 |
3 | 资源勘查工程 | ★★★★★4.5 |
4 | 工商管理类 | ★★★★★4.5 |
5 | 物流管理 | ★★★★★4.5 |
6 | 会计学 | ★★★★★4.5 |
7 | 财务管理 | ★★★★★4.5 |
8 | 金融学 | ★★★★★4.5 |
9 | 行政管理 | ★★★★★4.4 |
10 | 电子商务 | ★★★★★4.4 |
1 | 会计学 | ★★★★★4.5 |
2 | 资源勘查工程 | ★★★★★4.7 |
3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4.7 |
4 | 经济学类 | ★★★★★4.4 |
5 | 金融学 | ★★★★★4.5 |
6 | 地矿类 | ★★★★★4.7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7 |
8 | 财务管理 | ★★★★★4.7 |
1 | 资源勘查工程 | ★★★★★4.7 |
2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4.7 |
3 | 地矿类 | ★★★★★4.7 |
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7 |
5 | 财务管理 | ★★★★★4.7 |
6 | 环境工程 | ★★★★★4.7 |
7 | 工商管理 | ★★★★★4.6 |
8 | 会计学 | ★★★★★4.5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
2017 | 本科二批 | 468(第二批) | 471 |
学院领导
杨文会(院长)
周兴荣(党委书记)
蔡世廉(常务副院长)
刘明海(副院长)
赵显杰(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
苏俊(副院长)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与石家庄开发区恒达工贸中心合作,按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0364人。2005年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学院的合格评估。
学院位于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毗邻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及机场高铁站、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京港澳高速公路。校园规划占地面积1350亩,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506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学院采用欧式建筑风格,校园环境优雅,配备国内领先的教学、公寓等设施,办学条件齐备,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河北地质大学是原地质矿产部(现国土资源部)专门培养经管类、地质类人才的一所部属高校。2000年,学校管理体制由国土资源部管理转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13年学校确定为国土资源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依托河北地质大学教育教学的优势资源,从河北地质大学选聘任课教师和管理干部,采用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继承和发扬河北地质大学“勤奋、求实、团结、创新”的优良校风。学院倡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打造全程实践教学体系。学院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大力加强学科建设,实施考试改革、课程改革、教材改革等一系列教学改革。学院能够根据独立学院的学生特点,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大胆实施个别科目“一年多考”等创新教改项目。学院注重因材施教,实施互动、启发式教学等新型实用教学方法,大胆尝试项目教学、仿真教学等专项教学模式。学院提倡快乐学习,大力提升学生的“软实力”,满足学生个性化与多样化的需求,着重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以培养肯吃苦、善动手、会管理、能创新的品学兼优的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化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
学院始终坚持特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办学理念和“以人为本,紧贴市场,突出特色、强化就业”的办学思路。设有地调院、水勘院实训基地、邢台临城、鹿泉黄壁庄、秦皇岛石门寨、井陉县张河湾等30余个专业野外实训基地;与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市人民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等三甲以上实习医院以及会计手工、基础护理、ERP沙盘模拟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等40余个实验实习中心、专业实验室,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
学院重视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体系,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均在97%以上。部分专业采取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现与慧科教育科技集团、道恒软件、中航天使教育科技集团等二十余家企业进行深度合作,采用“订单式”培养,努力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前即可高质量就业。学院大力发展创新创业教育,逐步形成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并与小麦公社、海尔集团等机构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建立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开放办学体系,与韩国又石大学、全北大学、圆光大学等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开展“3.5+0.5+2”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方式及研究生教育。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项目。学院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德育为先,智育为本,大力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努力活跃学生第二课堂。严格的管理,一流的服务,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在国内举办的各类赛事中,我院学生都有突出的表现。2012级环境工程专业唐建哲同学被评为“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并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中国教育报》曾对我院开展的“寸草春晖,感恩父母”感恩教育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近年来,我院学生参加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华西急诊高峰论坛、世界种子大会、北京国际女子半程马拉松比赛等国际会议的服务工作,他们都是近年来我院毕业生的杰出代表。
学院设有经济系、管理系、会计系、电子信息系、资源环境系、文法系、护理系等7个系。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始终把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作为学院的战略性、先导性工作,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锐意创新、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学院同时拥有一支由专业培训师、企业技术专家组成的社会师资队伍,利用他们技术经验丰富、实践指导能力强的特点推进学院实用型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步伐。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77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23人,教师教学及科研水平稳步提高。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十七年来,学院的办学成绩得到了教育行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展望未来,学院的办学目标是建成一所拥有16000余名全日制本科生规模,适应经济全球化、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有较高办学水平、现代化办学设施和鲜明办学特色的一流综合性高等学校。
