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河北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西道11号
网站: http://qgxy.heut.edu.cn/
1 | 工业工程 | ★★★★★5.0 |
2 | 风景园林 | ★★★★★4.9 |
3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4.8 |
4 | 应用化学 | ★★★★★4.7 |
5 | 艺术设计 | ★★★★★4.6 |
6 | 交通工程 | ★★★★★4.6 |
7 | 土木工程 | ★★★★★4.5 |
8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5 |
9 | 法学 | ★★★★★4.4 |
10 | 生物技术 | ★★★★★4.4 |
1 | 冶金工程 | ★★★★★4.5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5 |
3 | 机械类 | ★★★★★4.3 |
4 | 土木工程 | ★★★★★4.5 |
5 | 采矿工程 | ★★★★★4.4 |
6 | 英语 | ★★★★★4.4 |
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9 |
8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7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6 |
10 | 工程管理 | ★★★★★4.5 |
1 | 物联网工程 | ★★★★★5.0 |
2 | 光源与照明 | ★★★★★5.0 |
3 | 建筑学 | ★★★★★4.8 |
4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8 |
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7 |
6 | 环境科学 | ★★★★★4.7 |
7 | 财务管理 | ★★★★★4.7 |
8 | 工程造价 | ★★★★★4.7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6 |
10 | 自动化 | ★★★★★4.6 |
年份 | 录取批次 | 省市分数线 | 录取平均分 | 线差 |
---|---|---|---|---|
2017 | 本科二批 | 468(第二批) | 481 |
学院简介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河北联合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环渤海、环津京”的开放城市——唐山市。学院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师资雄厚,是培养工、理、经、管、文、法相结合的本科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摇篮。
轻工学院的举办学校为河北联合大学,河北联合大学是2010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河北理工大学和华北煤炭医学院合并而成,合并前的河北理工大学有着115年的办学历史,在矿冶、化工、材料等行业培养了六万多优秀毕业生。轻工学院依托河北联合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目前有5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近14000人。
多年来,学院人才培养硕果累累、捷报频传。自2008年至2013年4月,我院学生在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0项。在全国英语演讲大赛、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演讲大赛、“毕昇杯”全国电子创新设计竞赛、“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全国科技动漫大赛等诸多赛事中,获得国际24项,国家205项,省级453项。其中,景柏盛同学在2008年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总决赛中获得一等奖、位列第14名,填补了河北省连续七年无人入围全国总决赛的空白;陈洪飞同学在团中央、全国学联主办的“中国大学生100名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中位列其中;张凯同学进入“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前100名。2012年,在“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2012赛季全国总决赛获得大学组全国第五名,这也是继景柏盛之后,我院又一次在全国性的英语演讲比赛中实现历史性的突破。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型大学。学院坚持“特色办学,品牌建校”的办学方针,贯彻“两根本五结合”的办学理念,按照“理论与实践并重,成人与成才并举,培养具有较强适应能力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强的多样性高级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践行“3+1”、“2+N”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与多家大中型企业及培训机构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并用全球思维拓展人才培养途径,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英国林肯大学、法国国立普瓦捷大学、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等多所学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多种国内国外、本硕连读模式。
2009年,我院在由腾讯网主办、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协办的“回响中国教育年度总评榜”活动中,位居全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20强之第十五位。2010年,在全国独立学院表彰大会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上,学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2010年,我院在新浪教育盛典中荣获“十大品牌独立学院”称号。在新浪网、网易分别举行的“2011年中国教育盛典”活动中,荣获“2011十大优势专业品牌独立学院”和“金翼奖年度十大独立学院”称号;学院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被评为河北省创业帮扶工程定点服务机构。今后学院将不断发挥独立学院运行机制优势,健全完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国内同类院校中的名牌大学。
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河北理工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位于“环渤海、环津京”的开放城市——唐山市。学院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师资雄厚,是培养工、理、经、管、文、法相结合的本科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摇篮。
轻工学院的母体学校河北理工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大学,创建于1958年,其前身为天津大学矿冶系,具有百年办学历史,胡锦涛、江泽民、温家宝、贾庆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驻华使节、国内外知名人士曾多次来校参观考察。
轻工学院依托河北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有44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0200多人。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学院最低毕业学分要求,由学院颁发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院学位委员会审定,可获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多年来,学院人才培养硕果累累、捷报频传。2008年,在美国第二十五届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我院取得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二项;2007年,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二项、省级一等奖二项、省级二等奖一项;参加河北省高校第九届“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及“CCTV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英语演讲大赛获省级一等奖、三等奖各二项;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科技作品大赛”获省级三等奖。在历次的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考试中我院学生均取得可喜成绩。
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是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型大学。学院设有优秀生奖学金、开设“三助”岗位助学成才。自2007年开始,每年开设拓展实验班打造精英,并实施全程科研训练与“多证制”培养,学校用全球思维拓展学业,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英国林肯大学、法国国立普瓦捷大学、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马来西亚IUCTT大学(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College of Technology Twintech)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多种国内国外、本硕连读模式。学院充分发挥独立学院运行机制优势,健全完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办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培养质量稳定优秀的国内同类院校中的名牌教学型大学。
(一)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标准如下:一等奖:10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不含优惠加分,下同)超过考生所在省二本分数线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二等奖:5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二本分数线40分(含40分)的考生。
2、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
(二)贷、助学金
1、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请信用贷款。
2、延伸“绿色通道”, 确保每位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国家助学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校代码:13408;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校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
第三条 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现开设70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教、艺八大学科门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
第三章 监督机构
第六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院根据各生源省(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学院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十一条 为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学院实行按专业及专业类相结合的办法招生(详见学院招生计划)。对于按专业类招收的考生,按专业类宽口径进行培养,依据就业形势和学院办学条件,学生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可按照《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调整专业。
第五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2018年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2018年学院招生对象为: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参加河北省2018年单独考试考生)。
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类)招生对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类)招生外语语种不限。建筑学、工业设计、风景园林专业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入学后进行加试,不合格者,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各专业(类)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报到后,学院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类)学费收取标准为:
本科:理工类15500元/年/生,文史类13500元/年/生,艺术类18000元/年/生,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8000元/年/生;
专科:6500-8000元/年,校企合作联合培养专业另行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详情咨询院校;
住宿费 500元/年/生、1200元/年/生。
上述费用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最终核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 学院对达到国家及学院毕业要求的学生,本科毕业生: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奖学金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
(二)贷、助学金
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请信用贷款。
2、延伸“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国家助学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三条 咨询、查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315-2797888、7877266
招生办传真:0315-2797111
招生办网址:http://www.qgxy.cn/
招生办邮箱:zsb@qy.ncst.edu.cn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咨询电话:0315-2797222
传 真:0315-2797111
邮政编码:063000
通讯地址:河北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西道11号
Email:zsb@qy.heu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qgxy.heuu.edu.cn/recr/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