学院位于石家庄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 69号,空港工业园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北部,规划面积12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60万,与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比邻而居,距首都北京200公里,黄骅港300公里,天津新港350公里,距未来河北省会石家庄行政中心正定新区仅1.5公里,是河北省按照“科学发展的实验区、对外开放的先行区、经济增长的带动区”发展目标重点打造的省级开发区。
园区规划建设导入环保生态、宜居生活理念,规划建设中小学校、文体中心,引进高等院校、医疗机构,配套供热、供水、供气、供电、通讯、污水处理等完备的市政基础设施,倾力打造和谐、畅达、宜业、宜居的空港新城。
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http://www.sjzuehx.cn/info/2847.html
学生资助政策:
1.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暂行):http://www.sjzuehx.cn/info/2858.html;
2.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http://www.sjzuehx.cn/info/2857.html;
3.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http://www.sjzuehx.cn/info/2856.html;
4.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实施办法(试行):http://www.sjzuehx.cn/info/2855.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校代码:13594)。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按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第二条校址: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69号,邮编:050700。医学部校区位于石家庄市汇丰路18号,邮编:050091。
第三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凡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授予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为深入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拓宽学生就业口径,我校部分专业在河北省内以校企合作方式进行招生培养,所涵盖的专业为:
1.英语专业在河北省招生计划中分为英语和英语(校企合作)两部分招生;
2.会计学专业在河北省招生计划中为会计学和会计学(校企合作)招生;
3.互联网金融、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广告学、电子商务专业在河北省招生计划中按校企合作培养方式招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则,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调档比例:按我校在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数100%-120%调阅考生档案,预留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的1%设置,用于调节可能出现的各省报考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十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首先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考生仍不能满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对同等分数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专业志愿、单科成绩、品德鉴定、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 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对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校企合作)身高要求:女生在1.60-1.74米之间,男生在1.70-1.84米之间,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专业因专业特点按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1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2号)的规定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十六条以上录取规则,如各省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第十七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学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考生可根据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及时上网查询,我校录取结果也将及时公布在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网站上。
咨询电话:0311-80659066、80659099;
网址:http://www.sjzuehx.cn/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高考咨询热线:0311-80659066、80659099
客服QQ:800056195
学费标准:学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生活娱乐设施
洗浴中心
洗浴中心分一、二、三层,建筑面积共3000多平方米,共设淋浴喷头314个,采用校内一卡通收费方式,男女各区均设有更衣室、沙发凳,地面加铺防滑地毯,学生洗浴采用自动恒温供水系统。
经营范围:洗涤用品、洗衣房、理发店、开水房
餐饮中心
餐饮中心分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一楼餐厅营业面积35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200人就餐;二楼餐厅营业面积21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280人就餐;三楼餐厅营业面积3500平方米,分为阳光厅、教授厅、回民厅和包房等,可同时容纳约500人就餐。餐饮中心坚持品质优先、物美价廉的原则,为广大师生提供品种丰富、风味独特的各种餐饮、地方小吃和冷热饮等。
学院超市
经营项目:服装鞋帽、箱包、生活用品、日用百货、针织纺品、文化用品、休闲食品、饮料乳制品等。
营业时间: 早7:00—晚10:30(夏天)
早7:00—晚10:00(冬天)
大学生活动中心
经营项目:
一楼:台球、摄影摄像
二楼:瑜伽、拉丁舞、健美健身、散打、跆拳道
营业时间: 早9:00—晚10:30(夏天)
早9:00—晚10:00(冬天)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着;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以下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注:此条已经取消,见教育部:关于高招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通知)。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